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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也发现了沈固的目光,笑了一下:“先生也喜欢咖啡?”
沈固摇摇头:“我不懂咖啡,只是觉得这个图案很有意思,是怎么弄出来的?”
年轻人别有意味地看了他一眼:“是用牛奶冲出来的,先生要不要来一杯?”
沈固笑笑:“这里还供应咖啡吗?”
年轻人很爽朗地笑了一声:“不,只是偶然跟谈得来的客人喝一杯也不错。我从前学过这个,现在虽然不做了,但有时间展示一下,还是很能满足虚荣心的。”他说着已经进了里间,开门的瞬间,沈固往里看了一眼,但里面很黑,没有半点灯光,虽然沈固视力极好,也看不清什么。只是门一开一关的时候,沈固闻到一股香水的气味,其中还混合着别的什么,只是香水味有点重,混淆了其他的气味。
年轻人很快出来了,带出来一把咖啡壶和一个杯子,还有一个尖嘴的小瓷壶,壶身上绘着一只卧虎。滚热的咖啡倒在杯子里,散发出浓郁的带苦味的香气,年轻人提起小瓷壶,里面装的是牛奶。白色的液体流下来,不知他手腕是怎么转了几下,咖啡液面上就出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虎头图案。咖啡在杯中微微荡漾,那虎头图案也就微微晃动,作为眼睛的那两小块咖啡液面映照着灯光,一闪一闪,像是也在注视着注视杯子的人。
沈固看了几秒钟,然后抬起头来:“很有意思,这虎头像真的一样,怎么冲出来的?”
在他抬头的一瞬间,年轻人脸上掠过一丝惊慌,虽然掩藏得很好,但还是被沈固捕捉到了。年轻人随即站起身来:“先生觉得有意思就好。不过时间不早了,我恐怕要打烊了,所以——”
沈固没再坚持,出了店门。玻璃门随即在他身后紧紧关闭了,里面传来拉下卷帘门的吱吱声,看来当真是要打烊的样子。沈固看看周围,现在才七点多钟,台东有夜市,虽然天气还不太暖和,但差不多每一家店这时候都还开门做生意。沈固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心里反复琢磨着刚才的异样感,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叫了起来,是所里的电话。沈固接起来,值班的老陈大声地说:“小沈,明天早上早点来!刚才局里让各所查一下有没有报失踪人口的,好像出了人命案子了!”
沈固第二天一早就到了所里,老陈已经把这几个月的报案情况都查了,并没有报什么失踪人口的。老陈抹把脸,接过沈固给他带的豆浆,叹口气:“真也吃不下了,看了那照片,半点胃口都没有了。”
“什么照片?”
“喏——”老陈把电脑上的照片调出来给他看,“在崂山上被发现的,似乎是被附近樱桃园子养的两条狗咬死的,尸体都给啃一半了,没法看!现在还没查清身份。”
沈固一眼看过去,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不用查了,这人我认识。”那张脸虽然已经因为恐怖而扭曲,但眉眼还看得出来,何况残存的半边手掌上还有一枚他很熟悉的虎头戒指——罗蔓。
37
37、特殊的婚礼
“你认识死者?”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显然也熬了一夜,听见有人提供线索,眼睛都亮了一下。
“她叫罗蔓,是外地人,因为姐姐猝死来奔丧的。据她自己说,现在住在她的同学家里……”沈固把大体情况三言两语讲了讲,然后问,“她怎么死的?”
警察抹了把脸。他看起来年纪也不大,给人的感觉就是经验不足:“从现场看,是走进了别人的樱桃园子,被看园子的狗咬死的。但是园主人说狗他们喂得很饱,不可能饿到去攻击人……”大约因为沈固也穿着警服,虽然是片儿警,也算同行,他的话也就多了点。
沈固皱了皱眉。看园子的狗可能攻击人,但如果真是喂饱了,啃尸体这种事——确实不容易发生。
“法医鉴定怎么说?”
小警察诧异地看了沈固一眼:“你是死者的什么人?”言外之意,你打听这么多干什么?
“我和死者的姐姐是朋友,因为她就这么一个妹妹,现在出了事,我们不能不关心。”
小警察迟疑一下:“对不起,如果你是家属的话我们可以透露一些,但——”
沈固点了一下头,这他也知道,如果不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本来是不会多问的。
“如果你们要联系死者家属,或者可以先联系一下死者姐姐的朋友,他们有电话。”
“哦,谢谢。”小警察接过沈固留下的电话号码,似乎有点过意不去,沈固趁机问道:“我能去看看死者吗?”
小警察有点为难,但手里捏着人家刚刚给的电话,最后还是答应了。
尸检科有一种极其古怪的味道,任何人在这种味道里呆久了都会极不'炫'舒'书'服'网'。罗蔓的尸体放在冷冻柜里,旁边有个密封塑料袋,放着从她身上清理出的物品,沈固看了一眼,忽然问:“死者手上戴的戒指呢?”塑料袋里有手机、钱包、钥匙等等零碎物品,但没有那个戒指。
小警察眉头也皱了一下,旁边听到的法医已经快步走了过来,一看之下,脸色立刻变了:“昨天下班的时候,我明明记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里面了。”
沈固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天已经阴得不像样,有星星点点的雨飘下来。尸检科折腾了半天,那枚虎头戒指仍是无影无踪,仿佛人间蒸发了。因为戒指外形奇特,所以法医也有深刻印象,确信自己肯定是放进密封袋里了,而且值班人员证实昨天晚上并没有人进入过检验室,于是人命案还没结案呢,就又多了一件失窃案。
沈固开着车在路上慢慢蹭。今天早上为了早点到所里,他开了沈芝云的车,这下倒正好用上了。雨渐渐大起来,车流移动得更缓慢,沈固一只手把着方向盘,一只手掏出烟来,正想点上,就从后视镜里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钟乐岑。
钟乐岑今天穿得很正式而鲜艳,浅粉色的衬衣,深灰色的西装,看起来都是新的,倒是外面一件淡蓝色的大衣有些旧了。他没带伞,躲在路边屋檐下,一面四处张望,显然是想打车。沈固摇下车窗喊了他一声:“上车!”
钟乐岑小心地踩过路中间的泥水走到车边来:“沈先生?我,那个我去别的地方,恐怕不顺路。”
沈固伸手把车门推开了:“先上车,顺不顺路再说。这个时候,你根本打不到车。”
钟乐岑看看时间,苦恼地皱起眉,还是上了车。沈固把烟盒递过去:“去哪儿?”
“哦,谢谢我不抽烟。那个,我去樟州路。”
沈固把烟扔回去,心里盘算一下路线,把车拐上旁边的小路:“也不算绕。樟州路哪里?”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寂莲酒吧……可是那个地方比较偏——”
沈固笑了一声:“不用客气了,宰我药费的时候也没见你客气。”
钟乐岑的脸微微红了。他本来长得白净,又在冷雨里站了半天,脸颊白得如同上好的瓷器,现在染上一抹红,说不出的鲜艳。沈固多看了两眼,见他不自在地拉领带,忍不住打趣道:“穿得这么喜庆,约会去么?”
钟乐岑脸更红了:“不,是——朋友聚会。”
寂莲酒吧并不难找,在街道的一处拐角上,门面并不大,招牌上是几朵蓝色的莲花。沈固把车停下,门童立刻迎上来:“乐岑哥,呀,今天穿这么漂亮,还带新朋友来了?”
钟乐岑刚刚凉下去的脸颊又红了:“不是,说什么呢。里面人都到了?”
门童嘿嘿一笑:“这不是就等着乐岑哥你来嘛,江泉也真是怪,非要写什么对联,还要毛笔的,除了你,别人都不行……”
钟乐岑回身向沈固道了声谢,拍拍喋喋不休的门童,走进酒吧里去了。沈固发动车子,刚开出十米就不禁拍了一下方向盘——真是糊涂!不是觉得那戒指不对劲吗?白白放着这么个天师在,怎么就忘了问一问。
门童见沈固回来,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这位先生,您——”
“我有件事情忘记问钟医生,能不能——”
“您请进。”门童笑嘻嘻地让他,“乐岑哥在里边呢。”
寂莲地方并不太大,这时候人也没多少,沈固一眼就看见了钟乐岑。斜对大门左边是吧台,一条红毯从吧台后门铺出来,直铺到大堂中央,那里靠着墙,用鲜花围成半个圆形,中间摆着多层蛋糕和香槟杯塔,钟乐岑就站在那圆圈旁边。吧台上铺着洒金的红纸,有个男孩按着纸,而他提着笔,半弯着腰在写字,西装因为弯腰稍稍提了起来。沈固看了一眼,觉得那腰自己差不多能用两只手握过来了。
钟乐岑写得很专注,并没看见沈固进来。他写完一张,那男孩就往墙上贴一张。沈固看第一张上写的是:绸缪束薪,棠棣之华。
沈固对诗呀词的不感什么兴趣,但沈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