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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第一初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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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他的事,我也有我的事。
若是想要长久的相守,必须先要学会忍受分离的孤独,甚至享受孤独。
有张眠同志做内应,我将叶榛的作息掌握得一清二楚,每天都给他发信息,不过是平日里学校发生的小事,叶榛回的信息大同小异,都是认真学习报效祖国之类官腔。有时我真怀疑我们班主任是他家亲戚,如出一辙的苦口婆心。
不过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气馁”“放弃”“失败”这几个字就对了。说得好听点是有长性,说得难听点就是厚脸皮。每个周末我都想办法去他们学校借着看亲哥名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半年全年级都知道叶榛同学有个追求者,代号“恐怖分子”。从此每次我去看叶榛,张眠很识时务地自动回避,他们宿舍里没少吃我喝我的室友们也喊着:恐怖分子来袭,我等老弱病残抵抗不住,先撤了,叶榛同志,祖国的未来就靠你了!
每次叶榛都笑得咬牙切齿一脸愁容,可是忍不住我可怜巴巴地眨着眼装可怜,他也只能带我去食堂吃饭。
刚开始叶榛是很抗拒的,尤其是在食堂里四面八方的视线攻击,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后来我去找他,他已经能很坦然地带着我在种满梧桐树的柏油路上穿行而过,从容淡定面不改色。
老唐说过,没有什么努力会付之东流。
虽然平时老唐在田美女的统治下活得有些憋屈,做事也经常不太靠谱,可是他的理论却是从没错过。
我想我在叶榛的领土上已经站稳了脚跟,即使在角落里,接收不到阳光雨露,只能远远的生活在一片暗影里。可是我已经在他的世界里,在他的记忆里,甚至生命里,是不可抹去的一部分。
叶榛大学毕业那年,我上高二,他考取本校作战指挥学研究生。而张眠毕业后去了部队,去送他上火车的那天,我在站台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鼻涕眼泪全抹在他的军装上。叶榛把我从他身上扒下来,按住张牙舞爪的我说:“你放心去吧,以后我会把唐果当自己妹妹照顾的。”
张眠一个二十三岁的大老爷们,吸着鼻子,眼睛通红:“果果,你要好好听叶榛的话,要是叶榛欺负你,你就给哥打电话。”我只顾着哭,不懂事地抱着叶榛往他衣服上抹鼻涕。叶榛那天对我极其的耐心而温柔,他说:“看不出你还是这么重感情的。”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叶榛喜欢有情有义的人,因为他是这样的人。
可是我一直没跟他说,我之所以哭得那么难过,是因为我知道,叶榛研究生毕业后也是要走的,离开这里,同张眠一样离开这里。不管去哪里,反正不是我坐个地铁就可以到的距离。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虽然在一个城市里,也不能经常见到他,只是想到他在城市的另一边,抬头是同样的天,同样的云,同样的空气,还是觉得那么的踏实。
我没有跟叶榛坦诚相待,爱上他让我过早的学会了不择手段。因为张眠离开后,他的确像对张眠承诺的那样对我处处照顾得很得体。我发的每条信息他都回,从不敷衍,偶尔有了好笑的笑话还会转发给我。手机上无法保存那么多信息,于是我就一条条地记在笔记本上。从一个简单的语气词,到一个笑脸,哪天什么时间什么天气。
在这方面我聪明成熟的过分,我想收藏我爱的男人给我的一切,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那都是一笔财富,什么都换不来的年少岁月。
上了高三后便没了周末,我便不能去黏着他。可是叶榛已经习惯了我的出现,我不去找他,他好容易请假出一回学校就会带一堆好吃的来看我,我怀疑他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是在他并承诺考全班前五就带我去看电影时,我祈祷他永远都不要痊愈。
在某些方面叶榛跟老唐是很像的,很善于用诱饵来激发我的战斗力。就像你想让驴子多磨点面,就在它的面前吊一根胡萝卜。
只是我心里无比清楚,无论叶榛对我再好,他也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无论我说多少次喜欢,多少次爱,多少次非他不嫁,他也只是笑眯眯地揉揉我的脑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从来不能走进他的心里。
他的女朋友叫卓月,是报社的记者。
叶榛与卓月的父亲都是军人,卓月比叶榛大三岁,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恶俗到死的青梅竹马。叶榛的母亲是高中老师,学前教育做得好,叶榛十三岁被高中破格录取,与卓月同班。那三年他们什么都是在一起的,一起上课吃饭回家,于是情花萌动水到渠成。
我在叶榛的钱包里看过他与卓月的合影,叶榛穿着作训服,卓月搂着他的脖子,长得清清秀秀的,不算什么美女,笑起来却是让人很舒服,两个人脸贴着脸笑得心花怒放。我嫉妒得肝疼,每期的晨报都买,找卓月写的新闻。
从她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这个女人的善良慈悲还有社会公义感和使命感。六岁的差距在我们之间横亘着,除了年轻,目前的我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她。杏子说我这种近乎自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大脑正常发育。
??于是高中毕业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本市医学院学习临床医学专业。
杏子知道我要拿起手术刀走进白衣天使的行列,悲天怜人地冲着西方行了一个大礼,呼唤道:“佛祖,您老救救这芸芸众生吧,果果出手那是非死即伤啊。”
我气得蹦高高,就兴许你去外语学院进法语系,将来去香榭丽舍大道上喝咖啡勾引老外,就不允许我唐果如此高尚的救死扶伤吗?
现在想来,高一军训遇见叶榛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上了大一后,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它们的共同点是都与叶榛有关系。
可见爱情果真是不得了的东西,可以让聪明人变成白痴,白痴变成白忙活。
 
  第二回 试着喜欢我吧,求你给我个机会,别拒绝我。

 1 '本章字数:233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4…22 14: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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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念大一时,叶榛念研三,这种赤裸裸的差距真让人抓狂。
杏子的学校离我不远,坐地铁只要两站,她刚上大学就交了个男朋友,听说是个会用一百多种语言说“我爱你”的强人。杏子带来给我过目,叫赵多阳,比我们家叶榛矮两公分,也有一米八的个头了,可是白得有点不健康,软趴趴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枚。
我们在外语学院门口的火锅店碰面,杏子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超脱个性,从她的脸上和行为完全看不出到底是在热恋还是已经七年之痒。
她无比淡定地介绍:“这位是赵多阳,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唐果,果果不吃香菇和胡萝卜,这两种不准点,还有今天不喝酒,果果是千杯不醉,你少在她面前丢人。”
我的心里内牛满面,见过女王吗!见过活的女王吗?!大名柯杏香,小名杏子,小杏子,小香香……好吧,她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视一切为草芥的眼神,这强大的气场!
赵多阳伸过手来,我想起刚才吃的棒棒糖棍上粘糊糊的,忙在身上擦了擦才握上去,人比花娇般地笑:“你好啊,我经常听杏子提起你!”
柯杏香同学凌厉的眼风如刀子般扫过来,谴责我的不诚实和虚伪,我装没看见。
赵多阳看起来是个很有家教的人,挺注重生活细节的,待人有礼,无法划分到帅哥的行列,却让人觉得很亲切。听我睁眼说瞎话,也不拆穿,就是礼貌地跟我说:“我也经常听杏香提起你。”
这话倒是真的,我没有异议。
我给这个男人的初次见面的印象分打满分。不过柯杏香同学估计不会怎么领情,因为我是情感型,她是理智型,情感与理智撞上,多半都情感跪在理智面前泪流满面的嚎:当时小弟一时糊涂啊。不过杏子也确定地说过:你这辈子眼睛最毒的一回就是看上叶榛,可是这种男人眼睛更毒多半不会喜欢你这种类型??前半段我很得意,说后半段时风太大我没听见。
趁赵多阳起身去卫生间,我抓紧打击柯杏香同学的审美:“如果真一般男人相比,他还是不错的,只是跟我们家叶榛比起来……哦,我说错了,是没可比性,他比不上的。”
杏子稳如泰山似笑非笑的,每个字都咬得很紧:“我说‘你们家叶榛’不是说半年后毕业就要去部队了吗?你追了‘你们家叶榛’三年半也没什么效果,等‘你们家叶榛’走了,你能怎么办啊?”
我托着下巴抬头看墙上的大屏幕液晶电视,里面在播放新闻,东北大雪阻碍交通,某个部队接到任务清理积雪。绿色的迷彩衣映着白色的雪,分外的亮眼。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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