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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剩女:挑战魔性总裁-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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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承志很不爽,将谢千凝手里的刀叉给抢了过来,命令道:“你现在立刻就滚出我的视线。”
“我们花钱买吃的,还没吃完,你凭什么让我走呀?”
“这顿算我的,这样可以了吧。”
“真的吗?”
“我不在乎这点小钱。”
“那白衣先生,谢谢你咯,再见。”谢千凝窃喜一笑,站起来就拉着封启泽快速的往外走。
封启泽还有点反应不过来,不知道她在搞什么,但还是乖乖的跟她走。
他们好像白白吃了一顿大餐哦。
这妮子,还蛮聪明的嘛。
洪承志站在原地,看着谢千凝拉封启泽走出去,又回头看看餐桌上吃得差不多的食物,心里头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他这个人对用餐环境很讲究,不喜欢不入流的人在旁边,这样会严重影响他的食欲。
按理说,这种高级餐厅一般不会有这种不入流的人进来用餐才对,但今天就偏偏被他碰到了,所以忍不住的要赶人。
然而人是赶走了,为什么他就是觉得不舒服呢?
洪承志想不明白,于是抬起头,看了一眼离去的谢千凝,发现她偷偷的回头,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这下让他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她到底在笑什么?
这时,服务员走了过来,礼貌的问:“洪先生,这一桌的账算在您的名下吗?”
服务员怎么一问,洪承志才恍然大悟。
他被一个不入流的女人摆了一道。
但奇怪的是,他居然一点也不生气。
本以为她是个蠢蛋,没想到是聪明得能在他眼皮底下耍阴招的人。
有意思。
“这一桌的账,算我的。”
他心甘情愿的请这一顿。
因为她的聪明,值得。





 第072章 她要报复
 更新时间:2012…9…26 22:12:42 本章字数:13432

谢千凝高高兴兴的拉着封启泽走在大街上,此时此刻还在为刚才的事开心偷笑。。
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居然说她的衣服会影响他的食欲,他那恶心的样子还影响她的心情呢!
烂人。
果然有钱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她还是不要跟有钱人打交道的好。
封启泽任由她牵着走,看到她开心的笑着,他同样也很高兴,尤其是她那双小手牵着他的感觉,很美,手掌的温度传到心底,暖暖的,很舒服。
她现在对他似乎已经慢慢的习惯,没了之前那种强烈的排斥和警惕。
看来他已经走进她的生活里,成为她的一部分了,用不了多久,就能走进她的心里,完全的占有那个世界。
等着吧,她的一切都属于他的。
“你这样的得罪人,不怕他日后找你报复吗?”他宠笑的问,根本就不担心这个问题。
有他在,谁敢来报复她?
“怕什么,他又不知道我是谁,怎么报复?再说了,是他自己答应帮我们付账的,又没人逼他,对吧?有钱人就是讨厌,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欺负人,这种人死后一定下地狱,哼。”她牵着他的手,俏皮的回答,还带着一点娇柔的可爱,小女人味十足,一点也没察觉到不对劲。
如果再稍微的给她的外表整改一下,她绝对比谢明珊还要美。
封启泽盯着她的脸看,看出了神,着迷了。
谢千凝转过头,对上了他那双着迷的眼睛,这才感觉到异样,即刻的甩开他的手,气鼓鼓的训人:“你干嘛牵着我的手不放啊,想趁机占我便宜吗?色狼。”
“是你牵着我的手不放,不是我牵着你的手不放,要说占便宜,好像是你占我的便宜吧?”他幽默的把话打回去,跟她开玩笑。
斗嘴,其实很有乐趣,有时候还能斗出感情。
“我,我什么时候牵着你的手不放了?”她死不承认,但心里很明白。
的确是她牵着他的手不放,是她把他从餐厅里拉出来的。
其实不是她不放手,只是她忘记了。
和温少华在一起的时候,她都没主动牵过他的手,而且他们也很少牵手,几乎都是并肩走而已。
偶尔牵手一次,她会很害羞,低着头不敢看他。
可是对封启泽,她却没有这样的感觉,牵着他的手,感觉好像很不错,让她觉得很放心,似乎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他只是她的假男朋友而已,她对他是不是太随意了点?
凌乱了。
“好了,不管是谁牵谁的手,反正都已经牵了,再说这个也没有意义。我先带你去把美发店,把头发搞一搞。”封启泽说完,主动牵着她的手,然后往前走。
“为什么要去搞头发?”谢千凝跟着他后面走,简直是一头雾水。
他们今天是出来购物的,怎么变成来搞头发了?
再说了,她的头发很好,自然的长到现在,几个月去修理一次发尾,现在还不需要修理。
“我要把你从头到脚的改造。”他停下脚步,面带微笑的看着她,宣布自己决定的事,而且不问对方同不同意。
“我干嘛要从头到脚改造?”她没好气的反问,不想随随便便弄自己身上的东西。
从小到大,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硬性的生活,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定型的框架,突然的改变,的确是不能接受。
“你不是想要赛过谢明珊吗?如果想赛过她,就必须从头到脚的改造。”
“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点?为了争一口气,就大费周章的搞那么多事,感觉太浪费了。还是算了吧,我昨天只是太生气,气糊涂了,所以说的都是气话。再说了,我有自知之明,比不过谢明珊的,就好比是凤凰和麻雀,不管麻雀在身上插了多么美丽的花朵,还是没有凤凰漂亮。”她一脸的尴尬,这会真的不怎么想斗气了。
不是她不想,而是她没那个信心。
谢明珊大学毕业之后都没有参加社会工作,每天都有时间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经常去美容店,保养皮肤,每个月都买很多漂亮的衣服,还时常去参加什么宴会,和很多有上流人士交集。
相比之下,她的生活就枯燥得一点味道也没有,每天一大早起来,随便拿件衣服穿,简简单单的梳理头发,有时候太赶,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去上班了。闲空的时候就帮温少华打理事情,把他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让他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
现在离温少华和谢明珊的婚礼就只剩下九天而已,只有那么几天的时间,不管她怎么做,都无法比过谢明珊吧。
“你没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谁说麻雀就比不上凤凰的?”封启泽将谢千凝拉到自己的面前,摆弄了一下她的头发,温柔一笑,点点头,带着赞美,像个哲学家一样的说话:“凤凰并不能代表美丽,它只能说明华丽,但有华丽外表的东西,不一定是美丽的。麻雀虽然没有凤凰华丽的外表,但是它小巧玲珑,可爱动人。如果在麻雀的头上加上一顶花冠,那么它的光彩会把凤凰的华丽全部压下去。”
“可能吗?”
听了这个凤凰和麻雀轮,谢千凝心里满是窃喜,忍不住想去做那只带着花冠的麻雀。
女人其实都爱美,她也不例外,只是她把这个爱美埋在心底最深处,深到连她自己都忘记的地步。如果有人把它翻出来,她才会想到,原来她也爱美。
“一切皆有可能。凤凰太多了,那就不是什么稀奇的动物,但是带花冠的麻雀,却仅有一只,物以稀为贵,明白吗?”
“恩。”她重重的点点头,完全明白了,满脸的笑容。
说真的,这个男人的嘴还不是一般的能说,黑的可以让他说成白的,而且还字字在理。
神嘴啊!
羡慕嫉妒中。
“走吧,我带你去美发店把头发弄一弄,然后再带你去美容店,把不懂的东西全部补回来,最后去买衣服。”封启泽把今天要做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说完就牵着她的手往前走。
谢千凝拉住他,诺诺的说道:“我今天没带那么多钱,恐怕不够。要不然你先栽我回去拿钱?”
在他面前,她都不觉得没钱是一件丢脸的事,而且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这样的相处方式,感觉很轻松,隐隐约约有着一点点幸福的味道。
“谢千凝,你如果再跟我提‘钱’字,我就把你人丢到江里去喂鱼?”他白眼瞪着她,吓唬道。
“我这是实话实说,我以为今天只是出来买日用品的,根本就没带那么多钱,卡也没带。什么都没带,怎么去美发店、美容院,又怎么买衣服嘛?”她嘟着嘴,气鼓鼓的反驳,没把他的吓唬放在眼里。
实话实说也有错吗?
没错。
“你从头到脚改造的费用,我出,走吧。”封启泽强硬的拉着谢千凝往前车子方向走去。
谢千凝一边跟上他的步伐,一边惊讶的问:“喂,你不是没工作吗,哪里来的钱啊?”
刚才吃饭的费用没用他出,所以她现在还不不知道他身上到底有没有带够钱?
万一不够,岂不是丑大了。
“反正不是偷的也不是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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