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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边的小镇是长乐镇,虽然天色还早,但是我建议在那里住宿,不然的话,就长乐镇和下一个小镇的距离,我们怕是就要在荒郊过夜了。”周镜之前也是走过这条路的。中肯的提议道。
“好,就这么定吧。”包拯答道。
他们已经走了四天了,在这期间,包拯一直都是他们比较明显的主心骨。凡事大伙儿也极为自觉地就会看他的意思。
这点飞燕是能理解的,主角嘛!哪能和他们一样。
几人住店,总是会找些相对热闹,且不好不坏的店面来住,可这长乐镇太小,也只有一家客栈而已,不过看起来倒是挺繁华,这让飞燕等人有些不解。
本想一人要一间房的,结果却被店家告知,只余三间房。
当然如果不住,他们也是没地方住的,自然是同意。
于是,包大娘,楚楚,飞燕一间房。包拯和公孙策一间,另外一间,则是周镜和展昭。
要是以往的飞燕,怕是早就要叫嚣了,不过此时她倒是像个没事儿人似的。
“店家,我看这集镇虽是不大,但也是人声鼎沸,怎么就你们一家客栈啊?”
而小二似乎也是习惯了这样的外乡人问此话。
“几位客官从外地而来,自然是不知晓,你们来的这几天,正好是咱们的集市。要是往常,哪儿有这么多人啊!门庭冷落的厉害。咱们这客栈啊。一个月也就五六天集市的时候生意好,其他的时候,连个苍蝇也不飞进来,偶尔有几个像你们这样的客人罢了。你说说,就这样,怎么可能再开一家,人家那些有钱开店的,又不是傻子。我们老板都时常念叨着,这客栈,也就是混个温饱罢了。如果这不是祖业,他是决计不会开客栈的。”小二倒是个健谈的。
几人听完点头:“怪不得,不过我看你这方圆几十里也就你们这一个镇,按理说路过的客商也该蛮多的。”
小二抱怨:“几位是不知道啊。通往咱们这个镇子的官道往这边走,饶是走得慢,也是在半下午的时候路过咱们镇,如果不是走过这条路,知道下一个镇子比较远,是断不会在这里休息的,就是有些人知道,人家也想着,还有小半天呢,赶路要紧,晚上不打紧的就将就一宿。”
这话说得对,如果不是他们早就听周镜说了,怕是也是会继续赶路的吧。
飞燕打量着这个客栈,客栈不大,与古代所有的客栈一样,客房全是在楼上,一楼则是一个厨房,几张桌椅,一个房间,看样子应该是店家自己住的。能看见的,只有一个掌柜的,两个跑堂伙计。
“几位客官看看吃点什么?”
“来份红烧肉,一份糖醋排骨,再来几个素炒。你们这儿还有什么特色菜?端量着上八个菜就行。”
“好咧~几位客官可是喝点什么?”
“不用了,茶水就好。”
“好咧,走着~”
看着包拯点菜的架势,飞燕想,还真是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不过,她也是觉得,皇帝的钱,不花白不花。大宋朝最大的BOSS啊!
有钱银。
这做生意吧,总是如此的。菜的味道好,人才会多,而口口相传,店家更加会保持水准。而相反,如果客流量一般,人又少,赚钱一般,那么反而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
显然,这家店就是如此,飞燕只尝了一口就感慨,这几日,就连路边小店的饭菜都比这家做的好啊。
真是,果然是垄断么!
“不合胃口?”看她吃的不多,公孙策关心。
摇了摇头:“我吃饱了。就算是不合胃口,我也不会让自己饿到的。”
“别说飞燕嫌弃这个饭菜,我老婆子这么不挑剔的人都觉得这菜做的真是够呛。”包大娘戳了下鱼,摇了摇头。
“乡野小店,总是如此的。将就一下吧。”公孙策虽然如是说,可也将筷子放下。
饭菜味道一般,几人也不愿意多吃了。这一路而来,虽然并不是着急赶路,不过也是有些疲惫的。飞燕的意思是上楼休息,其他几人当然也没有意见。
三间房并不在一起,两间在二楼,一间在三楼,而这个客栈,则是一共三层。周镜与展昭住在三楼。剩下的人则是住二楼。
“哎呀,真是好累。”飞燕倒到床榻之上。
“三个人一个房间,自然是挤了一些,飞燕你多担待点。”楚楚以为飞燕不习惯这样的环境,开口安抚。
“没关系啊。”当然没有关系,想当年,更恶劣的环境她也不是没住过。想来不管怎么样,这二位都是没住过墓地的吧?
飞燕觉得,自己怎么都没有包大娘有精神,看着天色还好,她们提出出门逛逛,可飞燕倒是有些乏,决定不去了。
展昭是个活泼的小孩子。对于出去玩儿也是十分热衷的。
不过也不知道是在外面吃了什么,回来后这楚楚和展昭就开始闹肚子。
半夜。
飞燕迷迷糊糊的看着楚楚起身,往包大娘的身边缩了缩。
厕所只在一楼,不多会儿,就听蹬蹬下楼的声音。
“啊......”
飞燕一个激灵坐起。
“是楚楚的声音......”
☆、长乐案2
刚才那声大喊,是凌楚楚的声音,飞燕、包大娘都飞快的披上衣服出门,而此时包拯等几人已经窜到了楼下。两人连忙的跟了上去。
声音是在茅房那里,而这个客栈只有一个茅房,则是在一楼的后院。此时已是深夜,大家都是听到叫声急急的冲下来的,都有些衣冠不整。
而此时小二也给后院掌了灯。
看见包拯赶到,凌楚楚搂住了他的脖子,几人望去,只见一个男子躺在厕所门边,胸口处则是插着一把尖刀。
想来,楚楚是下来上厕所的时候见到了这一幕,吓的尖叫。
“天啊,这是出了什么事儿?”
“对啊,好端端的人怎么就死了......”
“这可太吓人了......”周围的人都是议论纷纷。
包大娘之前做的也是仵作的工作,自然是不怕的,连忙过去查看死者。
客栈里的众人看她过去,哆哆嗦嗦的问:“你,你不怕?”
包大娘回头看了一眼,有些奇怪的问:“为什么要怕?”
“包大娘原来就是衙门里的仵作。”飞燕和周围的人解释,听说这个老妇人是仵作,众人又向后退了退。
这个时代的人,虽然好奇心重,不过对于仵作这样的职业,也是不愿意靠近的。在大家看来,接触尸体本身就是一件极其晦气的事儿。
“楚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公孙策问楚楚,她是发现尸体的人,一般来说,第一发现人都是最重要的证人或者......凶手。
当然,楚楚不会是凶手。
抱着包拯,楚楚似乎是从惊吓中缓了过来:“我刚才下来如厕,远远的,就看到有人躺在那里,不过周围酒味那么大,我还以为是谁喝醉了。等彻底走近才看出来,这个人的胸口竟然插着一把刀,而地下也都是血。”
“那当时还有什么奇怪的事儿吗?”包拯补充着问。
摇头:“我当时根本就没有注意四周,因为酒味儿大,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喝醉躺在那里。”
大家都在四周议论纷纷。
“除了我娘,大家都别靠近尸体,以免破坏现场,掌柜的,赶紧找个人去报案吧。另外你过来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
掌柜的也从来未经过这样的事儿,颤颤巍巍的靠了过去,打量了下躺在地上的人。
“他是店里的客人,是昨天来投宿的客人,本来今天早上就该退房的,可是他突然又要在多住一天,谁成想啊,这就出了这样的事儿。”
“那他就没有说为什么要多住一天?”
“这倒是没有。”
公孙策等人四下打量,飞燕也不例外,这个后院并不大,除了一个茅房,只在角落里有一个小厦子,可也能看得出,是极其简陋的,连个门都没有,一眼就能看出,是放些平常惯用的器具和容易储存的常用菜的。
天黑之后下过一场雨,地下粘腻腻的。除了厕所通向堂屋的方向,其他的地方都并无脚印。而这边的脚印则是略显凌乱。大小参差不齐。
没多一会儿,就见几个官差模样的男子大步的进店,看包大娘正在翻动尸体,脸色不豫。
“不相干的人不准翻动尸体。”为首的男子瞪眼。
“石师兄?”展昭看着这个男子,语气颇为惊喜,这个男子竟然是展昭的师兄,曾在相国寺一同习武的石敢当。
而石捕快听见这声称呼,望了过去,见到竟然是展昭,也颇为兴奋。
“展师弟?你怎么在此?”
“我们是去南方,路过此地,就碰上了这等事儿。”
说完,展昭又将身边的几人介绍给石捕快,石捕快一听这几个人,也高兴起来,现在也有不少人都变了脸色,这常外出走南闯北的,哪儿有不知道包拯等几人大名的。
天下第一聪明人的名头,可是让许多人趋之若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