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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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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多半不会再带我去“算了”。但我并不关心他会带我去哪里,能见上面,哪怕就是一句话也不说,跟在他后面绕过几条街,彷佛也是一件顶顶幸福的事。

和那些校内的“地下情侣”不同,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最多的时候也就是一周见过两次。除了周末,我们通常是周三的下午或者周五的中午见,具体地点都是短信或者电话确定。有时候他明明确定了一个地方,到了那一天又临时修改地点,我就不得不更换策略。

总不是次次都能有借口溜出校门,所以,有的时候,她会偷偷跑进学校里来。他穿着不知道哪里借来的校服,我们往往在校门旁边的小卖部里互相淡漠地望一眼,然后到假山后面去呆一会儿,或者去花蕾剧场的拐角装模作样地吵一会儿嘴,再听他跟我说甜言蜜语。比如——“我逛遍天中,找不到一个女生比马小卓更惊艳。”

我总是穿着灰扑扑的校服,旧球鞋,背个黑书包。头发长了,也没时间修剪。但他夸我美,我就觉得自己特别不一样了似的。那天他给我带来了一个特别的礼物,一副红色的娃娃手套。

“走在街上一眼瞄到,觉得特别适合你,就买下来了。”他说,“天冷了,用得着。”

我接过来,听见晚自习的铃声已经远远的传过来。

“去吧。”他说。“这个周末带你去个好地方。”

不要乱花钱。“我拿着手套低着头说。”

他用力拍我脑袋一下,拍的我生疼生疼。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特别不安的话,他说:“放心吧,不是偷的。”

我想去捂他的嘴,告诉他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但他已经转身,大踏步地走远。我没有把握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其实我对他扑朔迷离的脾气没有做到了如指掌。

我带着红手套跑进教室,肖哲递给我一个花型的小透明袋,黑黑的笑着说:“试试我的新发明,不插电暖水袋,看看好使不好使,我准备去申请专利,然后交给颜舒舒去卖。”

“谢谢。”我说。

他提醒我:“手套取了啊,带着怎么试?”

“哦。”我说。

“你有心事?”他问我。

“没。”我赶紧笑笑说,“中午没睡好,有点累。”

那天我们分开后,一直到晚上,他都没有给我发短消息。我担心他是手机没电了,趁课间打了一个去试探,发现他是开着机的。我发去短信问他在干嘛,他也没回。男生的自尊真是一个奇奇怪怪的玩艺,稍不留神,就会被打击的稀巴烂。

我不容易找到机会在给她打电话,手机关了。

无从猜测他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做什么,在前赴后继涌上心头的“歪歪”中,我第一次因这份感情感到了严重的不爽何不安全感。

周五终于和他同上电话,他告诉我他那晚有事,约我周六下午三点去技校。我忍不住问他:“你有什么事呢?”

他笑。“管起我来了?”

“是。”我赌气般回答。好不容易盼来了周末,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事比见我更重要。

“明天见面再说喽。”他好像真的很忙,很快就挂断了电话。

这个周五的夜晚,阿南也不在家。我过的极为纠结。不过我维持着我的骄傲,没有再给他拨电话过去。门铃响起的时候我以为是阿南回来了,打开门才发现竟是肖哲,手里抱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自顾自地挤进门来说:“马卓同学,我来和你商量一下,兴许再改进一下,我的暖水袋就可以保温长达四十八个小时了!”

可是,这种事,他为什么不去找颜舒舒?

难道他真的不明白,夜里八点钟闯进一个女同学的家,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么?更何况这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

“嘿嘿!”他把那包东西往我家沙发上一扔,搓着手说,“我有预感,今晚一定能成功!”

我吓丝丝地问:“你打算在我家做实验?”

“和你切磋!”他说。

“可是,我要睡了。”我委婉地下逐客令。

“什么?”他看着墙上的钟大叫,“你睡得这么早?”

“我累了。”我说。

“哦”他又把沙发上那堆鬼玩意儿抱回自己的怀里说,“那我回学校去研究吧,又好消息第一个告诉你哦。”

我送他到门边,他突然转头对我说:“马卓,对不起。”

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自己飞快地说道:“我看你这几天心不在焉的,以为你又出了什么状况,我真不该怀疑你,实在是对不起!”

说完这些,他逃也似的下了楼。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幸亏……

可是听着他从楼道渐渐消失的脚步声,我却第一次没有对他的处心积虑的关心感到厌烦。至少在这个孤独的周末夜晚,能被人牵挂一下也算不错了吧。

那晚我失眠,阿南回来的时候应该是一点多钟,我还在辗转反侧,听到他跟人打电话说:“到家了,你也早点睡吧。今晚凉,记得关好窗。”

语气里不误宠溺。

看来他的恋爱谈得和我一样轰轰烈烈。

在绩效的科技楼那幢破破烂烂的负一层,藏着一个极其隐蔽的门洞,而他居然有钥匙。周六的技校空空荡荡,远远地看见他等在操场的那头,等我走近了,他故弄玄虚地掏出一条红布,说是要蒙上我的眼带我去个好地方,红布展开我才发现原来是一条红领巾,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这些古怪的玩意。他替我围上,牵我的手往前走,一直走了许久才摘掉我眼睛上的红布。我睁开眼,在我面前展开的,是一个极为宽广的场地,到处都是白色的柱子,柱子和柱子之间,竟垂着低低的黄色灯泡,照着洁白的墙壁都变成了陈旧的古铜色。他站在我的身后,影子在地面上变成一根细线。面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他在我身后轻声问我说:“怎么样?是不是你喜欢的那种腔调?”

“这里哪里?”我惊讶地问。

“科技楼的地下室。原来想见停车场,后来放弃了。”他说,“我们一哥们儿奉献出来的,她跟他女朋友分手了,转让给我用。这里一般不会有人来,周末更不会。”

跟他在一起,偷偷摸摸成了习惯,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四下张望凝神闭气生怕有所闪失,公共场合遇见了,更是装作不认识。突然有了这样一个天地,着实令我欣喜不已。

“你叫一声。”他说,“大声叫!”

我就捂住自己的耳朵“啊啊啊”地大叫了。我听见我的声音在墙壁的四周回荡。尖利,刺耳。但是,没有人对次发出任何疑议。我的面前,只有微笑的他。

“我明年就从这里毕业了。”他说,“我得出去打工挣钱,回来娶你,你会不会想我?”

“不许走。”我说。

“为啥?”我要挣大钱,“我要给你一个真正的家。”

“反正就是不追走。”我说。

“橡皮糖。”他骂我。

“橡皮糖酒橡皮糖。”我说。

不知是因为墙壁太厚厚的连时光流逝都感知不到,还是周围太静静的分不清白天黑夜,尽管那一次我们在那里一直待到晚上七点,时间也好像一根牛毛,在皮肤上一扫而过,来不及回味就得告别。

不过,终于有了两个人的世界,多么好。

我心里却清楚地知道,那里不是仙境,是堕落的天堂。

从那以后,那里成了只属于我们俩的地方。他总是背着一个包,包里放着一件很大的旧T恤,到了见面的地方,就赶紧把它不再一张展开的报纸上,掏出我们的午饭,席地而坐。有一次,他叫我躺上去。

“干什么?”那件灰色的T恤上充满了许多不明显的污渍,我用手指尖抹过,全是脏兮兮的油腻。

“你说呢?”他不耐烦地说着,叼在嘴边的香烟燃了快一半,烟灰像雪花一样扑簌簌往下掉。

“门都没有。”我冷冷死推开他,他不服气,冲过来掰我的肩膀,我用力甩开。他却笑得像是岔了气去,拔下香烟,用力咳嗽这说:“让你坐上去,我来给你马杀鸡嘛。”

“什么马杀鸡?”我不解地问。

“靠,你听不懂英语啊?”他一边说,以便蛮力拔掉了我的鞋。我爹坐在那件T恤上,面脸通红。他捏着我的脚踝,竟然一只凑到自己的鼻子旁边使劲嗅了嗅,我真想大叫一声退回去。可是他真用力捏着我的脚跟,力道很足,我坏我一动骨头就会碎掉一半。他笑着说:“别怕,要来了啊。”

说罢,他用一只手捏着我的脚跟,另一只手按住脚底足弓的某部位稍稍用力时候,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说的massage,是按摩的意思。

“舒服吗?”他问着,我刚要表示同意,他又轻轻挠了挠我的脚底,我全胜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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