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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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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而无不及。她爱打扫,总是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而林果果的照片,她更是每天都要擦,每次都擦的一丝不苟,有时还会微微的叹息。每次听到她的叹息,我的心里都会像被针扎过似的一抖。我很内疚,也很自责。因为我们骗了她。善良的她一直都以为我是阿南的亲生女儿,是阿南不懂事时留下的一个“孽债”,我真不敢想像,如果有一天她知道了真相,会不会连杀了我们的心都有。

那天晚上的饭菜十分丰富,阿南还特意让奶奶熬了鸡汤,盛一大碗汤递给我后,奶奶说,“我看念高中前把名字给改回来吧,老跟着妈妈姓,马卓,马卓。她妈又不在了,学校里的老师同学都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阿南姓张。我的名字是奶奶的心病,它些年来,她已经提了不止一次了。

“吃饭吧,妈。”阿南说,“孩子大了,不要勉强她。”

“跟自己爹姓叫勉强?”奶奶说,“我还没听说过这理。”

“好了,好了。再说,再说。”阿南把鸡腿夹到奶奶碗里。奶奶却又把它夹给我,问我说:“你说呢,马卓?”

我咬着筷子不做声。

那顿饭,因为这个话题,显得有些不欢而散。晚上我在自己小房间里看书的时候,阿南来敲门了。他给我端进了一杯冰镇的西瓜汁,小声地对我说:“奶奶说什么,你就当没听见,别放在心上。”

“可以改的。”我望着他,由衷地说。

他有些不明白地看着我。

“我可以跟你姓。”我说。

“张卓,张卓……”他搓着手念来好几遍,苦着脸说,“我怎么觉得很不顺口?也不好听?”

我笑。

“还是马卓好。”他下决心一样地说,“不改了,我觉得马卓这个名字有气势!”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好心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看什么呢?”他好奇地看着我书桌上的书说,“图书馆借的小说?”

那是一本《初恋》,那两个字大大的写在封面上,作者有着一个好长的外文名字。其实我压根也还没翻开。但我用手臂把书名挡起来,不让他看。或许他早就看到了,但他没有揭穿我,而是打着哈哈出去了。

门带上的时候,我才翻开那本旧得已经有些发黄的书。书已经被好多人借阅过了,在它的扉页上,被人用圆珠笔写上了这样的句子:我爱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忽然想起很多很多年前,阿南曾经跟我说过的一句话:“我是最爱你妈那个。”这句话像刺青一样刻在我心里,我甚至记得阿南说它时候的表情,以及每一个字节的音调。我想,至死我都不会忘记。

我终究还是没看完那本书。我没办法适应翻译小说的冗长和繁杂,只翻了几页就把它搁置一旁。

那个漫长的夏夜,忽然下起了暴雨。我把天中的录取通知书放在枕头边,终于勇敢地回想起一些往事,我想起妈妈死后,我被送回家的日子,那时的雅安下着前所未有的暴雨,雨声吵得我几乎两耳失聪,我想起小叔暴跳如雷厉声叫我滚的样子,想起我被关在家里不许去上学的孤单的感觉,想起奶奶死去时的那个阴沉的上午,云朵层层集聚在我家房顶上,仿佛做好准备一起坍塌下来。

那真是噩梦般的半年,我的生活完全失去方向,整个人几乎变成个白痴,连痛苦都很迟钝和麻木。那一次,我被赶出家门后被邻居送回家,小叔一直不肯再收养我,我在邻居家里呆了三天,直到阿南来,当机立断决定带我走。

领养手续差不多只办了半天。小叔咬着牙签,拿走阿南口袋里最后的一千多块现金,用含糊不清却无比坚决的口吻对我说:“滚吧,滚得越远越好!”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学到一个成语,叫“不堪回首”。当我把它一遍遍抄在我的生词本上时,我觉得这个词简直就是为我度身定做的。我用它这样造句:我的人生,不堪回首。这样老气横秋的话,被我无比郑重地书写下来,以至于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

可无论如何,这么多年来,我差不多已经习惯把过去打包,整理,塞进角落再也不去触碰。即便是偶尔的回忆,也足矣令我心碎到窒息。

我常常想象,如果没有阿南,今天的我会是什么样子?或许早就在雅安一个小餐馆里端盘子洗盘子,被客人呼来唤去。或许现在的时节,正在山上刨地,麻利地收拾庄稼。再过几年,就胡乱嫁人,甚至,很快就生儿育女。

而现在,我拥有的却是一张足矣让全县中学生都羡慕到吐血的“天一中学”的录取通知书,我该如何感谢阿南,感谢命运?

那一天的日记,我用钢笔用力地写下一行大字:“马卓,全新的日子开始了。加油,努力!”

很神奇的,有天晚上,我梦到了妈妈。

时间过去这么久,那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梦到她。她穿着绿色的裙子,脸色红润,笑声朗朗。她用温暖的手牵住我的,在我耳边轻声说:“走呢,阿南四十岁生日,我们去给他买双新皮鞋。”

刚说完,她就放开我的手疾步前行,她走得实在是太快了,我叫喊着努力追上去,她还是终于慢慢不见。

醒来的刹那,我泪流满面。

 下部 少年02

眼泪虽然来自梦中,却如此真实,切肤的疼痛。我把头埋进被子里,忽然想放声大哭,不管不顾,哭它个天崩地裂。

但当然,我没有。自从她离去的那一天起,我仿佛就已经失去了放声大哭的权利。我只是在被子里悄悄擦掉我的眼泪,然后起身,换好我的校服,拿好我的饭盒,准备吃完早饭就去上早自习。

这是我来天中读书的第三天。我住的宿舍条件不错,除我之外,还住着另外三个女生。因为时间尚早,她们都还在酣睡。我从县里来,这些市里的孩子和我相比,眉宇间透着更多的骄傲和自信。不过这些并不能替我造成什么压力,一直以来,我都习惯在自己的天地里求得生存,独守我的磁场,自得我的乐趣。

就像我初中时的班主任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她说:“马卓,你是个静静呆着的原子弹。一爆发则已,一爆发必然惊人。”

这种夸法对学生而言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不过我并不洋洋自得,而是将它珍藏在心里,成为鞭策我继续努力下去的勇气。

初秋清晨凉爽的风吹过我的脸,我穿过天中偌大的操场去食堂打早饭。操场边有很多的柏树,矗立在那里,如一个个守护的士兵。广告栏里贴着女子剧场的广告,一个美丽的女生伸长了手臂仰望天空,旁边写着一行大字:我和我蓝色的理想。广播室里的音乐已经响起,轻柔舒缓,优美动听。多好,一切都如我想像中一样,是的,我想我已经爱上这所百年老校的味道,它是属于我的,我应该来这里。

虽然校园生活,无非就是上课,休息,吃饭,睡觉,但在我看来,依然无比美好。我享受着教室里为了迎接新学生而重新漆过的桌椅,享受着宿舍里安排的饮水机,享受着高大美丽的图书馆试验楼,享受着学校后山大片开着的花朵和浓密的树叶,享受着我在从前的学校从来没享受过的待遇。享受着这些夜夜苦读后曾经梦想并终于拥有的一切。是的,我享受,并且珍惜。

天中的课程并不像我想像中那样的紧张,老师也并不像我想像中那样严肃。都开学都三天了,班主任才在语文课上让大家做自我介绍。

我们班主任是个男的,很年轻,大约三十岁的样子。他有个相当古怪的姓,姓“爽”。他的开场白是:“你们优秀,我就爽!”当场笑倒一大片。同学们都很喜欢他,亲切地叫他老爽。老爽的普通话听起来很有磁性,也很有鼓动人:“考入天中,大家都是天之骄子。今天,我不上课了,给你们每人半分钟上台来给自己打个广告。就这短短的半分钟,希望大家抓住记会,展示自己,一鸣惊人!”

不上课好像总是件开心的事,同学们都很雀跃,按顺序一个接着一个地走上讲台。我考进来的时候成绩不低,所在的班级是重点班,我们班每个男生女生的确都与众不同,不过简简短短的自我介绍,也是花样百出,赢得大家的阵阵掌声或是笑声。

第一个上台的是坐在我前面的男生。几乎爽老师话音刚落,他就刷的站起身,几步就走上了讲台。可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他的嗓门很细,一上台就不停地推眼镜,一句完整的话都讲不出来,和他走上讲台时的勇敢很不搭调。教室里尴尬了好几分钟,随后整个教室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爽老班制止大家:“请大家保持安静!”

“肖哲,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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