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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秋琳的酒品可不一般,逢酒必惹事,第一次借酒消愁和诺南一夜*,第二次玩得太开,引来班利,险些让JEEBO陷入危机,至于最近的那次,秋琳想起来,脸都发烫,多么过火的一晚,“金色尼格诺尼,茴香酒,不醉人,”陈毓灵从各种颜色的酒中端起一杯,递给秋琳,用英文说道,秋琳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金黄颜色确实漂亮,让她想起诺南柔软的头发,她拿近些,闻了闻,香香甜甜的,有种惬意舒心的感觉,她不由抿了一小口,甜的,酸的,凉的,浓烈可口,很好喝,很像酒饮料,本来只盛满杯底,秋琳又喝了一大口,酒杯便空了,这时后劲的辣气才上来,秋琳嗖嗖的眯起了眼,陈毓灵笑起来,秋琳小心翼翼喝酒的模样非常可爱,她接着说,“怎么样,很不错的鸡尾酒吧,”
秋琳点头,“的确很不错,”
“我的普通话还没有你好,你怎么能说这么一口流利的汉语,我很好奇,”
“无非就是学习和练习,”对此秋琳也无法回答,“也许我有语言天分吧,”说起来她也是擅长四国语言的人啊,陈毓灵点点头,“回国了,我也得多多练习普通话,不常用,”
陈毓灵和秋琳还算有共同话题,她刚从芝大取得商学硕士学位,回来帮父亲打理家族事业,她笑谈起她的同学们对秋琳的崇拜,还有一位狂热者专程去纽约就为见秋琳一面,说着说着,秋琳便开始觉得她脑子身体在发热,脑子也晕乎乎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烫的很,秋琳知道她又喝醉了,
她不由伸手扶住身后的长桌,脸颊慢慢浮起浅红的润色,陈毓灵也注意到秋琳的不对,她很诧异,“你怎么沾酒就醉,酒量好浅,”平时陈毓灵都把这酒当成饮料喝,不过她属于豪饮类型,秋琳哪里能和她比,“我…不常喝酒,” 秋琳很清醒,但口齿出了问题,要知道金色尼格诺尼可比红酒的酒劲大多了,度数还不算低,“你不要走动,我马上去为你安排一个房间,”
陈毓灵说罢,立刻朝人群较密的地方走去,“毓灵,找你半天都看到人,”一个女孩快步走向她,“我可是特地过来看你,你躲哪里去了,”
陈毓灵一愣,“小璐,”她望着面前漂亮的女孩说,“你也回国了?”
“你才知道,我两个个多月前就回来了,除了于家,我爸哪里都不准我去,”说话的女孩显然被逼烦了,“这不终于被放出来参加你家的酒会吗,”
“哦哦,”陈毓灵点头,有些心不在焉,她担忧的看了看不远处正对着满桌鸡尾酒‘犯傻’的秋琳,“你在看什么?”女孩顺着她的目光一瞧,“是她,”
陈毓灵没注意到女孩脸上的怒色,说道,“是啊,秋琳,这么有名,你应该听说过吧,”
她当然知道她,那天晚上的演讲,这位大名鼎鼎的秋琳害她丢尽了形象,连于卿桓都说她太失言了,她就是看不得这个无论在哪里都出尽风头的女人,特别是那头白色的头发,总令她不自觉的想起很多年前某个该死的小女孩,害她父母离异的小女孩,一个连名字都不记得的女孩让颜季璐得了强迫症,她厌恶所有浅色头发的白种女人,这也直接导致她在美国得罪了很多女同学,“她喝醉了,我现在去找一个房间,”陈毓灵没空与颜季璐多谈,匆匆走向父亲所站的地方,颜季璐却径直朝秋琳走去,
秋琳头晕脑胀也没注意身边站了人,她撑着额头,后悔的很,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什么酒都不喝,她连这种商业酒会都不想参加了,颜季璐拿起一杯酒,斜着眼睛打量着旁边女孩,果然是一个大美女啊,可当看到那头白色的头发,颜季璐就好像受到了刺激,满眼的恨意,她这是一种病,并非针对秋琳,但巧的是,这次她做对了,颜季璐端着酒杯挨着秋琳走过,秋琳只感到腰上忽的有一道力,等她回过神,只感觉肩上一阵清凉,接着便听见四周响起惊呼与吸气声,然后她看见成瑾急忙朝她大步走来,迅速脱下西装外套,搭在她身上,原本系在她腰间的腰带落在裙摆上,秋琳整个上半肩膀都暴露在外,在水蓝色裙子的衬托下,雪白无暇的,非常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秋琳捂着成瑾的衣服,抬起头,盯着那个悠闲远去的背影,是她,…
而其他人还以为是出了意外,毕竟衣服没穿好,走*很常见,秋琳没有出丑,反而博了眼球,成瑾扶着秋琳,担心的说,“你是不是喝酒了,”
秋琳拽着成瑾的胳臂,金色尼格诺尼越到后面酒劲越大,秋琳已经有了头重脚轻的感觉,“成瑾,我醉了,”
谁见过秋琳真正醉酒后的模样,恐怕只有切瑞、诺南和狄登,排除切瑞,她朦胧迷茫的眼神,轻软的声音,绝对可以迷惑男人的心,成瑾一怔,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她从未这样叫过他的名字,婉转低吟,很妩媚,“是我们照顾不周,”突然的声音终于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暧昧,陈建邺颇为歉意的说,“我已经为秋琳小姐准备好房间,”
秋琳这时身体一般的重量都靠在成瑾身上,昏昏沉沉的,哪里还有意识说话,“好的,谢谢您,”成瑾礼貌的说,
“请跟我来,”
一位酒店工作人员为他们引路,
成瑾一手搂住秋琳的腰,一手护着她,跟在工作人员身后离开了,从旁看去秋琳整个人就好像依偎在成瑾怀里,非常引人遐想,
“那个男人是谁,”陈毓灵好奇的问父亲,陈建邺也在看他们,秋琳和成瑾的关系看起来不简单啊,“成崇仁的独生子,”
“原来那个传说中叛逆的儿子指的是他,”陈毓灵相当惊讶,成瑾的父亲早年白手起家,在南洋诸国建筑行业打拼,奠定了很强的实力基础,如今他们家的建筑公司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规模,说起来,这家红秀麦乐思酒店,就是由成诚建筑公司承建的,以前外人很难在正式场合见到成瑾,他实在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公子哥,不开跑车,不爱名表,不爱交际,就爱学习,爱写字,是书呆子,问题是他什么都要与他父亲对着干,建筑不学,金融不学,偏偏要学数学,终于毕业了,又跑到法国去深造计算机,圈子里很多人嘲笑他是怪胎,
陈毓灵早闻此人大名,
“是哪个臭小子跟我说成瑾是丑八怪,”陈毓灵突的冒出一句,成瑾眼里的桃色,唇边的风流,勾得她的心痒痒的,在美国看多了金发碧眼的洋人,再看成瑾这种传统美男,陈毓灵着实眼前一亮,这种男人是书呆子?
骗鬼吧,
陈毓灵又想到了什么,奇怪道,“不过秋琳不是有男朋友吗,”以他们的习惯,女人醉酒又有美男相陪,后面就水到渠成了,“她又不是普通女人,怎么会吊死在一棵树上呢,”陈建邺倒是笑的意味深长,但凡有钱有势的男人,谁不弄个‘三妻四妾’,他自然认为这个道理换在女人身上也相同,……
成瑾怀里有种淡淡的香气,像墨香,又比墨香好闻,秋琳微睁着眼,入目的是男人白皙的下巴,艳红的嘴唇,秋琳脑海里恍惚间,忆起那年在香椰树下,那个浅笑的中国少年,笑容美好的真像桃花绽放,一转眼,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斐济的那些记忆仿佛昨夜的梦一样,“大家…都长大了,”秋琳喃喃自语,声音很轻,上行的电梯上包括她只有三个人,成瑾与那位酒店工作人员都是一愣,不过意思显然不同,酒店工作人员好奇的视线来回逡巡在两人身上,这位秋琳小姐的确美丽,抱着她的年轻男人也出色,哎,这等艳福啊,根据他多年的工作经验,两人进了房间,关上门,嘿嘿,工作人员光想都觉得春色无边啊,
电梯门开,走廊上静悄悄的,华丽的地毯从头一直铺到尾,酒店工作人员把他们带到最里的一间客房,也是这层最好的房间,不论设施还是景色,酒店工作人员为他们打开房间,等他们进去,才颇为留恋的缓缓关上了门,成瑾把秋琳抱到床上,望着她迷迷糊糊的眼睛,轻蹙眉头,“你今天怎么沾酒了,”
他们两个也不是第一次参加宴会,秋琳从来不碰酒,哪怕那些男人用权用官来压她,问题是秋琳此人吃软不吃硬,陈毓灵为人说话亲和友善,秋琳一不小心就犯了戒,“她说…不是烈酒啊,而且…味道很好…”
秋琳说话软软的,嘟囔着不靠近根本听不清楚,成瑾只能俯身才明白她的话,无奈的笑了,他走到床尾,要帮秋琳脱鞋,
秋琳今天穿了凉鞋,尖细高跟,整片莹白脚背的露了出来,脚趾上被沈青强行涂上了无色的指甲油,晶莹透亮的,脚踝上还绕了好几圈银白色的丝带,都说美女不止看脸,还要看脚,
很显然这双纤纤玉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