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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嘣——”
艾伯特侯爵一拳捶在木桌上,木桌沉闷的一声响,上面的瓷杯茶器发出碰撞声,有些甚至摔落在地,碎成数片,如同艾伯特侯爵此刻的心情。
“侯爵大人。”
“弗朗克,进来。”
弗朗西斯(弗兰克为弗朗西斯的昵称)中等身高,瘦骨嶙峋,再华丽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犹如骷髅身上的破布。颧骨很高,显得脸部骨骼特别明显,突出他下陷的眼睛。当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就如同是猎鹰窥视猎物。它在空中久久盘旋,不论猎物如何逃窜也逃不出它的双眼,你不知道它何时动手取你的性命,亦难以察觉它眼底因杀人性命而引起的兴奋,当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掠夺你的性命时,你才会明白,那双眼睛早就注视你很久了。
在艾伯特侯爵的身边,弗朗西斯不仅帮他出谋策划除去敌人和潜在对手,同时也能帮他出手解决麻烦人物,他是艾伯特侯爵手下第一高手。
弗朗西斯推门入内,一眼扫过地板上被湖水泡得发白的大卫尸体,冷漠地从尸体旁边走过,然后一如既往的向艾伯特侯爵行礼。
艾伯特侯爵的手依然压迫在木桌上,指头关节处已经破皮流血。
“怎么样?”艾伯特的声音因为愤怒而浑厚。
“如果侯爵大人指的是大卫少爷的死。”弗朗西斯不缓不急的说道:“属下以为,大卫少爷死得正是时候。”
艾伯特侯爵的眼睛瞪得浑圆,并没有因为弗朗西斯的话而表示气愤或是采取过激行动,眼睛中流露出来的更多的是好奇和野心,是的,他的野心早已超过他的亲情。
他收回拳头,绕过书桌,威坐在椅上,他知道弗朗西斯说出这话,必定有精彩下文。
“说。”
弗朗西斯诡异一笑。
“衡日庄园老的已经成了病鬼,小的不过是稚嫩的小雏鸡,不足为惧,能撑起顶梁柱的就只有约瑟夫伯爵,可惜此人做事畏首畏尾毫无雄心甘于平庸,成不了气候,衡日庄园早已经走了下坡路。而艾伯特侯爵您则恰恰相反,多年来您网罗各路好手为大人效劳,朝野中对您有二话的人早就铲除殆尽,更何况大将军是您的小舅子,陛下最宠爱的妃子是您的女儿,艾伯特军队的实力早就超过了齐门黑骑军,成为真正的柯林斯国第一军队。侯爵大人您的实力就是陛下也要敬您三分,但朝中偏偏有个衡日侯爵总与您作对,而我们要铲除他不是难事,但是要做得光明正大连根拔起,我们缺一个机会,而大卫少爷正好给侯爵大人送来了一个大好机会,绝佳借口。”
“要想彻底除去衡日庄园,首先要做的不是让陛下下旨废除他的封号,而是让柯林斯国百姓和朝中大臣支持我们。衡日庄园凭借着老侯爵和那个病侯爵早年立下的战功,已及衡日庄园对外一直以仁义为先,使得他们在百姓和各大贵族中赢得很高的声望。若是不能彻底消除人们对它的支持,即使这次侯爵大人您逼着陛下撤销了衡日侯爵的封号、解散齐门黑骑军,也难保他日这只百足之虫不会翻身,到那时他登高一呼,响应他的人定当不少,即使他们不能威胁到侯爵大人,也是个麻烦。所以说要彻底铲除,就必须断了他的后路,让他们日后在柯林斯国内孤立无援。”
“现在衡日庄园杀害了大卫少爷,背弃仁义,迫害忠良,危害朝野,只要我们散播这样的谣言加上大卫少爷横死山河阵的事实,柯林斯国的百姓,朝中的老臣,甚至是陛下,还会向以前一样支持信任他们吗?最重要的是我们师出有名。”
听到这,艾伯特侯爵居然笑在眼角。
“属下之所以说大卫少爷死得正是时候原因有二:其一,衡日庄园的卡尔,属下见过,属下以为他性格沉稳,行事果断,有勇有谋,远非约瑟夫伯爵可比,甚至在大卫少爷之上。等他羽翼丰满之日也是衡日庄园死灰复燃之时,我们可以借此机会伺机除了卡尔。其二,少爷死在山河阵内,可这个山河阵除了衡日庄园的人谁都不了解,趁着它尚未被世人知晓,我们大有文章可作。”
弗朗西斯胸有成竹,所有的计划在他心中似乎早已盘算过千百回。
“好。”艾伯特侯爵拍案而起。
他收起手掌,快速来回踱步,口中念念有词,突然双手撑着书桌,整个人探向弗朗西斯,迫不及待的问道:“我现在该怎么做?”
“自当是让陛下出面,让皇妃和陛下为少爷讨回公道。”
听完,艾伯特侯爵立刻准备去见自己的女儿,在经过大卫尸体旁,他停下脚步,蹲下身,触碰着儿子冰冷的脸庞,神色虽有哀伤但更多的是霸气。
“孩子,你安息吧!为父一定为你报仇。我便要衡日庄园灰飞烟灭,要他们统统给你陪葬。”
说完起身推门出书房,同时问:“黑兹儿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侯爵放心,送去的黄金和美人他都收下了。这两日他让那十二个美人轮流伺候,逍遥快活的很,估计过两日,他就归附侯爵大人了。”
“这个黑兹儿武技一流,就是太好色了。”
第三十四章 谣言四起
在衡日庄园的这段时间,秋水成了十一的常客,十一每次都非常开心的招待秋水,一来一去他已经把秋水当成了朋友,秋水没有对十一过分表示关心,只是常常找他闲谈、听他弹琴,可是即便只是如此寻常的交流,十一也感到十二分的满足。
十一是单纯的想找个人说说话,而秋水却是怀着目的而来。
秋水无意中发现,当黄金面具搅得他心烦意乱时,只要听到十一的琴音,心情就会变得平静。自从在山河阵内,黄金面具强行破体而出,它对秋水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秋水现在时常莫名其妙的感到愤怒或是无缘无故的大发脾气,对于他自己种种异常的举动,秋水越发感到不安。但是有一次秋水拿起十一的竖琴把玩时,平日里躁动不安的面具,突然平静得如同沉睡的婴儿,甚至可以说它在尽力隐藏它自己。
秋水冷笑道:“难不成,你也有害怕的东西。”
在这段日子的交谈中,秋水惊讶的发现十一从出生到现在,四十年间当真从未接触过外界,遵循祖训“永远不得踏出此处”。但是十一并非真的对外界不好奇,随着秋水对他绘声绘色的描述外界的精彩纷呈,他动摇了。
秋水盘算,如果十一的竖琴真的是黄金面具的克星,那么只要把十一留在身边,就等于是克制住黄金面具,那么岂不是大好?
有人会问,把十一的竖琴偷来不就好了,何必费事再拖上一个大活人留在身边但是。一把能够克制黄金面具的竖琴定当也是能识主的,竖琴是十一祖辈留下,他们之间建立的关系是谁都无法取代的,难保说竖琴离开了十一就不会罢工,而且谁都没有十一了解这把竖琴。
此时秋水向十一讲起他在柯林斯国境内吃过的一种面食,讲得连他自己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更别说是十一。
“要是可以去外界看看就好了。”十一不由得感叹道。
“那就去啊!”秋水尽力怂恿着。
“哎!”十一脸上显出无奈。
“我不得踏出这里半步,除非……”十一噶然而止。
“除非什么?”秋水急忙相问。
十一意识到说漏嘴了,立刻改口道:“没什么,反正是不可能的事。”
“这样啊!”秋水的失落比十一的还要大。
“那如果可以不踏出步就能离开这里,你要不要试试?”秋水抱着一线希望。
“如果真的能那样,让我看一眼外界的景色也好。”
注视着十一说话的忧伤神情,秋水感到不忍心,他拍了拍十一的肩膀,安慰道:“我们试试吧!”
秋水吟唱出大挪移,灰色的光芒在水中一闪而过。
柯林斯国境内的一间小酒楼中,偏僻的一角,出现了秋水和十一。因为正值吃饭时间,酒楼内里里外外都是人,没有人注意到,角落上突然冒出两个人。
十一看着窗外人潮涌动,有兴奋,有迷惘。
窗外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路上行人川流不息,偶尔看见几个乞丐翘着腿晒太阳,一辆马车从街道中飞驰而过,卷起一路灰尘引得乞丐咒骂了几句。
窗外的世界纷纷扰扰,热热闹闹,十一冷眼旁观,置身事外。他像是世外仙人偶然来到人间,却少了仙人的悠然自得;他像是久困牢笼的囚犯重见天日,却少了再世为人的兴奋与渴望。他更像是一阵风,从这里经过,随时都要离开,这儿不是他的世界。
“用另一个世界的眼光看这个世界的繁华,会是什么样的感觉?”秋水忍不住的想。
把心思从十一身上移开,秋水开始观察这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