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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大名的。
天下第一聪明人的名头,可是让许多人趋之若鹜的。
而听说他们同行的朋友就是发现尸体的人,那位翻看尸体的大婶竟然是包拯他娘,也是一个仵作的时候,石捕快还是很高兴的。衙门的仵作这些日子正好是离职了。
这包大娘的名字他们也是听过的,据说验尸很是了得。
这也正好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怎么样?”
“从尸体表面来看,男,四十岁上下,死亡的时间应该不超过半个时辰,我们发现尸体也有一刻钟了,应该说,楚楚发现尸体的时候,这个人最多只死亡了一刻钟。他身体上下只有一个伤口,就是胸口的刀伤,一刀致命,凶手不见得会功夫,但是一定手劲极大。身体上并无其他的明显特征。还有一点,这个人,他并没有喝过酒。”
“没有喝过酒?”石捕头有些诧异,即使是在外面,而且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仍是能闻到酒味儿。
“对。”
包拯和公孙策都仔细检查着现场,展昭不好意思的和石捕快笑了笑解释:“包大哥和公孙大哥每次看到有案子就会这样,还请石师兄见谅。”
石捕快倒是没当一回事儿的摆了摆手:“展师弟这是说什么呢,有天下第一聪明人的帮忙,这案子相信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石捕快将客人都安排回去,并且勒令任何人都不准离开。目前的情况看,凶手应该是客栈内的人了。对于这一点,其他几人也没有异议,毕竟,因为之前下过雨的关系,也只有这一边脚步凌乱,而因为是深夜,前门也被关上了,自然,这凶手如果是客栈里的人,是不可能出去的。
从理论上讲,这里的每一个人,包括店家和包拯一行人,都是有嫌疑的。不过石捕快自然是信得过包拯等人,也就准许他们留下帮着查看蛛丝马迹。
其他人也没多说什么,这大宋如今还有人不知包拯的大名吗?
等众人都离开后,飞燕看了一眼石敢当,开口:“石捕头,他的玉佩不见了。”
☆、长乐案3
几人都看着飞燕,有些不解的样子。
“我在昨天吃饭的时候见过他,他坐在我们旁边那桌,我记得很清楚,他腰间挂了一个玉佩,可以看得出,水头很好,但是刚才公孙策他们翻看他的时候,我发现他身上并没有这样东西。他衣服完好,应该不会贸然将玉佩拿下。”飞燕绝对是干一行爱一行,对于各种比较值钱比较好的东西,她都是抱着十二分的心来欣赏的。
这一点是他们都不曾注意到的。
“你确定?他的玉佩有什么特征呢?”公孙策跟着包拯勘察完现场,问飞燕。
飞燕歪了一下脑袋,肯定的说:“如意。”
这个时候别人看着飞燕的眼神就有点惊讶了,这么关注一个陌生人,而且细致入微,如果不是她是庞太师的女儿,是他们的朋友,怕是就要被列入嫌疑人之一了吧?
“你为什么会想到观察他呢?”公孙策就事论事的问,他的话里没有任何的怀疑,只不过是单纯好奇飞燕会注意到这个人的理由。
“玉佩。”周镜淡淡的说了两个字。
几人都看向他,自从发生命案到现在,他一直都没有说话,只是倚在不远处的门上,就这么看着这一切。
飞燕听到他的话也是吃了一惊,她观察别人,周镜在观察她?这倒是有趣。
本来以为飞燕会回答,结果却看到周镜答话,几人都是有些迷糊的。不过这几个人中,不包括包拯和公孙策。公孙策虽然面无表情,但是亲近的人都知道,他是有些不舒服的。
飞燕同意的点头:“我是因为玉佩注意到他的,这个玉佩水头很好,不是该佩戴在他身上的。当然,我没有歧视人的意思,只不过你们看他,当时我看到这个玉佩的时候细细的打量过他,他的手十分粗糙,一定不是读书人,从事体力活的可能性最大。可即使是这样,他仍然是穿着这一身只有文人才会穿的衣服,还戴着这块玉佩。当时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伦不类。当时他频频的向门口张望,脸上的焦急显而易见,我想,他在等人。”
飞燕将现场的情况和她的想法说了出来,不过却也没有说完全,有些话即使她不说,他们也会想。
她个人的意见并不重要,以免影响他们的判断。
据掌柜的说,这个人自称许远山。
勘察完现场,几人就地讨论起来,而石捕头也是很高兴的,原来,这长乐镇一向安稳,鲜少有什么事情发生,就像是这石捕头,已经在这里当差三年了,这还是第一起命案,据说,这里已经七年没有过这样严重的大案了。
如果舞刀弄枪,石捕快还能顶一阵,但是这样的事儿他确实不行。据他说,这衙门里,还数着他能顶点用,既然碰上了天下第一聪明人,这事儿总算是有了着落。但请几人一定要帮他。
其实就算是他不说,这几个人也是不会走的。
很快,几人就总结了以下几点。
死者的衣服明显的不合身,可见,这件衣服他应该是他匆忙之下选择的。检查了他的身体和随身衣物,可以看出,他应该是从事体力活的。既然这样,就出现了第一个矛盾点,那就是他的衣服与职业,为什么会差的这么大。
第二个矛盾点,为什么要在尸体周围倒那么都的酒,是为了迷惑人还是为了遮掩什么。
第三个不能说是矛盾点,该说是发现。那就是,除非是展昭和周镜这样的高手,否则很难能够不踩地面,飞跃而出。而之所以用了“飞跃”则是因为墙上并没有一丝的翻墙而出的痕迹。各方综合看,凶手还在室内的可能性几乎占了百分之九十。
几人又翻看了这位许远山的衣物,发现他的东西摆放的很有秩序,而被褥被折叠的很好的放在床上,看的出来,他并没有睡过。
“现在初步看来,他应该是与另外一个人约好来这家店碰面,本来那个人该是昨天来到,不过却因为某种原因并没有到,所以他又多等了一天,白天的时候他频频张望就能说明这一点。想来,他们见面之事,一定不是体面之事,不然他也不需要伪装成一个文人来这里投宿。”
“那你们觉得那个人有没有来?他就是凶手?我们排查今日来住店的客人就可以了。”石捕快下结论。
“石捕快这结论下得可够早的。”飞燕调侃石敢当。
石捕快听她这么说,脸上的表情怏怏的。
“是要找出那个人,不过那个人是不是凶手也是不一定的啊。再说,他的玉佩不会无缘无故丢失的。”飞燕打了个哈欠,可以看得出来,这里的高手这么多,她这种除了观察细致些,其他并没有多大用的人是不需要留在这里的。
“你困了?”公孙策看见飞燕的样子有些疲惫,叮嘱:“这里有我们,你回房休息一会儿吧,有事儿我叫你。”
包拯看了一眼楚楚的模样儿,也开口:“你们几个都回房间吧,这里有我们男人在就好。公孙策说得对,有事儿会过去叫你们的。”
飞燕看他们神采奕奕的模样,再次打了个哈欠,点点头走人。
“那你们忙吧。”
要是真正的飞燕,这个时候定然是不会去睡觉的,这么大的事儿,她怎么可能不在场呢,可是现在的她却是不同的,少年包青天她可是看了好几部滴。
包拯公孙策绝对是强强联手啊。她在不在,真心无所谓滴。
只要专心的等着他们结案就好。
☆、长乐案4
飞燕一夜好眠,也不管他们那边查的怎么样,她知道躺下不多久的时候,楚楚有些不放心,又起身出去了,包大娘之前的时候就不肯休息,没有仵作,她自然是承担了这个责任。
如此一来,只有飞燕一人,睡的倒也惬意,不是说她不愿意管这些事儿,只不过她很清楚自己的性子,也清楚自己的斤两,有更厉害的人在,是不需要她的。
洗漱之后出门,正巧碰到公孙策,公孙策看见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一下头。他神情有些倦怠,可以看得出,是一宿没睡的。
许是这几天接触多了,飞燕发现自己已经恢复了正常,不像刚开始看他的时候那样,会心跳加速的厉害,当然,她觉得这不是她自己的问题,而是这个身体本身。
本来她就在想啊,多多接触公孙策,看看自己的身体究竟是怎么个反应。是身体条件反射的心跳加速,还是真正的飞燕还在。
不过接触了几天之后,她已经从刚开始的心跳加速到现在的平常以对了。
对于这一点,飞燕说不清楚自己的心里是个什么样的感觉。
这样更大的可能就是,其实真正的飞燕,是已经不在了的。之所以她看见公孙策心跳加速,完全是因为真正的飞燕喜欢他,她的心跳加速,是她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
而现在,她习惯了,而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