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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老三一听,好似找到了知音一般拍着大腿道:“兄弟这话说得不错,可不就是这样嘛!这女人怀了孩子,可真他娘的烦人,可是你不管还不行……”
“呵呵,燕大哥,你先将樱桃给嫂夫人送去吧!咱们等会儿接着喝酒。”凌云之前听了燕老三的江湖传闻就觉得此人不错,可以招揽过来为太子殿下所用。如今亲眼见过人,又交了手,倒是越发心动起来。
凌云毕竟要负责情报收集和护卫训练等工作,不能时时刻刻都跟在杨彦身边,若有燕老三这样一个高手作为近身护卫跟随在殿下身边,他没亲自跟在太子身边的时候也能放心得多。
却说燕老三将樱桃拿到厨房去洗了,再给媳妇儿送到房里,只见芸娘正坐在窗户下面给自己缝补今天打斗划破的衣裳,心里只觉得异常的幸福。只可惜,自己没本事,不能让她享福,反而跟着自己吃苦受累。
“你急什么?等我晚上洗了明天晾干了再补不迟。来,这是人家送的樱桃,你尝尝。”
芸娘抬头睨了燕老三一眼道:“你手劲大,我要是不先补好,你晚上还不把一个小口子洗成大口子?”
燕老三呵呵地傻笑两声,端了樱桃过去,将衣服收走,把装樱桃的盘子放在她手上。
芸娘吃了一个,不禁皱着眉道:“呀,好酸!”
“酸的?那就不要吃了!”燕老三走过来就想将盘子取走。
芸娘拦住他道:“酸的才好吃呢!”
燕老三故作不悦道:“女人就是麻烦!”但眼睛里却满是笑意。
“我去大堂里跟凌兄弟喝酒了,你有事到前面叫我就是。”
“你今天才受了伤,少喝点酒!”
“知道了,知道了……”
来到大堂里,凌云已经点了酒菜等着他了。
燕老三坐下来道:“凌兄弟,久等了。”
“燕大哥何必客气?咱们今天也是不打不相识,燕大哥,兄弟敬你一杯!”
“好,干杯!”
……
“不知燕大哥和嫂夫人这是要去哪儿?”
“越州(即绍兴),你嫂子娘家在那儿。我父母早亡,家里也没什么亲人了,去年年度带着你嫂子回去拜祭了一下祖宗,不想她有了孩子,害喜害得厉害,这才拖到现在才出发,以后我打算就在越州住下了。”
“哦,不知燕大哥以后打算作何营生?”
“等回去再说吧!活人难道还能给尿憋死?实在不行,老子就杀猪去!”
“燕大哥,以你的本事,没必要如此辛苦吧?只要大哥你愿意……”
“凌兄弟不必说了。想我燕老三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向来自由自在,不喜受人管束,更不耐烦向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低头,兄弟的好意为兄心领了。”
凌云还当他喝醉了呢,原来没醉。他话都还没说出口呢,人家就明白了。不过,既然人家不愿意,他自然也不好勉强。
“是兄弟逾越了,还请燕大哥不要怪罪才好。实在是兄弟佩服燕大哥的功夫,所以才想着,嘿嘿……”
“凌兄弟不要多心,我燕老三向来是个直来直去的人。不是我信不过凌兄弟,而是如今有了家室,再不能像从前那样亡命江湖了。”
凌云点头道:“这个,兄弟自然明白。燕大哥要是不嫌弃,不如搭我们的船吧。我们船上有大夫,我家少奶奶也是孕妇,还整天捣鼓什么胎教。说孩子在肚子里就要开始教起,这样生下来才更聪明。我家公子和少奶奶都是极好的人,就当是交个朋友。容兄弟说句自大的话,燕大哥要是能与我家公子和少奶奶相识,绝对不会后悔的!”
“哦?”燕老三考虑了一下,问道,“我相信凌兄弟的人品,既然是凌兄弟如此推崇的人物,想来这位公子应该不是普通人。不知这位公子是江湖中人还是官场中人?”
凌云摇头道:“我家公子现在正在研究一种机器,说装在轮船上,以后逆水行舟也不用人拉纤了。”
燕老三惊讶了一下,还真是没有想到。
“原来这位公子是一位杰出的工匠?”燕老三立即拍着凌云的肩膀道,“既然不是江湖中人,也不是官场中人,那我燕老三还真想要结识一下这位公子!”
要说江湖人除了佩服比自己武功高的人,能让他们从心底里尊重的就是这种靠手艺吃饭的杰出的工匠了。
“好!燕大哥,兄弟跟你保证,你一定会喜欢我家公子和少奶奶的!”
“咳咳,我说凌兄弟,你总是提你家少奶奶,也不怕你家公子听了多心?”这话其实燕老三早就想说了。
“哈哈,不要紧。燕大哥不知道,兄弟我之所以总是提我家少奶奶,是因为她跟我家公子一样,都是值得尊敬的人!而且,我家公子也不是看不起女人的人。他不但尊重女子,也尊重所有那些靠自己劳力吃饭的人。哪怕是像这样的小二,在我家公子眼里,那也是值得尊重的。”
说着,凌云随意地指了指正在麻利地扫地的店小二。
“哦?还有这样的人?”到现在,燕老三才真的有些好奇了。这位让俊面飞鹰如此推崇的公子,真的有这样好?
不过,当初在江湖上也有不少人想招揽俊面飞鹰,最后都无果。据说,这位凌兄弟虽然急公好义,好交朋友,但也自有一股子傲气在,一般人只怕还真的不能折服他。
嗯,他要去见识一下这位与众不同的公子!
“好,不如我们现在就去?”燕老三主动道。
第199章 巧遇
午饭后,杨彦带着安然坐上马车进入内城,在预订好的客栈里住下。两人睡了个午觉,半下午的时候才起床重新梳洗换了衣服出门。
他们要去据说是徐州最好的酒楼“天外天”用晚饭,而天外天距离他们居住的福运客栈并不远,他们打算走路过去,顺便逛一逛徐州的街道和店铺。
这些天在船上,杨彦一行人都打扮得很低调,如今要出门,就打扮得更低调了。
四月初,天气已经很暖和了,特别是他们不断南下,气温也是逐渐升高。安然内穿月白色细葛布的衫子,外罩蓝色绣点点杏花的比甲,下面是一条杏色绣蓝色鸢尾花的八幅裙。
这样清雅宁静的颜色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了些,有一种沉静娴雅之美。再戴上帷帽,白色软烟罗一直垂到肩上,使她的容颜若隐若现,不过她透过这软烟罗看外面却是清清楚楚的。
杨彦带着安然出行,自然是前后左右都有人保护着,外人根本就靠不过去。杨彦牵着安然的手,走得很慢,就当是每天的散步了。
一路上,除了饭馆酒楼茶楼这一类店铺,其余的店铺他们都要进去看一看,问一问价格。物价反应了一个城市的综合水平,作为上位者,了解一下民生是很有必要的。
王静妍是难得出门一次,对于逛街可是向往已久,看什么都稀奇。她本来是想拉着安然一起逛的,但见杨彦牵着安然的手,那样亲密,她就不好意思过去了。好在还有堂兄王锦文在,多少能陪着她。
走过几家店铺以后,他们一行人走进了一家成衣铺子。
前面是男装,后面是女装,另一面是各类布匹。
没有女人不喜欢漂亮衣服的,王静妍一进门,就欢喜地去看女式的衣服。这家成衣店很大,高中低档男装女装各类衣服都有,另外还卖布匹。
王锦文自然是不好意思去看女装的,便走到另一面去看男装。
女人挑衣服,男人一般都不好意思看,不过杨彦显然是男人里的异类。
他直接带着安然往女装这边走去,细细地将店铺里的所有女装都看了一遍,挑了一件月白色绣牡丹的比甲出来,在安然身上比了比,笑道:“我看这件衣服还行,要不要试试?”
安然的衣服即便现在出于“微服出行”的需要,用的布料和颜色不太好,但款式做工都是极好的,一般的衣服他还真看不上眼。不过这件比甲,倒还算有些特色。
老板娘在一边见了,立即赞道:“哎哟,这位公子眼光真好!看看这绣花,可是咱们徐州城里独一无二的!少奶奶穿上这衣服一定好看!”
安然看上面的绣花居然是根据自己刊登在大隋之音上的牡丹锦鸡图绣的,牡丹从左肩上伸展出来,锦鸡在右下方遥望着在牡丹上飞舞的蝴蝶。。
这件比甲的构思选得好,绣工也极为不错。安然一见就喜欢。
“试就不用了,买回去洗了明天试试。”
“好!”杨彦直接将衣服交给剑兰,这才对老板娘道,“多少钱?”
“公子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人,真真是气派。呵呵,这衣服不算贵,公子您给十两银子就行。”老板娘一看杨彦这架势,要是不知道宰他,那就真的是傻瓜了。做了这么些年的生意,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