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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善罢甘休的。”
“据我所知,他的东西已经全被警方没收。”我说,“更何况洛丢丢只是一个一无所知的未成年少女,你拿她出气一点用都没有。”
“姓叶的差点把我们害死,有用没用我也要试一试。”东哥说,“那女的她妈妈不是很有钱吗,你去带个话,拿钱财出来消灾,我也认的。”
“你要多少?”我问。
“不多,一百万。”
“挺多的。”我说。
他看着我,笑了一下说:“你胆也挺大的。”
“谢谢。”我说,“你想过没有,就算你拿到一百万,可能这辈子都要躲躲藏藏,何必?”
“律师大人,难不成你会告发我?”他说。
“那是当然。”我说。
他丢掉烟头,瞬间变脸:“今晚我就可以做掉你们三个,一点痕迹都不留。你信是不信?”
“信。”我说,“但你不会。”
“为什么?”他很奇怪。
“做掉我们,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我说,“我和我朋友要先走一步了,因为我们要是再不回去,恐怕马上就有人找来这里,给东哥带来麻烦,反而不好。”
“我最不怕的就是麻烦,”他轻描淡写地说,“要是怕麻烦,我也不会入这行。所以我要提醒你,今晚的事情要是传出去,不管你是哪路神仙,你们全家的老底恐怕都得被掀出来晒晒阳光。”
“放心吧东哥,”我说,“年关将近,律师证又这么难考,我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倒是她,”我看了一眼洛丢丢,“是个定时炸弹,早拆早好。”
他笑着点点头,说:“好吧,我放你们走,洛丢丢留下。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坏我的事是什么样的后果。”
“我明白。” 我说。
他挥手示意我快走。
我跑回去,拉着颜舒舒就上了车。她发动车子,很快拐上大马路。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很害怕。坦白说,我还是有一点。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她喝醉的那一次,我把她从大帮人手里解救出来,那时候的自己,倒还真是一点怯意都没有。
原来我不出来混,真的已经很多年。
(6)
深夜两点半,路灯照耀下的柏油马路像海底一样安静。
经历了这莫名其妙的一天,我的脑海却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心头像被谁用枪打出一个缺口,呼呼啦啦涌出许多的前尘旧事,把我淹没得快喘不过气。自从来到北京,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又一次被割裂开来。像当初离开成都时一样,那个小马卓从此跌进岁月的漫漫长河再难寻回。不知道是记忆总是充满不堪还是性格所致,反正我不喜欢回忆,宁愿一往无前。所以大学四年期间,我的电话总是一周一次,例行公事。除去过年,我也基本很少回家,奇怪的是,阿南从不质问我什么。我猜他多少能敏感地觉察到我的变化,但却故意绝口不提。我们之间那道鸿沟不需隐藏,但却谁都视而不见。
对现在的我来说,那个家就像一副旧春联,经年累月,本来的颜色早就褪尽,但似乎不到那个时候,怎么也不能揭下它。
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会是哪天?如果他真的选择来北京,那一天会不会就永远都不会到来?
我无法解剖自己的内心,到底是害怕还是担心着什么,一直想做一只自由的风筝,其实又担心他放掉线我会找不到回家的路,真是患得患失。
我坐在颜舒舒的车里,车窗打开,任冰冷的风刮着我的脸,我觉得自己需要冷静。
颜舒舒却关闭了车窗,语气生硬地说:“会感冒。”
“对不起。”我说,“今晚让你受惊了。”
“客气个啥。”她说。“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小三八,又是90后又是富二代,比定时炸弹还危险,认识她偿命不够。”说完,她又把脸凑过来,很严肃地压低声音说:“放心好了,今晚她要是被五马分尸了,你我都不在场,我做证明。”
我说:“她什么事都不会有。”
“你怎知,我看那帮人不好惹。”
“我有把握。”我说。
颜舒舒加快车速说:“你身上有种大姐大的风范,高一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好像没什么令你害怕的事情一样。”
“胡扯。”我说。
她只是笑。
那晚我住在颜舒舒的家,她填了一夜的单子,我也几乎一夜没睡,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她说:“你猜针头对准我的时候我在想啥?”
“不知道。”
她笑着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说:“我在想,如果肖哲在的话,他会不会勇敢地冲上去和她搏斗?”
我还没回答,她自己笑得弯下了腰,连连摆手说:“光是想想都可笑啊,绝对不可能,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
我赞同:“偷偷地拨110比较符合他的风格。”
我们笑作一团。
其实也不是那么好笑的事,但可以让人好笑的事仿佛越来越少,于是笑点就变得越来越低。总的说来,和颜舒舒在一起的时间是轻松的。她也算是我旧的记忆里最舍不得剔除的那一部分。
快清晨时,她睡着了。睡之前,她无数次嘱咐我要叫她起来送我去机场。但我还是没忍心,替她做了一个三明治放在厨房,就蹑手蹑脚地离开了。
我定的是早上八点的航班,我到机场的时候才六点半不到,机场人烟稀少。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发的多是商务人士,个个表情严峻,或是端着咖啡,或是看手机和手表,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登机之后,我的座位靠近窗户,阳光渐渐开始加剧。我摸摸肿胀的眼皮,戴上眼罩,打算睡一觉。
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十八岁那年,坐在飞机上,我握着他给我买的新手机,立下的誓言——“请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回来。”
但现在,我早就决定不回去了,不是吗?
我喜欢上了北京,喜欢了这个城市的巨大、忙碌、空荡,甚至无情。因为在这里,我才有足够的能力生长,爆发,从而真正长出一个全新的我。
下了飞机,我就给方律师打了一个电话请假。告诉他家中有事,我要后天才能去上班。他关心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说不必只是小事不用担心。就在电话放回口袋的那一刹那,我一抬头,好像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心快要跳出胸腔。
仿佛记忆中他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帽檐扣得低低的,但呢个下巴独特的轮廓却叫我永生难忘。
茫茫人海,竟然能在异地的机场凭着他那副下巴彼此重逢?电视剧这么演都会被骂的。我讥笑自己,看来这四年,我忘记的事情不只一句誓言。
我买了机场大巴的车票,登上车,寻到最后一排的位子坐下。连续24小时没有睡意的我,摁着发痛的太阳穴,戴上了IPOD的耳机。
陈奕迅唱:
“头沾湿 无可避免
伦敦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 忍耐着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
我看向窗外,南京的空气不见得比北京新鲜,到处灰扑扑的,早晨九点,城市准时苏醒,排放污染物,蒙蔽一切。
“寻得到 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
把音量调小,我微闭着眼睛,揉着太阳穴。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
中间隔着那十年
我想见的笑脸 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
恍惚中,竟然又看到那个熟悉的人,跟我同一辆大巴。可惜等我张大眼睛,他已经落座,第一排的位置。车子发动,我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我稍微侧头,看到他的穿着——是现在流行的英伦小西装。
夏泽,西装?
我笑了。
怎么可能是他?
我闭着眼睛继续听这首叫做《不如不见》的歌。胸口离开我十几个小时的护身符回到应有的温度,总算令我心安。
到站后,我睁开眼,下意识地往前看,那个座位上的人已经不见了。我下了车,迟疑着要不要打个电话提前告诉阿南,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既然都“惊喜”了,就索性“惊喜”到底吧。
我到长途车站去买票,很不巧,上一班已经开走,要等一个多小时才有下一班车。我不想吃饭,就到水果摊买了两个苹果,又去超市买了一瓶酸奶,透过潮湿的玻璃窗,我好想又看到那个穿英伦西装的人,转头,却谁也没有。
一夜没睡,只能怪这旧环境旧空气让我产生不该产生的幻觉。
喝掉一大瓶酸奶,辗转数小时,终于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小区,可是,门口的那个熟悉的“果果超市”却凭空消失了,变成了一家美容院。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个美容院的大招牌,心像被谁无端挖去了一大块,疼得快不能呼吸。
如果说他卖掉县里的那个超市,是为了在市里开一家更大的,那如今他又卖掉这家市里的超市,难不成就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