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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氏有些奇怪的跟胡氏说道:“那两家一直没有过来,我真是有些奇怪。”来吧,肯定也烦,但是这个才正常,不来反而是不正常了,就怕到时候有什么特别的事儿要求着他们。
李存海一家子呢,人是最多的,他也觉得自己是侯府嫡支,比他们另外三家都强,而李存严的老婆赵氏就是个惹事儿精,最开始的时候怎么着也得过来叨扰叨扰吧,但是没有。
“三嫂,你说我是不是不正常啊,这不来找我们,我们应该高兴才是,为什么我觉得心里不安呢?”
胡氏听了笑道:“还不是被他们给弄怕了,现在咱们都一样,谁怕谁?既然不来找咱们,那肯定是过的好呗。既然过的好,咱们就更省事儿,反正我是已经拿好主意了,都这个境地了,谁也不要靠谁,我还说要不是他们侯府,我现在正在京里过自己的日子呢,这找谁算账去?慧姐儿她娘那个德行,我是看不惯的,不来找我,我巴不得!”管她是什么原因!
如今晚上也能睡上炕了,虽然很硬,可总比老是在别人家借宿要强。厨房现在已经天天能做饭了,他们一家四口过的好着呢,除了孩子爹每天要去操练以外,真的是很不错了,吃食上是艰苦了一些,但是总比那些还乞讨的人强。
朱氏还有个想法,就是相让敏哥儿能读读书,都七岁的孩子呢,以前也启蒙过,可是祸事一下子来了,什么都没有了。
只是军户中很少有专门教孩子读书的,这读书所用的笔墨纸砚那叫一个贵,一家子连衣食都有些困难的,谁还有多余的钱去读书认字去?
现在孩子也就是他们夫妻两个教着在地上画,总算是能记住字,只是一个人的字迹好坏,也能显示一个人的品行,这不练字也写不好啊。
“雨姐儿呢?”朱氏问道。
胡氏笑道:“这孩子要跟着涂大嫂学炒菜,说是要帮着我,让我也有空也多歇歇。”
朱氏道:“三嫂真是福气,可惜我没有个闺女。”她就敏哥儿一个独苗。
胡氏听了笑道:“你们家还有个老太太,也比我们要强啊,这老人家见识比我们多,能少走弯路。”
一会儿货郎过来了,胡氏和朱氏都买了些针线,又拿了一些绣活儿,等下次的时候,就可以交给货郎换钱了。
李思雨觉得,不管到什么时候,这做人就是要勤快,才能不被人嫌弃,所以到了涂大嫂这边,就找着活儿干。涂大嫂本来没有女儿,见到姑娘家,就喜欢,这个李家的姑娘做事儿还利索,一点儿也不摆架子,那就更是喜欢了,不过这李家的姑娘以前不是千金大小姐吗,为什么都问些这些问题,比如怎么种菜,还有怎么炒菜,怎么生火,还喜欢打听这边的风土人情,涂大嫂虽然有些奇怪,不过有问必答,不知道的,也会问别人,然后下次告诉这李家的闺女。
好歹她是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基本上都是清楚的,李思雨这段时间也是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涂大嫂这个人实诚,炒菜的时候也会让李思雨跟着炒几回,也不怕她把菜给炒坏了,好在这姑娘除了前面几次有些不靠谱外,以后都慢慢的正常起来,火候也掌握的不错。
这姑娘家呢,能进得了厨房,就很不错了。而且这姑娘细皮嫩肉的,一点儿也不觉得厨房里脏。
要不是这姑娘年纪小了些,真的想说给自己的儿子呢。
她两个儿子一个二十来岁,一个十八岁了,正是要说亲的时候,当然也是要在军户里面说。
要说这西北这一代,男子一般二十来岁成亲的也不少,女子十七八岁嫁人是多数。
毕竟这边的姑娘家都很能干,娘家的人都想多留几年,好帮帮娘家照顾弟妹。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
李思雨知道这个事儿的时候,还很是庆幸呢,她可不想十四五岁就嫁人,那得多难受啊,本身还是个小屁孩,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然后生孩子,那不是要命吗?
还好这里晚了几年,她也没敢问胡氏京城那边是不是也是这样,毕竟这话题对她现在的身份来说,是不能问的。问了就属于没羞没臊。
西北这边民风要开放许多,集市上姑娘妇人都可以出来,人家可不是要带着帷帽之类的,都是大大方方的。
而且这边的女子普遍偏黑,不知道是不是西北风吹的。干活的女子一般都是穿裤子,因为裙子穿了,这干活儿就不利索。
他们这一带的女人,都是男人在兵营里,所以白天女子在家的居多,也有那没有成为军户的男人在家,但是那只是少数,这边很多人就是只有一个顶替的名额,但是没有别的生计,也会想着法儿的成为军户,毕竟那样每个月都会有钱和粮拿回来。
这样看起来,成为军户也是好事儿?但是这只是表面现象,毕竟军户在外人看来,就是地位低下的,旁人都不和军户通婚呢。
而且还要交开垦的田的粮食,这也是个大头,最要命的是,一旦有了战争,军户必须要上战场,那就是九死一生的事儿了,相比较这一丁点的好处,命可是最重要的。
附近的农户嫁闺女都不嫁给军户,不然以后一辈子子子孙孙都是卖命的。
因为天气越来越冷了,所以准备柴火那是要紧的,李思雨看他们大部分都是上山砍柴,对他们这个家来说,根本就不行。
李存安虽然已经在兵营里练过,可是那才几天?一点儿也不管用,他还自己笑话自己,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虽然他并不是科举出身。只是当老爷也当了这么多年了。
最开始他和李存旭也是不服气,跟着别人上山砍柴,结果呢,一天下来,能有一捆柴,还把肩膀磨得是都出血了。
胡氏心疼的说道:“今年就算了,这样也不是办法,先买了再说。明年我也去看看,我就不信了,我还弄不了了!”
“夫人那,这还真不是赌气就能成的,看着是用斧头砍,可是咱们就是不如别人,笑话咱,咱也不会说不好意思,我告诉夫人,就是这一捆柴,也是涂家大哥看我实在是太少了,匀了一些给为夫,不然更丢人。”
“那就先买,我已经问了价格了,这附近农户卖这个柴火很便宜,二十文钱就是一车,还给劈的好好的,咱们来的时候不对,就是现赶着去坎,也不够用。”胡氏说道。
“二十文钱也不是小数目那。”李存安叹道,他一个月也才拿那么一点儿钱,养活一家子都不够。
“没事儿,我这绣活儿也快好了,卖了就是钱,够咱们买柴用的。”胡氏决定还是买了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双更君,需要被人表扬啊。
明天我可能要去外地,不过不会断更。先放存稿君那里了,让他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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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兰
“李思雨,跟我去割茅草去不?”也是附近军户的女儿,名字叫做张小兰,和李思雨已经熟悉了,干活儿什么的,都会带着李思雨。
“你等我会儿,我换身衣服。”自家带的衣服,还有姑母给的衣服,虽然和以前比,是不怎么好,但是也比这边的人穿的好,为了节省,他们家专门扯了粗布做了衣服,就是劳作的时候穿。
这边引火的东西就是那茅草,西北这地儿别的没有,茅草丛多的是,入了冬,都变枯了,正好给大家引火之用,比上山弄枯松针要好弄的多了。
其实还有枯草也可以用,但是那样也没有割这茅草这样又长又多的省事儿。
换了衣服,李思雨带着镰刀出去,跟胡氏说道:“娘,我出去割茅草了!”
胡氏道:“小心着点,别贪多。”
“知道了,多了我也背不动啊。”
最开始胡氏还反对自己的女儿做这些活计,不过李思雨和她好好的谈了谈,毕竟现在她不是千金大小姐了,说不定一辈子都是这个境况,要是还想着自己是不动手脚的,那吃亏一辈子的也是她自己个儿,尽快的适应这里才是最正确的法子。
胡氏虽然心疼,但是也知道女儿说的都是对的,不过看着女儿的手都有了细细的茧子了,也是心疼的不行,晚上和丈夫说的时候,两个人都沉默了半宿。这都是他们大人的错,让孩子快速的长大。如果一开始都是这种环境,也不会有什么失落的,可是以前都是锦衣玉食的,突然落差这么大,“唉,雨姐儿懂事,我们该欣慰才是。咱们两个人在努力努力,我那边的百户想给自己的孩子找个认字的人,我想着能不能把这事儿给拿下来,以后也能多些空闲在家里。”
“真的?”胡氏问道,要真是这样,那孩子爹也能少吃些苦头,而且还和百户长搭上了关系。
“跟我关系好的一个人说的,我请他吃了酒,用了一些钱。”李存安有些不好意思,本身不赚钱,还花钱。
胡氏忙道:“这些钱都是应该花的,你这也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