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堇色将那小像立起来,然后,在场的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鱼非鱼脸上。
案情至此已经大白。那石像原来是仿照这幅小像雕刻的。
“这不是我……”鱼非鱼嗫嚅道。
当然不是她,因为画像上有标注:戊寅年孟春朱夏小影
画中的女子名叫朱夏。
朱夏何许人也?
“她是六百余年前的一名女巫。”舞枫略一沉吟,说道,“荒逸人,因为能够窥破天机,被火凤国的高祖皇帝聘为妃,位在皇后之下,却享有诸多特权。……”
既为高祖之妃,又兼国师的双重身份,让朱夏备受高祖宠爱,当时六宫粉黛三千,无人堪与之比肩。皇后之位,摇摇欲坠。朝中私议纷纷。
随后发生了一件事,让人们对于朱夏女巫的操守产生了质疑。在一次宫中宴会后,有人发现朱夏女出现在酒醉的左丞相澹台氏的寝室中,都说朱夏女既生自荒逸,那里民风□,不以为耻。朱夏女看上了澹台丞相,所以才上演出了这么一出酒后乱性的闹剧。
众臣纷纷上折请高祖废妃,万般无奈下,高祖将朱夏女的封号虒夺,将之遣出后宫,禁于宫中的道观中。
后来的朝贺中,来自北方游牧族鹰部落的洛氏入朝进贡,无意中在道观附近遇到了朱夏女,当时便惊为天人,心生爱慕。虽为夷狄,但那洛氏骨子里却极爱中原文化。他的出现安慰了孤苦无依背井离乡的朱夏女,而朱夏女的不幸遭遇也深深地感动了他。
后人都传朱夏女行为不检,继高祖后,又先后与数个男人有染,其中也包括了这洛氏。
但就是这样,有内侍私下传出,高祖曾经几次趁着夜深人静偷偷溜出寝殿,跑去道观与那朱夏女相见。而且,这绝对不是内侍的猜测,是澹台氏抖出来的。他好像早就料准了高祖不会死心,所以才会埋伏在道观周围,终于把高祖和那朱夏女抓了个现形。
当时的情况有些混乱,时至今日仍理不出个头绪。
之后,朱夏女就生了个儿子。朝臣皆认为其血统不纯,上书请杀之。高祖心存怜悯,只赐以贱姓,令抛弃荒野,自生自灭。
然这婴孩却被澹台氏收养,冠以澹台之姓氏,成人后,娶士族庶女为妻,生有诸多子女,其后子嗣不绝,颇是兴旺。
火凤国建国百余年后,当时天子因无子嗣,老来便认了澹台氏这养子之后为继承人。其后,这一脉瓜瓞绵绵,竟至于今。说白了,当今圣上景明帝就是那朱夏女巫的后人。
至于这地下宫室,应该是洛氏为纪念朱夏女而建,壁画上所书的文字,乃是大鹰国先祖所用的“鹰爪文”,记载的正是这洛氏的一生,后半段则着重刻绘了与朱夏女的相识经过。
……
“敢情,暴君的先人还是个痴情种子。”鱼非鱼啧啧有声,“朱夏女巫后来呢?”
“死了。”舞枫淡淡地说道,“当时火凤国大旱,年余不雨。民间传说是朱夏女不洁所致。朱夏女便自请自焚祈雨,登上的火刑台,被一把火烧死了。据说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第四天上,天降暴雨,一切都冲刷得干干净净。”
听完这个故事,众人沉默了片刻。
“依我看,焉敢说朱夏女不是被那些阴谋家陷害死的?”鱼非鱼发挥出她的创作动能,展开联想,“一个乡野女子,知道多少弯弯绕儿?真要是个有心计的,哪会轻易暴露自己的异能?就算暴露了也不打紧,成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又有看破玄机的能力,应该可以如鱼得水活得很惬意吧,怎么会突然跟丞相混在一处,还叫人给当场抓住?分明就是澹台氏从中搞得鬼!哪就那么巧,正经的国家大事不做,半夜三更跑去抓皇帝的奸情!不会是他自己也想分一杯羹吧?想朱夏那样的奇女子,与其便宜别个,倒不如自己受用着,贼喊捉贼有时候很好用的。看看现在的妖孽,跟他先人比,能差到哪儿去?分明是蛇鼠一窝。……”
踏云适时地咳嗽了一声,制止了她对自家主君的进一步攻讦。
“可怜的朱夏!从来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烧死了,多疼啊,想必也赶不上她心里的苦吧?……”
踏云含笑道:“知道今天奴才知道,妹妹原来长的像荒逸人。长这么像,不会是那朱夏女巫的后人吧?”
☆、120妖孽
“可惜,我没有巫术。”鱼非鱼瘪笑道,心下却直犯嘀咕:不会巫术,但性质也差不多了。一缕异世之魂,若是给人察觉了,下场还不是一样,会给当成妖孽烧死?
“什么荒逸不荒逸的,真正有抱负的君主,就应该视天下苍生如一家,都是自己的子民,如此,才会杜绝战争与杀戮,避免再次把朱夏女这样的弱女子卷入残酷的权谋争斗中。高祖,说真的,那男人太娘了。……”
“妹妹谦虚。不会巫术,可是妹妹的聪明手段却是常人难及啊!”踏云的提醒听上去好坏掺半。
“所以,你家主君才会派你来抓我,好为他所用。不为所用,便为我弃。就这行事,倒是颇有其先祖之遗风啊!”
在这个问题上,踏云的态度很谨慎。主君怎么样,岂是她一个属从敢置喙的?“规矩”二字,可不是儿戏。
“说实话,踏云啊,你说你是十二属之一,难道,做花娘就是你的本分?咱不说你一天接多少个客人,就是三四个,这么多年下来,没有八百,也该有一千了吧?你就不厌烦?”说起这种事儿,鱼非鱼的口气十分严肃,丝毫听不出淫邪之意。
踏云不以为忤,笑道:“套用妹妹的一句话:都是本分啊!奴不做、奴做不来,自然有能胜任的人。”
鱼非鱼咳了一声,忽然凑近了低声问:“那个……你家主君爱过你没有?”
踏云面色凝重,沉声道:“不敢!奴残花败柳之躯,有辱主君耳目。”
“切!”鱼非鱼哂笑,“原来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啊!那个人,那么有原则么?”
踏云拒绝回答。
鱼非鱼只得收起嘲笑,接着问:“十二属到底是干什么的?特务?杀手?要成为其中一员是不是竞争很激烈?不会是把你们丢进一间屋子里,跟练蛊虫似的,相互残杀,最后活下来的那个,就会被录取?”
踏云惊讶地扫她一眼,反问:“妹妹连蛊虫也知道啊?又是书上看来的?”
末一句颇有点无事生非之感。
“那是!”鱼非鱼白她一眼,“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花娘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又岂止是这个!将来我的男人什么滋味,大概你也不知道吧?要不,到时候虚你个方便,品味品味?”
踏云的眼波扫过舞枫和堇色,笑骂道:“我跟你说道理,你却只管不耍流氓。”
“不这样,花娘肯死心?”抛开石像,众人开始寻找出口。鱼非鱼趴在地上,手持一把雕刻用的凿子,挨块地砖地轻叩以辨听虚实。
“不是你说的那样。”踏云正色道,“我们都是自小就被阁老收留的。收留之初,就已经在心智、气血、筋骨等各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筛查。入得阁中,由阁老亲授武功,然后由天下名师对我们进行残酷的督导。如此,经 十数年,方可为用。我们会被委派以各种实践,在这个过程中,优胜劣汰,数百人最后就只剩下了十二人,便是外面的人所称呼的十二属。……”
“你、等等!”鱼非鱼忽地直起身,严肃地问,“你家主君亲授武功?他有那么厉害?全才吗?他多大?你多大?收留你们?那个时候他懂事不嘛?他、他到底有多大岁数?”
见过了开云,她才真正相信了青春永驻的真实性,也相信了世间果真有仙药的存在,可以让奔四的人看上去就跟萝莉似的。既然开云可以驻颜,谁敢说妖孽不会是真的“妖孽”?
一提起澹台清寂,踏云就变得比良家妇女还老实:“妹妹,天底下的少年英才不光是只有你一个哦!主君他是当世奇人。莫问以前水深水浅,单就说这一次的望乡关之战,不知道你听说了多少?”
鱼非鱼马上摆出一幅洗耳恭听的模样以示自己的无知与渴求。
“我只知道,暴君他当着我的面,得意洋洋地发出了骑步兵数万。怎么,给你家主君拦腰砍了么?”她笑问。
踏云嗤笑了一声,十分地拿乔。
“别跟我说全军覆没啊!要真是那样,他就跟诸葛孔明一样了,不是人、不是神,而近乎妖。”
舞枫远远地接口道:“他是不是妖孽,丫头不是早就知道了么?一座城,六万兵马,附带己方边民数千,一夕湮灭,这生意划得来。这等大手笔、大心机,也只有你家主君才会有。苦心孤诣设计这一切,委实难为了他!”
“怨不得头发都白了,劳心过度啊!”鱼非鱼同他一唱一和,倒是显得融洽得很。
“主君的白发是天生的。……”踏云试图辩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