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等来的最后结果,却是,她不来了。
黎朝歌有些不甘,又有些愤怒,既然不来,为什么不早点告诉他?
黎朝歌气的抓狂,本能的往外面一看,就看到一辆不起眼的现代,缓缓开车,那辆现代停留在那里已经将近两个小时了,黎朝歌一开始也没怎么,可是此时看到车子开走,却是隐隐感觉到某些地方不妥,甚至是有些怪异。
黎朝歌也是一个聪明人,很快,他就一拍脑袋,暗骂自己是一头猪。
该死的,怎么之前就没想到呢。
他随手掏出一张钱拍在桌子上,也不等找零了就直接冲了出去,人刚刚冲到马路边上,那辆现代车子,已经彻底消失在视线当中了。
看到这样子的情况,黎朝歌懊丧不已,哪里还有心思生气,他一开始只是在神不守舍的等待着龙薇,却哪里知道,龙薇其实早就来了,只是,她没有和他见面而已。
如果龙薇真的无心的话,她根本就不用来,因为黎朝歌知道,因为利墨染的事情,龙薇已经没脸再待下去了。但是,她既然出现了,难道还不足以说明什么问题吗?而且,她也根本就不用在车子里面等两个多小时的不是吗?
想到这里,黎朝歌隐隐看到一丝希望的曙光,更是不想放弃,钻进自己的车子里,发狂一般的朝现代车消失的方向追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 对不起
黎朝歌本身就是一个极为聪明的人,只是因为和龙薇之间十多年的情事纠葛,陷身其中难以自拔,一时间迷失了方向而已,此时想通了其中的一点,就是一通百通。
时间差不多八点半左右,马路上的车子虽然比较多,但是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期,没有发生拥堵的现象,黎朝歌开着自己挂着特殊牌照的路虎横冲直撞,不断的超过一辆又一辆的车辆。
T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有钱人很多,喜欢在马路上飙车的贵公子也很多,但是,像是这种挂着军区牌照的车子却是很少。
路面上的交通因为路虎的缘故接近于半瘫痪,但是车主们看到一骑绝尘而去的路虎,却是没有太多的废话,这就是处于权力巅峰的好处。
龙薇左脚膝盖受了伤,没办法将车子开的太快,大概十来分钟就被黎朝歌给追上,龙薇透过后视镜看到后面那辆疯狂的路虎,微微叹了口气。
龙薇的性格算不得娇柔,她的人生经历对一般的女人来讲,算的上是一段传奇,即便这个传奇永远都是暗无天日的。
龙薇叹了口气,也不再逃避,将车子开到路边,停下,黎朝歌见到现代车停下之后,这才松了口气,赶紧将车子开过去,放下车窗,就看到现代车里那张素颜的脸,他咧开嘴大笑了一声,很是开心。
突如其来的笑让龙薇一瞬间有些不适应,过了有那么一会,她才回应的,嘴角扯开一抹僵硬的弧度。
黎朝歌吹了一个口哨,笑道,“美女,有时间吗,请你一起吃顿饭。”
他说话的神态很是轻佻,再加上是坐在钢铁怪物一般的路虎车里,很有一种彪悍的纨绔气息。
周围经过的一些小美女们本来见着是难得一见的路虎很是好奇,纷纷凑过来围观,一听到这话赶紧跑开,好像跑慢了那么一点,就会被抢回去当压寨夫人一般。
龙薇知道黎朝歌的性格,虽然算不得多么端正,但是家教使然,即便是有点痞气和匪气,却也不可能这么的轻佻。
龙薇知道这是黎朝歌在故意给两个人制造一种融洽的相处机会,会意之后微微一笑,眸光流转,点头道,“好啊。”
佳人一笑,倾国倾城,不说龙薇本就是难得一见的美女,就算不是,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直让黎朝歌看的呆了。
黎朝歌后知后觉的拍了拍副驾驶座位,对龙薇招呼道,“上来我这辆车子吧。”
“那我的车呢?”
“一会我叫人过来开走吧。”虽然这里不是停车的地方,但是罚单之事也懒的管那么多了。
龙薇犹豫了一会,点了点头,这段时间她也过的很不安,内心深藏恐惧和不安,虽然上次在明城大酒店黎朝歌的所做作为让她很是厌弃,但是一想起这一切不过是自己咎由自取,心底便好受了许多。
她推开车门缓缓走出来,黎朝歌这才发现她的左脚膝盖上绑着一层厚厚的纱布,她走路的时候左脚基本上不能动弹,完全靠一只右脚在慢慢挪移。
黎朝歌的心狠狠的痛了一把,立马打开车门钻出去,不等龙薇反应过来,就将她给抱了起来,彷如珍宝一般的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龙薇的脸颊上飞起两抹红云,嗔怒的瞪黎朝歌一眼,轻轻咬了咬嘴唇,不悦的道,“你怎么能这样,我都没允许你抱我。”
黎朝歌哈哈大笑,也不以为意,问道,“想去哪里吃东西,我带你去。”
龙薇叹了口气,“随便你吧,T市的变化太大,很多地方我都不怎么熟悉了。”
一听这话,黎朝歌很有同感,感慨了一声,“是啊,变化很大。”
龙薇见他如此模样,心里想着,变化的不只是这座城市,还有我们,不过这句话,她却是没有说出口。
黎朝歌想好一个地方,开着车子上路,龙薇显得有些局促,大概是不太适应和黎朝歌在一起,黎朝歌透过后视镜偷偷的看了她几次,知道她心里有芥蒂,也就没多说什么,他熟练的拿出一张碟片,塞到车载DVD里,列农粗犷的嗓音,缓缓充斥满整个车厢。
龙薇有些怪异的看黎朝歌一眼,问道,“你怎么也听他的歌了,不是不喜欢吗?”她记得以前黎朝歌听列农的歌的时候总是说那根本不叫唱歌,而叫鬼哭狼嚎。
黎朝歌摸着鼻子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话,而是迂回道,“你知道的,有些事情,是会发生变化的。”
“是啊,你变了。”
“那你变了吗?”黎朝歌问道。
龙薇的眉头微微蹙起,缓缓点了点头,黎朝歌便叹了口气,他虽然是一个极为擅长表达个人情绪的人,但是情绪和情感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是差之千里。
之所以从不喜欢到发疯一般的喜欢列农,并不是因为列农的歌有多么的好听,而只是,因为惯性,喜欢上了龙薇喜欢的东西罢了。
龙薇的爱好与一般的女人不太一样,虽然她也对奢侈品很感兴趣,但是却远远未到痴迷的地步,相反的是,龙薇喜欢格斗,喜欢重金属音乐,喜欢枪械……这完全不是一个小女生能够喜欢的东西。
不过这些话,黎朝歌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是他知道,龙薇是个聪明人,通过一些小细节,是能够知道他心里所想的。
龙薇薄唇微微抿着,她并没有直接去看黎朝歌,但是每每看到后视镜里黎朝歌偷偷看她的场景,耳根子就是微微一红。
摆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有些迷惘的微微绞动着,似是迷惑,又似是无助。
龙薇在接到黎朝歌的电话之前,其实已经买好了机票准备返回美国,事实上,如若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时候她应该已经在飞机上了,明天一大早就会顺利到达美国。
但是鬼使神差的,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在接到电话之后,她居然将机票给撕掉了,而后一个人费劲的开着车子来和黎朝歌见面。
她左脚的膝盖受伤,开车的时候很不方便,稍稍一磕碰,就是痛的刺骨,但是她本就是一个极端倔强的人,就算是痛,也会强忍着给别人一个笑脸。
只是,在车子到星巴克之后,通过落地窗看到黎朝歌坐在那里发呆的样子之后,龙薇的心里就是一个咯噔,犹豫起来,或者说是想逃避。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样子的想法,有可能是看到黎朝歌安静的坐在那里,焦躁不安等待的模样,让她的心扉悄然之间打开了一扇窗户吧。
龙薇看起来有些憔悴,蹙起眉头的时候,更是我见犹怜,黎朝歌恨不能将龙薇搂在怀里里,好好的安慰一番,但是他知道,如果他敢这么做的话,以龙薇的性子,一定会反手甩他一个耳光。
黎朝歌心底一时间迟疑起来,他在找一个突破口,想要打破两个人之间相处的僵局,可是想了半天,却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好。
他算不上是一个传统的男人,这些年龙薇不在身边的时候,流连花丛是经常做的一件事情,哄骗女人更是得心应手,但是,在面对龙薇的时候,黎朝歌却是发现自己变笨了,就像是感情上的初哥一般,笨手笨脚的,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
列农粗犷的嗓音在车厢内飘荡着,重金属音乐刺激而狂暴,给人一种撕裂的冲击感,不过,两个人的心思都不在音乐上面。
龙薇没注意到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