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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诗瞅了瞅衣服,撒娇道,“含翠选的衣服总是这般好看。”
“是小姐穿白色好看的紧。”
离诗一副似信非信的模样,手轻抚白衣上的暗纹,疑惑道:“很好看吗?”
含翠笑眯眯的点点头,道:“其实小姐穿什么都好看。”
离诗因着自家全能管家毫不自谦的话不好意思的涨红了脸,不一会儿,想起了什么,瞪圆了一双大眼,道“叫我少爷啦。”
离诗睡下后,含翠便到外间榻上休息去了。
缓缓摸着床边的衣物。为什么爱穿白色呢?纯洁?神圣?不,都不是。黑到极致,便成了白。绝望,惨烈,用黑色来阻挡。将自身置于黑暗,只是躲避,懦弱的行为。而我,行走于阳光下,黑色是我的本色,不会因为穿上白衣就消散。我早就不是梦想穿白衣,做仙子的单纯小女孩了呀。呵呵…将脸埋进衣服里暗笑,真是庸人自扰,再活一世,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只要快乐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有没有发现出场好久的侍卫大哥到现在都还没有名字。。。其实我是起名无能星人呀,哦呵呵,我都是拿一本书左一字,右一字拼起来的。
最近看游戏攻略文,好像写呀。。可是这个还没完还没完还没完。。。
(喂,话说你才写多久呀,要写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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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灯节
翌日清晨
某侍卫大哥将熬好的药送往阿墨房间,路遇目前正极力刷好感度的某小姐。于是某人接下了送药这个极其能提高好感的任务。
话说某人这样积极表现,一方面是这几天已确定阿墨和那人虽然有关系但却不是一伙的,说不定还是对头了。而另一方面,直觉告诉她,以后这人一定会帮她一个大忙。
唉,可是,面瘫的好感度不好刷呀 ,因为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不高兴。从头到尾,一个表情,那就是——面无表情。不过,离诗敏锐的直觉帮了大忙,能感应到阿墨周身冷漠的程度来判断他的心情。
走到阿墨的房门口,离诗敲了敲门,没多久,门被打开,阿墨冷着脸出现在门口。他身着一袭华丽紫衣,衣边滚了一圈玄色暗纹,腰间一条紫玉腰带上有着金色的纹络。紫金冠束起了泛着幽蓝的发丝,一缕垂在额际。虽俊美无铸,但通身一股冷气,似结冰的紫眸逼得人不能直视。
离诗粗神经的忽略掉冷气,举起手中的药碗,甜甜笑道:“阿墨,该吃药咯。”果然对方出现了一丝缓和的气息,因此笑得更加灿烂。
阿墨接过药碗,虽依然面无表情,但离诗却感到了不止一丝的纠结和厌恶。难道,他一个大男人还怕吃药?
阿墨看了两秒手中的药碗,缓缓递至嘴边。动作一如平时有条不紊。喝完药后,他便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道:“张开嘴。”
这些天来,即使自己并没表现出来,但顺从对方已成习惯,所以当下,直到张开了嘴才反应过来,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没有警惕心呢?还来不及细想,嘴里便传来一股甘甜的味道,瞬间冲淡了药的苦涩。阿墨内心巨震,因自己的味觉是常人的好几倍,所以一丁点苦涩便被放大好几倍。自从娘亲死后,就再也没有人关心的哄着他吃药了。所以即便自己如何的厌恶吃药,也不会再表现出来了。看的人已经没有了,又表现给谁看呢?
只是,她······
离诗将手中剩下的蜜饯放到阿墨手中,道:“我以前经常需要吃药,可苦了,每次含翠都会准备蜜饯的,甜甜的,这样就不苦了。呐,这些给你,以后感到苦的时候,就尝尝它。”
阿墨定定的望着离诗,唇角似乎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弧度,那一瞬间,美得好像听见了天山上雪莲盛开的声音。
离诗呆了半晌,醒悟过来后,小脸瞬间涨红,慌慌张张的跑出房间。暗暗寻思道,难怪你平时面无表情,这笑简直是人间杀器呀。连我这种老戏骨都快招架不了了。
屋内,面无表情的阿墨看着对方手足无措的消失在门外,心内疑惑道,莫非是我的笑太过吓人?随后便小心翼翼的将一把蜜饯包起来放好。
夜晚很快来临,说来也巧,这两日正是安阳城一年一度的花灯节,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各色花灯璀璨生辉,还有各种活动,杂耍,猜灯谜,许愿池······年轻的人儿,各自打扮得男的俊,女的俏,都盼着在花灯节上遇见心仪的人。
这边厢,离诗拽着阿墨,在热闹的街道上穿来穿去。一会看看这个,一会摸摸那个,玩的好不开心。
确切的说,是离诗一人玩的很热闹。只见她一手糖葫芦,一手桂花糕,一边凑去看热闹,一边还不忘对阿墨说话,“阿墨,快来看这个,我们可是瞒着含翠偷跑出来的,得玩个够本呀。”阿墨过来时,周围的人不自觉让出一小块地方。离诗觉得带他出来真是明智之举,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竟没被人挤过。所以说呀,冰山实在是居家旅行凑热闹的必备之物呀。
阿墨回想先前她溜进自己房间,说带自己去看热闹时,自己为何就头脑发热答应了呢?明明最不喜欢人多的地方的。不过。似乎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坏。看着旁边的小脸红彤彤的的像个苹果,阿墨怎么看怎么觉得似乎很好吃的样子。
等到凑够了热闹,离诗停下来看着阿墨,说道:“阿墨是个很温柔的人了。明明不喜欢热闹,却陪我一起出来,会保护我不被人流挤到,也不在乎我沾满糖渍的手指抓到你的衣服。”歪着头,抿着嘴笑得甜甜的,“就像哥哥一样,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却是个心地很好的人。”
竟然说我是好人,她要是知道死在我手上人的有多少后,还会这样认为吗?阿墨执着于这个问题,却忽略掉了心底因为听到“哥哥”两个字而涌起的一丝不舒服。
看着离诗甜甜的笑容,纯净温柔,似乎能净化一切黑暗,能包容一切邪恶。这是为了我绽放的吗?阿墨突然一点也不希望离诗知道他曾做过什么,他想一直能看到这样的笑容。
离诗转过身,兴高采烈的看着来来往往提着花灯的人,感受着身后透着温暖保护的气息,嘴角的笑意不住的扩大,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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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灯节上有个游戏,便是两人各自选一盏灯,然后分开走,期间可以主动和别人交换,而别人找你交换时,你必须换,一炷香后再次回到原点,若两人的灯相同的话及为获胜方。
离诗双眼亮晶晶的看着阿墨,讨好的道:“阿墨,我们来玩这个游戏吧。”阿墨微不可见的点了一下头。离诗瞬间笑弯了眼,挑了一盏绣着白玉兰的灯,说了句,一炷香后见便兴奋地走开了。
阿墨迟疑了一下,拿起一盏灯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上面赫然是白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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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诗脸上维持着轻快地笑容,提着灯在街上晃着。因为直觉告诉自己今天似乎要遇到点什么,所以支开了阿墨。
心跳有点快了。
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呀。
异变就在这时候发生。
一声尖叫,白光一闪,尖叫的人已倒在了血泊中。
不知从哪儿,冒出一群黑衣人,街上瞬间乱成一团,哭叫,慌乱,奔跑,逃窜。危急关头人总是能爆发出无限潜力,只短短几十秒,便只余数只花灯胡乱的倒在街上。
离诗蹲在先前被杀的人身边一动不动。
这是一个女人,长相清秀。她是否正提着花灯等着情郎呢?家里的人是否在担心还未归家的她呢?
将离诗包围的一群人缓缓接近,
她低着头在颤抖。
但,那似乎并不是害怕。
而是,愤怒,和悲伤。
她突然抬起头来,小脸上竟满是泪水,下唇几乎被咬出血来,那双总是温柔快乐的眸子此时溢满了悲伤。
一群杀手们停住了步伐,她虽然什么都没说,却让他们有了深深地罪恶感。似乎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但终究是一群老杀手了,他们握了握手中的刀,继续走进。即使在看见那张悲伤的脸后,他们有想让她重新换上笑颜的冲动。但那终究只是冲动。
离诗依旧一动不动的看着越来越近的杀手,刀反射的白光似乎掠过澄澈的眼睛。
而内心,
尼玛,直觉预料到的竟然是刺杀这么极品的事吗?事先没有通知呀。还有藏着的那个家伙,你看戏看够了没呀?三秒钟满脸泪的戏,不是你想看,想看就能看。
作者有话要说: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本来是文艺范,怎么写到结尾变成这样。难道真是二货本质。。嘛嘛,明天回归文艺风呀。我才不会告诉你们,我本质是个二货了,岂可修。
☆、所谓初吻
却说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