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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后面排队时,康婕认真的抓着我的手说:“其实我是煤老板的女儿,不过我爸爸怕我被绑架,要我低调点。”
我重重的点头:“知道为什么我爸爸这么多年不联系我吗,其实他在南非挖钻石,等他挖到了,他就会来接我了。”
军训的一个月简直是要了我们的命,每天早上5点多就被广播里嘹亮的军歌叫醒,然后半睁着眼睛换上不知道从哪个批发市场弄来的山寨军装和解放鞋,然后空腹去田径场集合。
严厉的教官,剧烈的操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烈日骄阳,我真怕一个月的军训结束之后,回家去我妈妈会以为家里来了个非裔混血儿。
于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提前半个小时往脸上身上所有暴露在阳光下的部位涂防晒霜,我相信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咬牙买了薇姿的。
住我隔壁的封妙琴也相信这句话,可是她的兰蔻的防晒霜偏偏在军训之前就刚好用完了,所以她只能每天委屈自己来找我讨她口中“还蛮便宜”的薇姿。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我的生理周期。
在那一天,我以“痛经”的名义,不费吹灰之力请到了假,活泼的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时,看到了穿着蕾丝连衣裙的谭思瑶。
她站在食堂门口,样子看上去很憔悴,看到我的第一眼,她也怔住了。
我们两个人的形象真是云泥之别,我脚上穿着土得要死的解放鞋,她脚上5公分高的黄色高跟鞋,并且,她还是站在台阶上面俯瞰着我的。
我转身想走,她就跑过来拉住我,一句话都说就开始哭。
我不知道周围那些路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换了我,我绝对认为是解放鞋欺负了高跟鞋。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我终于叹着气说了一句:“好了,都过去了,你别哭了。”
我这句话不但没有制止她的眼泪,反而让她哭得更凶了,她抽泣了半天才终于寄出了一句支离破碎的话:“落薰,我失恋了……”
我是个仇富的人,在我了解到谭思瑶只所以不需要参加军训是因为她爸爸在某医院给她弄了个病例之后,我恶狠狠的对她说:“现在的人,但凡有点职权不滥用就好像显示不出他的能耐似的。”
她根本什么都听不进去,满脑子就是她的许至君。
许至君,我怎么会想到,这个名字与我之后的人生,竟然会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谭思瑶不知道又去找了哪个领导,居然跟我寝室里的一个女孩子对调了床位。
我真想问问这个大小姐,你真以为我是圣母下凡啊,过去仇深似海的,现在你说一句失恋我就要原谅你啊。
为了躲避谭思瑶的哭诉,我只能往封妙琴的宿舍跑。
封妙琴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上网,她天天泡在一个论坛里潜水潜得不亦乐呼。
某一天,有一个帖子终于引起了她登陆的兴趣。
那个帖子的标题是:有没有喜欢陈冠希的女生,进来报个道,前50名送签名CD。帖子里还附加了N张陈冠希的照片。
封妙琴是陈冠希的忠实粉丝,从他出道开始就一直痴迷的喜欢他,所以她看到那个帖子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立即登陆,留下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一个回帖:我最喜欢他了,他是我老公!
她死都没有想到那个名为“我好老实”的楼主,一点都不老实,他在回帖满50之后,釜底抽薪,将帖子标题编辑为“有没有喜欢我的女生,进来报道,前50名送香吻。”
惨淡中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楼主贴的自己的照片虽然看不清楚脸,但是感觉还不错,至少,不猥琐。
他在后面的回帖中点名封妙琴那句“他是我老公”为最佳回帖,并邀请她参加周末在懒虫的PRATY。
虽然封妙琴一直号称自己混迹夜店多年,当时当晚她还是暴露出了自己胆怯的一面,死死的抓着我说:“落薰,要是是朋友的话,就一定陪我去。”
我本想说“我们真的有那么熟吗?”,可是想起我宿舍里那个“哭泣的陶金娘”,我就重重地点了点头。
人一生的走向,往往就在于那几个关键的决定。
如果我那天没有答应封妙琴一起去,也许我跟林逸舟两个人的人生就会完全重写。
可是有那么多假设吗?
人生,能够重来吗?
★'5'我会强暴他?你以为小鸡鸡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懒虫”PUB每到周末都挤得水泄不通,不管外面零下几度,PUB里面永远都是热带海洋气候,男生穿T恤,女生穿短裙。
我那天穿得非常普通,就是一件绿色的长袖Tee和牛仔裤,并且十分老土的套了个运动外套,放眼看到里面到处都那些潮爆的男男女女,我就感觉就像城乡交界处来的。
当然,封妙琴她比我还放不开,她居然倒霉得在这一天,迎来了大姨妈。
这就意味着她晚上不能喝酒。
当我们按照“我很老实”发给她的短信找到97号台时,我在那一瞬间忘记了呼吸。
这个笑起来透着邪气的男孩子,居然是当日李珊珊口中的“亲爱的林逸舟”。
因为实在是太帅了,所以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简直是刻骨铭心。这次近看,才发现他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
因为这道伤疤,他的英俊之中又有暴戾和沧桑之美。
他看了我半天,忽然凑过来问:“我是不是以前在哪里见过你?”原本置身于震耳欲聋的吵杂环境中,我忽然觉得天地都失去了声音。
我怔了怔,咧开嘴笑了:“在梦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林逸舟身边的时候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总想去上厕所似的紧张。
大概是因为他确实帅,而我又确实很花痴的缘故吧。
我拿着手机在偷偷发短信给康婕:“好帅啊,近看真的好帅,你要是看到他肯定会忍不住扑上去强暴他!”
过了几分钟,我的手机一震,看到了那个粗俗的女人回给我的信息:“有多帅啊?我会□他?你以为小JJ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在我对着这条信息极度无语的时候,林逸舟凑过来在我耳朵边上轻轻问:“什么好东西一个人躲着看?”
我自作聪明地判断:像林逸舟这样驰骋欢场的人,一定是喜欢栀子花般纯真的女孩子。别的我不行,演戏我是最厉害,尤其是演那种噘着嘴眨巴眨巴眼睛的白痴女,517Ζ我挺在行。
于是我就这样做了,我睁着无辜的双眼看着一脸邪气的林逸舟,努力让自己像只小白兔:“没看什么好东西呀。”
他看着我,鄙夷地说:“做作死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额头上那道伤疤毫无遮掩地落进我的眼里,我竟然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可能是这个举动太过冒昧也太过暧昧,他竟然怔怔的没有反应。
我发誓在我问他“怎么弄的,疼不疼啊”的时候是情不自禁的,绝对没有别的的意思。
可是落在他和旁边的封妙琴、以及一桌的妖魔鬼怪眼里,我这句话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他笑了笑,什么话都没说,顺势就握住了我的手,这一握就一晚上没放开。我本身就不是含蓄的人,他要握,就让他握着好了,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多喝几杯酒我就不把自己当女人了。
在我一杯一杯又一杯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时,全桌的人都在叫:“好酒量。”
得意洋洋的我根本没注意到被冷落的封妙琴,其实她才应该是今天晚上97号台的女主角。可是由于我这个抢镜的女配角过于卖力的演出,而导致了她在这个晚上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不知道喝了多少兑了绿茶的芝华士,我头晕目眩有点想上厕所。
这时我终于想起封妙琴了,我回头想叫她一起去,可是她在果盘里翻着圣女果,吃得比人家喝了酒的人还要high,罢了,我还是自己去好了。
“懒虫”的卫生间也是很有特色,天花板是镜面的,所以站在外面排队的女孩子全都是抬着头仰视着上方。我趁空多看看了周围的女生,各个脸上都是斑斓的色彩,身材也是没话说,丰胸纤腰长腿,真是妖孽丛生。
但是不得不承认,真的,都挺好看的。
好不容易从卫生间里出来,迎面碰到徐小文,他先是一惊,接着扑上来,娇滴滴地叫了一句:“姐姐,你也在呀。”
那句“姐姐”叫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我像甩牛皮糖一样甩开他:“你有个人形好不好。”
徐小文是我大学一个班的同学,军训的时候因为排在一起所以关系还不错。
他长得很干净,在我们那个男同学基本惨不忍睹的班级里算得上是出挑的人才,可惜大多数人都觉得他举止过于女性化,我也曾经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