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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钓了不少男人嘛,我也有钱,随你开个价码,我不介意捡陈少的破鞋穿。”边说边睥睨的看着季天雷。
季天雷本来就心情不爽,除了对小草,他的脾气从来都不算多好,梁洛阴阳怪气的腔调很容易就把他搞炸毛了,直接一拳挥了过去。
安小草心里叫糟,想也不想的就扑过去挡住,季天雷收势不急,狠狠打在她的背上,冲劲大的连带梁洛一起掀翻在地。
季天雷看看手拳头,有些不敢置信,她居然替羞辱自己的人挡驾!他并不知道她这样做全是为他考虑。小人是不能得罪的,故意伤害罪可大可小。
梁洛也有点出乎意料,愣了下。安小草半响才从地上爬起来,背后的闷痛几欲作呕,她低下头喘了口气,毫不在意的拍拍手上的土,“你走吧,要钱没钱,要财没财,别缠着我了。”
快走吧,等人家反应过来找你算账吗!
“欠你的钱我早都还清了,我现在的男朋友很有钱,不想再和过去有任何牵连,也不想再见到你。”斩断希望,她便不会再奢望依赖,也不会带给他灾祸。
季天雷摇摇头,“不可能,”说什么也不相信这是她的真心话,那个一脸坚强,笑容灿烂,甜美地叫自己“雷子哥”地女孩,难道是个幻象?
她弯腰随手捡起一个树枝,在他身前划了深深一道直线,像阻止前进的深渊。也不搭理梁洛他们,“不要跨过来!”扭头就走。
不要再找我,不要再用那种受伤的眼神看着我。雷子哥,对不起。
番外之孟少
孟少恶名在外,整个美院的姑娘们都知道有个花花公子成天骚包的在校门口摆pose,人称TT专员。(参考车名,我也赶时髦中英混搭一把 )
有点姿色的他都跑去搭讪,花样层出不穷,理由千变万化,一个月不带重复的。
“美女,你长得特像我表妹,真的!我们认识一下吧?”
孟行,你表妹还没有投胎吧……
“美女,我们去兜兜风,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吧?”
孟行,你的人生最高境界就是损人不利己,理想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还是不要吓坏人家小姑娘为妙。
“美女……”
终于,某日,他被背面洗具,正面杯具的某位惊吓的无以复加,落荒而逃。从此,美院变成伤心地!他也不过是泡泡小妞,偶尔三观不正,总体没有犯什么滔天大罪吧?
屈指可数的几次邪恶,最终都是以未得逞告终,他容易吗!最惨的一次还赔上整扇中空玻璃的费用,外加医药费营养品无数。
美院附近的画室,孟行翘着二郎腿做在展台上,旁边放着几盒补品,冲着狐朋狗友之一的画家胡鹏笑,露出闪亮的白牙。
“伤口如何?”
“痒痒的。”
“痒,就说明快好了!”递上补品,胡鹏接过嘴角一抽。
“那丫真狠,陈少也太不仗义了。”
“就是!”太不仗义了,好戏都自个儿看,摞下他独自一人在地上画圈,最后还要收拾一地烂玻璃,太令人发指了。
“那妞最后怎么处理的?”
孟行讪笑:“丢河里了。”
胡鹏身子一抖,打消了打击报复的念头,他也就敢安个摄像头,搞点小偷窥,撑死也就扒扒衣服,吓唬人,毁尸灭迹的事情还下不了手。
陈墨不知道自己无形中被人黑道大哥了把。
“我说你到底做了什么让我家老大这样大动干戈,连玻璃都敲了?”孟行眼睛滴溜溜的转。
“不是你让我好好‘照顾’的吗?我就把她衣服扒了。”胡鹏一脸茫然。
孟行抽搐了,他拍拍实诚人的肩膀,“兄弟,耳朵也要时常清理下,教唆犯罪那种事情,我干不来,请你思想不要太邪恶,我是真的让你照顾她啊!”
拍拍屁股走人,嘴里碎碎念着:与我无关、我是良民,秋后算账的请退散。
如同一句电视节目的广告词:只提供邂逅,不包办婚姻。他不过提供了一次契机,绝对不为后果负任何责任。
开玩笑,连和老大打赌他都能当面赖账,泼脏水这种事情,当然是小case。(文艺的中英混搭,45度仰头明媚中。)
期末考场,考号靠窗最后一排,监考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理活动剧烈。孟行同学,你小抄请不要动作幅度那么大,OK可否?看看你的好兄弟陈墨,那个悠然自得,那个下笔如飞,那个气势如虹!
孟行翻翻白眼:没有对比何来衬托。顺手牵过前桌的答题卡,在自己上面复制了一通,旁边龙飞凤舞的签下自己的大名,拍到讲桌上扬长而去。
陈墨:“你不知道世上有个东西叫做AB答题卡吗?”
孟行:“什么?”
陈墨:“……”
A型答题卡和B型答题卡的可兼容性值得商榷,但前后桌必然是两种迥然的题卡。毫无疑问,挂科是必须的。
“老大,你为什么全科考完才告诉我!”孟行狼嚎,这太缺德,太令人发指了。
陈墨淡淡看了他一眼:“谁叫你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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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孟行并不叫孟行。
十三岁的时候,他才开始生疏的使用这个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那时候他总要犹豫一下,轻轻吐出的名字好像叫的是陌生人。
十三,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不吉利的数字。出卖耶稣的犹大是参加最后晚餐的第十三个人,晚餐的日期是十三日,瞧,连耶稣都在这个数字中悲催的受尽折磨。
十三岁的孟行当时并不知道,这一年对他而言,同样不那么吉利。
那年夏天的十三号,恰逢周五,他被带到了孟家,于是开始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生活——因为孟家没有姥姥,也没有舅舅。
按照古代的说法,他是庶出的孩子,通俗的说法就是“私生子”。
暑天闷热,树欲静而风不止,迎面吹来的都是黏湿的热气。
十三岁的孟行从车里下来,平头短发,汗衫短裤,一幅少年闰土的装束,手里绞着帆布背包的带子,低头跟在父亲身后。
雕花的大门在前面打开,像动画片里魔法世界的黑洞,参森古木的繁密枝叶将院落遮掩的意趣盎然,连带着透出一丝沁凉。
孟行一凉一热又一凉,身上起了小小的疹子,痒,从皮肤上蔓延到心里。
大妈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威严,气质清雅,看上去比母亲要漂亮高贵千百倍,他觉得有点可笑。放着这样的老婆不疼爱,父亲脑袋抽筋或者被猪撞傻了才会搞出一个他吧?
父亲将他往前轻轻一推,“这是我的妻子,以后也是你的母亲。”
他抬起头看过去。
老婆可以有很多,母亲只有一个,他又不是能被人塞回去重新生一遍的鸡蛋,况且鸡蛋塞回去也孵不出小鸡!
他嘴巴紧紧闭着,没有吭声,大妈笑了,在红木椅上坐下,也不理他,开口向父亲问去:“老孟,这孩子起名字了吗?”
双手在背后紧紧握住,他在心里翻白眼。谁十三岁还没个名字?孬蛋狗剩哪怕是不堪入目的小名总也有个吧?
父亲摇摇头,“入家谱按排行起个吧。”
大妈漂亮的眼珠一转,清脆的声音很是好听,“也别按什么老规矩了,就叫孟行吧。‘行百里者半九十’,你不是百里之外接回来的吗?”
很多年后,孟行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走一百里路,走了九十里才算是一半。勉励人们善始善终,却是如此的讥讽。
他就是那个一半,永远走不到百里的九十。
从偏僻的地方来到城市,适应的时间不如预期的那样长,小孩子能有什么方式展现自己,不过是刻苦的学习。
到冬天,院落的槭树被寒风吹落最后一片叶子,他捧回来闪闪发亮的奖状,第一名,同岁的哥哥那天没有出来吃晚饭。
少年时逞强的性子大部分带来的并不是好运。
生日到来的时候,父亲送了他一只萨摩,有生以来首件生日礼物。
雪白的毛发,在颈子上绕成一圈厚厚的‘围脖’,黑漆的眼珠流露出来的感情如此丰沛,像知道他会是自己的主人般,它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他的掌心,继而伸出红色的舌尖舔了一下,那点热马上钻进他心尖,第一眼他就爱的要命。
他们几乎吃住都在一起,院外的狗舍成了摆设。放学回家,它从来都忠诚的跟随在他左右,他喜欢在冬日寒夜里圈着它的脖子入睡。他相信,纵然自己是个乞丐,它也会像守护王子一样伴随着他。
然而,爱,是世界上最留不住的东西。
一周后,它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的躺在他怀里。门外,哥哥兴高采烈的和大妈讲笑话,大妈慈爱的摸着哥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