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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年-第4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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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京郊,繁华之处已经与寻常地方大大不同。便是一个六月里的普通节日,街上却是人头攒动,往来穿梭间极是艰难。
他们二人连马也没带,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便如寻常百姓般随着人流往最热闹的地方而去。忽地,身后几个青年后生嘻嘻哈哈结伴闯过,钱灵犀身材娇小,给撞得一个趔趄,差点摔下。
一只手适合扶住了她,“怎样?受伤没?”
钱灵犀摇了摇头,额上已微见汗意,只是奇怪,“怎地会突然涌出这么多人?”
邓恒苦笑,“我方才听人闲话,才突然想起,每年六月六,陛下为了与民同乐,会让人将宫中的大象等猛兽带出巡演,与民同乐,想来今日咱们是有幸撞上了。”
钱灵犀恍然,“怪不得。那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想你从前定是在宫殿里看这些表演,不如今日也与民同乐一番可好?”
邓恒一笑,执起她的手,“只要你不怕辛苦,那就去瞧瞧。”
钱灵犀脸上一热,想把手抽出,可邓恒却十指紧扣,不肯放松片刻,“街上人多,一会儿走散了可如何是好?走吧。”
竟是再不过问的就这么拉着她随人潮而去,钱灵犀侧眼看他,就是这样一身朴素的装束,就是这样毫无形象的在人潮中护着自己挤来挤去,只为了远远的跳起脚来看一眼被人山人海围起来的荷花,只为了把自己驮在背上,让她远远的瞧一眼关在笼子里的狮子老虎,再被大象吸起喷洒的水溅上几滴,就笑得异常开心。
开心的让他身边的那些人,那些风景全都失了颜色,天地之间,钱灵犀只能看到邓恒的笑。看得人心窝子里都暖暖的,热热的,有想流泪的冲动。
钱灵犀深信,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邓恒都是喜欢她的。
喜欢得愿意为她做一些傻事,喜欢得会为了她一再犯错。她曾经为这样的喜欢心动,为这样的心动沉溺,可如今的她更会为了这样的喜欢而割舍自己的感情。
不是不痛的。
那痛还会丝丝缕缕的侵入五脏六腑,骨髓血脉,连每一口呼吸,每一次心跳,都是痛的。
可还是要忍耐,还是要亲手把他推开。
钱灵犀不是贪生怕死,她只是不愿意在邓恒的生命中一再留下无法愈合的伤痛。上一世,她死了,一死百了。可那一世的邓恒呢?他是抱着怎样的伤痛度此余生?
年少夫妻,又在最恩爱的时候别离,那痛会长成心尖上一颗朱砂痣,在每个午夜梦回,溃烂成伤,永世难愈。
第一最好不相见,从此便可不相恋。
可是如果已经见了,已经恋了,那钱灵犀还能有什么办法?她只能控制着自己的情感,不再与邓恒相依相守。
他们各自会有各自的丈夫或者妻子,各自会有各自的儿子或者女儿,他们都会背负起不同的家庭,不同的责任,在不同的人生轨道上做着各自应该做的事。
那时,纵然他们会成为彼此的床前明月光,也只是在每个有月的晚上才会彼此怀念。刺痛,却也有限。
天色渐晚,喧嚣散去,宫中的队伍也渐渐回转了车队。
邓恒却依旧背着钱灵犀,“走,咱们吃饭去。你想吃什么?”
“你放我下来吧,这背着怪累的。”
“不累。逛了这么半天,你肯定脚酸了,这里人又多,我不过背你一时,真的不累。”
钱灵犀心头一暖,掏出手绢替他擦擦头上的汗,“那你背我到前面的瓜田,我口渴,想吃瓜了。才来的时候瞧着就想吃了,咱们找种瓜的农夫买个地里现摘的。”
“好啊。地里现摘的,肯定会比别处甜。到时你好好挑挑,别让人蒙了去。”
“那当然,咱们就坐那儿吃,要是不甜就不给钱。”
“说得有理。嗳,你们老家也种瓜吗?”
……
两人正絮絮如寻常夫妻说着话,忽地有一队侍卫匆匆赶了上来,到邓恒面前,单膝点地,“卑职参见殿下!”
钱灵犀笑得有几分苦,看来他们,是永远走不到那瓜田了。

第463章 婚事有变

再入皇宫,钱灵犀没想到自己居然见到一位故人。
一身雪白纱衣,通身没有纹饰,但那高贵的质地已经不是寻常人家穿戴得起的。尤其胸前佩的,那一串颗颗都有龙眼大小,莹润透亮,毫无瑕疵的玻璃种翡翠念珠,就更见尊贵了。
钱灵犀已非昔日吴下阿蒙,各种眼力都有长足进展。自然知道翡翠珠串,历来是最考究翡翠质地的,取材通常来自一块完整的大料才能保证珠串色泽的整体性和光泽的一致性。所以,只有最好的翡翠原石才能制作珠串,也翡翠珠串在翡翠首饰中的地位,也就不言而喻。
钱灵犀淡淡一笑,“程姑娘好。”
程雪岚的美貌一如往昔,甚至可以说,经过这几年的修身养性,她的美貌更加出众了。原先那股孤傲清艳之气渐渐淡去,眉宇之间多了几分澄和与宁静,整个人温婉明净下来,反而将原先那股子艳色冲淡不少,让人瞧着既高贵又不失亲和,真正象个大家闺秀了。
与钱灵犀乍然重逢,程雪岚的神色也颇见欢喜,“真是好久没见了,钱姑娘,你近来可好?家里人可都安好?”
她还真是不一样了,要是从前的程雪岚,一定会揪着钱灵犀,先刨根问底的问她为什么会跟邓恒在一起进了宫,还做一副妇人打扮。可眼下,她却只落落大方的打个再正常不过的招呼,就好象钱灵犀的出现再正常不过一样。
钱灵犀这回笑得有几分真心了,“多谢惦念,家里都好。看程姑娘的样子,似乎过得不错?”
“托福,一切安好。”程雪岚简短利落的介绍着自己,“近日我义母有些心绪不宁,今日过节,便接我进宫跟她讲讲佛经。原本晚上就要回去的,没想到竟遇上你了,这也是我们有缘。在程妃娘娘的住所,你不必客气,有什么需要跟我说就是。”
钱灵犀没什么需要的,只要不让她出去跟那些贵人磕头请安,让她安安稳稳呆上一夜就行。
程雪岚也不啰嗦,先让人打水给钱灵犀洗漱,去问过程妃的意思后,回来就摆上了饭菜,陪她吃了晚饭,然后安安静静在一旁看她的经书,钱灵犀不问,她什么也不多说。
她们的居所虽在一处,却有两个相对独立的空间,钱灵犀不是好事之人,也没什么想打听的,这样的清静倒让她轻松不少。
看着如火夕阳下的宫墙内,那一株芍药名品金带围开得正好,忍不住向宫女讨了纸笔,对着描画起来。想着日后带回家做个绣花样子,也是很不错的。
她在这里画得入神,却没留意到程雪岚已经放低了手中书卷,悄悄打量着她。程雪岚是没有多说多问,可这并不代表她不好奇。可以说,只要与邓恒有关的一切,她都快好奇死了!只是现在的她,更加懂得掩饰而已。
想想方才去向程妃打听时,连她都是讳莫如深的表情,程雪岚在不解之余也有着深深的担心。
邓恒和钱灵犀进宫的时候她虽没瞧见,可听前去接她的小宫女说,他们俩穿的是一样衣裳,就跟民间的小夫妻一样。而听那些接到人的侍卫说,看到他们俩时,是世子殿下背着钱灵犀的。可程雪岚已经观察好久了,确信钱灵犀的腿脚没有半点问题,那好端端的,邓恒为什么要背着她?
听说还跟她一起去过什么六月六,若是要看荷花,吴江府邓氏老家听说可有整个湖的荷花,还不够他看的?若是要看大象,就更加说不通了,在宫里什么时候看不到,非要眼巴巴的跟老百姓去凑什么热闹?
莫非是邓恒跟钱灵犀有了什么?可那样的话为什么要把她安排过来跟自己住?程雪岚越想越糊涂。
但她有一点是清醒的,那就是,邓恒来了。
当年决定带发修行之时,程雪岚就想得很清楚,她这辈子除了邓恒,是没办法再嫁给一个好男人的,所以她只能为此而努力了。
初进佛门时吃斋茹素,念经打坐的辛苦没有熬过的人不会明白,尤其是自小娇生惯养的程雪岚,只有她知道自己下了多大的力气静下性子,诚心礼佛,给自己慢慢积攒起了声名。
说来真要感谢皇上当年让她拜程妃做了义母,不论是为了面子还是真的有几分怜惜,这些年程府倒是没有断绝跟她的联系。三不五时的派人过来瞧她们母女一眼,送些银两家用。
除了生活必需,程雪岚几乎把所有的钱帛都捐给庙里做了善事,赊粥济贫,处处行善,让宫里终于看到她的诚意,开始转变对她的态度,也肯接她进宫走走了。
等到看到一个犹如脱胎换骨般的程雪岚,皇上又渐渐念起她家亡父当年的好处,想到那忠实的侍卫最后只遗下这么一个孤女还要长伴青灯古佛,未免心中不忍。
成功博得皇上同情的程雪岚自然在宫中的日子开始好过了起来,而她与世无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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