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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往后倒退了一步,惊异地看着我:“小姑娘,你的脾气怎么这样啊?小心没人敢要你。”
我被气得不行,又准备伸手去推他,没想到被地上的石子儿一滑,我整个人往前一扑,就把他扑倒在地。
他被我悬空撂倒在地,面子里子都没了。他皱着眉头,挣扎着想站起来,可我还趴在他身上没动静呢。他推了推我:“喂,你起来一下。”
其实我扑倒他的时候本能地避开了和他的身体接触,手在地上划了一阵,磨破了皮。要按我平时的性格,早哭开了。可为了我的尊严,我一直忍着不让泪水掉下来。现在被他一推,我的泪珠子在眼眶里转了转,终于没忍住,终于落下一颗来。
我连忙拿手在屁股上掸了掸灰,准备擦眼泪时,我被我手上殷红的血迹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了。
“血!”我慌里慌张地举着手让他看。他毕竟看上去要比我高大很多。此时我早就将男女堡垒放到了脑后。这种大出血的场面实在是太惊悚了,我不得不就近求助。
他也吓了一跳,抓着我的手问:“疼不疼?”
我点头:“疼。出了那么多血肯定疼。”
他抓着我的手说:“先洗手。”
院子的一角刚好放着一个水槽,他领着我的手放进水槽里,开了水龙头。水很快将血迹冲洗干净了。他又检查了一遍手说道:“奇怪,就破了点皮,怎么会出这么多血,你有败血症啊?”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败血症是个什么病,听他这么一说,突然觉得自己得了场重病,也许比这房子里的人更严重也说不定,不由张口结舌地说道:“对……我有败…症。怎么办?”
我转过身打开龙头又清洗了一遍伤口。再转回来时,我发现对面的男孩表情有些僵化。
他舔了舔嘴唇,说道:“你不是败血症吧。你那个……你的裙子上……”
我茫然地看着他。
他看我不懂的样子,耐心地说道:“就是那个血……你后面裙子上也有……”
那天我穿了条半身裙,听他这么一说,我连忙转过裙子,便看见上面红彤彤的一片,差点又吓昏过去:“我刚才什么时候……摔成这样了?那个败……症怎么治啊?”
他的脸忽然也红起来。他的皮肤本来就白,一红脸显得特别明显。他说:“你刚才扑过来的,怎么会摔到你后面呢?”
我觉得他分析得很有道理,于是立即把他奉为老师:“对啊,怎么这里会流血呢?”
他问:“你妈呢?”
“她走了。”我低头说道。前几天,我妈因为我爸工作问题和我爸吵得很凶,一气之下回外婆家了。
可对面的男孩听到“她走了”后,眉毛忽然垂了下来,好似问错了话一般说道:“哦,那怎么办呢……这个我也不是很懂……要不我给我妈打个电话?”
“你妈是医生么?”我抬头问。
他无奈地摇头:“不是。但这个问题好像除了你,所有女的都该懂的。”过了会儿,他好像想到什么,“我妈这一阵子在国外,现在这会儿估计在睡觉呢。我给沈青春打个电话吧。”
说着他就跑进那个二层小楼里打电话去了。
没多久,沈青春就过来了。我看到她的时候,才知道有些人譬如她注定是高贵的公主,而有些人譬如我注定是粗鄙的女仆。
沈青春比我高了一个头,梳着高高的马尾,露出一个光洁的额头。眼是丹凤眼,其中一只眼睛的的双眼皮有往三层发展的趋势。鼻子小而挺,在鼻翼尖有一粒小痣,就是这颗痣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整张脸变得有朝气有活力,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在她面前,我第一次自卑了。
她大概和男孩很熟,说道:“佳柏,这么着急找我,怎么了?”
叫佳柏的男孩指了指我说道:“你带她去你们家一趟吧。到你家,你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沈青春迷糊地看着我,但没过一会儿,她就明白了佳柏的意思。她有些害羞地看回佳柏,道:“那我带她过去了,过会儿再带她回来。她一个人过来的?”
佳柏摇摇头说道:“她爸还在。没事,他要出来找不到她,我跟他说一声呗。”
沈青春眯了眯眼睛,拉着我的手,就走了。
我跟在沈青春的身后,踩在她的影子上。如同我今后的人生,一辈子都在沈青春的阴影下生活。
我一路不语,沈青春怕我尴尬,在路上断断续续告诉我,那个小院的男孩叫做冯佳柏,是她的发小。现在和她一样,在C城一中初中部上完了初一。而我在她给我透露这么多信息之后,终于慷慨地告诉了她我的大名。她听了之后咯咯地笑道:“你的名字跟我前几天看的书里面的女主角一模一样哎。
这一带的房子都差不多。沈青春的家和冯佳柏家的房子很相似,都是两层小楼加一个小别院,离冯佳柏家很近,走五分钟就到了。
她把我带进她家的卧室。我第一次见识了公主的房间是长什么样的。她的房间里有一张粉白色的床。薄薄的粉粉的棉绒被子上印着白雪公主的图片。床上的蚊帐被高高地隆起,如一个小蒙古包一样悬挂在床的上方。床的附近放着一套在西式动画片才能看见的精巧桌椅和格子状的四门衣柜。房间的另外一侧则是一面细长的镜子和两扇落地窗。浅白色的纱帘垂直落下,将毒辣的阳光挡在了外面。纱帘的一角竖着一张古筝,我又是只在电视里见过。后来我知道,它不是古筝,是和沈青春她温婉性格相配的古琴。
她从衣柜里拿出一条短裙和一条没拆封的内裤,跟我柔柔地又不失幽默地说道:“纪晴冉,不要怕。以后每个月都会流一次血,这是你长大的标志,以后你就是女人啦。她是今后几十年里我们最亲密的朋友,我们尊称她一声大姨妈。”
她说得这么轻松,让我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开来。
她又领着我进了洗手间,拿出卫生巾,把拆封使用的方式一一跟我耐心地介绍了一遍。在她的指导下,我接受了我长大了的现实,并且勇敢地面对了它。
过了会儿,她拿出一个粉红色的袋子,帮我的脏裙子脏内裤盛在里面,递给我道:“你把这个给你妈妈,她就会懂了,然后她会给你接着买那个大姨妈需要的东西。”
后来,我陆陆续续又认识了一些美女们,可是沈青春无疑是最完美的。她不像杜文诺那样毒舌,更不像范品楠这样草包。沈青春既漂亮又优雅,透着一种贵族的气息,让你见到她时,自发地想跪在她的石榴裙下亲吻她的鞋尖,而羞于自己的卑微。
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沈青春,我连当她对手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当冯佳柏紧紧地抱着我却说出沈青春的名字时,我并没有痛彻心扉。那是一场早被公布结局的战役。在这场战役里,我连提鞋都不配,能被冯佳柏那么用力地抱着,我已很是感恩,顺带地,我对沈青春也带着一种愧疚的感激之情。
张爱玲说:每当我看到你,我都把头低得很低很低,低到泥土里。而我更是微贱,我看到我的爱人,看到我的情敌,看到他们在一起,我却挖了坑,把自己埋进了泥土里。
“命中注定”我是他们轰轰烈烈爱情的路人甲,而我的“事在人为”却只是傻傻地拖着公主长长的裙摆,等着王子轻轻地吻上公主的唇。
我当然不会把上述句子写进我的卷子里。下课铃响之前,我已经涂了满满一页有关于“命中注定”和“事在人为”的辩证哲学关系,引用了不少上下五千年纵横九万里的典故,跟科举制时期的八股文一样,出彩却不写心。
第3章
杜文诺交答卷的时候,空了大半张纸。她垂头丧气地把卷子一交,按下手机开机键。没过多久她又在我旁边爆粗口:“靠个 傻 逼,有本事就人肉我啊。姑奶奶还怕了你们这种妖怪不成?你们家艾香——叫什么来着,香香公主,也不买块镜子瞧瞧,冯佳柏要是能看上她,我把我的两只眼睛挖出来双手奉上好吧?!”
她还在嘟嘟囔囔,我被刚才那篇论述题搞得昏昏沉沉,有心无力地说道:“你别跟她们一般见识了。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看言情小说看带感了也很正常,你凑什么热闹?天下文章一大抄,人家能抄好了也是她一大本事。”
她照例没听我的话,说道:“哼,我就告诉她们,这故事的女主角是纪晴冉,让她们丫退散,滚回她们不装逼不能活星球去!”
我没力气再劝了,就由着她折腾。其实杜文诺之前听我说起过这段故事,只不过我没提沈青春的名字,但她清楚我就是故事中那个跑龙套的女人,可现在非要颠倒黑白跟她们说我是女主角,也就和艾香故意朦朦胧胧欲说还休地扯她的“物是人非”没啥区别了。这种在虚拟世界里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