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秀弱弱道:“平时不都是这么玩的吗?”
叶子睿嘴角抽搐,平时那是什么时候啊?那是大晚上的在卧室里在床上,那是情趣。现在呢,好吧咱们是有时候也白日宣下爱爱,可哪里会有这么夸张?
明秀攥着叶子睿的衣领,整个人可怜兮兮的,“我就知道你是嫌弃我了,出门宁愿带着巴格都不愿意带着我,现在人家想和你玩游戏,你都不愿意配合了,我就知道,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我就知道,红颜未老恩先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瞧这腔调,就是叶子睿也被惊艳了一把。
明秀拿捏着腔调还想再来两句,然后就没然后,她还就只会这几句,为了不暴露这个情况,她显然是忘记了刚才还在闺怨呢,就小脸凑到叶子睿跟前,笑盈盈地问:“怎么样?我唱的还不赖吧。”一副等着被夸奖的小样儿。
孩子夸多了容易骄傲,这已经骄傲了,所以叶大校出口的赞叹立马收住了,淡淡地说:“还成吧。”
“只是还成啊。”明秀翘着兰花指,蹙着眉尖,语气幽怨,“原来只是还成啊。”
叶子睿显然是受不了她这装模作样的,把她往地上一放,“乖别闹了。”
这是哄孩子的吧?
明秀不满,可对叶子睿敷衍的口气更加不满了,下一刻眼泪似乎都要出来了,眼睛里雾蒙蒙的,楚楚可怜,不过这个词怎么都没有和明秀挂上钩过,现在看来不是不可以,她还是能楚楚可怜的,只是姿态太揉捏了,怎么看都觉得特别的违和。
叶子睿不给面子的笑出来,然后以拳掩嘴干咳了两声,“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明秀满头黑线,伸手一摸眼角,还挺干涩的,看来掐大腿这一手不大管用了啊,哎真是的几年不练这技能都退化了。真是不知道某些人总是能该哭的时候眼泪就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冒,还能似流不流的留在眼眶里,雾气霭霭的,要么就是像掉了线的珠子大颗大颗的,要么就是单行泪,还能那么的凄美,妆不带花的,而且哭久了鼻涕也不会流下来,这种技能完全让人佩服啊。
“我真的不能去?”明秀站直,用很公式化的语气问道,和刚才那软软糯糯的腔调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你说呢?”叶子睿偏就给出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来,还把皮球抛还给了明秀,这态度怎么就那么让人想揍他呢,明秀撇撇嘴,“不去就不去,我晕船,到时候不还是受罪。”
连马车都能晕的明秀,面对现在的船只,说不定还会晕的昏天暗地呢,悲哉壮哉。
明秀说完,不等叶子睿有所回应呢,就转身挺直脊梁往外走,那背影怎么看都带着一股悲凉,还有孤寂,实在是很让人心疼,恨不得一把上去把她抱在怀里,大声摇晃着她的肩膀,咆哮:“不要走!求求你不要走!”
呃,开个玩笑。
叶子睿要是做出上面那种事,明秀都会觉得他不会是忘记吃药了吧,首先陈年鸡皮疙瘩都会掉下来的。
明秀一步步往外走,心里嘀咕着怎么还不出声叫住她啊,咦难道这个以退为进的法子没有什么作用吗?不会吧?
一步两步三四步,眼看就要走到门口了,叶子睿还是没有出声叫住她,明秀阖下眼帘,遮住眼中的思绪,只是感觉周身散发着淡淡的悲凉,风萧萧兮易水寒,明秀一去兮不复返啊。
眼看这一脚就要跨出门外了,里面那人完全没有开口的意思,明秀怒了,怒发冲冠,豪气万丈的转过身来,两步并一步的大步流星的来到叶子睿跟前,‘啪’的一声往桌子上一拍,“说吧!让去不让去一句话的事,怎么能那么矫情呢!”
这倒打一耙打的。从头到尾是谁在演戏,还演上瘾了的?除了明秀还有谁,当然也排除叶子睿故意拿乔。
叶子睿回答仍旧是不行。
明秀喷怒之下扛起了椅子,然后气鼓鼓的搬起来走了。
咦,事情的发展好像有那么点不对?
叶子睿可不觉得他家老婆是个无理取闹的人—呃在这之前先是饰演了囚犯或是深闺怨妇,后来又吟唱昆曲的人到底是谁啊,这都被叶大校选择性无视了—明秀也不会不明白这其中的理由,叶子睿都开始想明秀只是借题发挥,想过过角色扮演的瘾而已,事实还真是这样。
叶子睿太了解明秀了,而且还给予了高度的配合,虽然台词基本没有几句,还能趁机吃到了老婆的嫩豆腐,要知道像明秀这样主动的把腿盘在腰间的热情如火的动作可真是很难见啊,还是在大白天的,还有唱昆曲什么的叶子睿还真的是头一次听到,不过他估计明秀也只会唱那么一段了。
不得不说,叶大校您真相了,要不说明秀怎么都逃不过叶子睿的五指山了不是。
明秀气鼓鼓的抬了个椅子出门了,然后就那么大喇喇的把椅子放在阳光倾洒的草地上,大马金刀的往上面一趟,抬起胳膊遮住眼睛,懒懒的打了个哈欠,阳光洒在脸上,闻到了绿草和野花的芬芳,耳边还传来远处族人们赶羊时嘹亮的歌声。
虽然这样的行为有那么点傻,而且随着绿草和野花的芬芳传来的可不止好闻的味道,还有些嘈杂的声音,但明秀觉得莫名的满足,岁月静好啊。
不知不觉就这样躺在椅子上睡着了,叶子睿在她搬着椅子出来后没过多久就出来了,看到躺在椅子上的明秀,也没觉得意外,转身回卧室拿了毡毯出来替明秀盖上。
在此期间接收了来自侍女们自认为隐晦的揶揄打量,以及窃窃私语声,‘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的清格勒亲王脊背挺直,毫无波澜,并且就那么随意的看了一眼窃窃私语的侍女们,侍女们就作鸟兽散了。
明秀是被疼醒的,准确是被撞醒的,连带着还被熏了一把。
如果不是先听到了朝鲁的声音,说不定明秀就上脚踹了,但还是一脸嫌恶的把乐呵个不停的小朝鲁给拎下去,“站好。”
小朝鲁挠挠头,觉得麻麻这是肿么了,但还是乖乖的听话两脚并拢,小手也自然下垂贴着腿,只是咧着嘴露出大白牙,傻乎乎的看上去还挺可爱的,前提是得忽略他仿佛从泥地里打滚后出来的装扮,就连早晨出门时给梳好的小辫都被扯得乱七八糟了。
明秀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泥巴,她该庆幸她身上还盖着毡毯吗?
等明秀摸到脸上的污渍,凑过去闻了闻后,脸就彻底黑了,眼神锋利的看向泥娃子,把手指掰得噼里啪啦响,笑吟吟道:“看来麻麻好久没宠幸你的屁屁了呢。”
请不要教坏小孩子好吗?
第2卷 第239章 爱的教育(二)
家暴是要不得的,而且是不值得提倡的。
可这话儿也就口头上说说,咱大天朝没有打孩子犯法的律法,不过这要是搁太平洋对岸试试。
就是明秀这样的,从小到大也没少挨她爹揍,当然了这揍也是有水分的。
四九城就有那么一群天之骄子,人称红带子,祖辈们大都是跟着毛爷爷进京的老干部,属于打江山的一代,亲王级别,父辈们传承祖上功绩在四九城这块土地上发光发热,到了他们这辈,一个个的即使在官场中没去,也是贝子尊荣,于是就造就了四九城特有的红色贵族文化,听听外人都叫他们这一辈什么,红三代。
明秀的祖父是上将军衔,跟着毛爷爷进京的老干部,属于打江山的一代,父母叔伯不是政界要员就是军界要员,到明秀这一代,也不曾没落,她上面有两个亲哥哥,三个堂哥,一家就她这么一个女娃,还是最小的,自然是千般宠爱着的。
再说明秀这丫嘴甜人也长得讨喜,家里隐形大BOSS老爷子最疼她,别说沈爹真拿马鞭抽她了,就是举一举,老爷子的拐杖都不带含糊的直接敲到沈爹这个在外被叫首长的背上,老爷子威武啊。
到明秀这一代,个个都挺优秀,犯法的事没做,最出格的就是妖孽二哥弃政从商了,明秀也跟着投资,还给他打掩护,再说二哥的商业天赋从小时候怂恿明秀画春宫,然后再转手倒卖出去就知道了。明秀好长时间都不知道她的画被二哥卖出多少,等后来才知道说好的五五分成,可她二哥给她的也就是个零头,可见有多坑了。
本来像明秀,作为最小的孩子,只要不是太离谱,家人也就睁一眼闭一只眼,就算明秀也跟着他二哥去从商,得到的待遇绝对和二哥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的,可谁能想到明秀玩闹归玩闹,圈里的女娃就她一个上了军校,后来还包袱款款的做了特种兵,年纪轻轻的军功就有不少,军衔蹭蹭的往上升,可算得上真天之骄女,肆无忌惮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