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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成长环境决定了一切,我习惯了关心人,而她,渴望着被人关心。。。
“我的事情你都知道,孤零零一人来到北天,无依无靠,这两年,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林队给了我太多太多帮助,对我来说,他不止是上司和朋友,更是我的兄长、父亲,”冬小夜带着哭腔哀求道:“我求你,这件事情不要追究下去了,好吗?”
“我有什么好处吗?”
我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的话,唯有冬小夜,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一般,“这辈子我给你做牛做马,行吗?”
其实这话夸张的有点像玩笑话了,但只有我知道,这并不是玩笑,冬小夜很认真,让我惊讶的认真,她不是在哀求我,而是在要求我,她认为我有义务向她妥协,有义务纵容她、宠溺她——因为她是我的女人。
我多希望林志能够像个兄长或者父亲那样站出来,怒视着‘趁火打劫’的我,喊上一句‘小夜,别因为我委屈自己’啊,可那王八犊子连个屁都没放,他个杂种大概从第一眼见到我开始,就认定了我和虎姐有一腿,早晚是一家人了,他乐得我妻管严呢!
我无力的吐了口气,淡淡道:“做牛做马就不用了,你个誓,把酒戒了,这件事情我就不追究了。”
对我来说,这个比报复林志更有意义,他继续当他的警察,对我没有什么害处,他下岗回家待业,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而且这个面子不给了冬小夜,她的同事难免会嗔怪她,以为是她不肯帮林志讨人情,即便嘴上不说,心里也难免有看法。
“什么?!”果不其然,一提到‘戒酒’两个字,冬小夜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
“做不到?那就替你们林队收拾东西吧,早点下岗也好,趁着没老,还能再干点别的。”你个臭丫头漫天起价,我就不能坐地还钱?东方说得对,我以前就是太好说话了才总被她们欺负的,以后没好处的事情我是坚决不做了。
和流苏一样,冬小夜也是个嗜酒如命的主儿,但和流苏不一样的是,冬小夜是个言出必行的人,说得出来就一定要做到,所以她才如此挣扎,因为她知道,我也是个言出必行的人,她敢说不戒,我立马让林志吃不了兜着走,哪怕那样做对我没有任何好处——话说这臭丫头认准了我可以不跟林志计较,还不就是因为她太了解我的性格了。
从冬小夜不到最后一秒都不愿意怀疑林志就足以看出那厮在她心中的分量,她与家人关系冷淡,而对她照顾有加的林志就像她唯一的长辈,她不会看着林志被我折腾死的,于是弱弱的问道:“啤酒不戒,行吗?”
指望她滴酒不沾是不现实的,按理说这点让步也算是预料之中的,但我无视男人应有的包容与风度,干脆的拒绝道:“不行,要戒就都戒,我烦这个。”
我的小命差点丢掉,不跟林志计较已经是最大的让步,冬小夜见我一脸的坚决,哪还好意思再讨价还价啊?咬的下唇都没了血色,终于极不情愿的举起了三根手指,“好,我誓,从今以后,滴酒不沾,酒芯糖我都不吃了,可以了吧?”
酒芯糖都不吃是赌气话,也是抱有最后希望的撒娇,想要我意识到自己的要求太过残忍,从而放宽一下条件,可我却高兴道:“那太好了,就是要有这样的觉悟,远离所有的酒精。”
冬小夜气的小脸白,一旁的楚缘却眉头紧蹙,不解的望着我——这丫头知道,虽然我不喜欢喝酒,但我并不反感别人喝酒,更不要说去强迫别人戒酒了,那并不是我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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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因为流苏的关系吧,我对女人喝酒并没有什么抵触,毕竟,现代都市白领生活节奏紧张,工作压力巨大,而缓解紧张释放压力最主流的消遣方式,莫过于三五结伴到酒吧坐上一晚,小酌几杯,以我为例,在我所接触到的女人之中,不能喝的不少,但不会喝、不喝的基本没有,偶尔碰到一个滴酒不沾的女人,我也会觉得她那样的才是另类。
所以,虽然并不喜欢,但我也不是因为讨厌冬小夜喝酒才让她戒酒的,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剥夺她最大的喜好,让她以为我们的性格和喜好有很大的差异,从而觉得我们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并不合适。。。
人不可以太自私,我无法否认我喜欢冬小夜,但就是因为喜欢,才更不希望她和我在一起,那样对她太不公平。
可楚缘和东方并不知道我的苦心,那一脸质疑,让我好一阵心虚。
“小夜,真是委屈你了。。。”林志见我放弃追究警方的责任,这才压抑着奸计得逞的喜悦,走出来打圆场,道:“小楚啊,现在咱们可以谈谈那两个绑匪的事情了吧?”这货的声音略有些颤抖,即便怎么努力掩饰,也掩饰不了他劫后余生般的激动心情。
我瞪了这狡猾的混蛋一眼,笑呵呵道:“当然可以。”
王猛从办公桌上拿起我和楚缘做好的拼图打印件,迫不及待的将话题拉回了正轨,皱眉问道:“这个嫌犯戴了头盔,只露出了眼睛和眉毛,并且没有任何显著的特征,你真的确定你见过他?”
“我确定,不止我见过,小夜也见过,就在上周六,而且,我们所以肯定见过他,并不单单是因为对他的样貌有印象,”我敛起了虚伪的笑容,与冬小夜对视一眼,沉声道:“在柳晓笙出院后举办的party上,这人,就站在一个叫做沙之舟的男人身后。。。”
。。。
林志将宝押在了冬小夜身上,相信以她的能力,只要跟我寸步不离,就足以保护我,所以他才会因为冬小夜经常被我甩开而大雷霆。的确,冬小夜作为一个刑警的嗅觉与行动力都是出类拔萃的,例如,昨天一眼便将两个绑匪断言为‘可疑的人’,她的根据与思维逻辑与我恰恰相反,我认为真正可疑的人应该尽量将自己伪装的普通,而冬小夜则认为,现在的犯罪者都拥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们就是在利用像我这样的心理,故意以可疑的形象大大方方的出现在我们面前,以此来打消我们的戒心。。。
林志甚至坦言,即便是他,恐怕也不会将那么显眼的两个人当做怀疑的对象,由此可见,冬小夜的嗅觉是与生俱来的,林志对她的信任是正确的,而事实也证明,没有冬小夜,我和楚缘就死定了,但林志没想到的是,冬小夜之前在柳晓笙的宴会上伤了右手,因此没能制服任何一个歹徒,猎物掉进了警方精心设计的陷阱里,却又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溜掉了。
冬小夜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她原本就不清楚这个计划,林志昨天有意躲着我俩,不单单是因为他隐瞒了我们警方的龌龊计划,心里有愧,更是精神受挫。守株待兔,相同的机会是不会出现两次的,这次失败了,意味着这个计划就此失败,责任毫无疑问的属于林志,他哪还有心情来见我们啊?抓到人了,他对我还能有个交代,人跑了,他见了我们,该说些什么?
他只能说一句‘对不起’,然后仰起脸来等待我的拳头,就像他刚刚做过的那样。。。
不过现在,林志很兴奋,因为,我和冬小夜都察觉到了那两个在市停车场的监控录像里都没有留下任何参考价值的绑匪的身份,又或者说,最有价值的证据,已经被记录在监控录像中了——戴着头盔不可能看到身后情况的绑匪,在被冬小夜用枪顶住猴脑的时候,毫无犹豫的选择了反抗,你可以说他对头盔的质量很有信心,认为七七式手枪根本打不穿,但你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认准了冬小夜是左手拿枪,转过身来就直接抓住了她持枪的手腕,要知道,现实中惯用右手的人要远远多于左撇子,而那绑匪本人,也是惯用右手的。
深信顶在自己脑后的是把真枪,深信冬小夜不是在诈唬他,是因为他知道身后的人是冬小夜,他仅凭声音就认出了虎姐,证明他原本就认识冬小夜,既然如此,就更应该知道冬小夜并不是一个左撇子,但他仍然断定虎姐是用左手拿枪,为什么?因为他确定冬小夜的右手受了伤,伤到了不能握枪的程度!
虎姐是在柳晓笙的宴会上伤到手的,当时知道她受伤的人不少,但真正看到她伤了哪只手,伤到什么程度的人却屈指可数。。。想到这里,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害冬小夜受伤的沙之舟,想到了沙之舟,当时并没有怎么留意过的马仔的样貌,也就渐渐在脑海中得到了还原,与那其中一个绑匪的脸渐渐的融合到了一起。
龙啸天案终于出现了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