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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及你眉眼-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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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我听见身旁周逸凡醒来的动静,其实我比他醒来得更早一些,或者说,我几乎一晚上都没怎么睡着。他打点好一切以后,俯身过来嘴唇在我眉心上触了触,然后就下楼出门去了。
我又在床上躺了一阵,眼睛干得发涩,起身去洗漱完毕,我给自己做了点早餐,然后给周铭冲了点牛奶,他喝饱以后对着我呵呵地傻笑,像个没牙的老太太。但看他越长越大,也真是越来越标致,有点帅哥的雏形了。我于是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娃果然不愧是我的孩子。
到壁柜里找出昨天收拾好的东西,我把书包背在背上,把周铭抱在手上,下楼出了小区,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我说:“师傅,麻烦您送我到汽车南站。”
到车站买了一张回家的票,正好赶上一班正要发车的。车上人零零星星地没有几个,我选了个后排靠窗的位置坐下,周铭刚才在出租车上的时候跟我玩了一会儿,现在又有点想睡了,我拉了拉遮阳的窗帘,仍然有几缕丝状的阳光渗进来,照到他的脸上,但他也不哭不闹,小手在自己的大脸左右蹭了蹭挥了挥,然后就舔舔嘴巴睡着了。他这个安静的脾气一点也不像我。
不知闭目养神了多久,口袋里的手机震了起来,睁开眼睛,车子已经开到了高速上。我摸出手机接起说:“喂。”
电话那边的人说:“末末,你是不是带宝宝去小区里散步了,我在院子里没见着你们。我买了早饭,快回来吃早饭吧。”
我说:“不用了,我们吃过了。”
他笑了笑:“今儿怎么那么积极?平时你都是赖床的,不掀你被子都不知道起来。”静了两秒,又笑一声:“行吧,那你们再转一会儿,
我去研究菜谱了,你也别带宝宝玩太久了,他要睡觉,差不多就回来吧。”
眼里渐渐泛起一点酸意,我想了想,轻声地说:“哎,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啊……我说,老天的安排是很有深意的。如果没有宝宝,我跟你就不会有那么多交集了。如果没有交集的话,我们也就不会在一起……”
电话那边没有说话,只有略微错顿的呼吸声。我停了停,接着说道:“但是到我现在才明白,如果没有宝宝,我跟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交集……如果没有交集的话,我想可能有一些东西我就会永远忘记了吧。可就是因为我们有了交集,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我才能把它们都记起来,老天的意思其实是这个才对。”
周逸凡突然紧张地大声说:“末末!你什么意思?!你在说什……”
我打断了他,眼泪从眼角掉下来,我说:“我的意思是,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你当年是怎么伤害我。”
作者有话要说:+_+下一章开始都是女主的回忆哈,当然会比男主的回忆更细一点。
嗯!不过!这个文是第一人称文,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千万不要被女主的视角带跑了!要用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角度去看哈!←不要理她这货是男主亲妈……】


、晋江独家

我说:“我的意思是;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你当年是怎么伤害我。”
他在那边急迫地说着什么,我却已经把手机从耳边放了下来。抬手切断通话,在那之前,我压低声音,忍住颤抖对着话筒说:“不用解释;也不要来找我,我已经决定离开你了。”
这两个月来;每过一天,回忆就愈发清晰。像是一个沙漏;回忆透过那个细小的缝隙,一点一点穿过长久的时光,重新落回到我的脑海里;又仿佛是一块拼图,在我每晚睡梦的心惊肉跳中,像伴着悬疑片里急促的秒针和悚然的背景乐,一点一点地在梦境里拼凑完整。每多回忆起一分,要面对身边的人就更加艰难一分。多少次我希望梦里的故事可以有个让我重生的转折,可是终究没有。每一次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一样地让人悲伤绝望。记得不算太久之前,我曾经问起苏颜关于周逸凡念念不忘的那个女孩子,她告诉我那人已经死了。我想,不错,我的确是死过一回了。
本来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想要离开,但却不想因此而跟他发生当面的争执,我已经没有那个力气了。当然,我也承认我这么做是怕如果他请求我不要离开,我或许会心软,我不想让自己心软。从前看过很多故事,即便是男女主角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杀父弑母之仇,也巴不得他们能够放下仇恨不计前嫌地在一起。但到今天才知道,那样的情况只可能是因为两个人都出家了,遁入空门立地成佛,而对于我而言,不论他是不是已然诚心忏悔,我都实在没有办法去轻易原谅一个杀过我一次的人。我还会接他的电话,告诉他我离开的缘由,就已经是最后的仁慈。
两三个月的时间,如同昨日昙花,在长达二十六年的生命中实在太过短暂,加上十一年前我的生活又是一片荒凉贫瘠,没有任何值得回忆的东西可言,所以我便以为我的记忆是完整的,但原来不是。原本我应该牢牢地记住他一辈子的,就好像那首唱遍了大江南北的歌一样,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但我还是忘却了那一段往事,就好比病变的四肢,如果受不了那么刻骨的疼痛,就要把它生生折断,哪怕变成残肢,也总好过让自己活活痛死。
用手捂住眼睛,眼泪终于有些忍不住了。我本来就不是能够忍辱负重的人,拼命压抑了那么长的时间,实在已经到了我的极限。我在生命最黑暗的一段时光里遇到周逸凡,原以为他是一束光,可以温暖和照亮我,却没有想到他是一团火,我那么义无反顾地扑进去,结局不是被烫伤,就是被烧死。
要把那段往事一一道来,却找不到一句完整的话可以概括总结,只能用四字四字的短语来表达我的心情:麻了个痹,我擦尼玛……
我的整个青春期都是不怎么值得留恋的,而从十二到十五岁,却是其间最不堪回首的一段。那个时候我刚从农村里爬出来,还未来得及脱胎换骨,就已经被身边新的环境压得喘不过气。成绩糟糕的一塌糊涂,没有朋友,还要每天忍受身边除了我父母之外所有人的轻蔑和嘲笑,如果不是天生比较想得开,或许我的人生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你们现在看到可能也就不是这样的故事,而是类似于郭敬明早期的那种青春疼痛小说,比如什么《悲伤逆流成河》那样的,哪天一没注意女主角就从楼顶跳下来了。
然而,就算再怎么坚强,我那时候也不过只是一个普通的并不成熟的女孩子。为了找到一点存在和归属感,我花了二十块钱加入当地一个叫黑龙帮的混混组织。名字那么威风,乍一听还以为是类似于电影无间道里面的那种黑帮机构,但其实只是一个没事就跑到附近的游戏厅里聚众赌博打游戏,顺带着欺负一下中小学生,向他们收点保护费之类的。在那样的郊区和县城,这样的小帮派很是常见,为了争取更多的成员收到更多的入帮费,帮派之间的竞争简直激烈得跟商战片一样了,所以帮派成员间的打斗也很正常。我想我应该还算是善良的,经常收保护费的时候看到对方可怜兮兮的模样,都会自己掏腰包帮他们垫了,反正那时候我们家是暴发户,也不差那一点钱。可我也有病态的一面,只有在每次在激烈与别人扭打的时候,似乎才觉得自己有一点活着的意义。
我也算是有过一个朋友,初二那年,我和帮里一个男性同伴在路上看到一个正在被别的帮派欺负的女孩子,一方面是看对方不顺眼,一方面是为了逞威风,我们就跟那几个别的帮派的人打了一架,把那个女孩子救了下来。她的名字我已经不记得,虽然她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学生,但我内心也很羡慕她,羡慕她有平凡却安宁的生活,然而她却告诉我她很羡慕我,说我每天的生活都很自由和热血。或许是处在反叛的青春期才会这么想吧,但她不知道,我每天的生活不是热血,而是实实在在的鲜血淋漓,我觉得她真是傻。曾经故作深沉地讲过一些伤春悲秋的话来告诫她,她却没有相信我。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后来竟然和跟我一起救了她的那个男孩子好上了,然后不出两个月,她竟然又跑来告诉我说她怀孕了,叫我陪她偷偷去附近的一
个小门诊里把孩子打掉。我想起那个她从手术室里出来时惨烈的画面,或许就是因为曾经在心底烙印下这么深刻的恐惧,我才没有在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把周铭打掉。
身边有人看到我和她一起出入那种诊所,在贫乏沉闷缺少调剂的小地方上,这样的八卦消息总是传得尤其快的。她的父母找到我,狠狠地扇了我几耳光,说她们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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