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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仙,去把鸡杀了,好招待几位小公子。”金刘氏深吸一口气,对女儿吩咐道。
金水仙正欲往厨房去,忽听得母亲如此吩咐,不由停住了脚步,为难道:“娘,好不容易楼家送来一只母鸡,还等着下蛋给您补身子呢,怎么能杀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金刘氏眉头一皱,脸上的皱纹也深深地挤到一块儿,“几位小公子大老远的给我们送来一鸣的消息,理应好好招待。若是今日不杀,我改天就还给楼家去。”
“可是……”金水仙虽然感激李贺杰他们专程跑来他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破落山村,但她却更关心自己母亲的身体,还想劝说几句,却被金刘氏一个眼神给堵了回来。
李贺杰见状,赶紧站起身,“伯母,您太客气了。那只鸡是给您补身子用的,我们怎么好意思吃。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您若是执意要杀鸡,我们现在就走。”
夏唐二人也作势站了起来。
金水仙朝他们投去感激的一眼,但心里又怕他们真就这么走了,就不能听到小弟的那些趣事了。
金刘氏看着他们,突然猛烈地咳嗽起来。
金水仙赶紧跑过去,轻轻拍抚母亲的脊背,嘴里不停询问着她是否好过一些了,但金刘氏却是一言不发。
“伯母,其实我们之前在山里抓到了一只野鸡,中午吃野鸡就可以了。午饭由我来做,看我给你们露一手。”李贺杰捋了捋袖子,又对边上夏唐二人低语了几句。
“你们是客人,怎么好意思让你下厨。水仙,不要怠慢了客人。”
“水仙姐,你照顾伯母,午饭交给我就成了。”李贺杰对着母女俩真诚的一笑,“我最拿的出手的就是烧饭做菜,金师兄也很喜欢吃我做的东西。”
母女俩终于被说动了,同时也有些期待起他的手艺来。
“水仙姐,厨房在哪边?”
“在后院,我带你去吧。”
“不用了,你陪着伯母。少逸他略通医术,正好可以给伯母查看一下病情,但有些事可能还是要问你才清楚的。”
“那我就真不带你过去了。厨房里的菜是今早摘来的,我都洗干净了。”金水仙难得的露出一丝笑容,显得年轻了不少,眉眼间依稀能够找到与金一鸣相似的地方。
听唐少逸竟然会医术,她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激动起来,但是金刘氏的眼神却依旧黯然。
在金刘氏眼里,唐少逸太过年轻了,她的病连镇上的老郎中看了都直摇脑袋,更何况这几个跟自家儿子差不多年纪的娃娃。不过金水仙却不这么认为,但凡有能将母亲的病治好的可能,她都不会放弃。
村子地处偏僻,镇上的郎中医术其实并没有多么高明,但是诊金极其高昂;偶尔经过的游方郎中却是因为村子实在难找,从不会进村来的。所以他们这些穷苦人家,家里面一旦有人生病,要么拖着等病自己好,要么就只有等死了,几乎没有什么盼头。
…………
李贺杰绕到后院,看着简陋的厨房,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地方说是厨房,实在有些勉强了,不过是靠在屋子后墙上搭出来的一个小台子,上面是一口大锅,下面是生火的,有点类似土灶。
台面上放着的蔬菜倒是水灵灵的,但那锅勺都是使用了太久已经破损了的。
至于野鸡,他自然是胡诌出来的,但凭他如今的身手,抓一只野鸡并不用费他多少力气。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他便提着一只肥硕的野鸡从山林里回到了后院,而且野鸡已经退了毛,除去了内脏,里外用山泉洗了个干净。
他先生火煮上了饭,趁着煮饭的空当,又将野鸡进行了粗略的腌制,但是酱油、黄酒、盐巴、丁香、玉果末、十三香等调料香料一样都不少。
等饭煮熟,从储物袋中取了些虾仁、火腿等辅料,与台面上的葱姜、香菇合在一起爆炒后出锅,盛到碟中放凉。
此时,野鸡已经腌制得差不多了,他用巧劲在不伤及鸡皮的情况下把野鸡的翅骨、腿骨、颈骨震碎,而后又从储物袋中取出一大张荷叶,将整只鸡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包好后,又在荷叶外面均匀地涂上了一层湿泥,这才终于完成了前期工作。
接下来就要简单轻松得多了,他直接将涂了泥的野鸡放入烧得正旺的灶洞之中,便不再多顾,管自己做起炒菜来。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医者有仁心
夏晟睿的鼻子灵光的很,闻到后院中香气传来,就知道李贺杰大功告成了,自告奋勇地跑去后院帮大厨端菜。
李贺杰让他把几个炒菜端走后,才慢悠悠地去灶洞把那团被烤的又干又硬的泥巴给弄了出来,放出神识穿过泥壳往里一查探,满意地点了点头。
拿着泥团回到屋里,唐少逸已经帮金刘氏看完了病,正在沉思着如何应对。
而屋中此时又多出了一人,是个中年男子。刚毅的脸上满是岁月侵蚀的痕迹,曾经挺拔的腰杆已被生活的负担压弯,相貌与金一鸣七成相似,李贺杰不用猜也能想到这位就是金一鸣的父亲金正了。
金正每日起早去山上砍柴采药,到正午回来吃个饭,然后下午再出去,日复一日的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让人感到枯燥疲累。今日家里来了客人,让他有些意外,但最意外的还是听到了儿子的消息,连带着背脊都挺直了不少。
“伯父好。”李贺杰给人打了招呼,把泥团往饭桌中央一放,发出一声闷响。
一屋子人除了李贺杰,现在全把目光集中在了正冒着热气的泥团之上,各自猜测着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夏晟睿和唐少逸都吃出经验来了,在十方崖上的时候,李贺杰偶尔也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他俩直接把神识浸入到泥团里面,面上立刻现出了然之色,但是这样做往往也会少了许多期待中的乐趣。
金水仙之前听李贺杰说抓了野鸡,但这一桌子的菜里头并未见到野鸡的影子,不禁猜测野鸡是不是在这泥团里面,毕竟看泥团的大小,跟一只鸡的大小也相差不了多少。然而这样的做法她却是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做出来的鸡好不好吃。
“这是煨鸡,俗称叫花鸡。”李贺杰提起菜刀,用刀背往泥团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
他这一刀下去,泥壳上立刻出现了一条裂缝。裂缝渐渐扩大蔓延,露出里面青绿色的荷叶。鸡肉香混合着清新的荷叶香气,争先恐后地从裂缝中跑出来,霎时间充盈了整个屋子。
屋子里一时间鼻子的抽气声此起彼伏,似要将这满屋的香气都吸入到身体里去。而随着整个泥壳的碎裂,香气也愈加的浓郁起来。
夏晟睿自觉地帮忙把桌上的碎泥块清理干净,还不忘拿起泥块嗅了嗅,露出一副迷醉的表情。
其实类似于叫花鸡的做法,有一道菜叫做“炮豚”,是李贺杰在大齐皇宫中见到的。炮豚就是用粘土把乳猪包裹起,加以烧烤,然后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菜,与叫花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只不过炮豚更加费时费力,若不是选用乳猪的话,一个人可能还忙不过来,一般是富贵人家才吃得起这道菜的。李贺杰九岁那年就帮忙做过一次炮豚,累得够呛,他相信夏晟睿当时一定是有吃到的。
话又说回来,李贺杰现在的身手完全可以独立完成炮豚的制作,就是让他把几百斤的肥猪当哑铃举也不是问题,但他还是更倾向于做叫花鸡这类平民化的食物。而且若是在野外,取材便利才是第一要紧的,不管是野鸡还是野兔,都比野猪要容易搞定得多。
李贺杰挑动手指,把荷叶剥开,伴着一阵更加浓厚的香味,被煨至棕红色的野鸡终于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鸡身油润光亮,安静地趴伏在同样油亮的荷叶之上,热气缭绕之间,又似要展翅飞去,让人视之垂涎欲滴。
“大家快别愣着,赶紧坐下来吃吧。冷了味道就不好了。”
几人回过神,纷纷落座。四方小桌本就不大,现在就更显得小了。座位也是不够的,金水仙和金正父女俩坚持不肯就做,要把位子让给客人。
这样一来他们几个做客人的反倒不好意思了,最后三人把两张凳子并在一起合坐,总算是让出了一张凳子给金正。
坐定之后,唐少逸摸出一把匕首就要去切鸡,却被李贺杰制止了。
“叫花鸡要直接拿手掰着吃味道才好。”李贺杰说着,掰下一只鸡翅递给夏晟睿。
夏晟睿接过就啃,也不管李贺杰的爪子干不干净,当然,如果这鸡翅是唐少逸递过来的,他肯定会嫌脏的。
大家看他大快朵颐的样子,忍不住也动起手来,一个个都把双手弄得油腻腻的。
金水仙掰下一只鸡大腿放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