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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阿信指着灶台上放着的一盘蹄花问,换来了乐乐一个白眼,这是让风吹傻了吧,连猪蹄子都不认识。
阿信拿过筷子,看样子是打算偷吃的,被乐乐手急眼快,一巴掌拍到一边去。
手里举着筷子,一米八多的一个大汉,还是有一道狰狞刀疤的大汉,竟然做出一副很委屈的表情,用力的吸了两下鼻子,才故作镇静的说道:“你都做什么好吃的了?让为夫先尝尝。”
当然了,说他故作镇静,不如说他故作委屈更恰当。
如果放在平时,乐乐会觉得很搞笑,也会配合阿信的表情,耍个宝什么的,可是今天乐乐心里还在闹别扭,看到这样的阿信竟然什么感觉都没有。
瞥了一眼乐乐,阿信心里叹了口气,将目光放到灶台边上那碗又红又亮的万福肉上面去,万福肉其实就是红烧肉,做法都一样,只是比红烧肉多一步,将肉块改刀处理一下,变成一个抽象的万字。
虽然改刀很麻烦,可优点却也很多,不仅仅外表更好看,关键是更容易入味儿,也更省时间,阿信用力闻了一下,赞叹道:“可别说,媳妇,你做这菜看着就比七宝楼的好吃。”
这话用他说?乐乐的嘴轻微的动一下,却还是什么话也没说,连个眼神的交流都不屑给阿信。
挠挠鼻子,阿信趁乐乐不注意,拿筷子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嚼了三下两下就咽到肚子里,嘴上不停的说:“好吃,真好吃,媳妇你真厉害。”说完凑到乐乐身边,讨好的说道:“娘子,就为夫来看,娘子还是别去教七宝楼的厨子了,教了他们也学不会,要是把为夫的娘子累坏了可怎么是好。”
酸假牙都快要倒了。
乐乐把几盘热好的菜放进托盘里,绕过阿信往东屋走去,阿信跟在乐乐的身后亦步亦趋的进了屋,帮乐乐将菜摆好,见乐乐又要去厨房,一把搂住她,“媳妇,你还生气呢?”
这不是废话嘛?碰上这种事情,不生气的是傻子
伸手去抹乐乐的胸口,阿信将额头贴在乐乐的大阳穴上,低声说道:“乖,别气了,大过年的,再气坏身子。”
很快,阿信的手就从抹胸口,变成了摸胸口,乐乐伸手去推他,而且被他紧紧的抓住,“松手”
不挣扎不要紧,乐乐一挣扎阿信就抱得更紧,“不松”
“一会儿大胜、大有他们俩就该来吃饭了”
乐乐背对着窗户没看到,大胜大有两个人正好翻墙进来,阿信的耳朵动了一下,高声说道,“不能,他们还没回来呢,怎么着也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家。”
同样是饿着肚子,顶风冒雪跑了大半天的兄弟俩儿,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儿弄出动静来,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只能无奈的一步三回头,往外走。
没办法,老大都发话了,让一个小时后再过来,谁敢现在推门儿进屋去。
“那也得松手,我还没好多事情要做。”乐乐不留情面的拍着阿信的手,板着脸,丝毫没有缓和的意思。
心知自己理亏,阿信积极的问:“要做什么,为夫帮你,过大年的,娘子也好好的休息一下。”
冷冷的哼一声,“不需要。”
虽然乐乐明显的表现出了不满,可阿信的心里却是松了一口气,能表现不满总比面无表情,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介意强。
听院子里那兄弟俩儿又翻墙出去了,阿信放心的搂住乐乐的腰,“媳妇乖,别生气了,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啦。”说着伸长胳膊,从抽屉里拿出一只漂亮的金簪。
乐乐没有伸手,只是就阿信的手打量着这只金簪。
虽然她做丫鬟时,是在少爷的院子里当差,可那毕竟是候府,乐乐也见识过不少的精品,也具备一定的鉴赏能力,现在她面前的这只金簪就属于精品的行列,而且是精品中的精品。
不要看它的样子很普通,可那工艺一看就不是普通工匠能做出来的,还有用小米珠攒出来的花。小米珠不值钱,可是清一色淡粉红小米珠,至少有上百颗,这就不一般了。
要知道,这个时候可没有人工养殖珍珠这种行当,更没有假珍珠这种东西。
乐乐的心突然一颤,有一些之前一直被她漠视的东西,突然慢慢的成了形,并且出现在她的面前,双手握拳,乐乐眼睛微闭,好一会儿,才睁开眼睛,指了指之前的那个抽屉,淡淡的说道:“放那吧。”
94。 合好最重要(上)
收费章节(8点)
94。 合好最重要(上)
【抱歉啦,今天回来的太晚了,这一章写不完,看样子,只能明天发五千的了。】
阿信疑惑的转转手中金簪,反正两面看过来,都很好,做工细致,用料讲究,一看便知不是凡品,奇怪她怎么会不喜欢这支簪子呢?
他并不知道乐乐将很多值钱的首饰都收起来,只留下几支不值钱的银簪,放在外面,所以每次看到乐乐寒酸的妆匣,阿信就觉得十分心疼,特别是后来,看乐乐将他做的那些木质珍之重之,每天都用软布擦干净,轻轻的戴在头上,就决心一定要给她的妆匣添料。
以前没有机会也就罢了,现在有机会了,自然就挑了一支最合适乐乐用的,只是没想到,碰了一个小钉子。
看着乐乐的表情,阿信心中思量着,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欲擒故纵,却又觉得不对劲儿,自己这个小媳妇不应该是这种人,于是试探问道:“你不喜欢这个?”
被迫坐在阿信的腿上,乐乐眼角偷偷瞟了一眼那金簪,发自真心的说:“挺好的。”
确实挺好的,可就是太好了,让乐乐觉得不真实,就像阿信这个人,太完。美了,让人隐隐的觉得很不安心。
他言行得当,他一呼一吸之间都透着一股优雅的气息,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当兵的武夫,不要说和周围那些邻居比,就是大胜白面书生都比不上。
以前乐乐觉得他深受三少爷的影响,一举一动都模仿着三少爷,现在看来,如果不是他太刻苦,太认真的去学,似乎真的很难达到他的这种程度。乐乐心里悬在半空中,没着没落的,一心盼望他和自己一样,生而知之,所以才有这种气度。
阿信放下金簪,掰过乐乐的脸,先是轻吻一口,然后紧紧的盯着她的脸,“挺好的,但是你不喜欢?”
看着阿信的眼睛,乐乐干脆的低下头,闭着眼睛,嘴角抿得死死的,偏不如他的意,偏不回答他的问题,憋了好半天才倔强的问道:“这个就是你赔给我的金簪吗?”
额头倚在乐乐的耳边,阿信轻咬了一口乐乐的耳垂,才道:“是不是你不知道吗?坏媳妇,记住了,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过年了,也长一岁了,娘子也该有些漂亮的簪子、首饰了。”
他每天身上带多少钱,乐乐还能不知道,哪里能买得起这种簪子,感觉世界又黑暗了一分,乐乐很想给他一个笑脸,却最终没有成功,拥有甜美笑容的苹果脸最后变成了苦瓜脸,叹了口气,乐乐轻轻的说:“这金簪是挺好的,但是不是我这种人能戴的。”
这话其实也没什么,可阿信突然就觉得十分刺耳,很不喜欢,冷言怒道:“你是哪种人?”说罢突然觉得自己太过咄咄逼人,阿信深吸了一口气,“乐乐,我是说……”
他要说什么?他想说什么?乐乐自己还没想好该怎么应对,很自然的就不想听他说话,急忙打断他的话,站起来,“我还有几个菜要做。”
一手将乐乐压在怀里,一手拿过金簪,往乐乐的头发上比画,认真的说:“我觉得这金簪很配你。”
乐乐一直低着头,连往镜子里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摇摇头,“我不这么认为。”说着,伸手就要将发簪轻轻的拨下来,“太华贵,也太大气。”
阿信的心里一颤,这个丫头……,阿信深吸一口气,哄道:“你是年纪有些小,可不等于说你压不住这金簪,正相反,我觉得比它更好的你也戴得。”
又看了一眼手中的金簪,真是迷人眼,有一种让人爱不释手的诱惑,指指自己的头发,“我觉得银簪、和你做的木头簪子就挺好的,这样华丽的东西是需要福气衬托的,咱们什么样的家底你又不是不知道,会折福的。”
“净胡说”瞪了乐乐一眼,再一次伸手将金簪插到乐乐的头发上,“在为夫看来,娘子是最有福气的人。”
爱美是人的天性,乐乐终究还是没忍住诱惑往镜子里看了一眼,阿信这个家伙还是挺有眼光的,这个金簪是不错,可自己长得也挺漂亮,圆圆的脸,胖怕什么,这是标准的珠圆玉润,配这个金簪也不是什么难事。
一扭过头,就看到阿信在挑眉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乐乐的脸一红,“银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