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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多的时间,却还是第一次用心看这里的风景。沿途景色很好,春夏之交,红绿交映,甚至隐约可以闻到花草与泥土的芳香。我闭起眼睛享受这一刻的平静。原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是如此的惬意和美好。
而那时心境一片灰暗,厌倦了前世屡遭伤害的我,初来这里又被父亲和他夫人狠心卖掉的我,曾经是那么的不爱惜自己,我甚至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差点一手毁掉了自己的身体,是希望可以快些解脱吗?那时的我当然不会懂得欣赏这里的任何的美好。因为我觉得,在这里,自己仍然是个不被人喜欢的女孩,甚至更惨,因为这一世还不如上一世,那时至少还有爱我的母亲,而这里只有急着要把我卖掉的父母。
在经历了这个世界的许多时间以后,我发现自己正在慢慢的改变。
在这里,父亲并不是我起初认为的无情,他只是在用他以为不错的方式爱我;
宋佐无怨无悔的包容和关心,让我一向清冷淡泊的心也会感到不安和抱歉;
小喜在梨树下的拥抱,让我至今仍可以感到那份留在心底的温暖;
阿昌的衷心和努力,让我有了在这个世界上真实存在过的梨花痕迹;
春儿的照料与依赖,让我即使生病卧床也想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纳布的温柔和情爱,让我久已枯涸的心田感受到爱情的滋润;
而柯什日的激烈情感,让我知道,原来以为心如死水的自己也会感到疼痛,也会渴望自由。
还有那个沉稳冷静的,我的义兄闫钰,他真诚的关怀和照顾,让我渐渐习惯了对他的依赖。
还有这个可爱又别扭的毛毛虫,他的康复让我内心充满了被人需要的成就感。
我,在这个世界里,被人需要,被人喜爱,也被人依赖。所以我,第一次有了想要长长久久在这里生活下去的心情,有了想要在那些可爱的人身边好好生活下去的想法。
因为,这里有人依赖我,有人喜爱我,甚至有人因为我而重新拥有了健康的生命,那种强烈的被人需要的存在感,让我的内心充满了陌生的激动。
原来生活可以很美好,当你的心里充满阳光的时候。
我发现,如果我愿意去看,外面的风景一直都会很美;如果我愿意去听,周遭的声音也会十分动听;如果我真心去感受,身边其实也一直都不乏温情。
我的心,突然间竟豁然开朗了。
65路上琐事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竟然在晃晃悠悠的马车上睡着了,而撩开车帘的闫钰看到的情景就是,我正斜倚在毛毛虫同学的身上,而毛毛虫似乎是怕我因为马车的颠簸而震醒,用靠近我的那只手从我的身后圈过来,护着我。毛毛虫的目光似乎正落在我的脸上,因为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正好扫到他突然扭头的动作。
闫钰的表情有些异样,因为他没想到他会看到这样的一幕,尤其是逸风柔得要滴出水来的目光,还有护在我腰间的他的大手,还有那似乎极为亲密的姿势。
终于从醒后的朦胧渐渐清醒的时候,我看到了白月嘴角的浅笑。他们似乎误解了什么。
“赶了半天的路,前面有间茶坊,我想你们身子在车里蜷的累了,也该下来走动走动休息休息。”闫钰静静的说着,看了我们俩一眼,然后和白月一起转身走了。
逸风首先下了马车,并向我伸出手来,这个粗鲁的家伙什么时候也学会了绅士风度这一套。远处已经坐下的两人正在往我们这个方向看着。我于是忽略了毛毛虫伸过来并且僵在那半天的手,自己跳下了马车。
“哼”他不高兴的哼了一声,然后扭头大步走开。果然,还是这个扭头就走,没一丝风度的家伙才是我所熟悉的毛毛虫,他这个样子才不会让我感到不舒服。
我紧跟几步,跟上他,也坐到那个小桌旁,而闫钰要的茶已经端上。
没人想说话的气氛当然十分尴尬,大家都端着茶杯,或用被盖拨弄着茶叶,或是吹吹滚烫的茶水。
“逸风,此去京城路途遥远,一路颠簸劳累,言妹妹体弱,你就多照应些吧。”闫钰轻轻的说着,手里的茶水还是没有放下,也没有喝,语气里也没有什么更多情绪。
逸风低着头,一声也不吱,不知道在想什么。
倒是白月姑娘说了话,“其实师兄根本不用担心,逸风不是把莫姐姐照顾的好好的。”说完还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来来回回的看了我和逸风好几回。
“他是我的病人,只有我照顾他,哪有让他照顾我的。”我要是再不出声还不知道这两人会说出点什么来呢。
“谁是你的病人。”毛毛虫听了我说的话似乎老大不高兴,那响亮的大嗓门的确不像是个病人。“谁用你照顾我了,我照顾你还差不多。”后面那句是他在嘴里小声咕哝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听到。
“你敢不承认是我的病人,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你肚子上还有条大蜈蚣可以为我作证呢。”真是一点不知感恩,我好歹也算是你三分之二强的救命恩人好不好。
毛毛虫突然瞪大了眼睛没了声,然后脸又开始变红。
他这是患了某种我以前不熟知的后遗症吗?
“义兄,逸风他怎么手术以后动不动就脸红?”我觉得闫钰一定会知道原因的。
不过原因我还没得到,温文儒雅的闫大公子竟然和那个粗鲁的毛毛虫一样,把喝进嘴里的茶水全数喷了出来,还好我躲的及时。
毛毛虫腾的一下从小木凳上站起,边向马车方向走边大声说着,“还不快赶路,歇的够久了。”
于是我们三人也只得放弃休息,向队伍方向走去。闫钰不知何时已走近我的身边,看远处逸风已经钻进了马车,便附在我耳边极小声的说:“他醒来后曾经问我他下面的毛怎么不见了。”然后便大步流星的追上了白月,留下我一个人,也红着脸。
我不是因为逸风的种种表现,或是因为逸风脸红的原因而脸红。我只是没想到,一本正经的闫钰怎么可能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说这种话。真是的。真是人不可貌相。他哪里像个正气凛然的大侠,倒像个现代酒桌上讲黄色笑话的可恶人种。这下,我要如何面对马车里那个纯情的红苹果呢。
闫钰绝对是故意的,无论如何他看到马车里那样暧昧的画面总是不太舒服,至于为何会不舒服,大概是因为那两个人看起来实在是不够般配吧。
66逸风的心事
从我一进马车,那家伙就一直朝马车窗外扭着头假装看着外面的风景,扭了那么久,难道他的脖子就不会酸吗?
“喂,你脖子不酸吗?”我试图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同时出于医生的自觉,为了某人的脖子着想。
“我不叫喂。”他终于回过头来。“我叫逸风,你可以和师兄师妹他们一样叫我逸风。”
“好,逸风。”我很识趣的如此称呼他,这个家伙别扭起来像头牛。
“我给你治病的时候就纯粹的只是个大夫而已,我对你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消毒更彻底,”我要如何解释他才能明白呢,“就是说,都是病情需要,你……”
“别说了,我都知道。”他急急的打断我。
“伤口恢复的还好吗?”我决定转移这个令人尴尬的话题。
“还好,就是偶尔有点痒。”他的情绪渐渐的趋于自然。
突然间,又无话,我无奈,只好闭起眼睛。
“你怎么那么能睡?”在我就要睡着的时候,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从我把你救出来到现在,你就一直那么能睡。”我以为他说完了,谁知他又补充了一句,“像猪一样。”
真是气死我也。
“你还不是一样,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一直那么贪吃,也像猪一样,并且比猪还笨,猪贪吃也不会吃掉了下巴。”要是可以把他气得跳脚,最好是气得到外面去骑马最好,我就可以一个人,四肢伸展,放松随意的睡大觉了。
然而,他并没有生气,相反,似乎还挺高兴的,因为我有看到他微微上扬的嘴角。这人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的确,逸风是有些高兴,高兴可以和莫言拌嘴,高兴可以和莫言一样都像同一种动物,其实,猪,如果像莫言一样,也挺可爱的。
逸风一直都很喜欢偷偷的观察莫言,那个抱起来轻得像只小猫一样的女人。因为她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睡觉,所以他看她的时候也都是在她睡着的时候。因此在逸风的印象里只记得她有一张白白净净的小脸,尖尖的瘦瘦的下巴和长长的睫毛。
逸风很好奇,只是这样一个小不点,她如何可以使得纳布勒不惜花费黄金万两,甚至是不惜与他的皇帝哥哥做对也要救她;他也不明白,柯什日堂堂胡国帝王,后宫佳丽无数,何须千方百计要留她在身边,甚至不惜动用囚凤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