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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姐,我的女朋友桑红,你们认识一下。”宋书煜神色自若地给她介绍。
女朋友!
梅兰儿脸上的笑容有些端不住了,目光掠过桌上的手套,现在戴上有些失礼了,她只好勉强地笑着矜持地伸出了右手,招呼道:
“哦,你好你好,你也是部队里的?”
桑红瞧着她那充满嫌恶的姿态,伸手象征性地和她碰碰指尖,咧咧嘴笑道:
“嗯嗯,是当兵的,见到你很高兴,就是我这手,太脏了,刚刚从训练场上走出来,没顾上洗,他就非要拉我过来看病,你瞧瞧我这个模样,哪里像是有病了?”
梅兰儿一听她的话,瞥到她拉着宋书煜的手晃呀晃地撒娇,顿时脸上的微笑有些挣扎,她的眼睛时不时瞟过自己那只被桑红碰过指尖的右手。
“顽皮。”宋书煜伸手想拧她的脸,手指盘旋了一下,却用指尖弹了一下她的脑门,以示惩戒。
侧头认真地对梅兰儿说:“别听她胡闹,她早就洗了手了,洗了很多遍手了。”
“额,你女朋友真可爱。”这解释让梅兰儿疑惑极了,洗过很多遍手怎么听都像是此地无银,这不是明摆着他已经对自己的小女友说过她的忌讳了,这小女人依然如此恶作剧,真真可恶。
瞟了眼右手的指尖,将信将疑,不过,她很理智地努力把自己从洗手这件事情上移开来。
“都说医生是有洁癖的,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洗手,呵呵,人家想观察一下反应嘛。”桑红故意说话嗲嗲的,装得很幼稚。
梅兰儿抿抿唇,有修养地直奔正题:“你哪里不舒服?”
“哪里都舒服。”桑红一点也不配合地耸耸肩膀。
宋书煜好脾气地开口:“红红,别捣乱,”转而对梅兰儿说,“她今天特训,负重越野,跑到山顶竟然短暂性呼吸停滞,我想带她来检查心脏,顺便来看看你。”
“哦,你的心脏一直以来,有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梅兰儿很温婉地问。
“从来没有。”桑红很确定。
“那家族有没有心脏病遗传病史?”
“如果我妈妈有心脏病,我会有多大的遗传上的几率?”
桑红忽然问。
“额——这遗传类的疾病,都是因人而异的,偶然性非常大,你不用太担心,去拍个片子就清楚了。”
说着她就开了一张条子,撕下来,停下笔忽然又写了一张单子,一并递过去。
宋书煜接了过来,一张一张地看了,扬眉和她对视了一下目光,说:“我们先去拍片,晚些时候过来。”
他步履匆匆地去刷卡交费,拿了透视室票据和一个小药盒走了过来,一边看一边把那小盒子装到衣服口袋里。
带着她往另一栋楼的透视室走去。
桑红有些紧张地捏着他骨节分明的大手,到了透视室门外,死死地抓着走廊拐角不放。
“我不要去检查,我真的没有事,不去检查了好不好?”
她可怜兮兮地乞求他。
“如果心脏不好,早些查出了毛病,就可以早些着手治疗;没有事当然放心了。”宋书煜认真地看着她那惶惑的眼神,心疼地放了她的手,扶着她的肩安慰道。
“不不——不要——”
桑红摇摇头,眼泪在眼眶里转呀转地,转得他的心都痛了。
“乖,你在担心什么?告诉我,我帮你宽心啊!”
宋书煜耐心地安慰。
“我高考体检、考上军校的体检,都是正规的程序,要是有那么危险的疾病,怎么可能过关?
而且,我身体一直都很棒,我从九岁起周末或者放假,就在健身房里打工,一直到考上大学,什么运动我都很努力地去学习,而且做得很好,怎么可能有心脏病?
今天,我就是拼了全力,脱力而成的昏迷,你不要太紧张了。”
桑红清晰地条分缕析来证明自己的身体。
宋书煜抿抿唇,审视她坚定固执的目光,终于叹口气把手中的缴费单和拍片条一起丢到了垃圾箱里,闷闷地说:
“走吧,你不想检查,咱们就回去,奇了怪了,只要是和你牵连上的事情,我这神经都敏感得不得了。”
桑红顿时含涕宜笑,让宋书煜瞧得傻眼,当真是个小丫头,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遂带了她转身离开。
那边,他们俩的身影一脱离梅兰儿的视线,她就急速地走到里边的洗手间,把手放在水龙头下边冲洗。
她的确有轻微的洁癖,只是这轻微是看和谁相比来说的,比如和她那个每动用一样东西,都会洗上至少五遍手的老妈来说,她明显算作轻微洁癖,毕竟她只是和人握手之后,才会产生这种洗手的念头,而且,她只洗三遍,用两遍消毒皂而已。
作为医生来说,她太了解疾病传染的各种途径了。
这样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地洗着手,
她脑海里不停滚动的都是桑红那青春甜美的笑脸。
她羡慕桑红那黑漆漆的眸子里水波一样的明媚,羡慕她喜怒都形于色的稚嫩,甚至羡慕她脸上那明亮的汗水。
那种年轻,让她嫉妒而怅然。
想到宋书煜对她的宠溺呵护,那张小脸,又变成了惹人讨厌的面孔。
装嫩的小丫头眼里流转的狡黠,让她怎么都讨厌不起来,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随口说出来,对于她来说,压根儿就不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说心里话的时间相隔多久了。
妈妈从小就对她要求极端的严格,努力地把她培养成心目中的那种理想的女孩子。
她也一直为自己的修养和气质儿自豪,今天,她竟然有些厌恶这种性子了。
那小丫头显然是要故意刺激她让她失态,不可否认,她是有些受不了,难道她是从宋书煜的口中得知自己不喜欢和人握手的?不然,她怎么觉察到宋书煜脸上那忍耐着的笑意?
宋书煜也真奇怪,怎么悄无声息地就喜欢上了这样的小丫头,那年龄,恐怕交流着代沟都不知道有多宽了。
而且,那个无知浅白的模样,怎么配和他站在一起?
可是,想想宋书煜深情宠溺的捏桑红的小鼻尖时,她不由嫉妒又无奈,他是动心了,不然,那面瘫脸上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表情,因为他的脸上满满地写着对桑红的焦虑和担心。
记得在大学刚刚注意到他的时候,鹤立鸡群一样醒目。
他明明是中原一带的人,可是普通话却说得比很多正宗的北京人都地道,平翘音,前后鼻音,都分得清清楚楚,他的声音真好听,清爽又不失气势,温和又让人亲近,那感觉,就像是冬末初春的一束透明的阳光。
他五官冷峭,眼神深邃,隐隐的似乎有着化不开的幽伤,可你一旦试图辨识,一不小心就沉入到他的世界。
只不过是在学生会里和他说了几句话而已,他话少,但口才绝对不差,后来她发现,他到校不久就以挑战学校的各种社团为乐,什么功夫和特长都练,练好了就去找名头儿单挑着比赛。
一时间声名鹊起,她也是在他有一次训练到极限脱力昏迷的时候,用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及时地救醒过他,从那之后,他待她才和别人有了不同。
那年冬天,她崇拜的歌手郑钧来这里举行演唱会,他便约她一起去。
同寝室的姐妹都帮她分析,他肯定是对她有了什么想法,不然,那么木讷的人,怎么会主动开口邀请。
她喜滋滋的赴约,即便是她疯狂地对着郑钧挥动手臂,狂呼流泪或者欢笑的时候,他依然稳稳地站着,只是随时伸开了双臂帮她挡开能挤到她的人。
回来的路上,他问:“你最喜欢郑钧的哪首歌?”
她随口说:“《灰姑娘》,可能每一个女孩都在梦想着自己的水晶鞋能帮她找到王子吧。”
“你不需要羡慕灰姑娘,在学校你处处都被人当做公主一样的围着宠着。”宋书煜低声笑了,似乎她的话很好笑。
她偷偷地把手套脱下来,装到了羽绒服的大口袋里,把双手凑到嘴巴呵着暖。
“好冷啊!”她哆嗦着。
他侧头:“你手套呢,刚刚看演出的时候,我明明看到你戴着的。”
她哑然,只能支支吾吾地道:“不小心丢了。”
他脱下自己厚厚的棉手套递给她。
她接过去戴上了,偷偷地看了他一眼,他依然往前走着,一副心无旁骛的模样。
她叹息半晌,不愿放弃,过了一会儿,又说:“额,我的手还冷。”
他纳闷道:“不是戴着手套吗?怎么还冷?”
“这手套里的热气散了,我火力小,暖不热。”她厚着脸皮说着这么暗示意味十分明显的话。
他站住了,面对她伸手:“拿来,我帮你暖。”
她紧张得说不出话,牵手就不能悄悄的吗?怎么能这样伸着手等她把手伸过去,这样的明目张胆。
她不动,等着他自己过来牵。
他果然探身过来,伸手接近她的手,她因为紧张和幸福快晕倒了,觉得手上一凉,然后——套在她手上的手套被他脱走了。
她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