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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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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于秃子的家在哪里。”我说:“我去过。”
   “那就去看看。”阿南说:“知道她安全,我就放心了。另外,等找到她,把钱还给她,也转告她,她不欠我任何。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要是找不到呢?”我问他。
   他沉默了一下说:“那就找到为止。”
   “你们为何分手?”事到如今,我不想再跟他绕弯子。
   “说来话长。”他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也不再逼他。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我忽然想起了毒药,他昨夜留在我身上的余温犹在。明知不能够拥有,却还是有剪不断的贪念。这个不知道为了谁非要赶早班飞机回去的人,如果知道夏花出了事,不知道他会是什么心情?
可是,我们连电话都没来得及留就已经分手。还说永不再见。
一路上,因为各怀心事,我跟阿南几乎都没有什么对话。到了市区,按照我的提醒,他很快把车开到于安朵家门口。几年未见,我对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印象了,本想直接奔着小路而去,但却怎么都记不起来那条小路的位置。之得回到院子所在的大门前。这里没有想象中的恢宏和气派可能是天气太冷亦或是缺乏悉心料理,庭院中的树木统统掉光枝叶,不远处的主楼建筑,看上去也似有说不出的委屈和伤悲。
   “要是有人在,不要提钱的事。”阿南叮嘱我说:“我把车开远些,在前面等你,你出来走五分钟,就能看到我了。”
我点点头跳下车。
我用我职业律师的头脑来思考这一切,我不肯相信夏花真的“生病”,如果于德海真的像毒药说的那样老奸巨猾,谁知道这一次的婚礼是不是用什么奇怪的条件勒索达到的呢?那一箱子钱,怎么说也有两三百万吧,难道是夏花付出生命的代价,要换的就是这笔钱,用来还她欠阿南的债么?于秃子真就那么傻,还是早就知道夏花的阴谋,只等着她跳进去呢?
无论如何,为了阿南,先找到夏花是最要紧的事。
七八点钟的夜,开始凉意四起,我裹紧了大衣,深吸一口气,按下了门铃。
按了好几次,才看到门铃上方的红灯心不甘情不愿的亮起。
出乎我的意料,门口的传声器竟然传来于安朵熟悉的声音:“哪位?”
我转过头,看着顶部的摄像头,好让她看清楚我的脸。




 


   “马卓?”她似乎不相信那是我,用怀疑的口吻说。随着电子大门缓缓打开,我终于得以走进这个门庭冷清的豪宅。
于安朵探出半个头来,像是怕吵到别人一样,用微弱的嗓音,小心翼翼的对我说:“马卓,有事?”
我点点头,直截了当的说:“我找夏花。”
   “进来再说。”他看我一眼,折身往里走。
我跟着她轻手轻脚走进她的家里,竟然看到于德海。他身上穿着一套看上去十分昂贵的西装,脱了鞋,大半个身子陷在沙发里,像是睡着了。
新婚之日,竟然闲卧在家,不知这是哪一出。
于安朵对我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带我进入她的房间。
   “说吧,你找她有什么事?”回到房间,她立刻换了一种口吻,与上午不同,我听出了这句话里明显的挑衅和不信任的意味,说完,她走到窗子前,一把拉上了窗帘。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
我努力观察她的房间,看不出什么异样。我明白夏花如果真的被藏匿了,也绝不会是在这个房间。
   “我打电话到酒店,说她进了医院,我不放心,所以来看看。”
   她依然维持着矜持:“马卓,夏花已经是我爸的新娘子了。这件事今天为止已经全市都知道了。我们可以保证她的安全,也绝对会保证她的安全。而且,我再说一次,这是于家的事,不是夏家的事,夏家的女儿已经出嫁,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我只是不希望她有事,另外,我有些重要的话要告诉她,所以,请让我见她一面,好不好?”
   “她不在家。”于安朵说:“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够了!”于安朵说:“马卓,恕我直言,我认为你和夏花的交情,还没有到这个地步。甚至,我有理由认为,是你和什么人合伙,把她藏了起来。然后跑到这里来闹事……”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
   “你来这里到底为什么?”她用锐利的目光瞪着我。
   “我找夏花。”我说:“我怀疑她出事了。”
   “或许你应该去问问他弟弟,这是一个阴谋。”于安朵叹息说:“想不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这么没出息。”
   “你误会他了。”我说。
   “谁?”于安朵问。
   “毒药。”我坦然的答。
   “你们不是分手了么?还是你也参与了这件事情?”于安朵靠近我说:“如果不是,也不想惹麻烦,我劝你现在就走出我的家门当做什么都不知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买单,就算你插手,结局也不会改变的。”
   “你是说那些钱吗?”我直截了当的说:“如果你让我找到夏花,我保证给你把那些钱找回来。”
于安朵愣了好一会,这才问我说:“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
我指着她那张大床说:“我还记得你躺在这里跟我说过,每个人身上都拴着一根死亡线,这头连着一个人,那头连着一个人。你忘了么?我还记得他疯狂揍我的那一夜,是你救了我,把他打晕,让我快走。我们是朋友,这些我都不会忘记。”
   “好吧,让我告诉你。”于安朵终于肯对我说实话,“我们也正在找她,她在婚礼前晕倒,我们把她送进了医院,结果她从二楼跳窗跑掉了。”
   “这是早有预谋的事,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万。她本来想在婚后一走了之的,谁知道会在婚礼前就晕倒。”于安朵说:“不过,就算她机关算尽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短命!”
   “短命?什么意思?”听于安朵这么一说,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来在写“绝笔信”时,她早就明白这一切。
   “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于安朵说:“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她是趁人不注意,从医院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的。那里是个小花园,所以没人看见。我只能说,她是要钱不要命。就算拿了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没有福气享受!”
刹那间,我脑子里浮现出曾经在夏花脖子上见到的红色的块状的东西。这让我确认于安朵没有撒谎。关于这个病,我只从小说里知道过,那本轰动一时的网络小说,女主角轻舞飞扬得的就是这个病,男主角不过去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念初一吧,对网络的了解少之又少,但是到结尾的时候我肯定哭了,一个人,躲在县城我那个小房间里,哭湿了很多张纸巾。
   “你去找她吧。”于安朵说:“如果找到她,我希望你能劝她回来。我爸都五十多岁了,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想要跟她在一起。只要她肯回来,我相信我爸什么都不会计较。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谁都担待不起。”
我很想说:“她都快没命了,还担待什么?”
但想到其实她心里也很难过,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

 


昂、很长时间没来了
 


于安朵面对我,捞起袖子,给我看她曾在自己的胳膊上划得道道伤口留下的痕迹。那一条条肉红色的伤疤,使我回忆起多年前在花蕾剧场她和我的那场谈判。
   “还记得吗?我本来可以索性整掉它,但我没有。你猜为什么?”
我没出声,她自己回答:“是要我记住,别再为爱犯傻。爱情啊,爱到最后都是要人命的。我不可以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伸出双臂,抱了抱她,完成了她上午面对我时那个未完成的仪式。
   “马卓,”她在我耳边说:“我真的不爱他了,你应该为我庆幸。可怜我爸爸为了筹备婚礼的事已经两天没合眼,现在婚结不成,他却累倒了。这么拼命的追求,其实最后还是一场空。相见不如怀念,能见不如不见。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啊。”
其实,她还是在乎他的。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说爱的理由。这到底是她的幸还是不幸呢?在我的心里,也没有答案。毕竟那些轰轰烈烈爱过的时光,才是我们曾经年轻过最有力的证明,所以,谁真正敢说自己对过去真的再无一点留恋?
 
二月的北京,像睡着的北极熊,静悄悄的呼吸,怕惊扰到任何人似的。
连续下了好多天的雪,好不容易放晴的一个下午,夏花坐在窗台上,给自己的脚趾一颗一颗耐心的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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