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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车很沉稳,我本来有些晕车,可是这一路上,我都没有一丝的不适,这样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好到让我这么一个晕车多年的人觉得可以一直这么游车河,一直一直继续下去,这是一种多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感觉啊。
而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居然给了我这么美妙的感觉。
他没有开音乐,也没有开收音机,也不和我搭话,就这么专注地开车。
唔,他真的很擅长处理尴尬的场景,到底如何做到的呢?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果然很有道理,我觉得从咖啡店到回家,好似只过了几分钟而已,可事实是,车已经在雨里开了半个小时。
我有些自恋地想:他是不是故意开这么慢的?
哈哈,这想法真的是很自恋,但是自恋得让我很喜欢。
偶尔做一个自恋的人,原来是这种感觉,感觉整个世界都瞬间亮堂了起来。
他把车停下来的时候,我沉默了好一会,其实我很忐忑,很怕他会问我为什么还不走,因为他不解风情,完全有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但所幸,他还算有绅士风度,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但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一定有这么想了。
车里面很安静,能清楚地听到雨滴打在车顶和窗玻璃上的声音,这是我最喜欢的声音,就像小时候躺在靠窗的床上听着下雨天的雨篷声响一样,有种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幸福感,外面风疾雨嘶,我却安逸地听着雨声,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安心的事了吗?
我转头看他,觉得因为喜欢这场雨,好似也连带着喜欢他了一样,心头感觉烫烫麻麻的,很是奇妙。
路先生,你要不要跟我结婚?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连拽着门把的手都微微发抖,但是已经说出去了,我硬撑着自己对他微笑,好让他觉得我只是在开玩笑。
他沉默了一会,眉头略略地皱起,为那张干净的脸添了些莫名的性感,他身旁的玻璃上印着被雨水融化的流光,一切就像浓墨重彩的画。
我尴尬地咽了咽口水,强颜欢笑地打趣着问,需要时间考虑吗?
这是一个玩笑,一个脑袋一昏而开出的无聊玩笑。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他忽而微微一笑,笑得光彩四溢。
不需要考虑,结婚吧。
他说不需要考虑,结婚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脑中久久地回荡着这句话,心被涨得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生根萌芽。
我有些措手不及,开了车门就跑走了,到家的时候,身上被淋得湿透了,但我却第一时间冲到了房间的窗口拉开了窗帘往外看。
他的车已经启动,缓缓地开走,我一方面有些失落,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真是花痴得可以了。
女人,还是真是矛盾。
写出这篇日记的时候,我突然很想说——
路先生,虽然我第一次见你,但我突然好想当你的那根遗失的肋骨,真的好想好想。
这种让人好似漫步云端的幸福感,估计再也不会有了,所以——
请让我做你的那根肋骨吧。
☆、第二十七章 为你洗手做羹汤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要慢慢一章一章更。。还是要一次放上来。。来几个人给个意见啊!!一共59章。。哦漏!!
路梵对着第一页发了好长时间的呆,他一直没有翻开第二页,也没有勇气去翻开第二页,短短两天里面,他已经回忆了三次他们的初次见面,那几乎是他们相处的最融洽的一次,想来还真是有些讽刺。
他觉得自己知道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却想要阻止自己知道得更多。
她说想做他的那根肋骨。
路梵手里捧着日记,转头看向林晓曦的睡脸。
就是这个女孩子,曾经在日记里说过,很想做他的那根肋骨。
而如今,她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想到这,就算铁石心肠如路大财主,也免不了有些心酸了,这个女孩子曾经有过满满的幸福感,却被自己摧残殆尽了。
那么她忘记了一切,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林晓曦一睁眼就看见路梵若有所思地坐在她床边的地板上。
她记得,他很讨厌坐在地上的。
当然,此时路梵早已将日记放回保险柜中,并将保险柜重新锁上了,所以林晓曦是不可能猜测到他知道了什么的。
“我怎么睡着了……”
她眯缝着惺忪的睡眼,挣扎着起身靠着枕头望向他。
“醒了?”
路梵到底还是个沉稳性子,纵然胸中有万丈惊涛,面上也仍是云淡风轻的。
林晓曦皱着脸点了点头,“嗯。”
“肚子饿吗?”他就这么坐着,微扬着头看着她。
她一愣,随后双手撑着肩靠近他,仔细端详他的脸,“我觉得,你好像有点不对劲。”
林晓曦当然不知道,这是她的第六感最灵的一次了,因为下一秒,她就被否决了。
“一般人应该都会觉得,回笼觉睡到下午的人更不对劲。”路梵眯着眼,凉凉地反驳她。
“……”
对,是她不对劲,她是脑子不知道被那头驴踢了才会一起床就去惹路大财主找晦气。
路梵一眼就看出她在腹诽自己,继续不阴不阳地说:“林秘书,是不是有什么不满啊?有的话,尽管说出来。”
林晓曦暗暗地对他翻了个白眼,换上了一脸谄媚的笑,“呵呵,没有没有,满得很,满得很,满得都要淌一地了。”
路梵好笑地看了看她,没说话。
这一刻,他愿意相信,林晓曦忘记了一切,是上天给她的,也是给自己的一个机会。
林晓曦废话了几句,好似把肠胃也废话醒了,还真立刻感到肚子饿了。
她斜着眼睛瞄了瞄路梵,讨好地问:“呵呵,路先生啊,小的肚子饿,能不能赏点东西吃吃啊?”
路梵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撑着手掌从地上起了身,还作势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林晓曦看着他一系列的动作,心中很是不屑,地上哪有什么灰尘,以前有钟点工,现在有林妈妈,那是干净得都跟盘子差不多了,他还拍,真是矫情!
可是心里想的归心里想的,脸上那是万万不能表现出来的,路大财主是她林晓曦的衣食父母,她要敢有丝毫不敬,那就是大大方方地作死。
路梵拍了好一通才消停,他垂首望了望林晓曦,冷冰冰地丢下一句“洗漱穿衣服,我们出去买菜”就迈着大步出去了。
她刚睡醒脑子反应有些慢,愣是反应了好一会才明白,他这是让她把自己拾掇拾掇出门的意思,这才掀开被子,慢腾腾地下了床。
一下床,她就看到了敞开的床头柜,顿时心中涌上一股烦躁的无力,心头一个不爽,伸脚就是一踢,就这么硬生生地把柜门踢上了。
换睡衣的时候,林晓曦才回过味来,路大财主刚才是不是说的我们去买菜,而不是去吃饭?
莫非他还想亲自再给她做一顿午饭?
真是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人一时受宠若惊,无法接受啊。
不过难不成做饭是路大财主的一大爱好?
带着这个疑问,林晓曦在等电梯的时候和他搭话也就顺溜多了。
“路先生你是不是你喜欢做饭?”
路梵低头瞄了她笃定的脸一眼,摇了摇头。
林晓曦显然不信,继续问:“那为什么不是回路家宅子吃,或者是出去吃,而是去买菜啊?”
“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你难道觉得前面两条更行得通?”
“……”
好吧,是她贪睡的错。
这男人,除了让人尴尬,就会在别人很尴尬的时候一脸轻松,看得人恨得牙根痒痒。
咳咳,不过看在他是要给自己做饭,林晓曦决定识大体地原谅他一次。
“那你为什么会做饭?”
“我在加拿大自己生活过五年。”
加拿大,加拿大,最近好像刚听过这地方,是在哪里呢?
林晓曦皱着眉头想了半天,终于灵光一现——
那天夏颖在厕所跟她解释的时候,就说自己要回加拿大!
她抬头看了一眼他的侧脸,心里搞不清楚是什么情绪,有点失望,有点落寞,却又开始觉得他跟夏颖果然感情很好。
那两人都高端大气上档次,哪像她,简直像一个敲错门的快递员。
路梵注意到了她的眼神,侧过头来看她,“怎么了?”
林晓曦赶紧把头低下来,她不想让他感觉到自己的自卑,太令人难堪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很厉害。”
路梵扬了扬眉角,盯着她单薄的肩膀看了一会,“很厉害?”
林晓曦的声音有些低低闷闷的,“嗯,很厉害,有种万能的感觉,什么都会做,什么都能做好。”
她开始有点理解,为什么以前的林晓曦会喜欢他了,与这么一个骄傲又全能的人朝夕相处,有什么理由不觉得他有魅力,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
就连现在的林晓曦都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她荒唐的身份和他的没有口德,或许她也没法这么淡定自若了。
路梵看不见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