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又能怎么办呢?
我应该早一点想起,或是永不想起。此时此刻,我想起这一切,明白那个人是我此生所爱,可他终于守不下去,爱上别的好姑娘,要结婚了。我知道不是所有的好事都会等着我,一直一直等着,我并不是故意,我只是太晚想起,可这一段人生,它并不原谅我。我和秦漠终究成为两个世界的人,八年前的错过让一生都错过。他一定早就认出我,我们当年那一段结局太糟糕,他在尽力弥补,八年前也许只是责任,八年后我知道他是真的喜欢我。我终于得到我想要的,却并不知道那就是我一直以来,从十八岁到二十六岁,渴望了这么多年一直想要的。是我把事情搞砸。
我要把他抢回来吗?
我对他说了那么绝情的话,我还能把他抢回来吗?
我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
可我终于还是不能就这样向命运认输。
出院的第二天,我给秦漠发了E…MAIL。
写了一天一夜的一长信。
七千字被删到七百字,再删到三十二个字。我说:“我想起来了我从来没有不喜欢你,那些让你伤心的难听话,全是我撒谎。”我的悔恨,他看了就会懂得。
我神思恍惚地等待他的回信,每天都要刷二两百遍邮箱。总是第一时间收到各种匪夷所思的网站发来的垃圾邮件,却没有等到他的回信。只言片语都没有。
八卦杂志上传来最新消息,说秦漠那女画家的未婚妻怀孕了,为了不影响穿婚纱的效果,双方家庭决定下个月就在威尼斯举行婚礼,什么什么的。
颜朗看到这本杂志,惊讶地问我:“这个人是干爹?”
我说:“啊,是他。”
他说:“他要和这个女的结婚吗?”
我敷衍他:“大概吧。”
他偏头想了想,又看看我:“我觉得这个女的没你长得好看。”我笑道:“谢谢你啊。”
他半天没说话,很久,抬眼看我时,眼眶红了一半,轻声间找:“以后干爹还会找我吃饭吗?”想了半天,又取下脖子上的玉坠子给我看,“这个我一直戴着,你说他和别人结婚了,不会就我们忘了吧。“
我鼻子一酸,却忍住没有表现出来,揉他的头发安慰他:“不会吧,这玉坠子不是他们家传家之宝吗,等他再有了小孩,肯定还要再找你把它要回去。”
%奇%他把玉坠子塞进T恤领子里嘟嘴道:“他要我也不会给他,都送给我了,就是我的嘛。”
%书%我开始想,是不是等周越越的婚礼结束之后,就开始着手去找我爸妈。程嘉木说他们移了民,‘不知道去公安局那边备个案有没有用处。我不会离开外婆和监狱里的养母,但有些事情总要去做。
%网%周越越的婚礼定在月底,算命的说是个黄道吉日。
这万众瞩日的一天,天气空前绝后闷热,蝉声零落,街道两旁每一片树叶都纹丝不动。
何大少一家笃信菜督,婚礼必须在教堂举行。周越越怀孕三个月,肚子微微隆起,死活不肯穿婚纱,何大少逼不得已只好给她买了条不收腰的白色布裙子。只可惜穿上一点都不像要结婚,倒像TV儿童频道的少儿节目主持人。我站在她身边,穿着粉色纱裙子,不认识的人走过来,辨认半夭才辨得出我是伴娘她才是新娘。
婚礼严肃又烦琐,我料想周越越绝无可能将其顺利完成,考虑了最可能不顺利的几个地方,和伴郎仔细商最,做好准备随时救场。战战兢兢走完红地毯,果然在神甫面前站位时她就站错。这件事原本可以很简单,大家换个位置就和谐了,但周越越犟脾气临时发作,坚持不承认错误,一心认为众人皆醉她独醒,她是对的,我们全是错的。何大少去拉她,还被她鄙视地拍掉手。新娘把位置站错,且拒不悔改,熟悉周越越的性格,我觉得此时最好还是将错就错,但新郎伴郎并不这样认为,一心想将其正回来,一时间台上乱成一片,神甫捧着圣经目瞪口呆,估计从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如何收场。
我想想还是打算从何大少下手,这时候和周越越对着干没道理,手正伸出去搭住何大少的肩,突然被人一把握住。
那力道凶猛,带着我的手臂将我使劲往后拽,七厘米的高跟鞋本就穿得不稳,我脚一拐,跌进某个怀抱。
我抬头看他。
阳光穿透教堂的彩色玻璃照进来,照在他脸上。他的眼睫毛依然很长,眼睛依然明亮。
这个人。
他说:“洛洛,我看到你的信,我赶来了。”
我说:“你要结婚了。”
他说:“取消了。”
我说:“你未婚妻怀孕了。”
他说:“那不是我的。”
他抬起我的手贴在唇边,眼里含着笑意:“洛洛,你说你爱我。”眼泪终于啪嗒掉下来。
我紧紧抱住他。
我说:“我把他生下来了,我们的颜朗,我把他养得这么大。”他更紧地将我搂住。
我说:“哥哥,我们错过了八年。”
(END)
书香世家月鱼宝宝手打制作
番外叹息瓶
阔别八年,回到C市的第一个夜晚,秦漠梦到洛丽塔。
小姑娘穿着红色的长裙子,头发高高挽起来,眉眼里神采飞扬,站在白色的窗纱后面朝他盈盈地笑。
他知道那是梦,记得记忆里珍藏的这个小姑娘已经死去很久,可她笑得那么好看,他情不自禁伸出手。海风猛地扑过来,弄乱他的头发,她咯咯的笑声响在拍岸的海浪里,被海水卷着一层一层远远铺开,他握住飘摇的窗纱猛地一拉,她的身影刹那消失,银铃般的笑声荡在潮湿的空气里,戛然而止。他的手指碰到紧闭的窗户,看到玻璃后面有弯弯曲曲的海岸线,一路绵延到天的尽头。啪啪的海浪里,似乎听到她在耳边轻轻唱:“想你的时候,忍不住有一声叹息……只是叹息……只是叹息……”
秦漠猛地惊醒。房间里弥漫了漆黑夜色,他将床灯打开,点起一支烟,火星明灭间,往事扑面而来。洛丽塔,和纳博科夫小说的女主角同一个名字,他想起她曾经因为这个名字分外苦恼,吵着闹着要在有生之年将它改掉,给出的理由是她预感将因为这个名字受到诅咒,长大后嫁给一个大叔或者老头子,还有可能英年早逝。他听到这样义愤填膺的发言觉得好笑,没想到不满一年就每一条都成了真,他爱上她,而她死在刚刚成年的十八岁。
秦漠第一次见到洛丽塔,是在二十三岁那年夏天,硕士最后一年,他休学陪母亲回国疗养。滨海的S城,初夏有难以描摹的美好晨光,他难得起一个大早,翻完报纸后提起画架去小区附近的海滩画日出。不远处棕榈茁壮,整个海滩铺满柔软白沙,踩在脚下犹带暖热湿意。他找好角度支好画架,看到前方有个小姑娘蹲在地上用水和沙子堆城堡,太阳慢悠悠晃上地平线,海的尽头,天地流金璀璨。
一开始,他其实没怎么注意这个玩儿沙的小姑娘。可三四个小时过去了,他已收好画架,目光一瞟,才发现她仍蹲在原来那个地方,背伏得低低的,连姿势都没做改动。他不急着走,将画架留在沙滩上,缓步过去看她到底在堆什么。他在旁边看了半个小时,小姑娘物我两忘,根本没发现他的存在,一直皱着眉头研究沙子和水该以什么比例拌和才能将城堡顺利堆起来。他做事是公认了的专注,可也没专注到她这个程度,不仅专注,还执着,屡试屡败,屡败屡试,就他在旁边看着这半小时已经连续失败了四回,不知道此前一共失败了多少回。远远地有人过来,他转回去拾起画架回家,回头看到小姑娘被一个男孩子拉起来,这才发现她的个子其实挺高挑,不像看上去那样小。
吃过午饭,他陪母亲散步,又看到那个小姑娘,仍然蹲在上午的地方,旁边一把沙铲一只小水桶,头上还多了一顶小草帽。他笑出声来。母亲问他笑什么。他摇头:“没什么。”走出很远,才一本正经道:“看到新时期愚公堆山了。”
没两天,一个晚上,母亲问他:“还记不记得小时候跟我一起去孤儿院的事?”他正专心看一本侦探小说,抬头漫不经心嗯道:“什么?”
母亲笑道:“不记得了?你那时候七岁吧,你洛叔叔和黎阿姨想领养一个小孩,我带着你陪他们一起去孤儿院,你一眼就看中一个趴在摇篮边吮手指头的小女娃,跑过去对人家又亲又摸抱住死都不肯放手……”
他讶道:“真的?这么酷的事儿我怎么半点印象都没了?”讶完了继续看书:“那你怎么不把她领回来给我当媳妇儿?”
母亲叹道:“都怪你黎阿姨下手太早。”叹完含笑道:“不过没关系,明天你媳妇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