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动!”洪爷冷冰冰地喝住他。
张家涵吓得浑身发抖,眼泪似乎已经要流出来,他哆哆嗦嗦地说:“洪爷,洪爷饶了我吧,我不做那一行了,您别这样……”
洪爷一言不发,从怀里掏出白色手绢,拿起桌上的水杯,从里头倒出水来浸湿了,仔细地替张家涵擦拭额头上的血迹。
张家涵愣住了,洪爷似乎也愣住了,但是两人愣住的时间不超过十五秒,随即各自别开视线,洪爷下手粗鲁地擦着张家涵的额头,而张家涵疼得脸色发白,却咬着唇一声不吭。
我觉得这一幕很无聊,在确定张家涵不会被洪爷暴力对待之后,我悄悄打了个呵欠,闭上眼,这回是真的想睡了。
第 27 章
这天晚上,我又一次做了火与血交织梦,我仿佛又置身在那间不满碎镜子的房间,碎玻璃的锐利仿佛能从视觉上给予人痛感的错觉。还是那个梦,四处充溢尖锐的孩童哭声,他这次哭得歇斯底里,上气不接下气,几乎将他可能有的全部生命意志都用在命令自己哭泣这件事上。我听得头疼欲裂,他的哭声就像直接拿这些碎玻璃往我的太阳穴戳一样,痛感如此真实,以至于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耳膜被刺破而流血。我用手一抹,果然一片猩红,我似乎还闻到恶心的血腥味,这让我厌恶得几乎想要作呕。那个镜子中的女人仍然在挣扎着匍匐前进,她双目瞪圆了盯住前方,焦灼和恐惧,痛楚和仇恨都集中在那双眼睛里。那是我见过的情绪最为强烈的一双眼,这次我看得更为清楚,我清楚地看见她在死亡来临的前一刻如何用干裂的唇无声地呐喊出那两个字,她在用中文说,因为那两个字的发音需要闭合音,她在用她最后的全部生命喊:
“宝宝……”
我的头疼更为剧烈,我捂住脑袋拼命敲打脑壳都止不住这种疼痛,耳边那个孩童还是一直在哭,哭得嘶声裂肺,他尖利的嗓门毫不留情一下下砸在我的太阳穴上,脑袋里疼得发烫,有什么一突一突的东西如沸腾的岩浆一般汩汩往上冒。
但即便是在睡眠中,我也有种清醒的意识,我不能让脑袋里隐藏着的那个什么东西冒出来,我不能让它具象化,我不能让它有确切的能指和所指,否则我将会倒霉,倒大霉。
我挣扎着从这个梦魇中跑出来,我知道这是一个吞噬意志的梦魇,它是我迄今为止剥离下来的所有负面情绪积攒而成的沼泽泥潭,我如果深陷其中就会将这么些年来的努力功亏一篑,我会彻底地被打败,被属于原冰的那些软弱的部分打败,那些我不能承认其合法性的软弱打败。
我“啊”的一声尖叫从梦魇深渊中逃脱出来,发现自己已经醒来,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我的脑袋呈现一片空白和呆滞,突然的,白天被我砍掉的人形肢体形状涌了上来,我几乎可以确切地想象出断手断脚的触感,它们在离开人体的瞬间成为一对死肉的触感。我的胃里一阵翻腾,捂住嘴,啪的一下跳下床,跌跌撞撞跑进盥洗室抱着马桶吐了起来。
吐得差不多了,我喘着气,闭上眼按了冲水,然后扶着马桶边缘慢慢爬起来,但脚步突然无法受力,我一个踉跄,扑倒下去。
一双手接住了我。那双手无论从骨骼还是肌肉健壮程度都是长我身上相同肢体的两倍,我抬起头,这种时候我的反应力有点下降,因为我发现我不是因为看他的脸,而是因为注意到他的方形下巴才迟钝地发现,原来接住我的人的,是袁大块头。
他看着我的目光有些奇怪,是以前没有过的,或者是以前有过但没这么明显的柔和,这种目光类似于昨晚张家涵坐在我床头凝视我时所选择的目光,但袁牧之的又有所不同,似乎比张家涵的多了点由欲望引发的贪婪之光。
是的,欲望,虽然动机不明确,但显然我身上有某种东西是他所想要占为己有的,人只要面对这样的东西,才会不由自主露出贪婪的光。
难道他想把我的光匕首夺走?
我微微眯了眼,虽然现在我脑子不是很好用,但光匕首是查理送我的防身武器,也是不符合这个时空的东西,贸然给这个时空的人使用,其后果会造成历史混乱,时间错位也不一定。
虽然全世界灭亡对我来说也无所谓,但也许张家涵需要好好过完他这辈子。
还有刘慧卿,那个凶巴巴的护士,她工作的努力程度是周围人的几倍,为公平起见,她也该好好地过完她的人生。
可能还有袁绍之,我抬起眼看他,他也看我,皱眉问:“小脸怎么白成这样?还觉着哪不舒服?能站吗?”
我扶着他的手臂勉力站稳,然后慢慢往房间走,他弯着背扶我,在我想要爬上床前,一把将我横向扛起,然后轻轻地放到枕头上。
我想了想刘慧卿教过的礼貌用语,于是说:“谢谢。”
“你还跟我玩这套虚的干嘛?见外了啊,”他将被子盖到我下巴这,掖掖被角,摸摸我的额头问:“晕吗?”
我摇头。
“就是没力气?”
“一会就好。”我说。
“那你躺好,”他在我身边坐下说,“原来你晕血,因为你比较迟钝,所以晕血的症状要事情过后才发作,嘿嘿,我真他妈能扯,对吧?”
确实,我诚实地点头。
“你个小祸害,”他笑骂着抱着双臂看我,问,“其实怕的吧?”
“什么?”
“把刀子捅进人身体内,再拽出来,带着一大堆肠子啊内脏啊骨头什么的,你其实怕的吧?”
我皱眉说:“我讨厌血,其他的无所谓。”
“怕你还下那么狠手,你这个小笨蛋,你不会装作被他们抓了,然后等我去救?”
我认真地说:“浪费时间是可耻的。”
“日哟,你个臭小子,那样你不就不用看到你讨厌的血啊骨头啊什么的,”袁绍之撑着脑袋,侧身靠在我边上问,“哎,我说你偶尔像个十八岁孩子行吗?比如偶尔撒娇,任性,示弱,等别人去救……”
“自己能解决的为什么要等别人来解决?那样既浪费资源又浪费时间,”我否决说,“你的提议没现实操作的意义。”
“你,”袁绍之瞪我超过五秒钟,然后泄气一样说,“行了,我就知道有些事得跟你明白说,小子,我这么跟你说吧,打架这种事就得讲究策略,其中最要紧的就是打不过就跑,逞英雄之类的给老子少来点,尤其是当你身边只有张哥那样的软脚蟹的时候。昨天来的那几个,幸亏是上回我端了青狼帮剩下那点狗急跳墙的,如果真遇到道上的厉害人物,别的不说,就洪爷那几个手下,换成他们你跟张哥昨天就一个都跑不了,明白了吗?”
“洪爷不会杀张家涵。”我说。
“洪爷自持身份,当然犯不着杀张哥。我那是打个比方。”他看我,正儿八经说,“还有,你兜里那个手电筒一样的东西,就把它当成手电筒好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别拿出来用,我过两天给你把枪,你用那个防身好了。你的手电筒会惹祸,明白了吗?”
“那不是手电筒。”
“我他妈当然知道不是手电筒,问题是你拎着一个高科技产品满大街跑,就你这小样,除了擎等着招祸还能怎样?我告诉你,这就好比张哥穿着贵衣服,兜里踹了钞票在咱们这一带溜达,你说那些小混混们不偷他偷谁的?明白了吗?”
我点头,就是说光匕首能激发人独占它的欲望,而我不能无时无刻去提防。
“你想要吗?”我问他。
“我?”袁牧之冷哼一声,“那玩意也就适合你杀个出其不意,这种招我用不着。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他说这句话不像撒谎,我难道又判断错误?
我决定再试验一次,于是我问他:“那你要列侬的唱片吗?我有他的全部专辑。”
袁牧之乐了,抱着手居高临下看我,问:“那么想送我东西?行啊,说说你还有什么。”
“四千块,可以分你一半。”我说。
“不需要。”
“我的帽子可以借你戴一会。”
“哈,就你这小脑袋我能套得进去吗?”
我越来越困惑,明明发现了现象,为什么不能对应确切所指?我坐起来,凝视他的眼睛,冒险放缓了声调问:“那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袁牧之眯了眼睛,眼神中有一闪而过的迷茫,随即他扣住我的后脑勺,在我反抗动手之前,轻轻地,在我额头上贴了一下嘴唇。
他的嘴唇又软又湿,有点像张家涵给我买的橡皮糖。
但为什么要把他的嘴唇贴我额头上?我伸出袖子使劲擦了擦,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口腔是人类蓄养细菌的重要部位,唾沫又是人体分泌物,难道说他想通过唾液传递细菌到我这?
可这也有点说不通。
就如我入睡前看到那位洪爷帮张家涵擦拭伤口,一定要扭着对方的手强迫他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