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是被卖来的,你们也是吗?”不会这么多人都是被卖进来的吧,看来这里一定是个贼窝,一定要想办法解救这些可怜的落难美少年。
“这里的人都是被卖进来的,这条丝带是你的,绑在头上,是用来做标记的。”
是一条粉色的带子,“你们不打算逃跑吗?”这里可不是好地方啊!
“跑了也会被抓回来,还不如在这里打几天工,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出去了!”
“可是,我们是小倌!”这个问题不严重吗?粉墨的妈妈有个爱好,那就是喜欢看这类的小说,电影之类的,所以,即使他很鄙视这个东东,可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当公子(也指小倌)也不错啊,就是陪客人喝喝茶,聊聊天,不是你想的那样!”这次回答他的是一个穿着一身红衣的可爱少年,“而且,被卖到这里,说明你长得不错,要是连这里都不要你,被卖去修长城,那才丢人呢,那就是说你人长得丑的不行,出来就是污染人类眼球。”
再次被卖
经过众人的解说,粉墨明白了,这年头,杀人不解恨,于是就有了绑票,拐卖,女的可以卖到醉红楼,男的卖到流连阁,两家中间就隔了一条街,很方便,除非你能拿出足够的赎金,要不然就要在里面打工,长相不错的充当门面,长相一般的,用来做端茶倒水的丫鬟小厮。
要是这两个地方都不要你,那就说明你长相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大众,然后就会被官府买去,官府买人当然也不是想让你进宫当太监当宫女,而是因为当今皇上是一明君,深深的意识到坚固高大的城墙对于防御外敌的重要性,于是决定在北方边境上修建长城,于是丑人都被卖到那里,为祖国的防御添砖加瓦去了。
粉墨现在也开始庆幸自己没有被卖去修长城,其实这里也蛮好的,一般来说,上午是不会有人来的,于是他们就很清闲,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说说游戏心得什么的。
“你是什么种族?怎么头发和眼睛都是粉色的?”有玩家对粉墨的种族好奇是正常的,因为这款游戏是武侠背景,奇怪生物稀少。
“我是妖族的。”粉墨没好意思说自己是一颗蘑菇,只说是妖族的,大家也知道他不想说,也就没再问下去。
“你是叫粉墨吧?”突然一玩家问了粉墨这个问题,然后所有人都齐刷刷的看着他。
“是啊,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你和那个孤风残雪,还有血煞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都想知道!
“没什么关系,我不认识他们啊!”除了师父,自己确实不认识谁!
不过在了解到孤风残雪是中毒死的时候,粉墨想起来了,不会就是踩了自己的那个人吧,本想毒得他上吐下泻,浑身抽搐的,没想到竟然把人给毒死了,不过那个叫血煞的,自己确实没得罪过他,明明不认识的!
此时粉墨也明白了丝带的含义,粉色的丝带代表的是公子身份,蓝色的代表小厮,不过,看着这些大男人被强逼着在头发上绑上这些丝带,怎么看怎么滑稽。
下午,来这里的客人渐渐多了,各公子小厮们忙上忙下,要是有点名的,就是陪着喝喝茶,消磨消磨时光,要是客人手脚不老实,只要大喊一声,老鸨必到,然后说客人违反了这里的规矩,罚钱。
混了一天,粉墨就在这里如鱼得水了,学会趁着老鸨不注意,偷偷的拎一壶茶,一碟瓜子,溜到一没人的角落,吃饱喝足了,出来在老鸨面前晃几下,然后再溜。
晚上,正是这里生意兴隆的时候,来的客人男女都有,大都是一些有钱有势的体面人,还有一些人纯粹是因为好奇。
因为来的人实在太多了,粉墨也被老鸨从角落里揪了出来,刚一进包厢,就看到了那个对自己冷着脸的人,咦?那不是上次和自己比在水底憋气的那个人吗,那是啥眼神啊,好像是谁欠你几百万似的(你欠了人家两条命)。
还有一个身穿白衣的人,手里拿把扇子,长着一双桃花眼,见粉墨在看他,抛了一个媚眼,粉墨回了一个白眼。
不过在看到满桌子的好酒好菜时,粉墨的眼睛亮了,自己不就是陪吃陪喝的吗?要知道,这里的酒十两银子一杯,菜也比酒楼里贵上十倍。
于是抱起一个水晶肘子狂啃,真好吃,真香,真幸福,果然听妈妈话的没错:走过路过,吃的千万不要错过。由此可见,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重要!
他们说些什么,粉墨没听清楚,不过,最后没动静了,他在百忙之中,将视线从饭菜上移开,见到那两人都傻傻的看着自己,他眨眨眼,“你们看我干什么?吃啊!”
然后,就不管他们了,低头继续吃,吃的是风卷残云,一片狼藉,两位客人被他彻底的无视掉了,最后满手满嘴都油乎乎的,小肚子也渐渐的鼓起来了,打了一个饱嗝,抬头看看,那俩人还盯着他看呢!
怎么还看?吃东西有什么好看的?粉墨没管他俩,端起一碗汤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然后他听见了敲锣声。
在响第一遍锣鼓的时候,只见俩人施展轻功,从窗户飞了出去,动作迅速,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显然这种事不是第一次经历,只听见孤风残雪的声音远远传来,“明天我还会来的!”
来就来,来了自己就有机会吃大鱼大肉了,因为这里的老板简直比周扒皮还要扒皮,每顿每人一个干巴巴的馒头,一碗只有几个米粒的清水粥,一碟咸菜,想要吃好可以,加钱,没钱也可以,你多打几天工就有了。
至于他们为什么跑的这么快,那是因为流连阁关门的时间比较准时,时间一到,敲三遍锣,然后还没有出去的人,那么不好意思,您不用出去了,今晚就住在这里吧,不管是谁,住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基本上就剩下一个大裤衩了,分文不剩,弄不好,还要债台高筑。
第二天,孤风残雪又来了,这次只有他一个人,他也没有再要满桌子的饭菜,只要了几壶茶,也不说话,就跟粉墨大眼瞪小眼,害得粉墨也跟着喝了一肚子的茶水。
真抠门,真小气,也不说点一些饭菜吃,于是粉墨大大的眼睛就一直瞪着他,可那人还是一边慢悠悠的喝着茶,一边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而且看样子并没有要吃东西的打算。
于是这一天,粉墨除了喝茶水就是吃干巴馒头,喝稀粥,熬了一天,那个孤风残雪才走,他始终怀疑孤风残雪是来报复自己的,哪有人没事儿干跑到这里坐着的,还谁也不找,非要找他,一个大男人怎么那么小气!
到了半夜,粉墨饿的实在是不行了,同寝的那些人不是在呼呼大睡就是下线了,没有一个是醒着的。
没办法,他摸到了厨房,找了找,也没找到可以吃的东西,倒是有一些生排骨,还有一些青菜,看来只有亲自动手了,现在才发现,还是妈妈精明,当初非要他学做饭(那是因为你妈妈懒),这会儿派上用场了。
关上厨房的门,乒乒乓乓的就把那些排骨萝卜给剁了,最困难的是连吹个火折子都吹不好,不过最终花了一个钟头的时间,人也弄得灰头土脸的,才总算是煮熟了一锅萝卜排骨汤。
舀了一大碗,尝尝,不错不错,肉香味美,香味浓郁,手艺没退步,真好吃,而且因为这锅汤,他现在变成了厨师小学徒了,他很不服气,什么学徒,做饭他本来就会好不好,这可是他少数能拿出来炫耀的资本之一。
吃完了,他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坑,挖的时候,还挖出来一个上锁的小木头箱子,看样子也有些年头了,他试了试,没打开,于是他很自然的将这个小箱子据为己有了,放到自己的储物项链里了。
然后把吃剩下的骨头都倒坑里,埋上,把做饭的痕迹消灭掉,最后这锅汤也被他放进自己的储物空间里带走了,于是吃饱喝足的他乖乖的回去睡觉了。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在他们还没有起床的时候,就听到老板在院子里大喊,“老鼠……有老鼠,大家快起来,都给我起来捉老鼠……”
所有人被迫起来捉老鼠了,粉墨也装模作样的趴到床底下找老鼠,当然,最终结果是老鼠没找到,他们却被老板强制着,在流连阁整个范围内来了个大扫除,使得流连阁的环境更加优美,安全无污染,于是吸引了更多的人前仆后继的来送钱。
往后,他也不敢去厨房了,规规矩矩的,白天和孤风残雪大眼对小眼,晚上和舍友们聊聊天,讨论讨论帅哥美女,练练内功,研究研究小箱子,终于熬到了十天。
没办法,粉墨这几天虽无大功,但也没犯什么错,老鸨只能归还了卖身契放人。
出了流连阁的粉墨,走在人群熙攘的大街上,看着街边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