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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一听,仔细想了一下,觉得有理,自己本想卖弄一下,没想到却被丁逸堵了回来,不禁很丢面子,不再言声,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去。
领班过来呵斥那人道:“搞什么飞机?跟客人辩论什么?你以为你现在还是在大学生辩论会上获奖的时候?唯恐别人不知道你参加过辩论会?卖弄什么!太不像话!扣你下个月奖金!”
那人哭丧着脸,耷拉着头,不再言语了。
领班跟丁逸解释道:“这人在进入‘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之前,曾经是他们学校辩论团的二辩,还获得了当届辩论会上的‘最能瞎鸡/巴烂扯奖’,所以养成了习惯,什么事都要和别人辩论一下,这个坏习惯至今未改,今天对不起,又冲撞到了您,实在是不好意思。”
丁逸见有人抬杠,原本气愤,但知道这人的身份后,见这个曾经的获奖的二辩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又被自己辩驳得哑口无言,心中很是满意,心想二辩都被自己辩驳得理屈词穷了,那自己的水平应该远高于他,排名应该排在他前面,他是二辩,那自己想当然就是大辩了,心情很好,就宽宏大量地说:“算了算了,我也不跟他一般见识,你们也不要扣他下个月奖金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把我点的歌都演奏出来,我就原谅他,还另外加小费。”
他却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大辩”,对于能够看到文字的各位观众来说,是不会造成困扰的,但对于没买看票只买了听票,只能听到说书人说书的各位听众,由于读音上的关系,可能会对他们产生一些误导,使他们误以为这个大辩,是那个“庄稼一枝花,全靠那个什么当家”中的那个什么,那丁逸岂不是成为了各位听众的笑料?
但当时丁逸由于心情较好,就没有注意到这一问题,所以他仍然向那位曾经的二辩许下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就会多给小费的诺言。
“此言当真?”二辩很高兴。
“我何时说话不算数?”丁逸豪迈地笑道。
二辩眼见他开酒开的都是价值不菲有着八千年历史的“八千岁”,此人定然非常有钱。如果能逗他开心,那给的小费自然也是不菲。忙道:“你请点歌,只要我会的,一定给您演奏出来。”
薛宝钗知道丁逸拿这人开心,因此笑笑不说话,且看这出戏如何演下去。
丁逸“嗯”了一句,正想点一首曲子,忽见演奏的人有的拿着一把唢呐,有的拿着一把二胡,还有快板什么的,这个组合演奏的显然是民乐,虽然这二辩手里现在空空如也但想来演奏的也应该是民族乐器,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把领班喊了过来,问道:“哎,我想起来了。通常到高级饭店里吃饭,应该是用西方钢琴来伴奏,怎么这里既有唢呐又有恰恰快板还有口琴二胡之类的乐器,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居然还有人用手揪着自己的鼻子发出各种模拟乐器的声音,这怎么搞得好像杂耍一样,一点吃饭的氛围都没有,这难道是你们超级豪华的二十八星级酒店‘李阿花超级大饭馆’的特色?”
领班笑道:“我们酒店的宗旨是发扬国粹,提倡民族的东西,所谓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对吧?再说现在演奏的这个组合也是民乐组合,基本上他们演奏的都是民乐。你看,唢呐啊、二胡啊、快板啊,都是民族乐器吧。至于那个吹口琴的演员,对不起,他是一个演员。这个演员,他原来是吹箫的。但有次他看了一部*片以后,他就坚持不吹箫了,说是看过了*片再吹箫,会有心理排异作用,导致一边吹一边呕吐。这样会堵塞箫眼儿,这不是个事儿啊,没办法他就改吹口琴了。经过历史学家考证,口琴其实是发明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最早的吹奏形式我们古代的牧童吹树叶儿,西方人通过模仿我国古代牧童吹树叶儿,发明了当代的口琴。这说明口琴也是我们伟大祖先的发明,完全属于民族乐器,这个道理跟足球的道理一样,虽然欧洲人南美人的足球踢得比我们好,但该项运动却是发源于我们中国的,数十万年以前恐龙还没敢出现的时候,我们国人就会踢球了,但那时候,我们祖先不把这项运动叫做‘足球’,而叫做‘蹴鞠’,谐音‘出局’,说明我们祖先太伟大了,知道数十万年之后,我们的足球,在各项杯赛中,总是会率先出局,所以在数十万年前就给它起名为‘出局’。以上两个事实说明儿,第一,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第二,我们是他们夷人的祖宗,他们用的锅碗瓢盆,笔墨纸砚,无一不是我们先发明的,即使他们现在再厉害,也是我们的晚辈,是我们的孙子辈。哈哈哈哈,我这可决不是精神胜利法哦。”领班干笑了几声。
第一百六十三章 敲铜锣的二辩
干笑过后,见丁逸并没有附和地随着自己笑笑,领班也觉得无趣,润了润嗓子,继续说道:“而那个用鼻子模拟各种乐器声音的,用的则是正宗的国产鼻子,他祖宗十八代再往上追溯十八代,都是纯正的中华民族的血脉相传下来的。正宗的国产鼻子,经过专家论证,当属民族乐器范畴。综上所述,为了保持民族特性,他们演奏的乐器都是民族的。也因此,我们这儿是没有人弹钢琴的。这是我们二十八星级酒店的特色,也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就像我们这么高档的酒店叫‘李阿花超级大饭馆’一样,用的是我们老板娘的中文名字给本酒店命的名。本来我们老板娘也有个英文名字,叫‘Red_flower_Li’,但考虑到我们的经营策略,我们宁愿放着这么洋气这么拉轰的英文名字不用,而采用了‘李阿花’这么纯朴这么有民族气息的名字,这就是为了表明我们的民族性,而专门采用的差异化经营的策略。”
末了,领班又加了一句:“我们演奏的民乐,已被众多有文化的高层消费者认可并被极力赞赏,在这种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氛围的影响下,舆论正对一些附庸风雅、以听西方音乐来抬高自己的人进行大力的鞭挞和强力地讽刺,我看公子你气质高雅,姑娘她也容貌不凡,应该绝对不是那种附庸风雅、以听西方音乐来抬高自己的人,因此特意安排了名满天下的‘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来为两位演奏,想来两位对这种安排一定不会不满意吧?”
其实丁逸对演奏什么乐器并不关心,不过在叉饭的时候听听钢琴曲确实要比听这些呯呯嘭嘭、哔哩叭啦的民乐心情更好一些,但既然这些民乐是这二十八星级酒店的特色,再说现在的氛围是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既然如此,自己也要入乡随俗,吵一点就吵一点,将就着也能听一听,如果坚持要换成钢琴曲,传将出去,或许会被人称之为假洋鬼子,受到别人鄙视那就不好了。于是道:“其实我是很喜欢听民乐的,但我这个人喜欢开玩笑,随便问问,也是想考考你们,看一下你们的历史知识是不是够丰富。没想到领班你对民乐是如此的了解,历史是如此地知道,典故是如此地明白,不错不错。你先退下,就让他们继续演奏吧。”
领班奉命退下。丁逸正想让“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继续帮他们演奏,忽然想起,自己跟二辩说过,只要他能把自己点的曲目演奏出来,自己就给他小费。但听这些嘭嘭戗戗的民乐,确实是不利于自己消化,如果坚持不听,又恐怕被人称为附庸风雅的假洋鬼子,两者都不是他所想要的结果,于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二辩唤了过来。
只见二辩转过身去,回过头来,手持一对物件就走上前来。
那对物件有些晃眼,仔细一看,竟是一对亮晃晃的铜锣。
原来他使的乐器是铜锣。
“我靠。”丁逸心里感叹了一句,心想二辩这个人就是会选乐器,选的乐器明显属于超重量级的。
他为什么会选这种乐器呢?丁逸陷入了沉思。
不外乎有以下几种可能:
可能性一:别人正在听着音乐欣然吃饭时,二辩他“咣”的一声,铜锣使劲一敲,震耳欲聋然后再振聋发聩,把人震聋了以后再把他给震得又不聋了,就可对外宣称自己把聋子给治好了,说不定会获得一个当代神医的称号,赢得世人的尊重;可能性二:二辩他铜锣“咣”地一敲,使正在吃饭的人突然受到强烈的声音刺激,由此极有可能将手中的碗筷等餐具失手掉于地上,造成了餐具的损毁,饭店再要求消费者赔偿巨额损失,这二辩就可以在消费者的赔偿的款项里获得相当的提成,获得经济上的好处;可能性三:这个二辩其实是隐于闹市之中的当代大侠,仇家一直在追寻他的踪迹。而他手持的这一对明晃晃的铜锣,则是二辩他随身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