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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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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你喜欢别人揍你。”我说,“别说我没提醒你,少管所的警察真的会打人。你吃饱了撑着硬要把自己往里面塞,谁都没办法。”

  “你这么说,我才发现我饿了。”她眼光闪烁地说,“没吃饱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很好,这点耐心我还是有的,于是我问她:“想吃什么,我去替你买。”

  她不信任地看我一眼,意思是“你有这么好?”但紧接着就像模像样地吩咐我:“麦当劳的辣鸡翅,要四对,再加个红豆派。当然有杯热可可最好不过。对了,钱找吴媚媚要,我没钱。”说完这些,洛丢丢忽然两眼放光地盯住我的胸口,我未反应过来,她已经伸出手一把拉住我挂在胸前的挂坠,夸张地喊道:“喂,这么有个性,一看就是男人的东西哦。好看死了,送给我吧!”

  我把挂坠猛地从她手里夺回,起身把纸笔拍到桌面上:“给你半个小时,老老实实写,我去给你买完麦当劳回来收。”
她不满地嘟起嘴,眼睛仍好奇地看着我胸前那玩意。

  “送我嘛。”她说,“送我我就什么都说。”

  我真不知道该羡慕她还是轻视她,人命关天的事,在她看来不过是儿戏。 本段文字百度不让发,大概内容就是马卓背诵了《刑法》中关于吸毒贩毒的处罚规定,以此来对洛丢丢施加压力,让她说出实话。

对未成年少女的唯一方法就是恐吓加威胁,包治百病。对这个神经兮兮不懂礼貌的洛丢丢尤其应该如此。

  我背诵完,满意地看了她发白的小脸一眼,迅速走到门边,拉开门走了出去。2)
 如果想要忘掉一种东西的存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一直在那里。
  对我而言,胸口的挂坠就是这样。
 我承认我很珍惜,因为那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纪念。有时我会天真地想,他的护身符,如果我好好保护,想必他也会过得不赖吧。那年冬天,当他像空气一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以后,我也曾经试图想要伸手抓住些什么,以此来告慰我单薄伤感的初恋。但很快我就发现这是一件不可取的事,他不会再回来,我的17岁不会再回来,往事不会再回来,甜蜜伤感统统都不会再回来。要来的永远只有一个又一个的明天,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喜不喜欢,每日清晨睁开眼,它都会准时地好脾气地再次降临。
 多多少少有些遗憾的是,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些都只能是我一个人的,没有他参与的明天。
 高三毕业那年我还去过艾叶镇,那个曾经在建设中的小花园早就面目全非,写着我名字的小木牌也早就不知道去了何方,四周除了青草,一片荒芜。唯一还在的是夏花住过的那个房子,斑驳苍老,却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别有韵味。
 厨房的门没锁,我推开门进去,灰尘簌簌地从屋顶掉落。灶台上的铁锅锈迹斑斑,我仿佛还能在空气中闻到中药奇异的香味。据我猜测,阿南和夏花就是在那年夏天分开的,除了那一次偶然的偷窥,我从不曾再见他们亲昵,当然也未曾听过他俩吵架。为了给他俩的爱情更多的发展空间,不至于让他觉得难堪,高三那年,我差不多都是在学校里度过。偶尔回趟家,也谈笑风生,绝口不提任何。在那些心照不宣的日子里,我虽然一直努力做一名局外人,但也清楚明白地知道他们一定是分手了,因为阿南又住回了家里,每天晚上都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很少出门,无心打理超市,再也不听邓丽君的歌。
 我心里的感觉很怪,说不清楚到底是遗憾,还是释然。
 那些日子他老的很快。我大一寒假回家过春节,感觉他已经换了一个人,头发半百,语速更慢。我给他买了维生素E片和深海鱼油,他并不埋怨我省吃省喝乱花钱,而是按药盒上的规定乖乖服下。
 说穿了,全天下的失恋人都是一个样子,再痛不欲生也总有一天风轻云淡。所以,我并不是很担心阿南,我相信他会好起来,就像当年失去林果果。他日收拾一颗破碎的心,必定又是一条好汉。
 时间是用于遗忘的最好的药片。
 而卧,如果不是遇到那个脑残九零后洛丢丢,此时此刻胸口也绝不会想挂了块烙铁般地透不过气来吧。



我在律师事务所的走廊里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准备到休息室去喝杯咖啡稳定一下心情。推开门才发现屋内另有其人,我们互相都吓了一跳。她吓到可以是因为我的唐突,而我,则实在是因为她的美丽。
 她并没有化妆,但皮肤很白,一袭黑衣,气质出众。我见过很多“美女”,但她真的很不一样,最重要的是,她眼角含泪,正拿纸巾轻拭,不知道为何事悲伤。
 不过出入律师事务所的人,想必遇到的事都不会是什么顺心的事。
 “对不起。”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您是等方律师吧,他很快就回。”
  “你是马卓吧?”她站起身来,“我们通过电话。”
 我惊讶 。
 “我是洛丢丢的妈妈。”她说。
 我呆住。原来她竟然就是传说中的吴媚媚!关于洛丢丢的事,我们之前曾通过数次电话。但说实话,眼前的吴媚媚和我想象中那个还是差得太远。经验害死人,我一直以为身为富婆的她一定是体态丰满,珠圆玉润。却没想到她是如此年轻漂亮,水嫩鲜货,如果说她是洛丢丢的姐姐,我想十人中也有九人半对此深信不疑。
 “这几天,丢丢的事真是麻烦你了。”她感激地对我说。
  我的脸就要红了。其实说起来,我连方律师的助理都算不上,我只是一个小实习生,还在法学院念大三,因为师姐介绍,才可以得到这么一个实践的机会。我所能做的,真的太少太少了。
 她小心翼翼地问我:“她看了那些东西怎么说,愿意配合吗?”
 “为什么你不自己去问她?”我说,“她就在隔壁。”
 “算了,还是别让她知道我在这里,她看到我,只会发脾气。”吴媚媚叹气。
 老实说,我真没见过如此怕自己女儿的母亲。
 我安慰她:“放心吧,她应该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她的表情看上去放松一一些些,但转瞬又很担心地说:“马小姐,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但是,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千万不要跟丢丢透露,那些资料是从哪里来的,好不?”
 “好。”我说。
 看来美貌的确和智商成反比,反正如果我是洛丢丢,就是用脚趾头想我也知道这事是她干的。这种刻意的隐瞒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养女儿像你这样多好。”她又叹息,“我没这个命。”
 她哪里知道,我也没有洛丢丢的命,因为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早就没有一个可以为我叹息的妈妈了。

 

她看着我幽幽地说:“不瞒你说马小姐,我真的是快要崩溃了。每天呆在家里都担惊受怕,不知熬她忽然间会闯什么祸出来。你说这一次居然跟毒品有关,不是要命么!她要真有什么事,我也不想活了,我们母女俩不如一起绑了去见阎王,反倒落得个轻松快活!”她一面说一面用那双大眼睛盯着我,真是楚楚动人,我暗自无聊地想,不知道这世间有几个男人能抵抗得了这种眼神。
我笑:“哪有那么严重。不过吴女士,你有没有想过,要了解自己的女儿,不一定非要用
私人真探的。”
 当着她的面叫她女士真需要勇气,她看上去确实,真的,太太年轻了。

  “我实在没法子。”她苍白地辩解。

  “你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吗?”我问她。

  “红,黄?”她摇摇头说,“她就喜欢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我猜她喜欢宝蓝色。因为她身上最重要的东西都是宝蓝色的。”

  “是吗?那我还真没发现。”吴媚媚说。

  “那你知道她喜欢听谁唱歌吗?”我又问。

  “周杰伦?”她说完又摇摇头说,“她哪有闲情雅致听什么歌,整天就是疯玩。”

  “错了,她喜欢陈奕迅。”我说,“她跟自己最喜欢的男孩吵完架还能一个人去上海看陈奕迅的演唱会,可想而知她有多喜欢他。所以吴女士,恕我直言,你跟你女儿之间隔了个宇宙黑洞。或许,她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浅薄无知。”

   “她不愿意跟我说话,要么不回家,回家就把自己关房间里,”吴媚媚说,“你叫我怎么去了解她?”

   “她不愿意跟你说话,最大的可能是,你讲的话她不愿意听。你试试,去相信她,鼓励她,多陪她,或许会有转机出现。”


 

 吴媚媚看着我,好像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又好像很感兴趣。
 “她自尊心很强,自信心又不够,所以喜欢做过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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