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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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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秒,于安朵转身跑掉了。

我猛地推了他一下,示意他去追她,他却转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然后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地说:“那个姓肖的,现在在教室,对吗?”

我虚弱地对他说:“你不要乱来。”

“再说一次。”他命令我。

“你会有报应的。”

“继续。”他挑衅。

我终于敢看他的脸。他的眼睛很大,眼珠非常非常之黑,以至于我能从里面看到我自己——一个无比狼狈,缩头缩脑,眼神闪烁的我自己。待我还想再看清些什么的时候,他的唇又要命地靠过来,在我的唇边,无比轻柔的力道,轻轻地辗转了好几秒。

“不要再做坏事了……”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我努了半天力,说出的居然是这样半句废话。

“你是在为别的男人求你自己的男人吗?”他笑起来。

“不!”我回转脸,用力挣脱它。可是我没有成功,我到今天才发现,男人的力气居然可以这样大,他只不过伸出一只胳膊,我就动弹不得。

“不过你要是说不,我就饶了他。”说完,他低下头,用两根手指捏起挂在我胸前的那个护身符,对我说:“我警告你,不许取,更不能丢,否则……”

他说到这里,故意停住了。在我的脑子控制不住地跟随他的话语想像了许久之后,他才公布答案:“否则会死人的,信不信由你。”

不知道为什么,他越说死人,我倒是越想把脖子上的东西取下来,向他的脸上扔过去。我真想看看,马卓是个什么死法呢?

或许他说的“心里不怕表面装着怕”,就是这样子的?

不知是不是为了破除他对我的预言,我动也没动。

他的语气又变得出奇的温柔:“马小卓,我泡定你了。你是我的,你记住。以前的事我可以不计较,但从今以后,要是有别的男人敢对你有非份之想,那他就会死得很难看。”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像松掉手中的秋千一样,松开我的腰,取了放在我床上的那顶熟悉的卡车帽戴在头上,最后走到我身边,亲了亲挂在我胸前的那个护身符,又捏了捏我的脸,说:“再会。”

然后,他打开我宿舍的门,扬长而去。

我的头脑,仍旧一片空白。空白得像刚刚粉刷一新的屋子,白得掉灰。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听觉才恢复过来,听到整栋教学楼和楼底鼎沸的人声。

灯亮了。

晚自习结束了。

宿舍的人都回来了。

而我,仍然站在宿舍的中央。不知所措,像只拔了毛的傻公鸡。

我走到自己的床边,拖了鞋,钻进冰冷的被窝里。两手抱着膝盖。我的嘴唇仍然释放着灼热的气息,这气息太强烈太强烈了,我甚至不敢伸出手指去触摸,害怕被灼伤。

我没有脱衣服,整个人滑进被窝里。

胸前的护身符直指我心脏的方向,我的幻觉告诉我,它随时都会在那里划一个小口子,把我的心取出来,去送给那个叫做毒药的人。任他把玩,任他尽情的观看甚至品尝。

颜舒舒好像在我的床边坐过一阵,也好象喊了我的名字。不过我都没有答应,也没有回转身来,我想她一定知道我在哭,所以她没有继续打扰我。我就这样一直保持着僵硬的姿势,眼睁睁的看着宿舍那面灰暗的白墙,泪如泉涌,无法遏制。我有多久没有这样哭过了,我不知道,眼泪离我很久远,我已经想不起它的滋味的时候它忽然来袭,令我全身虚脱。可我知道,就算我把所有的眼泪都流干,也没法跟于安朵的眼泪相提并论,我想我真的能切肤体会并理解她的痛苦,我就像一个被灌了迷药的可耻的小偷,偷走了她最宝贵的东西,自尊,骄傲,梦想,爱情,一切的一切,纵然我是多么的心不甘情不愿,可事实就是事实,再也无法改变。我还想到我莫名其妙被别人掠夺走的那个吻,想到阿南,如果这一切被他知道,在痛恨毒药的同时,他会不会也对我感到失望,我应该反抗的,不是吗,我怕什么呢?哪怕被一刀捅死,我也不应该用我的软弱来成就他的流氓行为。

迷迷糊糊,我几乎快要睡着了,才仿佛听到女生宿舍忽然传来的惊呼,宿舍的灯也好像忽然亮了,楼上楼下一片沸腾,我听到很多人在来回跑动,颜舒舒从床上跳了下来,跑到了门外去,大约一分钟后,她回来了,尖叫着说:“不得了啦,不得了啦,毒药跟于安朵说分手,于安朵跳楼了!”

我想坐起来,可是我全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觉得我的心脏在那一刹那停止了跳动,灵魂飞出身体,只余一个无用的空壳。

天中的图书馆,是一幢小小的红楼。座落在花蕾剧场和主教学楼中央偏北的位置,好像一个温馨的花房一样小而宁静。也只有走进它的人,才会惊叹这里原来装得下这么多的书,像一个神奇的巨型收纳盒。这里通常只在周末和一三五的晚自习时间才对外开放。实际上,愿意来这里读书的人并不多,因为这里从来没有武侠传奇和言情小说,更多的是古籍和枯燥的数学杂志。对于天中的学生来说,平时的学习压力已经够大,如果休闲时再不读点“有意思”的东西,那简直是不可原谅的。

所以他们宁愿去书报亭,购买最新体育画刊和时尚读本。只有我这种老古董才来这里。

我喜欢图书馆的椅子,很老的红色的木头,扶手那里因为历经年代久远而被磨得很光滑,象我儿时睡过的一张床,只有躺下去许久许久,才能闻得到藏在那古老纹路罅隙里的隐隐清香。

这是个周六的中午,冬天的阳光很奢侈地照着,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康熙大帝》,选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虽然我对于自己的过去巴不得永远遗忘,历史却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一门功课。我能记住每个年代发生的每一件微小的事件,喜欢去研究每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和性格,猜想一些在各种资料中未曾提到过的细枝未节。我在这门看似枯燥的课程里得到无以伦比的乐趣,学好它自然不在话下。

可是这一天,整整一小时过去了,纵然是面对历史书,我还是无法让自己静下心来。毒药的护身符贴近我最里层的衣服,此刻有些硌得慌。这个项链自从他替我戴上以后,我一直都没有取下它来。我很难去分析我为什么一直不敢取的原因,我只是记得他走的时候跟我说过的那几个字:“会死人的。”我并不是个迷信的人,只是对命运有种天然的恐惧。

不过,感到庆幸的是,那晚的于安朵并没有出事,关于她的自杀,自始自终都是一场闹剧。后来我听说,她有自杀综合症,从小到大,她已经自杀过无数次,有时吃药,有时跳河,有时跳楼,有时割脉。她做起这一切来驾轻就熟,抑或如颜舒舒说得那样“百老汇味十足,哗众取宠”,只不过为了博掌声。

“还有,”颜舒舒趴我肩上,宣布更骇人听闻的流言:“听说她妈是不折不扣的神经病!听说于安朵也有,只是没那么严重而已。”

传说终归是传说,我并没有完全去相信,更重要的是,我对这些八卦完全不关心。我总是无法忘掉那一夜月光下她的眼泪,心碎至死,也就大抵如此吧。出事以后,我们曾经遇到过好多次,她都像没有看见我一样,挽着王渝悦低着头离开。这样也好,我并不觉得欠她,如果真要说欠,欠她的人是毒药,她清楚这一点,就不应该来跟我计较什么。更何况在我“欠”她之前,她已将那句恶毒的报复提前说出。

所以,当她忽然出现在图书馆,并且在我对前坐下来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微的惊讶的,不过我很快镇定下来,静等着她开口。

她却良久不说话,估计是在酝酿措辞。我很耐心地等她。今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不知是什么材料,近看,蝴蝶袖口似乎纹着些许花朵枝蔓。微卷的头发用米白色的发圈绾成一个马尾,露出极完美的瓜子脸,干净,没有妆容。我对穿着一向没有研究,但仍然看得出这样打扮的女生才能叫清丽。天中的规定,周末可以自由穿着。于是平日里普普通通的女生们总是尽力花枝招展,可是于安朵,衣着对她不重要,不管她怎么穿,她都是美丽的。

我的心里不知升腾起一种什么奇怪的情愫——是嫉妒?吃醋?抑或是羡慕和欣赏?

“马卓,”她终于开口,“十二岁的时候,你在哪里呢?”

我完全没想到她会问我这样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十二岁的时候?

是的,我记得那天的夏天,准备上初一的暑假。我自己跟阿南要了钱,跑到镇里唯一的理发店去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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