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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等不及了?”菲利斯轻笑。
李牧文瞪他一眼,咬着唇边,伸手扶着他的肩拉向自己让两人无限贴近,“你给我快点!”
“现在点火,待会是要负责灭的。”菲利斯抱住如八爪鱼缠在自己身上的亲亲爱人,眸色被浓烈的。□染成深蓝,酝酿着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
“……随你便。”李牧文全身被热水泡的粉红,十分诱人,还不知死活的给了兽人为所欲为的许可。
“是么?等会可不许反悔呐……”菲利斯邪魅的笑,伸手固定住他的腰,做好充分的准备,倾身一贯而入。
“啊……啊……嗯……啊……”李牧文被他的热度烫到,后面被撑到极致,兽人的进出间还带着水流,让他紧张又害怕。耳畔全是自己急促的喘息声,羞窘的咬着唇也挡不住,于是自暴自弃的拉低兽人的脖颈,仰头亲吻兽人紧抿的唇。
兽人睁开因享受而闭合的眼,四片嘴唇急切的相互吮咬,好不容易分开了,却又有银丝在唇边拉开,异常煽。情。世界都已经不存在,仅有的感官刺激,全部来自对方。
不知过了多久,“水……水凉了……”李牧文已然承受不住,催促兽人赶紧结束,菲利斯伏在他耳边粗重的喘息,“嗯……快了……快了……”然后,闷哼一声,趴在他身上不动了。
“你好重……”全身无力的李牧文差点被压成纸片,不由轻声抱怨着。
菲利斯赶紧起身,替他擦干,把人塞进松软的被子里,懒得去看地面上溅出的大片水渍,也跟着钻了进去。让阿牧半靠在他身上,大掌一下一下擦着爱人半湿的头发,回味着方才美好的余韵。
“阿牧,阿牧,起床了!”睡的正香时,扰人的巨型苍蝇却不停地在耳边碎碎念。
李牧文从被子里钻出来,眼神茫然的看着菲利斯,坐在床上一动不动,露出来的肩膀上全是青青紫紫的痕迹。直到浑身的酸痛感传达到大脑,李牧文才终于清醒,于是握拳,用尽全身力气冲着那张吃饱餍足的笑脸揍了过去。
“嗷呜……”菲利斯自知理亏没有闪躲,于是拳头正中左眼!“阿牧,是你说随便的,谁让你那么好吃,一不小心就……”
得了便宜还卖乖!李牧文瞪他一眼,趴回床上懒得跟他讲话。昨晚那场欢宴结束的时候,他就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混蛋,每次都跟没做过似的,不知疲倦!
菲利斯贱兮兮的讨好:“阿牧,我帮你揉腰。”李牧文看了他一眼,算是默许,可是才过了几分钟……混蛋!不是揉腰么?谁的腰会长在屁。股上?!瞪着兽人让他乖乖缩回爪子,李牧文卷起被子不想理他了。
“阿牧,先别睡了,该吃早饭了,你不饿吗?”菲利斯抱过被子卷儿,摇醒又要睡过去的亲亲爱人。
“你喂我!”菲利斯欣然领命,还自动自觉的替他穿好衣服,帮他洗漱,然后抱在腿上给他喂饭。
昨晚,咳咳,或者说今晨才睡的,本来想着阿牧挺累的,一次就好的,可是阿牧那么诱人,一时没忍住,就不小心多做了好几次……
看着阿牧闭着眼机械的吞下自己喂的饭,还有他略显苍白的脸色,菲利斯伸手摸摸,想着以后克制一下吧,让他多休息一下。
☆、故人
等鲁西夫伤愈,冬天已过去了大半。彻底清闲下来的李牧文去了加亚家里,发现一阵子不见,加亚家里已经大变样了。
从小就追着加亚跑的凯恩泽成年后将木屋建在了加亚的旁边,非常方便两人的互动。现在两家之间的墙打通了,两间木屋变成了一大间,看起来开阔了不少。
“这屋子怎么……”李牧文疑惑。
加亚脸红了红,羞涩却甜蜜的说:“现在离开春不远了,凯恩泽说我们快成一家人了,没必要再分开住,所以就……”
李牧文恍然大悟,咳,他一直跟菲利斯住一起,倒没考虑过这问题。
“你和菲利斯家要不要也扩建一下,将来有了孩子,就不用再忙了。”加亚看着要一起举行仪式的人,觉得有个人陪着,自己就不那么紧张了。
李牧文身子僵硬了一下,垂着眼,“不必了,到时候再说吧!”他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有孩子,虽然菲利斯说过他比较重要,但……终归是他自私了。
“哦,也对,凭菲利斯的能力,多盖间屋子也就三五天的事,到时候再建也不急。”加亚理解的点点头。
李牧文不想再说这个话题了,“……是,加亚,要举行仪式了,你好像挺高兴的。”
加亚脸上刚退的潮红又涌了上来,“有,有那么明显么?”看着对方微笑着点头,很不好意思的问,“牧文,难道你就不开心啊?”
“怎么会,只是想不通,以前不是怕他追你到手就不那么宠你了,现在却这么迫不及待,你不怕了?”李牧文笑眯眯的看着他绞着手指无措的模样,调侃道。
加亚歪着脑袋,趴在桌子上想了想,“嗯,就是突然想通了,我们也认识这么多年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我还是很清楚的,害怕其实是因为我对自己没信心吧。但一辈子总共也没多长,我要是再害怕下去,就可能连幸福的时间都没有了,我不想后悔。”
“唉……我真羡慕你们,青梅竹马,认识那么久,彼此相熟,不用担心什么七年之痒,在一起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我和菲利斯从相识到要结为伴侣只有一年时间,有时候我想我们会不会太快了,不过那家伙着急,我都不敢让他等了。”
李牧文也颓废的趴在桌子上,想想现代社会,恋爱谈个三五年、七八年都是常见的,还有些过了七年之痒,在一起十年了还要分手的也不少。他这样认识一年就结婚的,算得上闪婚了啊!!!
“青梅竹马?七年之痒?那是什么意思?不过你和菲利斯确实挺快的,呵呵~~~当初菲利斯对部落的雌性都不怎么感兴趣,也看不出他喜欢什么样的人,我们还担心过他要孤身一辈子呢!”
李牧文囧,解释了一番成语的意思,然后好奇,“菲利斯对雌性不感兴趣?!他对我……”那混蛋是他见过最爱黏人的人,总喜欢对他动手动脚,他表白后更是肆无忌惮了,有机会就只知道压压压!
“呵呵~~~那是以前,他不是喜欢你嘛!青梅竹马好是好,但如果走不到一起的话,会很痛苦吧。从小到大的感情不是假的,但如果友情不能顺利变成爱情,一方不爱,接受了对方是欺骗自己,不接受是亲手伤害对方,哪种选择都是痛苦。更可怕的是,就算两情相悦在一起,一旦分开,失去了恋人的同时也是失去多年的朋友。”
李牧文听完更郁闷了,“确实不好,对于我,那样的话青梅竹马还是当一辈子朋友比较好!唉,认识短了担心,认识久了也操心,感情真是折磨人。”
“牧文,你不会打退堂鼓了吧?”
李牧文哀怨,“没有,我哪敢!我要是敢逃跑,菲利斯一定不会放过我的!”那家伙看着挺听话的,可是当初他没确定自己感情的时候,那家伙总拿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来让他愧疚,最终成功让他乖乖承认了。
“也是,他好像就吃定你了,那还有什么好烦的,他那么喜欢你,就算成了伴侣,也一样会对你好的吧!”
李牧文扯扯嘴角,“我不担心他对我不好,就是……就是……我也说不清,大概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快和别人定下终身吧。”
“好啦,不说这个了。牧文,你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你们那里举行仪式是什么样的?”
“我们啊,有传统的和流行的两种方式。传统的仪式会感谢父母、答谢亲朋好友,非常的喜庆、热闹、让人感动,能调动所有人的热情。但是繁文缛节比较多,忌讳也多,稍不小心就会触霉头。”o(︶︿︶)o
李牧文倒了杯热水,接着说:“流行的仪式简洁、浪漫,能满足人对仪式的美好憧憬,还会在大家的见证下宣读誓词。不过,对喜欢热闹的国人,咳,族人来说,还是冷清了些。除了礼节,要说有趣点的估计是闹洞房吧!”
“嗯,你们那里的仪式真是挺麻烦的,不过闹洞房是怎么回事?”部落的伴侣仪式很简单,先是祭拜兽神祈求保佑,然后就是族人们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表达祝福就完了。
说到这个李牧文终于打起了精神,“比如让结为伴侣的人当众表演是怎么求婚的,讲恋爱史,唱情歌啊,同吃一颗果子什么的。”当然还有其他的,不过都是秀恩爱的,还是免了吧!
呵呵~~~他曾在网上见过新郎接新娘的时候,新郎被新娘的亲友团堵在门外,伴郎们送了红包,接受了许多惩罚游戏,甚至十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