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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我的冷漠逃避竟让莫墨越陷越深,以至今日覆水难收。
丫头,与你分手之后,我带着对你爱恨交织的感情痛不欲生。
莫墨一直不离不弃,我也终被她感动,禁不住她的苦苦哀求,同意让她住进曾只属于我们的别墅。
虽然和她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我对她还是不冷不热,带着疏离。
我让莫墨住客房,在我心里,从未把她看成家里人。
我们即使在欢|爱时,也是在客房里。
我清醒而克制,每次必采取防护措施。要不就是在事后看着她服下避孕药,然后我才放心回到主卧睡觉,我决计不允许除你以外的任何女子怀上我的骨肉。
丫头,我现在并没有权力指责你的背叛,因为我的身体也背叛了你。
我很坏,是不是?
可是莫墨在我这样的“优待”下,仍然深觉心满意足。不管我怎么对她,她都自顾自得爱的快要走火入魔。
我甚至在她的爱面前,有些惶恐不安。她的爱是灼人的岩浆,伤人伤己。
然而今天,一直隐忍的莫墨,终于被我们之间外人根本无法涉足的感情刺激得失去了理智,这才惹得我大发雷霆。
优秀高傲如她,在我面前,放弃一切尊严,低到尘埃里去,竟在尘埃中开出了明艳的花。而我,只能视而不见。
我的脑子现在混乱至极,胃里还空空的,很难受。
乘坐专用电梯来到楼下,在写字楼对面的李先生吃了碗加州牛肉面。热腾腾的面汤下肚,我的胃里终于好过了些。
感觉有些热了,我把银灰色的西服外套脱了下来,搭在臂弯上,松开了宝蓝色的领带。
丫头,这领带还是你买给我的生日礼物呢!
我也没开车,就这样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走啊走,走啊走,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你上初中时的学校。
我愣愣地看着学校的大门,逝去的岁月在那上面留下了斑驳的印记,门卫也换了新人。
我依稀记得,你母亲抛下你独自出国后,十四岁的你孤苦无依,我便把你接到我家里来照顾。
自此,我们便开始了笑泪交织的“同居”生活。
那时候你正好上初二,学校开始加了晚自习。
我不放心你一个人骑自行车回家,便每天晚上开车来接你,然后我就把你的自行车往我宝蓝色法拉利的后备箱里一扔,我们开着小车满大街寻找好吃的宵夜。
那时候的我,对你悉心关怀,无微不至。
对从小缺乏父爱的你来说,我那时应该更像是你的爸爸吧,虽然我们只相差十岁。
我突然又想到了什么,往前走了十几步,发现那个叫“邂逅”的小书店还在。
我走了进去,老板没有换人,只是苍老了些。
我习惯性地问,老板,最近有没有到沧月的新书?
老板盯着我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笑着说,我说你一进来我怎么就看你眼熟呢,这双蓝眼珠我可忘不了。你是不是以前总陪一个小姑娘来这里买沧月的书?
我和缓地笑了,淡淡地说,是的,老板居然还记得,这都七八年前的事了。
老板笑得更热情了,起身去找书。
他搜罗了三本,放在我面前,微眯起双眼说,这是沧月新近出的三本,《羽》系列第三卷《黯月之翼》、《末夜》和《花镜》典藏版。
我轻抚那三本书精致的封皮,缓缓说道,把它们,都包起来吧。
好嘞!老板手脚麻利地将书装入袋子,递给我,然后问了一句,那小姑娘现在也该大学毕业了吧,她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我感到自己的嘴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漠然地走了出去。
老板不明所以地了挠了挠头,只听见门口飘进来我若有似无的声音,我们,已经分手了。
慕小邪:苏苏,乖儿子,麻麻知道你心里苦。这分手二字,说出来不过上下嘴皮一动,也就一秒的时间。可是,却须用尽浑身力气,并用一生的时间去怀念抑或忘记。。。。。。
、B面 4 七夜雪
我拎着袋子,鬼使神差地走到了我和你经常去的街心公园。
不知怎的,我突然特别想吃那种三个球的蛋筒冰激凌,于是又朝着售货亭走去。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问我要什么口味的,略微迟疑了下,我说要香芋、香草、香蕉三种混合的。
我边舔着冰激凌边坐在了绿荫下的长椅上,外套放在一旁,拿出了那本《花镜》典藏版开始慢慢看。
我是极少吃冰激凌,即使吃,也是万年不变的巧克力味或奶油原味,从不混合。
我总觉得混合的味道不纯正,每次你要“三香”混合口味,我都面露鄙夷。
可是今天,我尝过了,觉得并无不妥。
同样是吃一个冰激凌,却可以同时吃到三种自己喜欢的口味,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我也时常在想,这就像我自己,什么事都要求尽善尽美,一直恪守着自己所谓的准则和常规,不敢尝试,认为纯净的、原始的就是最好的。但万事万物都不是绝对的,我成功了,可很累,也并不快乐。
我这个人,23岁前一直在德国生活,自小接受的是德国的教育。
虽然妈妈对我中国文化的教育一直没落下,但承袭的依旧是德国人的性格特点。做事勤奋、严谨、守时、绅士,但为人严肃、刻板、不懂浪漫。
我23岁回国接手爸爸在国内的公司,后来便遇见了你。
随着交往的深入,我的性格便一点点被活泼开朗的你同化。虽说没有本质上的变化,但比以前不知强多少倍。
我面冷心热,在外人面前是冰块脸,态度客气疏离,但对你是既温柔又霸道。
你少女情窦初开的心就那么被我轻易俘获,我也把性子极野的你收拾得服服帖帖。
你知道的,我有严重的洁癖,但硬是被你胡搅蛮缠地给板了过来,最起码不会排斥你。
丫头,幸亏有你的陪伴,才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欢乐和亮色。与你相处的十年,是我生命里最美好最温暖的十年。
你离开了将近九个月,其实我也想明白了不少。
当时就决定跟你分手,是我自己太冲动了。
先不说这是不是叶璃为了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而故意设的局,即使你和叶璃那天晚上是真的你情我愿,我就真会因为你的身子被别的男子碰过了就再也不要你了?十年的感情抵不过你的一夜风流?我是爱你的心还是爱你的身体?
我若真爱你,便会包容你的一切!
我知道,当时的气愤,是男子的占有欲和自尊心在作怪。
我现在,已经有些后悔了。
这十年的感情做不得假,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上大一时你和叶璃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也仅仅是为了气我,为了向我显示你无声的抗议,引起我的重视。
既然你和叶璃没有感情,那一夜充其量也只算是身体的出轨,算不上背叛,总比精神出轨好上千百倍。
我只盼着,自己那日所说的、所做的,没有把你彻底伤透。
我也不奢求你还能原谅我,回到我身边。
我只是单纯地希望,躲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的你,能够找到一个真心待你好的男子,免你四下流离,免你无枝可依,让你安安稳稳度过一生。
我这辈子都忘不掉你,亦不愿忘掉。
我投入地看着《花镜》,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看了眼手机,快七点了。
轻轻合上书,装好,拿起外套和袋子,我慢慢踱步到了写字楼的地下车库。
开了车出来,径直回了家,也没有等莫墨一起下班。
到家后,我拿钥匙打开了你昔日的房间,那里的摆设都没有动过,依旧是你离开时的样子。
打开了你的书柜,里面满满的都是沧月各个时期的作品。
我微笑着,将那三本书整齐地摆放进去。
丫头,等你什么时候回来,自己再慢慢看吧。
我轻轻坐到你的书桌旁,那本《七夜雪》静静地躺在那里,我亲手为你做的红枫叶书签还夹在你最后一次看过的位置。
前前后后看了沧月那么多书,你好像依旧最喜欢这本《七夜雪》,似是看不够,一有时间就翻翻看看。
当时我还嘲笑你说,书柜里有那么多她的书,为什么总握着这一本不放?你看,这封皮都快被你翻烂了!
你则笑着反问我,那你说,这世上的好男子千千万,我为什么总握着你不放呢?这书跟人是一样的,你爱的书,你会忍不住一读再读。而你爱的人,你会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即使一生一世腻在一起,也不会觉得厌倦。
我当时一把将你搂在怀里,宠溺地说,那我就是你的这本《七夜雪》喽!
你用微红的脸颊蹭着我的衬衫,甜甜地说,你可比《七夜雪》耐读多了,怎么摩挲都不会破!
我听了你的话,立刻来了兴致,翻身将柔弱无骨的你压倒在床上,在你的耳边低语道,丫头,那你就好好测试下我这本书到底耐不耐读吧!
你在我的身下羞红了脸,戳着我的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