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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秋大窘,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跟你开玩笑呢。没事,我的名字还能帮你省点钱,也算有面子了,别放心上。不过你不是打算用那房子结婚的吗?为什么还要更名,准备卖吗?”
除了在索美做设计师的她的同学辛笛,叶知秋没和公司任何人讲自己的情变,而辛笛从来不爱多嘴。此时她还是有点不知从何说起的感觉,只好尽量简化事实:“房子准备变更到我一个人名下,去做个手续,不打算卖。不好意思,曾总,打扰您了。”
放下电话,她松了口气,出租车已经停到了本市一家大商场门口,她付了钱下车,进商场直奔二楼女装部。先大致扫一下所有柜台,再看信和的卖场。以前在索美工作,一样看过信和,可是那时只是一带而过,根本没花心思。因为在她看来,信和的服装既没太大特色,布置更是普通,没什么参考价值。此时在信和工作,站的角度不一样,看得十分仔细,也十分无奈,只想光卖场布置和店长培训这一块的工作,恐怕以后就会占她很多时间。
正想得出神,肩上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正是她的同学辛笛,她们当年一块考进索美设计部实习,不过辛笛的设计才华远高于她,顺利留在了设计部,几年时间成为了索美主要品牌的当家设计师,曾诚也出资给她在重要的服装展上做了发布会,在业内算得上功成名就小有名气了。
叶知秋并不意外在这碰上她,做销售和做设计的基本功课都是得逛市场逛商场。她们俩人的友谊从学生时代开始,关系一直很好。辛笛长着一张看着稚气的娃娃脸,个子不高,她时常对自己的身高引以为恨,说做发布会时最后总是设计师出场亮相,她从两旁高挑美艳模特中穿行而过,实在是一场噩梦。
叶知秋从来不理会她的无病呻吟:“我要有你那样的设计才华,宁可只长到1米58就停止发育。”
她不是空口安慰好朋友,而是说的实话。美院读服装设计的绝大部分是城市孩子,家境富裕的有、美貌出众的有、才华过人的有、特立独行的有、举止疯狂的有、身高傲人的也有。
她的学生时代是很黯淡的,家境普通,秀丽的长相在那个俊男美女众多的环境里说不上起眼;个子到1米65就不见长,也没可能去模特队混上一个位置;设计方面的才华普通,不象辛笛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参赛拿奖;举止受她要求严厉保守的父母影响,从来中规中矩。到找工作时几度碰壁,她的确对未来一片茫然,时时羡慕自己的好朋友。幸好遇到了曾诚知人善任,才算找到了自己的职业定位。
想到曾诚,她只觉得有点说不清的难受。辛笛打量她:“你这什么表情呀女人,难道辞职了连我也不想再看到了吗?”
叶知秋笑了:“去楼下找个地方坐坐吧。我们就别一块逛了,指不定别人看到了会说什么呢。”
的确,尽管全市有近3000家服装企业,可服装这个圈子并不大,两人都算在业内有点小名声,现在各为其主,再公然一块在商场走动,必定要招来不必要的猜测。
出了商场,找间咖啡馆坐下,辛笛看着叶知秋:“你在减肥吗?这样子快赶上得厌食症的模特了。”
叶知秋点了咖啡,再加上一份提拉米苏:“我来吃给你看,让你知道什么是食欲良好。”
等点心拿上来,辛笛看叶知秋大口大口吃得很香,倒是放了心,嬉皮笑脸调侃她:“你看看你穿的这套衣服,啧啧,真难看,活活把你穿老了五岁,该不是信和出品吧。”
叶知秋也笑,并不以为忤。她今天穿的是一身暗色千鸟格套装,外面是黑色系带长大衣,样式说得上保守端庄,不过不是信和的产品,而是一个外地牌子。本来服装公司不比外企,对着装没什么明确要求,一般办公室工作人员大方得体即可,设计人员固然可以百花齐放,象她这样做市场的更是随她自己了。但她初去信和,还是收敛了随性,尽量不穿以前穿得比较多的索美的一个副牌,而力图打扮得符合销售总监的定位。眼前辛笛穿得一向的披披挂挂,个人风格十足,当然看不上她打扮成普通白领模样。
“我马上快接近信和的目标人群了,三十岁左右职业妇女,穿本公司出品的衣服也说得过去。
“滚,不许这样提醒我青春易逝,我还没好好恋爱过,居然就要老了。“辛笛和叶知秋同岁,只小她一个月。
“恋爱也没什么好,倒是容易叫人老。”
辛笛敛了笑,看着她,目光中充满怜惜,叶知秋只好强笑了:“嗨,别拿这么默哀的眼神看我,都过去了,要是对着你我也不能随便发点感慨,大概会郁闷成内伤的。”
“我借肩膀给你靠呀秋秋,随时随地。”
“等你下次穿香奈尔出来再说,今天不希罕。”
辛笛大笑:“说正经的吧。我觉得你走得真不是时候。”
“要拿了年终分红再走人,我会觉得更对不起老板。”
“你跟我表忠心有个屁用呀。”辛笛长着甜甜一张娃娃脸,说话却会时不时蹦出粗字,“而且我就是不理解你对老曾的这份忠诚,他给的待遇是不错,可你卖命卖得就更不错了,干嘛要有负疚感。我只是说你这个时候为了信和放弃索美有点不值。”
“我缺钱呀,一分钱还能让英雄末路呢,何况是那么大一笔钱,何况我不是英雄。”对着辛笛,她从来没什么好隐瞒的。
“你辞职以后,老曾找我谈话,问我知不知道原因,我咬着牙说不清楚。不过明摆着他不信我的话,一双眼睛看得我七上八下的。诶,其实我觉得,你跟他直说了,他肯定愿意借钱给你度过这一关,以你的收入,一年两年也能还清这笔钱,何必去接信和那个不好收拾的摊子。”
叶知秋瞪她一眼:“小笛,你还嫌我的事不多呀,去跟老板开这种口,不是往自己身上招事吗?传出去指不定会给人说什么了,更别说老板娘要是知道,还不得直接取我的人头?”
曾诚的妻子张易昕出了名的多疑,她奈何不了强势深沉的曾诚,就只有以千年防贼的心态防曾诚可能打交道的每个女人。叶知秋最初也受过她严厉目光的考验,着实弄得有点狼狈。
总算她比较乖觉,自觉和老板保持合理的距离,又挑个年终联欢的场合,带上范安民狠狠表演了一把恩爱,范安民的俊秀相貌和对叶知秋的温柔体贴倒是打消了张易昕的疑虑,还不无羡慕地说:“小叶,要惜福,懂得珍惜好男人呀。”
可是好男人哪是你珍惜就能留住的,此时她在心里怅怅想着,不知道这句话是对自己还是对老板娘有感而发。
辛笛在索美做的时间和叶知秋一样长,自然清楚老板娘的做派。不过她不怕张易昕,一来她的娃娃脸让人感觉不到威胁,二来她在设计上的天份,老板娘也不敢轻易得罪她:“讲点花边给你听哦,据说老曾在和老板娘交涉离婚。”
叶知秋差点给提拉米苏噎着,连忙喝一大口咖啡,怔怔好一会:“这年头,竟然就是没有不变的感情了吗?”
辛笛笑道:“我以后肯定不找有钱男人……”她马上把后半截话咽了回去,叶知秋的前男友范安民就不是有钱男人,可是感情要变化,有钱没钱都是问题。
叶知秋勉强一笑:“你别吞吞吐吐,反正我对男人真是没什么信心了,也不差多看一对闹离婚的怨偶。”
“我估计老板娘闹也翻不起大浪来,老曾的手段,她哪是对手。”
“多凄凉,枕边人弄到分手已经够可悲了,还要闹,太寒心了。”
“要你这么悲天悯人呀。不过你走了也好,省得趟浑水。”辛笛对老板娘从无好感,此时突然呲牙一笑:“也难怪老板娘以前忌惮你,说来老曾的确对你真是不错。别人要走就走,他几时还会去过问原因。路易那么大牌,拿辞职威胁他加薪,他不一样不理吗?也就是你,他还这样反复追问。”
路易是索美一手捧起来的设计师,略微红了就闹着涨身价,没想到曾诚根本不吃他那一套,先是晾着他,等他沉不住气自己出去跟别的公司接触,曾诚直接叫律师拿了合同找他,告诉他按合同认赔多少钱就可以走人了。可怜的路易轻狂是轻狂了点,哪见过这阵势,只有乖乖回来上班。到了合同期满,没等他开口,曾诚已经先发了话,请他另投明主。接下来路易只有辗转于规模远不及索美的小公司,眼看一片大好的前途顿时黯淡了。
叶知秋念及此事,顿时没了替别人婚姻嗟叹的心思,也顾不上怪辛笛扯上老板的另眼相看会让别人误会,百般念头一齐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