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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众夫追爱-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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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敏之眼眸射出一缕微寒,长剑收入鞘中:“本王今日放他一马,若有下次看我不卸掉他的两个膀子,叫他一辈子也不能抚琴。”
阮珠觉得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了,叫她窘迫的是,吕飘香总是若有意若无意地把一双温润的眸光投过来,看得她心里毛毛的,赶紧拉了老公的手离开。
“唉,怎么走了?”
云世一揽着妻子刚走出十几米远,忽然酒楼上跳下几十个蒙面人,手持刀剑,恶狠狠的冲向轩辕敏之,当先一人闪电般的扑到了近前,一柄大刀舞得虎虎生风,泰山压顶之势猛的劈下。
轩辕敏之目光一凛,湛卢出鞘,接住下劈的大刀,当的一声,大刀缺了个口子。
双方都被震得户口发麻,脚步稍微稳定后齐齐地打出第二招,刀剑相交,巨响中蒙面首领的大刀断为两截,半截刀刃坠落地面。
蒙面首领眼神大寒,退开去,指挥手一部分属下围歼轩辕敏之,另一部分与轩辕敏之的那些属下厮杀起来,几个工夫较弱的眨眼横尸当场,鲜血喷得到处都是。
围观的百姓早已发一声喊,退得干干净净,一些胆大的躲在巷子里和酒楼的窗户后伸长了脖子偷瞧,看到惨烈处,吓得面色惨白,却又忍不住不看。
先前帮助吕飘香的一群黑衣人都互相对视了两眼,为首的人一声令下,率领众人跳入激战的场地与蒙面人对战起来。
轩辕名字得到了救援,情况略好。
至于吕飘香则神情淡淡,一手夹着琴盒,神思追随着那道倩丽的身影飘远了。
云世一用丝帕蒙住了妻子的眼睛,横抱着她离开。
绕了几条街,回到住得那家客栈,上了楼,进了天字一号房间,他把她放在床上,解开她脸上的丝帕,却见一张小脸吓得煞白,眼角含泪,嘴唇也是白的。
云世一心脏抖了抖,把妻子小心的护住怀里,一叠声安慰:“别怕,别怕,没事的,把见过的事情全忘记就好了,不要去想,就当从来没发生过。”
阮珠双手搂住他的脖颈,好一阵缓不过来,前世母亲死的时候她还小,家里人担心她吓着,把她送去亲戚家。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死人,竟是惨到极点,到处是模糊的血肉,一块一块,有半截手臂,有半颗脑袋,看得心惊肉跳,想镇定都不行。
云世一索性把她整个抱起来,手抚在她脊背上像哄孩子那样轻轻拍着:“怎么样,肚子难受不,我叫世伟去请大夫过来给你好好检查检查,这个世伟也不知道跑哪去了,一整天时间见不到人影,我让小山去请大夫吧,暖春暖情去请也可以。”
前段时间他去医馆找老大夫询问孕妇该注意的一些事情,知道怀孕的女人精神脆弱,受不得刺激。
“不用,这样抱着就好,不好松开。”
“好好,我不松开,娘子,都是为夫的错,不该带你去人多的地方。嗯嗯,肚子疼不疼,孩子还好吧?”
阮珠摇头不语,安静的缩在他的怀里,把头埋在宽敞的胸膛上。
小夫妻紧紧相依,一直到了夜幕降临,连暖春暖情送来晚饭也被他赶了出去。
咚咚的脚步声上楼,云世伟满身是汗的推门进来。
“媳妇,看我给你买什么了?”
“你去哪野了?”云世一斥道。
“我……我给珠珠买首饰,以前我就说过,可是钱还是不够,我就去了东凌货仓给他们扛了一整天的粮食入库。不过我总算把首饰买到了。”云世伟像献宝似的,从衣襟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纯金打造的凤钗,坠子上悬着绿宝石,我知道你喜欢宝石,铺子里有比这个便宜的,我没买,只买了这个,因为珠珠会喜欢。”
阮珠看那样式虽然不如她定制的款式新颖,但制作手法很精致,凤嘴上叼着长长的坠子,下端是一颗翠绿的翡翠。很像87版红楼梦林黛玉戴得那款。
“谢谢二表哥,金钗很漂亮,我很喜欢,你给我插上吧!”
云世伟乐呵呵的答应着,小心的给她插在发髻上,可能是太激动了,手都是抖的。
吃过晚饭,三人躺在床上,云世伟睡在最里面,可能是扛了一天的粮食累着了,早已呼呼大睡,还不忘把手放在阮珠的胸部。
阮珠把他的手轻轻挪开,窝在云世一的怀里,怎么也睡不着,今天经历的太恐怖,超出她的能接受范围。
“还在想那件事?”
“轩辕敏之的仇家很可怕吧?”阮珠眼睛透着迷茫,“他是皇族,身份尊贵,别人巴结还来不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杀他?”
“轩辕敏之被皇上过继了给南岭王,就是继承王位的人选,很可能有一些人不服气吧?”云世一把手放在她的脊背上抚摸:“皇族的事情我们小老百姓管他呢,他们杀得死去活来跟我们没有半文钱的关系,谁继承王位又不能分给我们好处,南岭就算亡国了,不是还有天朝在吗?”
“也是,我们又不是南岭国的子民。”阮珠顿了一会儿又道:“吕飘香也怪,那么大本事怎么进了楼子,那些黑衣人是什么来路,先前为了帮助吕飘香跟轩辕敏之作对,后来又跟轩辕敏之站在统一战线并肩杀敌?”
“我不知道啊,娘子。”云世一叹着气。
他之前有把吕飘香纳给妻子为侧夫的打算,但经过这事又犹豫了。吕飘香出身想必不凡,却不管他是怎么陷进楼子的,但冲着那些黑衣人的维护和轩辕敏之的顾忌程度来看,身后实力非同小可。
纳一个比自己强大的侧夫,还不被处处压制,云世一自问没那么大胸襟气度,怀中的女子是他生命的全部,就算被侧夫们分享,他也要占大头。
又是十来天过去,阮珠府中的胎儿进入稳定期,恶心的情况好些了。
这一天,之前派去柳州的副手回来了,禀明那批木材只有一小部分被好强盘剥了,大部分还在,他使了银子上下打点一番,基本没有什么大事,但还需要云世一拜会一下当地官府。
云世一沉默良久,决定去一趟柳州,临行的那天把云世伟和暖春暖情都叫道面前,千叮咛,万嘱咐,才带着小山和副手骑着快马离开。
阮珠从穿越后从未有一日离开过云世一,他不在身边日子很不习惯,一连几天都待在房间里懒得出来。嫌云世伟唠叨,把他赶出去。
“小姐,天字三号的客人来拜访。”暖春推门进来看见穿着肚兜短裤的主子坐在窗前乘凉,三个月大的肚子略微隆起,但无损美丽,之前病中的脸色因为这段时间的保养重新恢复了润泽,白皙晶莹,宛如镀了一层光。
“天字三号的客人,我不认识啊!”阮珠懒洋洋的站起来,手中的小扇挥了挥,“这什么鬼天气,都多久了一滴雨也不下,连傍晚也热死个人。”
“小姐怎么糊涂了,天字三号的客房住着一位琴师,前些日子还来过我们这里抚琴,小姐还命奴才做了一碗冰镇凤梨汁送去答谢呢。”
吕飘香,是他!阮珠蹙着眉,想起那双温润充满深情的眸子,像被刺到一样,连忙摆手:“你告诉他,我今天不舒服,不想见客。”
“小姐不舒服?”暖春惊到了,“奴才这就去请大夫。”
“哎,别去,我说着玩的,你就按我吩咐的回复吕公子,现在出去吧!”
大热的天,也不能一天到晚待在房间里,不出去散心会闷死的。一天下午,阮珠穿戴整齐领着领着两个通房出去溜达街,在一家绸缎庄选择料子意外碰见了吕飘香。
“我说这件蓝色的好,穿着耐脏,给快出生的小主人做个小被子正合适。”暖春拿着一块天蓝色面料嘀咕着。“绸缎多洗几水就不好了,蓝色料子保持的时间长,用着节省。”
“你忘了小姐喜欢素净颜色,偏偏挑蓝色的,哼,干嘛一定要耐脏的,咱们家有的是钱,难道给小主人的被褥都用不起,被姑爷知道说不定打你板子。”
阮珠却拿着一块白棉布左瞧又瞧,棉花在三国时代传入中国,最早做为花园里的观赏植物,没被人们认识到经济价值。唐宋时期才在中原种植,但远远没达到普及的地步,质量好的棉布料也少见。
她手里的这块棉布不但质地轻软,经纬线密实,吸水性也强,用来给婴儿做内衣很不错。
“小娘子手里拿的白棉布是高昌出产的棉布,十分有名,上次市集我在吐蕃人手里购得了一批,如果小娘子喜欢,我这里还有很多,可以便宜些。”
“你这里有多少?”
“让我想想,嗯,大概三五匹吧!”
“我全要了。”
付了钱,暖春暖情各自抱了白棉布随着主人出了铺子,看见门前站着一名白衣男子,右臂夹着一个琴盒,冲着阮珠淡然而笑,眸子疏朗,白衣黑发,俊逸漂流,路径身旁男女无不多两眼。
“吕公子安好?”阮珠福了福身,态度疏远而有礼。
吕飘香拱手还礼,凝目瞅着她,却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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