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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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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风在耳旁呼啸而过,褪去了春季的微凉,变得有些温热。
黎华把车开得很快,转弯也不见得减了多少速。他不像王瑞恩,王瑞恩开车的速度是很平稳的,而黎华确是像开慢一点身后就会出现一个深谷把汽车坠下去似的。
车里没有开音乐,黎华也没有说话,因为车速太快的关系,所以耳边除了风的声音大自然的声音什么也听不见。
“害怕么?这个车速。”黎华冷不防地冒出这样一句话。
我一怔,摇了摇头。
的确是不怕。顶多是觉得比普通车速快了那么一点罢了。
要说车速的话,没什么会比得上第一次坐铃木隼带来的震撼——就是童靖阳的那辆爱车,每小时可超过300km的速度,坐上去的时候,耳边的回响的声音像是在飞机翼下的巨大的嗡鸣,眼前的事物全都变成一团模糊的肉糊,全身都被气流笼罩着,仿佛飞起来一般。坐在铃木隼上的人往旁边看,根本什么也看不清,如果没有带头盔的话,那整个头发将会变得非常有“艺术感”。
而站在街道旁的人看正在驰骋的铃木隼,那大概就只能看到一道黑影一闪而过留下个车尾灯在视线的远方闪一闪,和听到在耳膜上跳动的嘹亮的马达声响了。
就连人的视线也追不上它,世间没什么东西能追得上它,甚至风也只能被它狠狠地割破。这样的东西,像是给童靖阳量身打造的。

记得那时候第一次坐完铃木隼,吓得我以后一看到童靖阳骑着它来找我,我就立刻绕道走——不过自那次以后,再坐什么别的交通工具,都觉得跟坐在乌龟上爬行似的。
唇角淡淡地弯起,又即刻落下。
心里又是一阵酸涩。虽然和童靖阳已经很久没有过交集,但他却像融入了我的生活,只要稍微一个能够与他有关联的小细节,都会想起他曾经给我带来的一切。纹丝不动地回想起所有的细节,然后在回忆过后,留下更多的悲伤。
……
你是夜间幽冥里不羁俯冲的黑鹰啊,集速度力量狂妄于一身——
又怎么会为了任何人而停下你的步伐?

“晚上的庆功会,你准备好了么?”黎华突然问。
我把思绪抽回,想起《明星志愿》的庆功会一晃便到了眼前。
不知道黎华这话问的是什么意思?《明星志愿》获得巨大成功,而古芊菁也因此遭到媒体的攻击,在我看来,一切再完满不过。所谓的准备,大概也就是媒体对自己和王瑞恩关系的揣测吧。
可那样的事情,王瑞恩一定会在我开口之前把所有都解决的。他总是可以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很温暖。
黎华见我不说话,继续问:“如果到时候有记者问起古芊菁推你下水的事,你准备怎么回答?”
我不明白,“什么意思?”
“记得。如果有记者问起你和古芊菁的事,你就说根本没有这种事。”
我皱眉。
他的意思是叫我放过古芊菁?
好不容易得到了这样的机会,为什么又要放过她?媒体把乔亚遭到撤资的事情彻底曝光,弄得众所周知,古芊菁家族的实力遭到重创,如果以前因为畏惧古芊菁的背景实力而隐瞒,那无话可说。但是如今,乔亚元气大伤,到底还有什么可畏惧的?
“为什么要帮她?”我有些生气,反问黎华。
“我没有要帮任何人的意思。”
“那你又叫我……”
“做事不要一下子把人逼到绝境,见好就收吧方若绮。”他的语气很淡,却又带着讽刺,像是那夜,他说背对着我,说我幼稚。
我冷冷地笑。
逼到绝境?到底是谁把谁逼到了绝境?如果古芊菁以前不是这么对我,我如今会这么恨她吗?!
这种刻上骨骼的恨,黎华,你永远都不会明白。

我很想反驳黎华的话,却又无从说起。在这个圈子里,他是大,我是小。他身为高高在上的天王,他绝对有能力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碾死。我如今的所有,都是王瑞恩所给的,他和王瑞恩情同手足,他的意思和王瑞恩的意思也不会相差太远。
他都已经这样挑明了说了,我还有什么反抗的余地么?
只有顺从。只有顺从。
因为他是演艺圈里的王。

黎华把车停在我曾经再熟悉不过的酒吧门口,还是那样闪烁的霓虹灯,那样打扮得暴露化着浓妆的小姐——只是身边换了个人而已。
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的分离而改变,地球还是在转,酒吧还是在开,小姐依旧浓妆艳抹。而你呢,是否还和从前一样,流连于这样糜烂的世界里?
但我不想遇见你。不想勾起所有的回忆。不想再为你费神费心。不想再为你痛哭流涕。不想再为你彻夜难眠。不想再为你寝食难安。
“放松一下吧,从现在起,别把我当黎华。”黎华解开了安全带,对我说。我还没反应过来他那句“别把我当黎华”的定义究竟在什么位置,他就从座位旁边的纸袋子里拿出一顶黑色的假发,熟练地戴在头上,遮掩住了他原本亮丽鲜明的红发。
他黑发的样子看起来很成熟,不像是演艺圈里那些衣着奢华的艺人,反而像一个事业有成的青年男子。
我正在思考他换假发究竟和别把他当黎华有什么关系,他便下了车,走到柜台小姐的面前——这间PUB因为有很多明星出入,为了怕造成混乱,所以出入都要登记,弄得像个高级会所——
“你好,我是欧凯文。”黎华特别淡定自若地说出这句话。
我的大脑在飞速运转着欧凯文究竟是怎么回事,然后突然想起黎华原名叫欧凯华,而他有个弟弟,估计就是这个欧凯文——但是他干嘛要用别人的名字。
黎华见我呆呆地站在一旁,凑到我耳边说:“别用你的真名,小心被娱记盯上。”
我马上恍然大悟,心领神会地把自己的头发编成一个麻花辫,发挥出了我读了四年的表演系的知识,模仿着黎华特别淡定自若的神情,对柜台小姐说:“你好,我是莫筱筠。”
于是黎华一副“孺子可教也”的表情朝我赞赏地点了点头。
于是我趁他走进酒吧的时候在他身后用力地翻了个白眼。

******
还是老样子,PUB里面的摇滚乐开得震耳欲聋,人群跟蚂蚁一样堆在一起,舞池那边是不停变换的旋转灯,五颜六色的光闪得人眼睛发花——不过有一点不同,PUB似乎加了一些新的表演,比如说台上那些在钢管旁边伴随音乐热辣起舞的钢管女郎们。真是看得男同志一个个血脉喷张,女同志一个个心血短缺。
越往里面走,人群越多,这里就是一个颠倒了日夜的存在,像是越到深夜,来这里的人越是精神。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颗糜烂的心。

黎华张口好像在对我说话,但是由于太吵,我根本什么也听不见,于是扯着嗓子对他喊:“你说什么啊?”
黎华看了看四周越来越拥挤的人群,还有几个女的一进来就对他虎视眈眈——他这种级别的妖孽,估计没一会就在女人堆里没了顶了。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很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把我带去吧台那边。
他拉住我的手的力道很轻,像是街边扯着氢气球小孩子的手,只要稍微一用力就可以抽离。但我却没有,就是任由他带着,感觉四周围好像一下子安静了很多。
他的手就像丝绸一样滑腻,手指十分细长,握上去就觉得这样的手一定是适合弹钢琴的。以前听媒体说过黎华的钢琴好像弹得很不错,高中时代得过很多的大奖,只不过他进演艺圈后从来不公开演出,就连生日会上有歌迷希望他弹奏一段,他也委婉拒绝。一向对歌迷有求必应的黎天王,媒体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后来有很多人在猜测,其实黎华根本不会弹钢琴,只是炒作。还有些矫情点的,说他有个神秘女友,他的钢琴专门为女友服务。
总之是越猜越离谱。
不过今天触碰到他的手指,基本上可以否定他不会弹钢琴的说法。

黎华带着我在吧台处找了位置坐下,调酒师递过来一份酒水单子,我没有去接,因为从来没有这样的习惯。我来PUB的次数也不少,但却没有在这里喝过一滴酒。
调酒师也是一个化着浓妆的女人,半个胸部都露在外面,像是扭一扭就会整个甩出来变成小木瓜甜品似的。她睁着经过眼妆修饰过后电力十足的眼睛看着我——只可惜我是个女的,她就算电力再足我也只会认为她放的是高压电,一击即毙的那种——很明显的,她正在疑惑为什么会有人穿着牛仔裤和T…Shirt出现在这种地方。
其实我以前也是这么穿着来的。
以至于来一次童靖阳就怨念一次——至于怨念的内容,不言而喻了。

黎华把酒水单子放在吧台上,点了一杯叫什么“销魂蚀骨”的,不知道是饮料还是酒,反正就觉得这个名字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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