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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一心二用-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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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想:大叔美男真给力,什么也能很快安排妥当,看来自己古代的发家之旅很顺当,嗯,最感谢的还是大叔,当然,也得谢谢美男,拿什么谢呢,当然是他们哥俩做更多好吃的美味喽……

“那就这样,大叔,你们先忙,我先去煮肉……对了,大叔,这大肠洗干净了,要把它套起来,等煮熟后,我给你们做香辣大肠,保证让你们吃得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丁香给司凌霄讲解了一下,怎么把洗好的大肠套好,大叔干这点事很顺手,丁香一解说,他就做的有模有样。

丁香见大叔都给安排好了,就去厨房先把猪头肉和猪下水等一起煮了,卤好备用。

丁香把要煮的肉放到锅中摆好,把她凑齐的各种调料,如桂皮、白芷、肉桂、玉果、八角、茴香等,找了块干净透薄的碎布包好,还在大锅中加上大块的葱姜、食盐、酱油等,与肉一起炖煮。

美男司连翘被师兄打发来帮丁香烧火。他没敢和师兄保证不会对丁香动心思,他是欣赏丁香的,也许将来他也会动了娶丁香的念头,谁让丁香的厨艺好呢。司连翘知道,就凭丁香这身厨艺,她以后会大受欢迎的,说不定会有别人也想娶她,到时候他肯定会和师兄一条心。总之,说话不能说太满,他认为自己有娶丁香的可能,一切等师父回来再说。

还没等煮熟,司连翘就闻到了浓郁的香味,他不由自主地抽了抽鼻子,吸了一口香气,“真香……丁香,你真有本事,什么东西都能做的好吃,怪不得你叫丁香,名字中都带香字,确实人如其名。”




27愿意

丁香听到美男如此夸她,囧了。她名字确实和食物有关,却不是香的意思,只不过和一味调料的名字相同而已。

丁香呵呵傻笑了两声,掩饰自己心里的高兴,“我的名字和调料有关,不是和食物有关,你快别夸奖我了,嘿嘿,我都不好意思了。”

丁香觉得这夸奖她受之有愧,她认为自己的厨艺在现代就连名号也排不上,她的师傅才是大师级的厨师,是地道的美食家。丁香和师傅学厨的时间才半年多,只学到点皮毛,她的厨艺大部分是老爸传授给她的。

丁香的老爸和她的师傅是忘年交,所以丁香的师傅才收了她做徒弟。当然,丁香的师傅也不只就她这么一个徒弟,丁香还有众多师兄弟,她师傅可是桃李满天下,弟子多多。只有她比较废柴,学艺时间短,还没学到师傅的精华之处。

丁香自从来到古代,和司家兄弟打交道最多,她的言行作风还是保留了现代的习惯,没有刻意学着改变,时不时就说出几句现代的词汇,还有那与古人不同的交流方式,这些都成了丁香与众不同的亮点,也成了司家兄弟的笑点。

“我可没虚夸,你的厨艺在吴国就是出类拔萃的,就算是皇家御厨都不一定能比得过你,以后你肯定能把名声闯出去,咱镇上虽然偏点,可这南来北往的客人不少,说不定到时候还有专门为吃你的菜而来的客人。”

司连翘看着丁香傻乎乎的模样,眼中闪过浓浓的笑意。越是了解丁香,越是就觉得她可爱,就越是发现她异乎寻常的不同,可是这些不同于平常女子的性格特点,却正合乎司连翘的脾性,通过和丁香接触这几天,他是打心底喜欢丁香的性子。

这话丁香爱听,心里得意,脸上也挂上柔美的笑容。哪个厨子不希望自己做出的美食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同,越多人夸,说明厨艺越好。

丁香许下承诺:“连翘大哥,就算将来我成了一方名厨,还是会给你和大叔做菜吃,到时候咱在镇上开家饭庄,你和大叔能天天吃美味。”

听听,丁香说话都是咱咋样,不分彼此,看来她是真的融入这个家,把司凌霄和司连翘当亲人来看待了。

其实,三人现在的生活条件也不差,山珍野味什么都能去山上弄来,再经过丁香的特殊加工,三人的小日子不要太好哦。

锅中沸腾以后,丁香用勺子捞出水面上的血沫,盖上锅盖继续煮,约莫煮了三刻钟的时间,肉香的味道早已弥漫出司家的庭院,飘香四溢。

丁香一边忙活着灌血肠用的调料,一边和烧火的美男聊天话家常。

趁着煮肉的功夫,丁香又做了灌血肠。灌血肠不算是个很麻烦的菜,把各种调料加入鲜猪血搅拌,如盐、酱油、油、葱末、姜末、蒜末、鸡蛋、面粉、高汤、丁香自制的五香调味料等,调制好确认猪肠不漏气后,把猪肠的一端扎紧,丁香和司连翘合作,用漏斗将调好的猪血从另一端灌入猪肠内,扎紧即可。(灌进的猪血要适量,以免肠衣爆裂。)

丁香把灌好的血肠码到笼屉上摆好,水煮开后,可以用针扎眼放气,然后微火蒸差不多一刻钟左右,就可以取出晾凉,这样做出的猪血肠咸香味美。

在现代,各个地方吃猪血的方法不同,丁香最喜欢的还是血肠。

丁香一家人的口味差不多,她也喜欢吃血肠。她知道自家制的血肠软嫩滑口,血肠还有清肺的保健作用,东北人就爱吃这一口,酸菜炖白肉血肠是出了名的东北菜。

“连翘大哥,这次煮肉太多,锅和盆都不够用的,都倒腾不开了。”

这次是一头野猪的肉,太多,家里的锅不够用,丁香就和烧火的美男说了烦恼的地方。她现在是穷人,穷得靠别人养活,所以丁香才迫切想赚到银子。

丁香和司连翘笑闹了几次,什么高情远致、清冷高贵,丁香都没在他身上发现。也许是两人彼此的距离太近了,丁香把司连翘当普通人看待,渐渐没了初次见面时的惊艳之情。

“我知道了,我去给师兄说说,再去买上两口锅和几个盆,我看以后也用得着,那些东西也花不值几个钱,你不用担心这事。”司连翘怕丁香不自在,又安慰似地说了句:“还有,你做的肉肯定能大卖,我和师兄都支持你卖肉这事。你做得好吃,说不定那些过路人会将你的名声能传到县里,到时候能美名远扬,那些有钱的食客不嫌路远,都会来吃你做的菜。”

司连翘心里有数,知道这又是猪血、又是排骨、又是下水,一盆盆的,家里的盆和锅确实是不够用的,三个不善厨艺的男人,简单惯了,哪里用得着太多家什。其实师傅在家时,三个男人的日子虽谈不上清苦,却比不上现在的小日子,吃食样样俱全,花样繁多,营养丰富,这都多亏了丁香。

司凌霄听师弟说了锅盆不够用的,又去铁匠铺买了两口锅、去杂货店买了几个盆用。

司凌霄抓紧时间去院子外挖了泥土,挑回来后,掺上细碎的麦秸和成泥,然后在一块约有一米见方的木板上砌炉子。刚好家里有些半块的青砖,司凌霄就拿来盘炉子用。他干活麻利,很快就照着灶房的小灶砌成一个炉子,炉口正好按照新锅的大小来做的,这样的话,只要炉子晾晒干后,蹲上锅就能用了,这样能拆能卸,就算是往集市上搬,也不是件难事。

三人收拾一头野猪的肉就弄了整整一下午。丁香中间抽空来看了看,看到大叔弄得炉子像模像样,觉得大叔除了不会做饭这一点,就是个万能保姆。不过丁香恰恰能弥补这一点,一个稳重,一个活泼两人搭配起来真是天作之合。

丁香等猪大肠卤好,捞出一截,沥干汤汁,切成了拇指长短的肠段。锅里放油,烧制六七成熟,大肠下锅炸至金黄色捞出,然后锅里留少许底油(因为肥肠油多,少用油即可,炒大肠多放蒜末好吃),放入葱姜蒜花椒、八角爆香,加入大肠翻炒片刻,加上酱油、白酒,糖少许,再放上青椒大火翻炒,最后再撒点蒜末翻炒两下就可以出锅了。

丁香放入肥肠翻炒的时候,坐着烧火的司连翘就伸长脖子观看,他见丁香把把肥肠炸的金灿灿的,再一炒,蒜香味、辣香味、调料的香味直接冲到他的鼻子中,这锅肥肠给他的视觉造成极大的冲击,给他的味觉上造成了不小的刺激。

司连翘的神情是惊讶无比,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丁香就是化腐朽为神奇的人,大显身手,竟然把那些白乎乎软趴趴的猪肠弄成这副惹人流口水的样子。现在的他只是闻到香味,就忍不住想尝试一下味道,再也想不起自己说过不喜欢猪肠的话了。

司连翘实在找不出夸奖丁香的词语,只好俗套地赞美了一句:“丁香,你真是太厉害了,厨艺好的没话说,要是现在让我再吃自己做的饭菜,估计是没什么胃口了,因为我的胃口都让你个养刁了,大哥肯定也逃不脱你的好厨艺。”

丁香闻言,乐得咯咯娇笑,“大叔要是爱吃,我给他做一辈子饭菜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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