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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氓丁逸-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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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续“哈哈”了三下之后,才想起了其中的不对之处,立即“哎唷”一声惊叫了起来。
改名也应该是薛宝钗改名啊,怎么林黛玉也被改成了林星星?真是奇哉怪也。
他仔细一想,立即想到了答案。马上将刚才那个出去买书的手下喊了进来,二话不说就给了两记耳光。
“奶奶的雄!你他妈的竟然去买盗版书?岂有此理!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支持正版嘛!特别是要支持《红楼春梦了无痕》这本书的正版嘛。什么书都可以买盗版,但是《红楼春梦了无痕》这本书,你必须给老子买正版的,这书是老子胜利的见证,历史的印迹,光辉的脚印,伟大的那个什么,什么的那个什么etc。连这样的书你都敢买盗版,你什么样的坏事做不出来?他娘的,真是找抽。”
出去买书的这个人给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三花聚顶,四肢发麻。捂着自己被打得发红的面颊,委屈地说:“薛总,我没买盗版啊。这是在兴华书店买的,不是在地摊上买的啊,绝对不会是盗版。”
听他说得那么肯定,薛主人不禁怒向胆边生,道:“还说不是盗版?还敢嘴硬,我看你就是不思悔改,非得让我说粗口——你就是那个考试专用铅笔——2B!正版的是薛星星,这里怎么会冒出个林星星?那,我翻给你看,这一页,虽然也有薛星星,但我们看一下其他的章节,贾星星看到林星星的这一节他的心理活动,他在唱:天上掉下个林星星,就好比……哎唷!不对。”
怎么贾宝玉也被改名成了贾星星?
这还是那本让自己一战成名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春梦了无痕》吗?搞什么鬼?怎么这么多书中人的名字都被改成了“星星”?不行,我要看一下这本书的作者。薛主人心道。说时迟那时快,在作者大人刚打出“薛主人心道”这几个字时,薛主人早已将书的封面翻了过来,看了一眼,不禁“呀”的一声,呆立在当地。
原来作者的名字,也由原来的“曹老师”,被人改成了“曹星星”。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众位宾客也面面相觑,不知所以。有好事者将这本书从薛主人的手里接了过来,翻了几页,忽然道:“这里有一个再版说明,呀,后面还有个版权声明。”
薛主人闻言,立即将《红楼春梦了无痕》抢了过去,仔细一看,果然有个再版说明。说明中日,不,说明中曰:“应广大读者的再三的极其强烈的要求,本出版社特将《红楼春梦了无痕》这本红篇巨制再行出版,特此说明,此致那个敬礼。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一看这日期,这是近期才出版的新书啊,落款的这出版社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大出版社,应该不会是盗版。但这本书为什么会将曹老师、贾宝玉、林黛玉都改名成了曹、贾、林星星了呢?难道近期狮子座流星雨要爆发星星特别多?
再一看后面紧跟着的版权声明,薛主人得到了答案。
版权声明中日,继续不对,继续改正:版权声明中曰:兹有某某省某某市“某某某”装修公司的董事长林大人,经向国家版权管理局、国家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并得到书面确认,拥有下列名称的专属使用权,未经许可,严禁使用。现委托律师胡吹先生声明如下:林大人先生,经授权许可,拥有下列名称的专属使用权:1、曹老师;2、贾宝玉;3、林黛玉。现林大人先生已将“曹老师”名称,正式授权给姐夫曹直使用,有效期20年;林大人先生将“贾宝玉”名称,授权给小舅子贾得很使用,有效期20年;林大人先生将“林黛玉”名称,正式转让给其亲生爱女(经严格的DNA检测,确系亲生,特此说明)专属使用,有效期:永久。特此声明。对此前《红楼春梦了无痕》数百年来未经许可地侵权使用这三个名称的不法行为,林大人先生宽宏大量地“哈、哈、哈”三笑置之,表示既往不咎。但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如再次出现此类侵权事件,林大人先生授权本律师,将保留一切追诉权利。特此声明。
版权声明后面,紧接着一行小字,原来是出版社的补充说明,说明是这样写的:因《红楼春梦了无痕》中曹老师、贾宝玉、林黛玉的名字侵犯了林大人先生的专属使用权,现决定,以上三人在本书中分别被替代为:曹星星贾星星林星星,对此事给各位读者造成的困扰表示衷心的歉意。
“这个林大人是谁啊?看来很有魄力啊。”席中有人轻声说道。
“是啊,是啊。”有人也在轻声附和。“薛主人只有一个姓名专属权,人家林大人却有三个。薛星星在曹星星贾星星林星星的围攻之下,势单力孤,寡不敌众啊。”
“说得对啊。他们四人要是无事时凑在一起打麻将,人家三打一,薛星星非落败不可。再加上曹星星的身份是作者,他可以随便写,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薛星星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吗?唉,可怜啊。”
“啪!”薛主人越听越怒,一掌打在了桌子上。
“岂有此理!起驾回宫!”
他率领众徒儿跟班离开了酒宴。
被邀请的宾客面面相觑,忽然想到这顿饭应该是薛主人出钱买单,他一走,买单的人走了,谁来花这个冤枉钱?
再说这些人吃请吃惯了,身上从来不带钱,薛主人一走,众人均无法脱身,这可如何是好?
于是他们派了一人追上了怒气冲冲走路带风的薛主人,向他赔了N个不是道了N+1个歉,这才将薛主人劝了回来买了单。
这一事件虽然过去,但从此在薛主人心中留下了磨灭不去的阴影,他对林大人,恨得是咬牙切齿。
每每提起林大人时,他都会说:“林大人这个小人。”这就是这句自相矛盾的话的由来。虽然这句话会给广大读者朋友造成严重的困扰,不知道这个林大人究竟是大人还是小人,但薛主人对此却不管不顾,仍然坚持这样称呼林大人。
林大人除了在这本《红楼春梦了无痕》中和薛主人叫板以外,在装修业务上,也是四面出击,和薛主人抢着地盘,使薛主人颇为不爽。
两人虽然没有大的正面冲突,但却种下了心结,虽说不致于将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但一方倒楣了,另一方定然会幸灾乐祸的。
这次丁逸招标的装修大单,薛主人派遣亲生爱女出马,而林大人却是自己来到了招投标的现场,意欲一鼓作气将这笔单子拿下,在正面交锋中,赢下薛主人,从此装修界改朝换代,阿弥陀佛。
薛主人焉会不知林大人的意图?不争馒头争口气,他对这笔单子也是志在必得,也要借此机会挫一挫势头正猛的林大人的锐气。
所以他对女儿说的那句话:“不经历‘**’,怎么见彩虹”,也未必全是口误的因素所造成。或许在他的内心深处,也已经有了舍车保帅的意图。如果让他做一道选择题:丁逸和他女儿**后,他马上能够得到丁逸的装修大单,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对女儿说:“女儿,事业第一啊。”
第八十二章 丁逸的小算盘
如果这一场胜仗能打下来,他薛主人仍是装修界的翘楚,装修界的弄潮儿,装修界的拿摩温,那么女儿即使付出点代价似乎也是可以接受的。
何况他听说这个丁逸,是个既有财又有貌的超级帅哥,众多年青女性读者心中的偶象,作者大人笔下的宠儿,因此,女儿跟了他,对女儿来说或许并不是一件很吃亏的事。
他薛主人是装修界的领导者,也是《发克又》财富杂志财富排行榜上的常客,经江湖不肖生的统计,他的全部身家,和丁逸的爷爷相比,也是在伯仲之间。
女儿如果和丁逸有了发展最终走到一起来的话,那对于他们这两个家族来说,或许是一笔不错的生意。
所谓强强联合,门当户对。女儿这么聪明伶俐,漂亮懂事,丁逸据说也是高大帅气,英俊潇洒。两人的结合,真是天作之合,天造地设啊。
虽说丁逸曾经因为报复伤人进了监狱,但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点小小挫折,“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有过挫折的人,或许比一帆风顺的人,会有更强的耐受力,会更持久,会金枪不倒……
薛主人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思维出现了一些小小偏差。不知什么缘故,自己的思维竟然从丁逸的社会适应能力必然很强不知不觉地偏移到联想他的床上作战能力必然也很强,这是让他汗颜的一件事。但同时也让他心里颇有些欣慰。
“看来我还没老啊。”他想,“居然还有心情联想一个人的床战能力,正所谓人老心不老。欣慰中。”
必须要拿下这场硬仗。而女儿薛宝钗又是一个绝色美女,这是一个重要的资源,尤其对年青男性来说,更是颇具吸引力。如果放着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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