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二差点被那姑娘吓破了胆,这年头的人怎么都这么恐怖,王二哆嗦着回答:“昨夜有两个黑衣人来刺杀你们家公子,其中的一个武功极高,于是你家公子便受了重伤……”
“你说什么?!”青衫女子暴跳如雷,拉着店小二的衣服,可怜店小二身材矮小,差点就被提起来了。王二心里暗暗骂道:母老虎,以后谁敢娶你。但是他嘴上也只能求饶:“饶命啊,女侠。”
“你们是怎么开店的,信不信我砸了它?”
显然是旁边的男子稍微镇定一些,他拿下女子的手道:“好了,乱水,你理智点,听店小二把话说完。”
“可是,月,夜他。”她心里乱得要死。
“乖!”乱月轻轻哄了她一声。
乱水这才不情愿的把手从店小二拿下,店小二顺了口气道:“你家公子没死,被一个姑娘救了。”
这消息也是他一大早上从昨晚住宿的几个姑娘口里得知的,被这姑娘这么一说,王二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他真想拍桌大叫:我只是个店小二,不负责你家公子的安全,你个恶婆娘凭什么把责任推在我身上。可是,乖乖的,他还想留着这条命呢,所以也只能在心里窝火。
乱月看了看店小二道:“那为我形容一下那位姑娘的样貌行么?”
看在这位公子的态度还算不错,王二心里的火消了一些,他认真的为乱月描述着:“那姑娘遮着面纱,我也不清楚她长什么样子,她的头发很美,用一支紫玉簪绾起,还有,她的眉毛弯弯似柳,眼睛也又大又亮……”
“够了!”乱水大声打断了王二,乱夜好不容易才接受了倾城的死,现在却又冒出了一个女人,一个美貌的女人,而且还救了夜,她心里能不怒吗?如果替代倾城位置的是那个女人,而不是自己,她又该如何去接受。
机关算尽,却为别人做嫁衣裳,她不要有这样的结局。指甲深深陷进肉里,她却感觉不到半天疼痛。
乱月摸了摸她的脑袋,安慰道:“水儿,夜不会有事的,我们这就去找他。”
“恩。”乱水机械的点了点头。
王二看着这两人走出客栈后,心里才松了口气,怎么恐怖的事老让他遇到,真是倒霉透了。
不过他也算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就是昨日那个白衣公子就是彩云山庄庄主乱夜。
想他王二昨夜还在那位姑娘房面前夸耀乱夜是美男子,自己却居然眼拙没看出来,都怪他神经太大条,看见天仙般的公子竟然不知道那便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乱夜。
王二真想扇自己两个耳光,昨天他还真是活该,居然去动乱夜公子背上的东西。要知道那可是倾城姑娘的古琴,乱夜公子视它如命,他居然还伸手去拿,活该乱夜公子发狂,活该自己受罪。
说到这倾城姑娘,他还真想见上一面,据说人如其名,长得是倾国倾城,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素爱水仙的香料。可惜,江湖传言她已经死了,而且她的死至今是个谜团。不过,就算没死又怎样,倾城姑娘那样的美人又岂是他一介市井小民见得着的。
只有乱夜公子这样深情又多金的人才配得上这样的姑娘吧。天下谁人不知,彩云山庄富可敌国,彩云山庄的生意遍布世界各地,尤其是布行最为突出,那里的布料只有有钱人家的才穿得起,而且布行里每年都会推出一系列最为昂贵衣服,上面的花纹天底下独一无二,绝不重复。无可否认,乱夜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人。然而,他的武功也不容小觑,做为彩云山庄的庄主,如果武功不行,又怎么能安心把生意做这么大,又如何对付那些觑觎这个庄主之位的人。更别说乱夜的容貌更是惊为天人。只可惜,如此般配恩爱的二人,上天却狠心的让他们生死相隔。
唉……王二不禁叹了口气,老天有时候还真是不长眼。
不过,如果是那位姑娘的话,或许,将来亦可以和乱夜公子成就一段佳话。
王二脑海里闪过昨夜的一个画面,那姑娘一只脚踩别的椅子上,右手还伸到了头上,眼睛弯成了好看的月牙形惊呼道:“哟西~~我明白了~~”
这个姑娘,毫无形象可言,但她的开朗却深深感染到了身边每一人,让人不自觉的想起她。
如果,她的性格能治好乱夜公子的心病,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虽然他始终是一个局外人,但他也希望天底下所有的好人都能拥有幸福。
他虽是一介平民,但总有祝福别人的资格吧。
王二拿起抹布开始擦起桌子来,不怎么怎么的,他突然心情就变得很好起来。莫非,是受那个姑娘的影响?!
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她,真希望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和乱夜公子一起的。
红颜重出卷 第十章:诺儿
云城并不太繁华,因为这里是凤鸣国与龙腾国的交界处,处于最暴乱的一个地方。
百姓深知,一山不容二虎,皇上虽生性风流,却也心怀大志,早就打算把风烨国打为自己的江山,只是时机未到而已。
等到开战的时候,苦的还是他们这些边界的老百姓,于是,他们便纷纷乔迁到离京都近一些的地方,以免将来受太大的伤害。
云城从此便落没了下去,一日不如一日。
后来,一些作奸犯科的犯人为了逃避官府的缉拿,便到了这云城来躲着,云城也就越来越乱。
直到后来,江湖中涌出了一批赏金猎人,转靠缉拿罪犯来衙门领赏维持生计。
云城这才稍微安宁了一些。
街道上偶尔驶过一辆豪华的马车,不过,那也是很偶然的事。
街道边,一位青衣女子颓然的坐在地上。
乱月扶起地上的青衣女子道:“水儿,不要着急,我们一定可以找到夜的。”
一向坚强的乱水突然就哭了出来,眼泪一滴一滴掉进土里,乱水台起头:“是我不好,都怪我,月,月,我难过。”
看着哭成泪人的乱水,乱月的心里竟然觉得难受起来,他安慰道:“不是水儿的错,再说,夜不是被救走了么?不会有危险的,等他的伤好了,自然会回来的。”
“不!”乱水挣脱掉他的手,大叫道:“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她哭得声音都沙哑起来:“如果不是我任性,如果不是我昨天跑掉,夜就不会让你来找我。如果昨夜我乖乖跟你回客栈,夜就不会受伤,不会到现在都下落不明。说到底,都是我的错,我嫉妒倾城,好嫉妒她,为什么明明都死掉了,却还要霸占着夜的心。为什么。都是因为我嫉妒,才会害得夜一个人留在客栈。都是我,都是我……”
“啪!”乱水的脸上出现了五个红红的手指印。
乱水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乱月,喃喃道:“你打我,月,你打我。”
然后朝着乱月一声尖叫:“你打我!”
乱月使劲的摇着乱水的肩膀:“你清醒一点,乱水。”
可乱水就跟发疯似的扯着他的衣服。
“冷静一点行么?”
月水终于停下了疯狂的举动。
“月打我,还对我发火。。”乱水的声音细若游丝,如梦一般:“不,你不是我认识的月,不是。月是最疼我的了,从小到大,只有月最疼我,有什么好的都留给我,从不大声对我说话,可今天……”
乱水机械的,一步一步往前面移去,双眼毫无焦距:“连月也讨厌我了。”
乱月心如刀割般的疼痛起来,他从后面一把抱住乱水:“对不起,水儿,对不起……是我不好……是我……”
乱水从容的扳开乱月的手,声音依很小:“我去找夜,别跟着我。”
“水儿!”
看着乱水颤抖着双肩离去的背影,心痛,一种从未有过的心痛席卷在乱月的每个细胞内。
苏明沫看着乱夜安详的睡姿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这一夜真的是累死她了。
牛大嫂叹了一口气道:“姑娘,休息一会吧,那公子已经睡得很安稳了。”
苏明沫脸色有些苍白,一夜未睡让她现在感觉疲惫极了,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牛大嫂,谢谢您收留我们,您也一夜未睡了,先去歇一会儿吧,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姑娘说这话就见外了,来者是客,昨夜看着这公子伤得这么严重,我也心生着急。”看着苏明沫,牛大嫂心里酸酸的,如果她的女儿活着,也应该是这般大了吧。
“牛大嫂,你真是个好人,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牛大嫂她家原本就贫穷,只有一间屋子能住人,昨夜她带着乱夜来这里,好心的牛大嫂让出了他和丈夫的房间给他们,害牛大叔只能睡桌子,而牛大嫂还帮着自己照顾了乱夜一整夜。
牛大嫂假斥道:“姑娘这是哪的话,姑娘在这样我可就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