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个吻,是你的初吻吧?”
“……”
以上,就是郑航的悲剧。二十岁的初吻被十二岁的预备女友一眼看破,而且,还在女友的调教下学会法式深吻……悲剧至极!以至于后来的岁月里一直被嘲笑——也许不是嘲笑,是欢喜也有可能。可是,在郑航的心里,只要程希想到这件事在笑,那就是嘲笑。如果她想到这件事没笑,那就是在心里嘲笑。OK,事情就这样被定性了。
学习接吻的过程不必细说。两人都气喘吁吁,心脏狂跳,谁也不敢说那只是因为感情或者只是因为**。身体的接触,在感情的发展中很重要,程希和郑航都不是卫道士,自然愿意享受这一点点乐趣。虽然还不能更深入,但拥抱与吻,已经是可以探索的了。
交流了吻,算是间接承认了郑航的地位。
“从今天起,郑航,你的头衔就是程希的男友了,在头衔没有卸下之前,你从身到心都要属于我程希。我也一样,属于你。同意吗?”程希脸上还没褪去刚才因为亲吻而带来的红晕,已经开始发表这种剽悍的占有式言论了。她紧紧地盯着郑航,只要他敢有一丝犹豫,她肯定会第一时间把刚才的话收回。虽然决定踏出这么下,但程希依旧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这点无法改变。
“那你也立刻拒绝那个什么奥德耶!”郑航心跳尚未平息,第一时间想到自己不远万里跑来的原因,立刻反击。
“当然,我对脚踏两只船没有任何兴趣。也没那精力。郑航。”程希认真地看着郑航,此时才发现,郑航果然象武振邦所说的那样,帅,很帅。高大,阳光中带着一丝邪气,是女孩子会喜欢的类型。
程希眨了眨眼,收回花痴的心思,认真道:“郑航,我把长笛当做我的终生事业。我可能与你认为的普通女朋友不一样。我也要奋斗,我也要顾忌自己的发展成长。我可能没办法长期放弃自己陪着你,甚至,我有时候还需要你牺牲来陪伴我。但我保证,我只要在你身边,就会温柔待你,全心待你。这样的我,你真的能接受吗?你不要冲动,认真地思考一下再说。”
郑航看着程希,这丫头从红鞭炮长成现在优雅俏皮的少女只是短短七八年时间,从开始的不设防到没办法放手,郑航拿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他没有办法忍受程希倒在别人怀里的画面,哪怕是解信诚他都觉得很憋屈。更何况还是一个名为程希男友的陌生人?郑航只是在电话里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就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那样的结果。
传统意义上的女友吗?郑航摇了摇头:“希希,我是那种沉浸在卿卿我我里就没个完的小男人吗?我当然选择你。我也有自己的事业要做,真要有一个天天守在身边除了照顾我就没别的事的女友,反而让我觉得束缚呢。我就喜欢这样执着的你。你要是没有了这份执着之心,就不是我心目中的程希了。希希,保持你自己,让我牵挂你,想念你,舍不下你。我也努力,让你真的爱上我,舍不得我,在事业之余时时念着我。你看,这样不是挺好吗?”
两人互相签下对方规定的N条纪律,比如,不许和任何非直系亲属的异性说任何无关工作的话,不许与任何异性做出肢体接触三秒之上之类的古怪条件。看似很强横、蛮不讲理,可是两人心里却莫名觉得粉红泡泡冒个不停。每说出一条,对方就笑个不停,脸红红心跳跳,这种管束,其实是一种吃醋的表现吧?郑航很舒服地把程希抱在怀里,亲来亲去,喃喃地说了一些智商严重降低的傻话。程希想起解信诚的话:“女孩子耍流氓总是耍不过男孩子的。”不禁深以为然。
当晚,郑航又急匆匆地飞了回去。在机场,郑航打破了他才说过的不沉浸在卿卿我我之中的话,用衣服遮着,亲了程希很久,直到他喘不过气来(因为程希的气实在太长,不能和这个变态比),还是不满足。用舌尖在程希的唇边描摩了半天,声音低哑地嘟哝了一句:“希希,我舍不得离开你了。”
程希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在这句听起来充满爱意的表达之后,程希听见两个丧气的字:“可恶”。这个埋怨,让程希莫名地心情一下甜了起来。用咒骂抵抗诱惑,程希对这种程度的依恋很满足。进通道之前,郑航把程希紧紧地抱在怀里,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开,没有回头。
回来的路上,程希忍不住笑,虽然心里因为郑航的离去有微微的失落,但更多的是关于这突如其来的感情而冲出来的甜蜜。唇又红又肿,麻麻的还有点痛,显然是使用过度。这让程希略感羞涩,一直用袖子半掩着脸。
回来之后,程希一个人在庄园里回忆那些过份缠绵的片断,谱出一段段让她自己都脸红心跳的乐章。如同圆舞曲一般轻盈的旋律,还有不断回转的主旋律,卡农一般的曲式很美妙。程希手指不受控地敲在键盘上,好象是另一个自己在说话。乐随心声,程希不只一次这样感受。而这次作曲尤其如此。
这一次,因为交稿不再是交给教授,而是交给付钱的一方,所以,程希特别谨慎,光修改润色就足足用了两周,然后又用一周做了个简单的钢琴小样,先请罗伯特听过,罗伯特一味地称赞:“大好大好。希希,你的钢琴进境很大。要不要主修两门?”
“诶?不用不用。”从音色上听起来,并不是程希更喜欢长笛,只是因为长笛可以随着带着。钢琴虽然程希也能随身带着,但也要不吓着人才行啊。再加上长笛跟她的时间最长,她对长笛的感情远非别的乐器所能比拟的了。听了罗伯特的这番话,程希吓得连连摆手,主修和副修的标准可差了十万八千里远。柯蒂斯的钢琴系是专门一个系,可见有多强大,她可不打算去蹚这个浑水,好好地在管乐系里混出头就不错了。
罗伯特听完,又倒回去,重新再听了一遍。再听时,罗伯特眉头微动,按住暂停键,转头看向程希:“好久没听希希吹奏了,来,吹一段……唔……克莱斯勒的《爱的忧伤》。”
程希一愣,这首曲子并不难,本来是小提琴曲,后来改编成了长笛曲也非常优美。三拍子的节奏,还有奥地利民间舞曲风格的旋律速度,都让这首曲子算不是困难的曲目。如果非说它有什么困难之处的话,那就是曲调中那种恬美又带着淡淡忧伤的感觉很难描绘。弄不好,三拍子的节奏就显得太欢快了,和曲调风格不搭,整首曲就糟蹋了。
程希拿出长笛,闭上眼把乐谱回忆了一遍,感受了一番曲目中的那种怀念的感情,才把长笛放在唇边,吹出第一个音。
这种节拍分明的曲子,程希忍不住踮着脚尖轻轻打着拍子,闭着眼睛,感受着音符中的忧伤。这种淡淡的忧伤是最难把握的。不象完全的悲伤,反而更容易一些。程希想着郑航离去时的情景,背影越坚定,越显得脆弱。
啪啪啪!这罗伯特在程希落下最后一个音时,拍起了手:“希希,好,好极了。你终于突破了!在布拉格之春比赛上,如果你是这个水准,肯定不只是那个古斯塔夫奖了!不错不错,很不错啊。”
罗伯特听得大感心爽,赞扬起来没个完。程希愣了愣,突然明白过来,自己到底哪里突破了,登时脸红了起来,讷讷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就说嘛,我的弟子怎么可能卡在这个坎上!”罗伯特哈哈大笑,拿出程希的样带:“没问题,我看,这曲子配他那破电影真可惜了呢。配《两生花》都不差什么。”
程希囧了一下。夸人夸到这份上,简直就是骂人嘛。《两生花》的配乐可是波兰大师普瑞斯纳的大作。程希每每听得头皮都觉得炸开了的那种美,怎么可能是自己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能够比拟的?程希知道,罗伯特这么说,其实是一种激励。自己离那个境界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远。不过,确实如罗伯特所说,配那部肥皂爱情片还是绰绰有余的。
过了两天,程希才和罗伯特的经济人一起约了那位导演出来,把乐谱与小样带递了出去。{奇}结果可想而知。{书}那位导演听完样带,{网}立刻收起了轻蔑懒散的表情,激动起来。握住程希的手,一个劲儿地赞美,简直和罗伯特差不多的赞美水平,让程希尴尬不已。不过,因为实力得到尊敬,程希很得意,当晚就打电话回去,向郑航和解信诚大肆显摆,并说,如果可以出原声带的话,一定寄回去让他们一起分享。
事情并没有完。因为写出配乐只是一个开始。还要开始为配乐找乐队,录音。这是程希第一次正式录音。以前的音乐会与比赛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