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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也是如此。
驱车进酒吧的车道后,我的嘴唇已经像被‘沙漠红’熨烫过一样,很热,并且有少许的烦躁。于是有点急切地进去寻找那个男人高大而黝黑的身影,但令人失望的是,他并没在酒吧。
“老大刚回纽约。”嘈杂的音浪声里酒保大声告诉我。我点点头,抽出一支烟在吧台附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种酒吧的好处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它总是热闹的,充满活力,并且幽暗。你不需要为了躲开寂寞而暴露在光下,也不会因为黑暗就感觉到无处排遣的孤独。这是我那几栋数百坪的大房子所不能给予我的。
我点燃烟,看着吧台上被灯光勾勒着曼妙身体的舞女的身影,她们像蛇一样在穆斯林略带诡异的鼓点节奏里扭动,缠绕,仿佛没有骨头一般。我用力吸了口烟,它们顺着我的喉咙像那些舞女的身体一样缠绕进我的肺。
这时一个人在我边上坐了下来,带着一身浓浓的金属味。
能穿透酒吧间被各种香水、酒精和烟混杂出来的空气的味道,很难不让人引起注意。
于是我朝他看了一眼,可巧,他也正朝我这边望过来。
男人很高,很瘦,浓密的金发朝后梳得一丝不苟,就像他身上那套妥帖而昂贵的西装。
长得说不上好看还是不好看,因为他没有当地埃及人那种沙漠风暴般的英俊,也没有酒吧老板那种雕像般润滑而阴柔的美。
或许在人群里一站就没了踪影,如果他不是那样的高挑,眼神那样的温柔,嘴唇的弧度那样的漂亮。
记得谁说过,微笑也是种艺术,不是随便哪个人,随便一笑,便是好看的。
于是我不由自主也朝他笑了笑,嘴里的烟因此吹到了他的脸上,不知道是否不太礼貌。
“一个人?”他似乎并不介意,并且招手叫来一杯酒。
“对。”声音好听的人难免勾起人交谈的欲望,所以我回答了他。
他将端来的酒推到我面前。
一杯艳得像火的“沙漠红”。
这一晚上我一共喝了多少杯这种浓烈而充满欲望的酒,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后来我从椅子上坐到了那个连名字都没有问过的男人的身上,又从他的身上坐到了他的车子上。
车子还没到酒店我们已经纠缠到了一起,而酒店房间那张柔软的红色大床彻头彻尾成了“沙漠红”辛辣并伴着微甜的液体。
他的身体就好像那尊阿顿神的雕像,坚硬而欲望喷张,叫人疯狂。
疯狂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被疯狂的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我的头和身体痛得疯狂。
睁开眼,发现那男人已经不在了,我有点遗憾,也有点后怕。因为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就随便跟这么一个陌生人上了床。
摸索着接通手机,是默罕默德打来的,手机那头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古怪,他说:“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一上午,你没在家。”
“酒店。”我老实回答。
“又通宵?”
“没什么事我要挂了。”被人管是我不喜欢的,尤其是被一个男人管,保守而无趣的埃及男人。
“别挂。现在有空么,你最好马上到实验室来一趟。”
“来做什么?”
“有样东西,你最好过来看看。”
☆、第六章
出酒店门,发觉碰上了沙尘暴,整个城里一片黄蒙蒙的,我赶紧往车道跑过去,却想起来车还停在“榆树街”。
没有车又赶上沙尘暴,这让我头疼得更加厉害,而最让我头疼的原因是不得不叫辆出租。
一直以来最不喜欢叫这地方的出租。很脏,很旧,有些甚至连车窗也没有。很难想象一座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它的出租车会是这种状况,从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讨口饭吃,一直到多年以后有了自己的别墅和车子,这里出租车的状况就始终没有改善过。
司机见我不是本国人,要了我三十埃磅,我头疼得厉害也就没跟他讨价还价,只是跟他强调我在赶时间免得他带我绕圈子。说的时候用的是流利的阿拉伯语,这有效制止了他蹩脚英文的喋喋不休,只是安静后车里闷热的空气显得格外令人窒息起来,所有车窗都被关得严实,因为沙尘暴很厉害。
我到开罗那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强烈的沙尘暴。
一路过去,漫天的黄沙遮天蔽日,原本刺眼的阳光这会儿勉强透过尘沙射出一些昏黄的光线,以致能见度很低,十步开外人和车都变得模模糊糊。因此原本就混乱的交通变得更加拥挤不堪,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上并排六七辆车扭动着缓缓前行,五分钟的路走上半个多小时都走不完。
“哈瓦日……”龟速朝前驶的时候,我听见司机咕哝了句什么。原本以为他在抱怨这拥挤的交通,可是后来发觉他通过后视镜在朝我看,那话像是正在对我说的。
“哈瓦日?”于是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他点点头:“哈瓦日,伊西斯女神的风暴。”
伊西斯女神的风暴?听起来似乎挺酷的一个名字,但我实在无法将这片浑浊的颜色同那个美丽的女神联想到一起。所以我耸了耸肩。
“哈瓦日比一般沙尘暴都要强,它把北边沙漠整个儿都吹来了,该死的鬼天气。”说着话司机闷踩了下刹车,并且往边上那辆紧贴着他泥鳅般超了过去的丰田猛按了两下喇叭:“每次碰到这种天事故总是最多的。”说完,想想不太爽,他探出头去冲前面大吼了一声:“嗨!赶着去投胎啊?!”
这叫人忍俊不禁,显然各国间骂人的方式总是差不多的。
见到我笑,司机也笑了,然后对我说:“嘿,姑娘,你笑起来真是好看,有电话号码么?”
得,显然各个国家男人泡妞的方式也是大同小异的。
我没有理会他,把头转向了窗外。这会儿窗外能见度似乎已经变得更低,几步开外人影就已经模糊起来,路边棕榈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大团塑料袋在天上飞舞扭曲着,很快噗的一下就被卷到了更高的空间。
“风可真大。”忍不住叹了声。
司机见状挑挑眉,对我道:“第一次碰到吧?”
我点点头。
“我也快十年没碰到过这种天了。明天开始至少三天你要少出门,姑娘。”
“为什么?”
“因为伊西斯女神风暴来临的时候,阿努比斯会睁开他的眼睛。”
到实验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我午饭没吃就出酒店,这会儿饿得前胸贴后背。又饿又渴头又痛,这让人脾气无论如何也是好不起来的,所以看到小默罕默德衣冠楚楚地坐在实验台上,口气不免有点生硬:“叫我来看什么。”
他正低头在显微镜前看着什么,很专注,以致我问他他都没有反应。
直到我问了第二遍,他才做梦似的把头抬起来,直愣愣看向我,一边眼睛因为太靠近显微镜的边框以致有点红,这让他看起来有点好笑。
“过来。”见到是我,他有些游离的神情看起来振奋了一些,甚至有些兴奋。手朝我招了招,一边将位子让给了我。
我坐□,按着他的手势朝显微镜里看了过去。
里头是组细胞,蠕动着,并且有一些正在发生分裂。“这是什么?”看了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我抬起头,朝目光看起来兴奋得有些闪烁的小默罕默德望去。
“细胞。”
“我知道是细胞,怎么了。”
“这是一组人的表皮细胞。”
“谁的?”
“问得好。”夸完,似乎并不急着回答我的问题,他负起手在边上走了两圈,然后问我:“它们看起来怎么样,死的还是活的。”
“当然是活的。”
“这就有趣了,”说着,拿起桌子上的眼镜戴了起来,他再道:“猜猜它们是谁的。”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很猛地叫了一声,我没好气道。“如果不急着告诉我,那我先去吃饭了,小默罕。”
“它们是从你带回来那具木乃伊身上采的。”
“什么??”一句话,硬生生让我把离开的脚步给停了下来,我转过头仔细在他脸上看了看,以确定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在拿我开玩笑。“木乃伊?”
“是的。”他点点头,并且在手腕的地方比划了一下:“就从这个地方采集的,货真价实。”他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但他的话却让我没办法去相信。
你见过一具表皮细胞还活跃并且能发生分裂的木乃伊么?
怎么可能。
那东西经过几千年的时间早就干得彻底了,虽然……我带回来的这一具有点儿特别,特别的湿一些。
但也无法改变它已经死去了几千年的事实。
“你确定你给我看的不是细菌。”脑子里挣扎了一下,我问他。
他朝我摊了摊手:“镜片上的切片,你自己去确认。”
不需要确认,因为细菌和细胞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只是无法相信而已,换谁都不会相信的,因为这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会的……”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