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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熊猫笑一个-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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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缺课,一步步地提升,常常忙得翻天覆地。工作和学习时候的她,总是很专注,根本就看不到我。

我是父母中年才得来的孩子,他们自然异常的宠爱我,但他们的时间却不容许他们花太多的精力在我的身上。我见外地赶来照顾我的外婆,远比见到我父母的时间多。也因为此,我在幼儿园的时髦性除了留级之外,还有住校。而且,我住校还住的非常有阶段性,往往一住就是一整周,到了周末,老师放假了,我才跟着放假。

假如中途有人频繁地接我回去,那肯定不是因为我的父母,而是白翟小仔在家想我想得又哭又闹,他的爷爷奶奶被他折腾得很无奈,只能顺便把我也给带回去,换耳根子的清静。偏偏这样的事情,频率还很高。后来,我的父母干脆就拜托他们,帮忙照管我。所以若要说我和白翟都是他爷爷奶奶带大的,也并不为过。两个老人都非常的和蔼可亲,对我也很关心宠爱,对我的胡闹和调皮更是无比纵容。

我的童年,无疑是简单而快乐的。纵使,没有父母的陪伴。只是偶尔的偶尔,在看到小朋友冲进来接他们的父母的怀抱时,会有一丝丝的……羡慕。

然而每当这个时候,小小的白翟就会捏着我的手,紧紧的,温暖的,冲着我微笑,笑得犹如暖阳,让人什么烦恼都忘记了。更何况,我是个记不住烦心事的孩子。

等我上了小学后,这样的情况得到了比较好的改善。因为我的小学离家很近,我也光荣地戴上了钥匙,成为了当时的流行一族。这在那会儿,简直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我一度也觉得很光荣,可是光荣背后,也往往有些不如意的心酸。

很后来想起的时候,我只能说我庆幸,那时候的自己,是个太过单纯的孩子。就如同我见到卓奇的那天,在小卖铺告别白仁,跑回家后,依然面对的是一室的苍凉。

我木木地把钥匙扔在桌上,习惯性的拿起放在餐桌上的纸条,不用猜也知道上面正无比清晰地记着饭菜放在哪里,要怎么热,要按时作业,按时休息。

每次、每次,都是同样的内容,重复了一回又一回。对此,我不是没有抱怨,我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和父母共进过晚餐了,怎么可能会没有怨,没有情绪?只是,我真的不忍心。不过p点大的孩子,也会懂不忍心这样艰涩的感觉,这是连我自己也不理解的情绪。

只是,我实在太清楚父母对我的关心,那些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感情,早在这些内容无数次重复的纸条上显现得足够清楚,明明知道不用叮嘱,却还是忍不住地要写,习惯性地想写,就好像我们出门时的那一句习惯的“注意安全,早点回家”。内里的感情,不突兀,却很深刻,深刻到我这样不够聪明的孩子,也能懂。

更何况,我已数次在半夜偷偷醒来时,看到昏黄台灯下的他们那憔悴却专注的面容。我知道他们一定很累、可每天早上我起来时,都能准时准点地看到父母赶着为我准备的丰盛早餐,齐齐放在桌上。他们会笑着为我布菜,问我学校里的点点滴滴。

尽管我们的早餐时间,往往还不足二十分钟。

我想或许有些爱,不管多么的平凡普通,不管时间过去多久,都能记忆,都能感怀。

我父母给我的,就是如此。

可尽管知道,尽管明白,依然会有些落寞,更多寂寞。二十分钟对于我来说,那是远远不够的陪伴。我其实很害怕落单,也并不喜欢一个人呆着的……感觉。

我看着被封得很好的菜,不知道为什么,一点儿胃口也没有。明明在回家之前,还是很饿的,那恐怖的吃相把一向自称老大的白仁,都吓得捂着钱包逃窜了出去。可是现在,我却吃不下。

我跑进自己的小房间,打开窗子,望着白翟家的小院子,却发现他正和那个“可怜的孩子”卓奇在一起,似乎正在争执着什么,我听不到,也记不清。

只隐约有些印象,貌似还起了冲突。我想自己大概是怕白翟吃亏,就像过去对别的小鬼一样直接吼了过去还是怎么的,总之,我肯定是被卓奇狠狠瞪了一眼。

他的气势很凶,表情也很可怕,可怕到我真正去回想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记忆的深刻。直到现在,一想起来,仍会心惊不已。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比我们大了两岁不到的孩子,会有这样凶狠得仿佛要杀了我一般的眼神。我和他根本就无怨也无仇。而在未来的那些年里,我根本不记得他阳光温柔的脸上,能搭配起那样可怕的恶魔般的神情。

现在想来,我或许根本就没有真正懂过卓奇,只是简简单单地享受着他从不吝啬给的温柔和照顾。

我们的爱情,是我幼稚造成的产物吗?

我第一次,对自己的初恋,产生了质疑。

彼岸岁月深(一)

寻思间,我竟已尾随胡谷雨扔完垃圾走了回来。原本在哪里排排坐,守河边聊天的人,居然也只剩下白翟一个。

“他们呢?”胡谷雨代我问了出来,倒省去了我的尴尬。我左右观望了一下,竟连影子都瞅不见,看来不仅离开有一会儿了,还走得很急。

“Leader的手机掉了,刚才千夜帮忙打了个电话到她手机上。好像有个老外捡到了,他说会呆在车站等他们回去取,千夜就陪她过去了。”

真的假的?惊讶不是一般般,不仅是我,还有胡谷雨。我们两都是粗心大意的主,因此在国内深受小偷的爱慕,三天两头遭遇被窃事件。只听过神奇被偷的手段,没见过拾金不昧的真相。尤其,是还会甘愿浪费自己时间等失主的。

看着我们目瞪口呆的样子,白翟笑了,淡淡的,却很惑人。他从裤袋里摸出一包香烟,打开了递到胡谷雨面前:“要么?”

胡谷雨很自然地从里面抽出一支,正如我很自然地出手拍掉一般。等我把烟打落在地,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

我有些尴尬地看了眼地上的香烟,又面对胡谷雨不理解的表情,很无措地解释到:“不好意思,习惯动作……”

不过话音刚落,我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皱起了眉头:“你们会抽烟?”

“很奇怪?”白翟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冷淡。

“一点点吧。”我犹豫了一下,才点了点头,近乎叹息地说:“我很讨厌烟味,也和李沛霖说好不租房间给抽烟的人的……”

我知道自己不能怪他们,因为是我没有对他们说。当时只想着找个熟人租房子,平时也没见过他们抽烟,所以连想都没想过……他们会是烟枪一族。

“我不会再抽了。”白翟淡淡地说,从地上捡起香烟,点了一支,然后把整包扔给胡谷雨,“这是最后一支。”

这句话,他说得很平常,表情很淡,却没有笑容。这句听上去应该是很艰涩的决定,在他说来,就仿佛在说晚上做什么车回去一样,平淡得似乎那根本不是件麻烦的事。

然而,我却是知道戒烟的辛苦的。我读大学时有个关系很不错的室友,因为能力很强,所以接的活很多,总熬夜赶工。很自然的,染上了抽烟的坏毛病。偏偏这样的她,后来喜欢上了一个古板的男生,那男生自己也抽烟,却对抽烟的女生特别反感,说不像好女孩。

我对此嗤之以鼻,但是朋友却为了他,打算戒烟,又改这个又改那个的超有毅力。我总觉得她对那个男生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迷恋。那简直小说版的情节,一件接着一件发生在她的身上,看得我心惊胆寒。

我朋友做了很多,也因为是个聪明的美女,最终打动了那个男生的心。两个人很快甜蜜地走在了一起。只有我们宿舍的人知道,她戒烟戒得多痛苦,尤其每次出去约会还要看她男人抽。

好几次,她忍不住了,又偷偷跑进厕所抽一支,然后就怕染上烟味似的拼命地洗。那神经质的模样,看得我们都很心疼。可是,那个男生不懂得心疼。他发现她的欺瞒,根本没能戒掉香烟,便毫无理由地觉得她很可恶,二话不说就把她甩了。

我朋友为此在好长一段时间里,都很失魂落魄,甚至开始自我怀疑。直到真把香烟戒了,才变得正常些。见她这样,我无数次的对卓奇说,还好……我喜欢的人,是你。如果我也变成那个女生那样,我一定会讨厌自己的。

不过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对男人抽烟特别反感,简直是从骨子里投射出的反射神经——拍掉。反正我爸和卓奇都不抽烟,龚千夜那样的五好学生更不可能会。我的身边,一直是无烟环境。

来到澳洲后,我和李沛霖一拍即合,都是厌烟一族。所以我们立下了那个不成文的规矩——不把房间租给抽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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