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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天亮就快了,夏恬不敢再与这货并排躺下去了,就起身朝树下看了两眼,竟觉有些头晕目眩,又急忙坐了回去。有这么高的距离,倘若那货不带她下去,她是没有办法爬下去了。再看那货,又呼呼睡着了,若此时让他送自己下去,相信他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将她从树上扔下去。
可是,被白白占去便宜她也不干啊!她宁愿冒着摔断腿的危险,也要尝试着爬下去。
她轻手轻脚地爬到另一端,抱住那棵大树,双腿也一并夹上去,一点点地爬了下去。
“砰”地一声,她跳到了地上,抬头往上看了一眼,心想真险,差一点就摔下来了。她揉了揉手心、胳膊及小腿,扭身就朝河边跑了过去。清晨的河水十分清凉,她洗了手后,就漱口洗脸,解决个人生理问题。
此刻,天已擦亮,想必那货也起了,她收拾妥自己就回到了树下。那货果然起了,面向东边的山头,正出神地想着什么。见她回来,他什么话也没说,也朝河边去了。
毕竟是临时住所,什么东西都没有,想吃水煮玉米棒的话,只有回到山上才可以。夏恬将埋在草丛里的烤架拿出来支好,就将剥好的玉米棒摆上去,开始生小火烤,渐渐地,空气里就飘出了一股玉米香味,能令饥者不停地吞口水。
早饭就是吃烤玉米棒解决的,那货朝她比划了几下,表示今天要干活——掰光所有的玉米棒带回山上。
夏恬负责掰玉米棒,那货负责编筐及运送,事情进展的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快,不到下午,就干完了所有活。再一眼望过去,玉米地已然成了空壳,光秃秃的好不凄凉。
忙了一个上午,倒不怎么饿,而是又累又渴。夏恬想到玉米秸秆能解渴,就掰断一棵用匕首削掉皮,吃起来就跟甘蔗一样汁多、味甜。她将剩下的半根递给那货,要他也吃吃看,那货咬了一口后,觉得味道还不赖,又去玉米地里拔了两根回来,要她削好给他吃。
她很想吼他:“你自己没长手啊!”但是,见他满头大汗,脸色又似乎不太好看,便认命地拿起来削了。
他们是在树下吃过烤鱼才回到山上的,一进洞,夏恬就看见角落地堆了一人多高的玉米棒,猜想应该不止这些,还有一部分储存到小洞里面了。
她惊喜地发现,这堆玉米棒的存放位置太好了,横在两张床之间,宛若一道小墙,隔出了两个空间,看起来安全多了。
近两日天气阴阴的,小雨从早飘到晚,从夜飘到亮,都不带打盹的。这种天气也不适合外出捕猎,那货就在洞里面宅了两日,二人都当彼此是空气,毫无交流的意图。
夏恬太无聊了,就将木笔和墨汁拿出来,在石块上写了两个字:夏恬!
多好听的名字呀,是母亲取的,希望她的性格能像大自然一样恬静。她又写了两个字:林东。刚刚谈恋爱那会,她还笑话过他的名字土气呢。
回想往事,她的脸上蒙上一层淡淡的柔色,提起木笔,写道:只知某年,却不知某日,依稀记得被掳到这里是农历六月份,算算此时也该是农历八月份了吧。我与那野人相处的还算和平,只是我们都很清楚这是一种假象,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撕破它。
这是她写的第一篇日记,今后每一天都会写,不管是洞里还是洞外的石头,都会全部利用上。
写完后,她又将木笔和墨汁放回原处,一点也不担心那货会碰,因为他一脸淡然,表现得根本就没有任何兴趣。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补全!明天会奉上完整的一章。
昨天犯了一个乌龙,跑到医院后,才发现搞错了,孕妇体操课是在礼拜四上的,捂脸~~~~
还有,特此声明:在开本文之前,我就算好过时间,一定会在我生孩子之前完结掉,请大家放心跳坑!!!
深山野人(十八)
夏恬自被掳到这里来,还是首次碰到这样的连阴雨天气,已经四天了,空气里都有一股子发霉的味道。那货不能外出捕猎,就将全部的心思放在打磨那块圆石上,经过最后一道程序加工,顺利完工了。若是之前她还怀疑这个东西是不是洗澡盆的话,现在已经毫无疑问了。
不过,这个造型独特的澡盆子里面竟然装了三个形状诡异的机关,似乎暗藏玄机呀!
到了傍晚,雨终于停下了,阴霾的天空仿佛被撕开了一道口子,霞光乍现。不一会儿,一道彩虹横在蔚蓝的天空上,仿佛在向大地微笑。
夏恬站在崖边,深深地吸了一口山中的空气,竟有一种久违感。这几日都快闷坏了,再不见见太阳,她觉得自己都要发霉发酸了。
那货不似她有这份闲情逸致,见雨停,就将澡盆子拖到了洞外,提来几桶水,从里至外洗了几遍。只因石头不吸收水份,风一吹,不到半小时就全干了。他又将干后的澡盆子扛进了洞里,摆放在她的床对面。
夏恬也不甚在意,洗了手准备烧晚饭。经过他点头允许,她现在已经能够自由出入小洞了,她拿了几根玉米棒、少许茎子菜,便出来了。晚饭烧起来很快,就简单的三样:花生粥、水煮玉米棒,以及腌制的竹笋炒茎子菜。
盛饭时,她专挑花生米盛,并毫不客气地将最嫩的玉米棒挑走了,只给那货留了两根卖相不好的。吃饭时,她在那货偶尔飘过来的一个“你不厚道”的眼神下,挺直了腰杆,毫不心虚。
那货并不是个省油的灯,第二天还记得这个事情,吃过早饭后,要她干完所有的家务活就与他一道下山捕猎,并向她传达了一个信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吃好喝好,必须有付出!
夏恬立刻回他一个“知道了”的眼神,就随他下山了。她的运气不错,竟然活捉到了一只老母鸡。不过,那母鸡的脾气却大的惊人,啄破她的手背不说,还想抓花她的脸,情急之下,她没有多加思考,当即就拔出匕首将它宰了。
直到那母鸡在自己手里扑腾几下不动了,她才意识到自己杀生了。她伸手抹掉了一脸的鸡血,心想:原来我体内也潜藏着暴力因子啊。
这只母鸡足有四斤重,身上的毛是黑色的,尾巴上的毛却是金色的,爪子又细又尖,正宗的野生野长,其营养价值还是蛮高的。再看那货,却是一只动物也未捕到,心里不竟有些得意起来,便鄙视地朝他甩了一眼:原来你也不咋样嘛!
她觉得自己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走路的时候不仅走在他的前面,还刻意把腰杆挺的直直的。殊不知,是人家不屑与她争抢,才刻意留出机会给她表现的。
他们又在林子里面转了大半个钟头,采了些野果,野蘑菇,就按原路返回了,待到了居住地的崖下,她朝一旁的巨石上看了一眼,那两个惨死的野人的尸首早已化尽,余下的白骨已经不见了,想必是被这几日的雨水给冲走了。
出于内疚,她面朝巨石拜了三下,不忘替自己辩解几句:“我从未想过要你们死,一切都是那货的主意,你们要化作厉鬼报仇的话,千万别找错了人,要找就找他……”
回到了崖上,夏恬将母鸡处理干净,就上锅炖上了。她又洗了葱、姜、蘑菇放到一旁待用,便端起洗好的果子坐到洞口吃起来,为了表示自己不像某人那样小气,特意挑了几个大的给他,希望他能明白,做人不能太小气了。(作者忍不住替咱们的墨鸣不平:“也不见得你有多大方啊!)
鸡汤快要炖好时,那货就被同伴叫走了,这一走就是好半天,直到晚饭时才回来。夏恬不便问他干什么去了,给他盛了一碗鸡汤,他呼啦几口就喝光了。觉得好喝,又让夏恬给他盛了一碗,这一次,他喝的慢些了,视线落到远处的群山上,神色若有所思。
吃好了晚饭,他让夏恬先不要洗碗与他一道去西山,一提到西山,她就十分抵触,推说不去,却不容反抗地被他扛了过去。
到了那里才发现,一根根火把将不大的广场照的通透明亮,石台上摆满了鲜花水果,台下坐了几十个野人群众,闹哄哄的。
看来,今晚是这帮野人的聚会了,应该还会有节目表演。
有人端起果子分发下来,分发完毕,就有一位四五十岁的老者走到了石台上。那老者的身高约有一米八左右,可在这群两米多的野人中,算是比较矮的了。只见他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便叽里咕噜地说了起来。夏恬是一个字也听不懂,只当他叽里咕噜地讲泰语,无聊地扭着脖子看看这里,又看看那里,忽然就听那老者一声怒喝,几十个野人齐刷刷地朝她看了过来。
她很莫名其妙,就用胳膊肘子撞撞那货,要他解释一下这是什么状况。那货轻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