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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你又调皮了。”丁逸严肃地批评了她一句,又问她:“和朋友来吃饭?”。
“不是朋友,今天我陪父母和几个亲戚来这儿吃饭。没想到这么巧,碰上了你。”
丁逸感觉到谢薇的一双妙目正盯着自己,似乎正在看他这个男主角如何表演。作为本书的男主角,他的演技是否出彩对本书能否大卖有很大的关系,并且直接影响到其他演员的收益分成,所以谢薇理应关心他的表现。
除了以上的原因以外,或许她也是在分析他和孙兰的关系。不过对于这一点,丁逸却并不紧张——她应该能够看得出他和孙兰只是普通朋友。
又听说孙兰只是和父母亲友在一起,此时她的亲友团中并没有方然,丁逸更加松了一口气,思路益发地清晰起来。
“呵,你们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没注意到?”
孙兰告诉他,他们刚进来一会儿,父母他们已经去了包间,她出来去洗手间洗一下手,刚巧就看见了丁逸。
丁逸心道:“明明是出来解一下手,却非要说成洗一下手,真是虚伪,鄙视。依我看,洗手间应该就改名叫解手间,这样才名符其实嘛。”
但他这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超前想法当然不能和谢薇孙兰分享,只得在心里自己夸了自己一下了事:“思想家就是思想家,想法比起芸芸众生来,可要先进得多了。”
两人寒喧几句,孙兰又看了谢薇一眼,说:“这是你朋友吗?我不打扰你们了,你们慢慢用,我过去了。”向谢薇点了点头,又跟丁逸挥手作别。
丁逸坏笑道:“你也慢用。”终于在言语上占了她一次便宜,心里甭提有多愉快了,也不管孙兰恶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的眼神,和她一定在心里回敬他的“你才在洗手间里慢用呢。”的那句话。
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谢薇问丁逸:“这个是你朋友吗?怎么她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怪的。”
这个问题倒不难解答,因为问题本身很不具有挑战性,丁逸轻而易举地就把它解决了:“她是我昨天才认识的一个朋友,昨天他男朋友带她出来一起玩,我们就认识了。她看你的眼神很怪吗?我倒没在意。”
这句话的前半句丁逸倒没有说谎,昨晚他和孙兰见面时,孙兰确实是带着男朋友的。但丁逸的回答方式却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这样的回答,会使听到的人以为他是通过孙兰的男朋友认识的孙兰,而不是通过其他人,当然,这里所说的“其他人”,就是丁逸的现任正牌女朋友方然。
方然本人和她的身份可不能在谢薇面前暴露了,这就像以前的地下工作者一样,丁逸这样做,“是革命工作的需要”。
丁逸和谢薇约会的事更不能让方然知道。以方然的性格,如果知道了,发起飙来,可能会随时灭了他这个叛徒。
丁逸此时深深地体会到了在战争年代,作为地下工作者,是多么地艰辛和困苦。
人生就象博弈,要想好以后的步骤,才能做到未雨绸缪。这次丁逸在来赴约之前,已事先把手机开成了静音状态,就是避免他在和谢薇谈兴正浓时,方然的一个不合时宜的电话打过来,他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将手机开成静音状态不去管它,如果事后方然问起为什么不接自己的电话,就说自己在打篮球,手机放在车上没有听到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
虽然计划得很周密,但孙兰的出现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她打乱了丁逸的计划。刚才她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是暧昧,说不定她就会变节向方然告密。
她这个叛徒。丁逸咬牙切齿地想。
不对,她要向方然告密的话,对方然而言,那可是发现了社会丑恶现象并与之坚决斗争的正义行为,是值得鼓励和表扬的,当然谈不上变节,更谈不上是叛徒。或许方然在得知此事后会痛苦难过,会在心里埋怨孙兰不该告诉自己——作为一个快乐的驼鸟有时要比一个痛苦的明白人要愉快得多。但最终方然与之倾诉衷肠并痛斥男人负心薄义的倾听对象,却极有可能仍是这个告密者——毕竟她是她的好朋友。
“她如果敢告诉方然这件事,我就告诉方然昨晚她用脚撩拨我,企图勾引我,她也不是一个好人,是个淫/娃荡妇,看她怎么办。”丁逸忽然有了这么一个想法,他在心里权衡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有点孩子气的报复方式。
要掌握主动,不能把命运交到孙兰的手里。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丁逸心头萦绕着《国际歌》雄壮嘹亮的歌声。
在他心里一边想着地下工作者一边想着国际歌还抽空向谢薇敬酒挟菜的这一过程中,孙兰已经从洗手间洗完了或是解完了手出来,经过他们这一桌时,还是很淑女地含笑向他们点了点头,走了过去,似乎她已经宽宏大量地忘了丁逸让她在洗手间里慢用的事了。
再等一会,等她走过了转角就可以行动了。
孙兰走过了转角,在他们面前消失不见了。丁逸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对谢薇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昨天她男朋友的东西还在我手上,我要马上还给他。”
说毕站起身来,一边喊着“孙兰”,一边从裤兜里掏出钱包追了上去。
孙兰似乎料想到丁逸会追上来,离转角处不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笑吟吟地看着他。
不用转身丁逸都知道,在这转角处,谢薇是无法看到他们的。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再往前走了两步,这样他们的说话声就不会被谢薇听到。
“找我什么事啊?为什么把都钱包都掏出来了,是不是要花钱给我封口费啊?”孙兰嬉皮笑脸地说。
这孩子,果然聪明,知道丁逸是为了让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方然才追上来的。但丁逸当然不会为此给她钱,如果这样做,一是这样的做法明显带有看不起孙兰的意思,另一个则是这样的做法太没有技术含量了,丁逸要真这样做了,反而把自己的身价弄得低了。
丁逸对自己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身份还是颇为看重的。
“哪里。马上就准备买单了,所以才把钱包拿在手上。”丁逸随口的一句话就把孙兰这弦外有音的问话搪塞了过去。
他还是直接向孙兰提出了要求:“我过来就是跟你说,今天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跟方然说啊。”在孙兰面前,最好是明人不说暗话,一个直接的要求往往更有效果。
第十五章 登山
“你真花心,方然那么好,为什么还偷偷和别的女孩约会?”孙兰正色说道,她这样责备丁逸,也不知道她真是那样想的还是想借机调侃她。
“你不花心,在男朋友面前还敢偷偷挑逗我,你才是花心女人中的极品,怀春种子中的翘楚,出墙红杏中的领袖。”丁逸虽然这样心里暗骂,但当然不敢当面说出来——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所以他貌似很诚恳地解释道:“我和她只是一般普通朋友,就是出来吃个便饭而已,根本没什么,但是你要是告诉了方然,她会瞎想八想的。你这样做,让她和我争吵起来,那就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破坏了和谐社会,小心我报官把你抓起来。”
“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孙兰大惊失色。
丁逸见自己的威胁成功,洋洋得意,本着又打又拉的原则,恐吓之后,开始拉拢:“你要是不告密,我会记得你的好处的。”
“我要是不告诉她,对我有什么好处?”果然是物质时代,孙兰一下就随风转舵换了方向。
没想到她提起要求来,毫不含糊,简直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丁逸知道自己的企图即将得逞,心下大喜。心说这个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新世纪,进步不小啊。现在就是一个直接的社会,再也不是那种犹抱琵琶,欲语还休的年代了,就像是请客送礼,你要是有要求,想要你就要,不怕你要得多,就怕你不要,只要你要了,我就有机会。铛里个铛,铛里个铛,铛里铛里个铛里个铛。
“随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无论你怎么说,我都会同意。”这个难办的问题看来要解决了,丁逸心里高兴,显得也很大方。他这样说心里也有底,毕竟虽然社会已经非常进步了,但也没进步到女人可以当街劫色的地步,所以他并不怕。他在想,如果孙兰色胆包天,对他说:“谢谢,请把裤子脱掉,我要劫个色。”那他该怎么办呢?是从,还是不从?
如果从了,是不是一边默默地流泪一边沉重地解开自己的腰间的破草绳?
丁逸的脑海里,浮现出如此凄惨的景像,不禁心情沉重起来。
万幸的是,孙兰并没让他当场做出如此困难的选择。她眼睛转了两圈,想了一下,道:“暂时还没想到你要怎么报答我,这样吧,你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