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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就希望能亲口告诉他,我很喜欢他,终于,在我二十八岁的时候,这个心愿达成,我心满意足地叹口气,放开他,转身跑向家里。
“苏蔓。”
他在身后叫,我站住,微笑地看向他,他凝视着我,一动没动,突然间,他大步走向我,一把就把我揽进了怀里,胳膊紧紧地圈着我,越收越紧,像是要把我揉进他的胸膛中去。我闭着眼睛,也紧紧地抱着他。
计程车司机在一旁按喇叭,我刚才不管不顾,这个时候却不好意思起来,抬起头,轻轻推他,眼角的余光似扫到什么,不禁转头查看。刚才似乎看到陆励成的牧马人。再仔细瞅去,大街上车来车往,没什么异样,看来只是一辆同款型的车经过。
他问:“怎么了?”
“好像有人在看我们。”
他在我耳边笑:“好像一直都有人在看。”
他没有理会计程车司机,抱着我,把我一直送到大厦里面。值班室里的保安对着我挤眉弄眼地笑,我虽然皮糙肉厚,脸也禁不住火辣辣地烫起来。
他终于放开了我:“赶紧上楼,下次不许不穿外套就下楼。”
我重重地点头,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转身要离去,我爸妈却恰好走进来,看到我身边有一个男子,再一看相貌英俊,人才出挑,立即两眼放光,我爸爸还含蓄一点,我妈妈都没跟我打招呼,一个箭步先冲到了宋翊面前:“你是……”
我一个头变成了两个大,不好意思地对宋翊说:“这是我妈妈,这是我爸爸。”
宋翊也很尴尬,不过他掩饰得好,所以不大看得出来,笑着叫:“叔叔、阿姨”。
“妈,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老妈瞪我一眼:“你很希望我们晚点儿到吗?”一转头,对着宋翊就笑得如朵花,“你是蔓蔓的同事?朋友?多大了?和蔓蔓认识多久了?”
我满脸通红,恨不得立即找个地洞钻,宋翊微笑着回答:“我叫宋翊,和苏蔓在一个公司工作。”
“有两个羽毛的翊?”
宋翊略微诧异地回答:“是。”
“宋翊?你不是和我家蔓蔓相过亲吗?”妈妈指着他,惊叫。
宋翊彻底晕了,不解地看着我,我干笑,小小声说:“陈阿姨。”看他毫无反应,我又提醒,“清华南门外。”
宋翊终于似乎好像仿佛地想起了这么件事情,可见当时他是多么漫不经心。我赶紧说:“不是故意瞒你,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还没讲到那里。”
不想,他完全没在意,凝视着我问:“你是相亲之后,知道我回北京了,才特意辞职进入MG的吗?”
我不吭声,等于默认。老妈却大叫起来,“什么?你换工作是为了……”
我立即满面通红地说:“妈,宋翊还有事,要先回去。”
妈妈看看宋翊,看看我,决定放我一马。
爸爸上下打量着宋翊,一副准岳父看女婿的表情,看得宋翊也有些招架不住,忙和我们道别,我向他挥挥手,目送他离去。
他刚坐进计程车,老妈立即问:“究竟是不是你陈阿姨介绍的那个?可那个人不是很差吗?”
我拖着他们进电梯:“是那个。”
妈妈反应过来:“原来是他看不上我家蔓蔓,就说自己很差?”
爸爸说:“看来是这个样子,算是有礼貌的人的拒绝方式。”
妈妈不满地“哼”了一声,转而又乐呵呵起来,对爸爸说:“我看他今天的样子可不像看不上蔓蔓哦!”
爸爸笑着点头。
妈妈凑到爸爸耳边,和爸爸说悄悄话:“我家蔓蔓不傻嘛!我以前一直觉得她傻乎乎的,原来一直是看不上人家,你看这一看对眼,行动多麻利,作风也挺大胆,竟然辞掉工作,跑去追……”
“妈,我听得见的。”我又羞又臊地大叫。
妈妈毫不在意地点头:“我知道。”
彻底被他们打败,索性做聋子,做哑巴,由着他们议论。进了屋子,妈妈一边帮我检查行李,看我有没有漏带东西,一边和爸爸议论宋翊,旁敲侧击地问我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我一概装没听见,爸爸看我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制止了妈妈:“好了,好了!蔓蔓有自己的主意,我们不要乱插手。”
妈妈笑眯眯地说:“也是,没主意的人怎么会要不到电话,就跑去和人家一个公司上班?我算是彻底放心了。”
送走老爸老妈后,立即给麻辣烫打电话,我有满腹的话急需向她诉说。
“您好,请问哪位?”
我把手机凑到眼前,看有没有拨错号码,的确是麻辣烫。
“是我,你……你没事吧?”
“请问您有急事吗?我正在和父母共进晚餐,如果没有急事,我可以晚一点再打回给您吗?”
“没有,没有!您吃饭吧!”我看一眼表,“我明天的飞机,今天晚上要早点睡,就不等您电话了,您回头去QQ上看我留言。”
挂了电话,我连着重复了好几遍“你”“你”,才把那股子端着说话的劲儿给去掉。麻辣烫她老妈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人,竟然能把麻辣烫调教成这样!
给麻辣烫留言告诉她到保安那里拿苹果,顺便再帮我给大姐送一些,然后就上床睡觉了。
第十一章 幸福
美丽开在你脸上,爱情开在你心中,爱情所在,一切俱足。
纽约和北京是十三个小时的时差,我的白天是宋翊的黑夜,他的白天是我的黑夜,他清醒的时候,正是他最忙的时候,没有时间给我打电话,我清醒的时候,又是我最忙的时候,没有时间给他打电话,所以,我们直接通电话的次数很少,也很难在网上碰到,主要靠电子邮件联系。
周一到周五,我要陪着客户参观证交所、华尔街,和MG总部的大头会晤,周末的白天陪客户参观“911”中被炸掉的世贸大厦遗址,看凡高的Starring Night,晚上陪客户去百老汇听Phantom of the Opera,幸亏还有些活动,他们不要我去,只肯让Peter陪同,否则我怀疑我连晚上回酒店写信的时间都没有。
我给宋翊写信:
去看了Phantom of the Opera,本来因为是陪客户去,我心里很抗拒,可没想到戏剧一开场,就把我给震慑住了。当歌剧院里的幽灵牵着Christine的手穿行在桥上。大雾笼罩中,点点星光闪烁在水中,他的黑色风衣飘荡在白色的迷茫中。在熟悉的乐声中,我不知道是歌者的歌声太有感染力,还是我早已经知道这是一场无望的绝恋,竟然泪流满面。他以为他牵着Christine,远离了纷扰红尘,就可以到达幸福,可不想他倾尽全力的付出,在Christine眼中,全成了难以承受的重担,让她只想逃离他。
宋翊给我的回信,简单之极,却让我在一清早,飞旋着舞步去上班。
Don't cry,baby。Next time,I will take you to watch Phantom of the Opera。Remember,for Christine,it's a happy…ending。
因为他,纽约的日子过得分外煎熬,我日日数着时间,算归程;因为他,纽约的时间过得分外绚烂,每天早上,就着香浓的咖啡读完他的邮件,再戴着他给我买的帽子和手套,冲进纽约冷冽的寒风中,趾高气扬、昂首阔步地走在曼哈顿的街头,对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微笑。纽约再寒冷的天气、客户再古怪的要求都不能令我的笑容减少。
因为爱,所以绚烂绽放;因为被人宠爱,所以自觉无比矜贵;因为满是希望,所以走路的脚步充满力量;因为心内温柔,所以善待每一个人;因为是他爱的女人,所以绝不做任何让他有失颜面的事;因为爱他,所以更爱这个世界。
这世上,没有任何美丽可以所向披靡,即使埃及艳后的绝代姿容,可以倾倒罗马军队,却不能让屋大维动容,但真诚的笑容和发自内心的快乐却具有所向披靡的魔法,同来的客户中最难相处的一位女局长渐渐地和我有说有笑。到后来,MG的几个大老板都知道从中国北京来了一个特爱笑的黑头发女孩。
因为时差,我和麻辣烫很少能在QQ上碰头,而且她似乎现在压根儿不怎么上QQ,我每天给她留言,她一周才回复一次,字里行间有遮遮掩掩的快乐,在我的追问下,她才含蓄地承认,她正在和相亲对象约会,两个人彼此都觉得对方挺合适的,具体细节等我从纽约回去,她再和我长聊,反正她觉得这次去相亲是一个很好的决定,她的父母现在也很开心。
我激动地当场给酒店客服部打电话,定了一瓶香槟,开瓶庆祝,一边喝着酒,一边给宋翊写信。
我今天,第一次利用职权,谋取了一份私利,我给自己要了一瓶很贵的香槟,因为我实在太开心了,不得不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