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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想也知道钟乐岑肯定不是失心疯,绝对是有目的的,只是,究竟是什么意思?
钟乐岑嗤地笑了一声:“怎么?当神经病的感觉不错吧?”
沈固哭笑不得:“你到底是想干吗?”
“当然是找于悦了。海市的规模,小一点的几百上千人,大的甚至上万人都有,别说于悦未必会来,就是来了,咱们到哪去找她?所以我就是要让人知道,有两个人类跑到海市上来,高价售卖一个叫周志的人类的照片,简直是两个疯子。海族有自己的消息传播方法,用不了多长时间不光这海市上人人知道,就连没到海市来的海族都会听到一些消息……”
“行了,明白了。于悦如果听到周志的名字,一定会来看看。”
“嗯。只有找到于悦,才能找到于玲。”
“好吧。”沈固耸耸肩,“那咱们就继续装神经病吧。来看啊,来看啊,周志的照片,每张只要纯金三盎司!”
钟乐岑笑得前仰后合,拍着沈固的肩膀:“没想到你还挺会吆喝的呢,掌柜的,加油啊!”
沈固对他露出两排整齐的牙:“放心吧,内掌柜。”
钟乐岑愣了一下,脸唰地红了,扭过头去东看西看。沈固哈哈大笑,又吆喝起来。
别说,钟乐岑这个办法确实不错。没过多久,大概整个海市都知道来了两个神经病了,居然还有人专门跑过来参观。钟乐岑对着一个小孩笑得人畜无害:“小朋友,要买东西吗?”
“小孩”看起来有人类两三岁孩子那么大,一张白晰的面孔上却长着一对碧绿的大眼睛,头发也是黑中带绿,像浸在水中的海藻一般;身上穿着件长长的小背心式的衣服,下摆遮着小屁股,露出短短胖胖的四肢,藕节儿似的。他站在几步之外转着眼睛看钟乐岑,闭着小嘴不说话。钟乐岑笑笑,从衣兜里掏出一件东西:“你喜欢这个吗?”
沈固一眼看上去,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钟乐岑拿出来的是件内裤,后面还缝了个兔子尾巴,毛绒绒的倒是十分可爱,可是……这个东西它是……
小孩子倒是对这个发生了兴趣,用胖胖的小手指去拨弄那个兔尾巴。钟乐岑笑咪咪地蹲下:“给你穿上好吗?”
小孩子琢磨了一会,终于抬起一条小胖腿。沈固眼尖地看见,那胖乎乎的五个小脚趾头中间有一层连着的薄膜,粉红色半透明,因为小脚丫太胖五个脚趾都挤在一起,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钟乐岑给他把内裤套上,往上提的时候背心下摆撩了起来,腰上是一排银亮的鳞片。
钟乐岑并不在意,提好了裤子,还在那一排鳞片上轻轻用手指顺着刮了刮。小孩子好像被搔到了痒处,叽叽地笑了起来,笑声轻而古怪,半点也不像人声。钟乐岑微笑地看着他。小孩子扭了扭身子,好像小内裤穿着蛮'炫'舒'书'服'网',随即撒开小腿啪啪地跑了。
“你怎么带那个?不是,你什么时候买的?”
“在网上订的。”钟乐岑脸也有点红,“拿来哄哄小孩子。”
“刚才那是——”
“那是海妖的孩子。”
“海妖?”沈固自打知道于悦是鲛人之外,也在网上查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海妖好像,也是能用声音诱惑人类的吧?可那孩子为什么不说话?”
“它还是个孩子啊,还不能歌唱。而且海妖和鲛人不同,鲛人歌唱主要是出于愉快或悲伤,有时也是为了捕食。但海妖歌唱有时候纯粹是为了杀戮,它们是喜欢血腥的种族。不过小孩子还是一样的可爱。”
沈固摇了摇头,目光随意地往远处一瞥,忽然一把拉过钟乐岑压进怀里:“别往那边看。”
钟乐岑头埋在他胸前,糊涂了:“怎么了?”
“邵靖。他怎么会来?”
“邵靖?”钟乐岑惊讶,“在哪里?”
“那边,还比较远。他,还有小麦,好像在买什么东西。”
“买什么?”钟乐岑实在有点好奇,蠕动着想从沈固怀里钻出来。
“看不清。好像是个玻璃瓶,里面有些什么液体。那个摊主长得有点奇怪,鼻子有点高,头发是黑里带红的,手——那是戴了什么套还是留了长指甲,至少也有个两三厘米长。”
“难道是龙族吗?”
“你别动!又想眼睛疼?”沈固用力把钟乐岑的脑袋镇压下去,“我们找于悦要紧。”
沈固刚刚说完,就看见了于悦。海市里的于悦,脱去了人类的衣服,穿着鱼尾式的长裙,裙摆上缝着大粒的珍珠和粉红的贝母,衣料如同水一般柔软地覆盖在身上,勾勒出她窈窕的曲线,只有腹部高高凸起,显示出她孕妇的身份。在海市上,她和所有的海族一样光着脚,裙摆随着走动轻轻飘起,露出雪白小腿上隐隐的淡银色鳞片和脚趾间的薄膜。因为地面上笼罩着一层雾气,她就像踏波而来的仙子一样,美丽得很不真实。她站在那里,眼睛望着绒布上缀满的照片,慢慢地,一颗泪珠从她眼睛里流出来,滑过脸颊的时候已经凝结成一粒银色的珍珠,在她裙摆上一跳,落入了雾气里。
118
118、故人重逢
“你们是小志的什么人?”于悦很平静地问。
这是鲛人的船,其大小相当于一小艘小型客船。让人惊讶的是整艘船都是贝壳拼成的,像一件巨大的贝雕艺术品,包括船舱的内部。粉色和蓝绿色的贝母大片地镶嵌着,即使没有阳光照射,也泛着美丽的光泽。船舱里有一个小小的水池,于悦坐在池边一片巨大的白玉一般的车渠壳上面,旁边是于玲,金色的鱼尾浸在水池里,一直用警惕锋利的目光盯着沈固和钟乐岑。
钟乐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的腹部:“这孩子是周志的吧?鲛人的孕期是六个月,为什么到现在孩子还没生出来呢?”
于悦低下头,用手轻轻抚摸着腹部,慢慢地说:“这个孩子,现在还不能生出来。”
“为什么?”钟乐岑真的有点诧异了,“为什么不能生?”
于悦脸上露出悲伤的神情,于玲尖锐地说:“关你们什么事?倒是你们,为什么拿着周志的照片跑到海市来?”
钟乐岑很坦白地说:“我们就是来找你和于悦的,我们想换回小康的魂魄。”
于玲冷笑了一声:“这关你们什么事?康是自愿把灵魂给我的,我没有乱拿。”
“恐怕,这是个误会。给你的短信并不是小康本人发的,是他的同事恶作剧,给所有的人都发了那么一个短信。小康他爱的是韩近月,并没有别的意思。”
于玲愣了一下,显然不太能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她很快就强硬地说:“魂魄已经在我这里了,不能还给你们。”
沈固眉头一跳,钟乐岑已经轻轻压了压他,直视着于悦:“我想问问,你们要他的魂魄干什么?”
于玲两道像画出来一样干净漂亮的眉毛直直地立了起来:“你们问得太多了!”
钟乐岑诚恳地说:“我只有知道了原因,才可能想办法帮你。”
于玲用不信任的目光看着他,于悦却轻轻地笑了:“帮助我吗?谢谢你。可是,恐怕你是没有办法的。如果你要听,那就听我说吧……”
王子为什么最终娶了邻国的公主而不是小人鱼?不是因为什么误会,而是因为,小人鱼不能给他带来一个继承人。人鱼有三百岁的寿命,人类有不灭的灵魂,可惜的是,人鱼与人类的孩子,既没有三百岁的生命,也没有不灭的灵魂。而小人鱼为什么需要杀死王子才能回到大海?不是因为需要一条鱼尾,而是因为那样才能消融掉她肚子里已经将要成形的胎儿……
“……发现怀了孩子的时候,我很高兴,我以为我能保留下一点关于小志的东西。虽然族里的长辈劝告过我,我没有听……可是,到了三个月之后,我就发现不对,这个孩子,果然是既没有鲛人的寿命,也没有人类的魂魄……”
“所以你需要吞食魂魄来支持它?”
“是的。”于悦轻轻抚摸着腹部,“这个孩子,如果没有足够的魂魄,生下来就只会是个死胎。鲛人的孕期是六个月,而我已经远远超过了,我有感觉,这都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魂魄,所以孩子始终不能出生。”
“……原来是这样……”钟乐岑也有点茫然,“怎么会是这样呢?”
“所以于玲为我收集魂魄。当然,那些人,都是自愿把魂魄给她的。”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了一眼。于悦说的这个“自愿”,当然跟邱峰他们所说的不同,但是真要说起来,也确实是“自愿”。
“但小康不是。这是个恶作剧,是有人在假冒他,是想害他。”
于玲冷着脸:“不管你们说什么,于悦现在需要魂魄,我还不能上岸,又没有别的魂魄给她,所以不能还给你们。”
“那么我们用这个来交换怎么样?”钟乐岑从衣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