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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以后为了彩礼把她嫁给个土老帽,也胜过落入风尘,变成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妓女强啊!高静媛想到现代社会的新闻,什么失足少女,什么拐卖妇女,能全手全脚的算不错的,最悲惨的是打断手脚乞讨的……那真的是生不如死了!
她努力把报警的念头按压下去,并且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收起你穿越女的骄傲和自豪吧!这里不是现代了,没有警察,你连独立回家的本领都没有,有什么!什么都不是!
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这是高静媛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大难关,时间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吗,却比她穿来的半年都要漫长。没有人知道她经历的怎样的心理斗争。她独自一个人站在刘氏离开的地方,一步不动。
其实,她想多了。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啊,还没有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呢。来来往往的人也是过了十分钟后,才发现小女孩倔强的站在太阳下,有点奇怪。
“小丫头,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你家大人呢?”
高静媛不说话。她用猜疑不定的眼神盯着人家,好似在看哄骗幼女的坏蛋。
“诶,你这么看我干嘛?我脸上有脏东西?”
来人还真是好心,觉得她孤零零的好可怜,从怀里掏出一个绣花手绢,打开来,里面放着几个去皮的坚果仁,有松子,瓜子,杏仁等,“给你,很好吃的!”
高静媛用更加怀疑的目光盯着人家,抿着唇,不说话。
“拿着呀,不用客气。吃完了,叔叔这里还有。”
怪蜀黍笑眯眯的说。
实在忍无可忍了!当她是白痴可以随意哄骗?高静媛怒了,啪的一下打掉了企图哄骗她的食物,谁知道里面下了什么药。她碰都不会碰的!
怪蜀黍惊异了,伸手就想摸她的头。高静媛深怕对方手里有什么蒙汗药之类,发出一声惊恐的急促叫声,惹得周围的人都来看。
“怎么了?”
“别碰我!我爹爹等会就来了,他会打跑你这个大坏蛋!”
怪蜀黍被周遭很多人用怪异的眼神谴责着,他的脸腾的通红,想要发怒,可小女孩才六岁大,粉嘟嘟的可爱无比,周遭都是不明情况的,就是发怒也找不到对象。只能气咻咻的离开了。
他一走,高静媛拒绝了很多人的帮助,仍旧站在原地,不管谁问,她都高声道,“我爹妈会来找我的。”
她在赌,刘氏再讨厌她,也不至于蠢到弄丢了她,回到高家面对高老太的狂风暴雨。果不其然,漫长的等待后,刘氏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眉目略有不自然,随后先一步的把话堵上,“小元元你怎么乱跑,到处找你找不到。”
拽着高静媛就走了。
这本是一段涟漪过后,水波不兴的小事。周遭人谁都没放在心上,最多有人嘀咕两句“那个小女孩明明没有乱跑”就完了。唯一一个愤愤不平的,是那位怪蜀黍。
说他是怪蜀黍,其实人家还没有十八岁呢。因为习武,所以长的膀大腰圆,面目粗旷。
“少爷,那个小丫头也太坏了!我看她可怜兮兮,才给她东西吃。她不吃就算了,干嘛还陷害我?”
被称之为少爷的少年,也才十一二岁大小,生的面如冠玉,眉目湛然,举止中带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和气势。
“你没注意到吗?她没有接受任何人的帮忙,紧紧盯着每一个靠近她的人。这丫头,防范心思太强了,谁也不信。你要是不靠近,她不会当你是坏人。”
“可我没有恶意啊!”
“哦,她可能是害怕吧!”嘴里这么说着,傅胤之却皱着眉,想到刚刚高静媛站在那里时的警惕目光,看谁都像是害她的人。明明那么害怕了,但忍住一声不吭。
很奇怪的小丫头。
第十七章 奔前途各有主张
日落之前,落马坡上的集市就已经散了。好多人家都是赶了几十里的山路过来的,不管卖了多少货物,肯定不能等天黑才走。毕竟山林内还是有狼群出没。夜晚行路,太不安全。
傅胤之沿着整个落马坡集市转了一圈,他也不买什么东西,就是东看看、细看看。若说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孩子,好奇,可他脸上的表情分明淡定极了,丝毫没有购买的欲望。若不是,那干嘛在集市上转悠个不停?难道寻宝?
跟随的下人都忍不住了,“少爷,您到底要看什么?”
傅胤之将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用自己的脚丈量完毕,仰头,看着墨蓝沉郁的天空中那淡淡一抹晚霞,闭上眼,深深嗅着属于这片土地的气息,许久许久,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看天!看地!看这茫茫人世!”
“啊?”
没有人能听得懂他的话。傅胤之也不解释,哈哈笑了一声,让刚刚被高静媛气得满肚子火的侍卫牵来一头白马,异常矫健的上了马。骏马一声嘶鸣,猛的向前一纵,可傅胤之稳稳的坐在马上,仿佛控制自己身体一样控制着骏马,一抖缰绳,“走吧!”
“少爷,这不是去客栈的方向……”
“不去客栈了。今儿我们去本地的衙门。”
“哈哈,少爷终于要显露身份去衙门了!这几天都把我们憋坏了,见到官兵还得躲!”
这一夜,化名萧彦的傅胤之堂而皇之的进了云阳县县衙……后门。出来时,荷包里少了五百两的银票,多了一张地契。地契上的内容,却是把落马坡在内的一大片荒地都包括在内了!如果有人本地展开地图,会发现少年傅胤走后门也要买下的地段,呈几字形,落马坡为那一撇,是宽敞的平地,足以容纳千八百人,若是伐木开林,还能扩充更大;几字顶端,最为靠近大通河,地势平缓偏高,没有任何植被覆盖;那代钩的地方,则和大通河汇合,流向茫茫的远方了。
两个侍卫苦着脸,“少爷,这次我们是受罚出来,本来就没带几两银子。您又不让暴露身份,这……这,买了没用的荒地,可只剩下一百多两银子了!怎么办?”
傅胤之满不在乎,“一百多两,在平民手中是一笔聚财,足够五口之家过上二三十年。怎么,还坚持不到本公子到外祖家?”
“少爷怎么能跟那些下民相比!”
“什么下民上民!”傅胤之脸上的笑容淡了点,“本公子也就是运气好了点,生在傅家。不然……”他皱着眉,没有说下去。几个侍卫想到少爷受罚的经过,也是满怀郁闷,不敢多说什么。几人沉默着回到客栈,本以为这种小地方逗留一天就够了,没想到第二日,傅胤之下了个命令,
“你们找本地的地头蛇,帮我查两个人。一个叫高勿饶,一个叫高勿争,是一对兄弟,家住……呃,去查吧,反正小地方也没几个有名有姓的人。最迟明天晚上,我就要结果!”
……
汪汪!高老太养的大黑狗叫个不停,高静媛觉得它都快成精了,自家养的鸡,一只不咬,天黑之前看到在篱笆外逛游的母鸡,会一只一只赶回自家的宅院。若是混杂了其他家的么……当天晚上就有鸡汤喝了!
经过惊险的一次集市游后,回到高家,再看见熟悉的人和物,静媛跟以前的看法完全不同。
从前她被动接受,怎么都面对不了现实——凭什么,她得生活在重男轻女的高家,凭什么要忍受叔叔婶婶的漠视,凭什么要对堂姐堂弟一忍再忍?在现代社会她活得好好的,除了养父母给她介绍了未婚夫这一点不好外,其余可都是顺风顺水。大学毕业顺利进了堪比机关的……公立幼儿园,当了比公务员有趣的幼儿教师,工资不高,但经常有学生家长的红包、礼物。没有任何负担,父母用公积金付首付,帮她了楼上的房子,装潢什么的都做好了,算是嫁妆;她呢,用一年的工资买了一辆QQ,常常跟朋友出去旅游玩耍,除了爱情没有着落,日子过得悠哉悠哉。
这样的她,怎么愿意接受无辜被穿的命运!真的好不甘心!不像其他人很快能面对现实,接受命运,然后全心为亲人家庭奔小康而努力,高静媛一点也不像个“穿越女主”,心理光是空想,身体却懒得行动。
因为努力有什么用呢?她以前的日子也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养父母收养她是他们无意中的选择,后来对她视若己出,却是她用二十年的“完美女儿”换来的!养父母不喜欢女孩儿疯疯癫癫,她就从来没跟同学追逐打闹过;养父母喜欢女儿会音乐,她就用心去学那些并不感兴趣的音符;养父母希望女儿出类拔萃,她在学校同年级的排名中,从来没下过前三!她把养父母当成了亲生父母,努力维护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才有后来人人羡慕的三好家庭。
可这一切,都没了。
没有一声通知,没有一点预兆,就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